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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歧路(二)   李默在 ...

  •   李默在游戏厅的工作从第一天的“帮忙看着点”,变成了每天晚上的固定班次。
      马老板给了他一把钥匙,生锈的铜钥匙,拴在一根红色的尼龙绳上,绳子的末端烧了一下,结成一个硬硬的疙瘩。他把钥匙挂在脖子上,塞进T恤里面,贴着胸口。钥匙很凉,凉得像一小块冰,贴在心口上,提醒他自己——他是谁,他在哪,他在做什么。
      每天晚上七点,他准时出现在台球厅。地下室的门在身后关上,把外面的世界隔成另一个维度。外面的世界有阳光、有风、有梧桐树、有鸟叫、有下课铃、有老周的粉笔灰、有陈启明的数学题、有林晓月的书、有赵山河的笔记。里面的世界只有烟雾、灯光、台球、啤酒、烟蒂、还有那些永远在输赢之间挣扎的人。
      他的工作是看场子。说得好听叫“经理”,说得难听叫“打手”。他不用打人,大多数时候不用。他只需要站在那里,靠在墙角,双手抱胸,面无表情,像一尊雕塑。如果有人吵架,他走过去,说一句“大哥,消消气”。如果有人闹事,他走过去,说一句“大哥,给个面子”。如果有人打架,他走过去,挡在中间,不还手,不骂人,就那么站着。他脸上有伤疤,眼睛下面有黑眼圈,看起来像一条丧家之犬,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闹事的人看到他,反而会安静下来。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神——那种眼神不是凶狠,不是愤怒,而是一种更深的东西,像一口枯井,看不到底,也看不到希望。人在看不到底的东西面前,会本能地害怕。
      马老板对他的表现很满意。“小李,你天生是吃这碗饭的。”马老板有一天晚上对他说,递给他一根烟。李默接过烟,没点,夹在耳朵上。耳朵上已经夹了一根了,两根烟并排夹着,像一个V字。
      “为什么?”李默问。
      “因为你不怕。”马老板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喷出来,在灯光下变成一团灰色的云,“这行最怕的就是怕。你怕了,别人就会欺负你。你不怕,别人就怕你。”
      李默没有说话。他看着马老板的脸,那张脸上有伤疤,有新有旧,有深有浅,像一张没有画完的地图。每一条疤痕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次选择。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也变成这样——脸上全是伤疤,心里全是洞,靠烟和酒撑过每一个夜晚。
      “马哥。”李默说,“你为什么干这行?”
      马老板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容很短,但很苦,像喝了一口中药,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为什么?”他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像一座小小的坟,“因为没有别的路可走。”
      李默看着那些烟蒂,突然想起了父亲。父亲也抽烟,抽的是最便宜的那种,两块钱一包,没有过滤嘴,烟纸是白色的,上面印着一艘船。他每次抽烟都抽到最后一截,烫到手指了才扔,烟蒂很短,短到夹不住。他坐在门口的石墩上,抽着烟,看着远处的山,眼神很空,空得像什么都没有。那时候李默不懂,现在他懂了——那种空,不是真的空,是装的东西太多了,多到装不下了,就只能把表情清空,把所有东西都压在底下,不让人看到。
      “马哥。”李默说,“我也没有别的路可走。”
      马老板看着他,看了很久。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同情,不是怜悯,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像“我懂你”,像“我也是”。他没有说话,拍了拍李默的肩膀,力道很重,拍得李默的肩膀生疼。
      “小李。”他说,“以后有什么事,跟马哥说。”
      李默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走到墙角,靠在墙上,闭上眼睛。台球厅的声音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撞球的声音、说话的声音、笑声、骂声、音乐声,混在一起,汇成一片嗡嗡的声浪。他听着那些声音,突然觉得很累。不是身体的累,是心里的累。那种累像一块石头,压在心上,压得他喘不过气。他想把石头搬开,但搬不动,因为那块石头是他自己放上去的。
      有一天晚上,台球厅来了一个女人。
      她大概三十出头,穿着红色的连衣裙,头发烫成大波浪,脸上的妆很浓,浓到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她的眼睛很大,但很空,像两口枯井,没有水,也没有希望。她坐在吧台前,要了一杯啤酒,喝得很慢,一小口一小口的,像在喝水,又像在吃药。
      李默站在角落里,看着她。不是因为她好看,而是因为她看起来不像会来这种地方的人。她的衣服很贵,她的包很贵,她的鞋很贵,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我不属于这里”的气息。但她来了,坐在吧台前,喝着啤酒,看着那些打球的人,眼神很空,空得像什么都没有。
      马老板走过来,压低声音:“小李,那个人,你别惹。”
      “怎么了?”
      “她是强子的女人。”马老板说,“强子,就是上次来谈入股的那个。他女人最近跟他闹离婚,跑到这里来了。你别管她,让她待着就行。”
      李默点了点头,继续靠在墙上。但他的目光还是时不时地落在那个女人身上。她喝完了第一杯,又要了第二杯。喝到第三杯的时候,她的脸红了,不是害羞的红,是酒精的红,像两块烧红的铁烙在她的脸颊上。她的眼睛开始发亮,不是高兴的亮,是泪光的亮,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没有掉下来。
      她突然站起来,走到台球桌前,拿起一根球杆,对着球打了一杆。白球滚出去,撞到红球,红球滚向底袋,在洞口停了一下,没有进去。她把球杆扔在桌上,转身走回吧台,又要了一杯啤酒。
      “小姐。”李默走过去,“你喝多了。”
      “关你什么事?”她抬起头,看着他。她的眼睛红红的,鼻头红红的,脸上的妆已经花了,眼影晕开了,像两只熊猫的眼睛。她的嘴唇在抖,不是冷的,是忍的——忍眼泪,忍委屈,忍那些说不出口的话。
      “你喝多了。”李默又说了一遍,“我送你回去。”
      “你谁啊?”她笑了,笑得很苦,“你凭什么送我回去?”
      “凭我是这里的人。”李默说,“凭我不想看到你出事。”
      她看着他,看了很久。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感激,不是感动,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像“你是个好人”,像“但好人没有好报”。她低下头,把酒杯推开,站起来,拿起包。
      “走吧。”她说。
      李默送她出了台球厅,走上楼梯,推开那扇褪色的木门。外面的空气很新鲜,带着夜晚的凉意和远处烧烤摊的香味。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那口气在胸腔里憋了很久,然后慢慢地吐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李默。”
      “李默。”她念了一遍,像是在品尝一个味道,“我叫周敏。”
      李默没有说话。他陪她走过那条巷子,走到大街上。街上的路灯亮着,昏黄的光照在柏油路上,反射出一片一片的金色。路边有一棵梧桐树,树干很粗,枝叶茂密,在路灯下投下一大片阴影。她走到树下,停下来,靠着树干,仰起头,看着天空。天空没有星星,灰蒙蒙的,像一块没洗干净的白抹布。
      “李默。”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吗?”
      “不知道。”
      “因为我没地方去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怕惊动什么,“强子要跟我离婚,他说我‘不干净’。我不干净?我哪里不干净?我跟他的时候是干净的,是他把我弄脏的。”
      李默没有说话。他靠在树干上,双手插进口袋,看着远处。远处是江城的老城区,低矮的楼房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屋顶上有几只猫在叫,声音尖利,像婴儿在哭。
      “李默。”她说,“你以后别干这行。”
      “为什么?”
      “因为这行会把你吃了。”她看着他,眼睛里有光,是泪光,也是火光,“你还小,你还有机会。别像我们一样,走到最后,什么都没了。”
      李默沉默了很久。风吹过来,把梧桐树的叶子吹得沙沙作响,像在说什么秘密。远处的猫还在叫,一声接一声的,像在哭。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了。”她站直身体,整理了一下头发,“我自己能走。”
      她转身走了,红色的连衣裙在路灯下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在夜色里。李默站在梧桐树下,看着那个方向,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身,走回台球厅,走下楼梯,推开那扇门,回到那个烟雾缭绕的世界。
      马老板看到他,笑了一下:“送走了?”
      “嗯。”
      “小李,你心太软。”马老板点了一根烟,“这行心软干不长。”
      李默没有说话。他走到墙角,靠在墙上,闭上眼睛。台球厅的声音又涌了过来,撞球的声音、说话的声音、笑声、骂声、音乐声,混在一起,像一锅沸腾的粥。他听着那些声音,想起了那个女人说的话——“你还小,你还有机会。”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他觉得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远到看不到来时的路。
      但他知道,他必须走下去。因为他没有退路。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像流水一样,无声无息,不留痕迹。
      李默白天在出租屋里睡觉,晚上在台球厅上班。他的生活变成了一条直线,从床到台球厅,从台球厅到床,两点一线,没有分支,没有转折。他不再去学校,不再接电话,不再回短信。他把手机关了,塞在抽屉最深处,压在几件旧衣服下面。他不想听到任何人的声音,不想看到任何人的消息,不想被任何人找到。
      但有人还是找到了他。
      那天晚上,台球厅来了一群人。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很亮,亮得像两颗探照灯。他身后跟着三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出头,穿着黑色的T恤,脖子上挂着金链子,一看就不是善茬。
      马老板看到他们,脸色变了。他从收银台后面站起来,笑着迎上去:“强哥,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领头的男人叫强哥,是江城这一带最有名的“大哥”。他开了一家夜总会,叫“金碧辉煌”,在江城最繁华的那条街上,霓虹灯招牌很大,大到隔着两条街都能看到。他手下有几十号人,管着好几个场子,台球厅只是其中之一。
      “马哥。”强哥坐下来,翘起二郎腿,“听说你最近招了个新人?”
      马老板看了李默一眼,李默站在墙角,双手抱胸,面无表情。
      “是。”马老板说,“小李,过来。”
      李默走过去,站在强哥面前。强哥抬起头,看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他的眼神很冷,冷得像冬天的铁栏杆,碰一下就会粘掉一层皮。
      “你叫什么名字?”
      “李默。”
      “多大?”
      “十七。”
      强哥笑了一下,那笑容很短,像一条蛇吐了一下信子。“十七,好年纪。马哥,你这新人不错,借我用几天。”
      马老板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
      “强哥。”李默突然开口,“我不借。”
      强哥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一次,他笑得很开心,笑到眼角出现了细纹,笑到嘴角咧到了耳朵根。他站起来,拍了拍李默的肩膀,力道很重,拍得李默的肩膀生疼。
      “有意思。”他说,“马哥,你这新人,有意思。”
      他转身走了,身后的三个年轻人跟着他,脚步声在楼梯上回响,一下一下的,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
      马老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李默,眼神很复杂。
      “小李。”他说,“你刚才差点惹祸。”
      “我知道。”李默说。
      “你知道你还那样说?”
      “我不想被他用。”
      马老板看着他,看了很久。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赞赏,不是责怪,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像“你是个有种的”,像“但有种的往往死得快”。他没有说话,转身走回收银台,坐下来,点了一根烟。
      李默回到墙角,靠在墙上,闭上眼睛。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愤怒,也许是因为强哥看他的眼神,那种眼神像是在看一件东西,一件可以买、可以卖、可以借、可以用的东西。他不想当东西,他想当人。
      但在这个世界里,人就是东西。
      又过了几天,李默在台球厅遇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是陈启明。
      陈启明穿着校服,白色的衬衫扎在腰带里,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整个人像一幅画,干净、明亮、和这个烟雾缭绕的地下世界格格不入。他站在台球厅门口,看着那些打球的人,表情很平静,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那种光是“我知道我在做什么”的光。
      李默看到他,愣了一下。他没想到陈启明会来这种地方。陈启明是那种永远待在阳光下的人,教室、图书馆、篮球场、食堂,这些地方才是他的世界。台球厅不是,这里是另一个世界,一个陈启明不应该知道存在的世界。
      “你怎么来了?”李默走过去。
      “找你。”陈启明说,“你很久没去学校了。”
      “我不去了。”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去了。”李默的声音很硬,硬得像石头,“陈启明,你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你在这里,我就该来。”陈启明看着他,眼睛很亮,亮得像两颗星星,“李默,你跟我回去。”
      “不。”
      “为什么?”
      “因为我有工作。”
      “这算什么工作?”陈启明的声音提高了半度,周围的人看过来,他压低了声音,“李默,你看看这里。看看这些人。你想变成他们吗?”
      李默看着那些人。有人在打球,有人在喝酒,有人在抽烟,有人在骂人。他们的脸上没有表情,眼睛里没有光,身体像是被什么东西掏空了,只剩下一副空壳。他们活着,但他们没有在活。他们只是存在,像路边的石头,像墙角的灰尘,像那些没有人要的东西。
      “我不想。”李默说,“但我没有别的路。”
      “你有。”陈启明说,“你跟我回去,我教你。数学不行我教你,英语不行我教你,什么都不行我教你。你只要回去,什么都来得及。”
      李默看着陈启明,看了很久。陈启明的脸上有一种东西,不是同情,不是怜悯,而是一种更深的、像火一样的东西。那种东西叫“相信”,相信他可以改变,相信他值得被救,相信他不是一颗无药可救的棋子。
      “陈启明。”李默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是我同学。”陈启明说,“因为你在乎你。”
      李默沉默了很久。台球厅里的音乐换了一首,是迪克牛仔的《三万英尺》——“远离地面快接近三万英尺的距离,思念像粘着身体的引力,还拉着泪不停地往下滴”——声音很大,大到整个地下室都在震动。
      “好。”李默说,“我跟你回去。”
      陈启明看着他,笑了。那笑容很短,像闪电一样,一闪就没了,但它确实存在。
      “走。”他说。
      李默走到收银台前,对马老板说:“马哥,我不干了。”
      马老板正在点烟,听到这句话,打火机停在半空中。他抬起头,看着李默,看了很久。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愤怒,不是失望,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像“我知道你会走”,像“你不属于这里”。
      “行。”马老板说,“工资我给你结。”
      “不用了。”李默说。
      “拿着。”马老板从抽屉里拿出一沓钱,数了数,塞到李默手里,“这是你这个月的,一千五。还有这个,是给你的。”他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信封很厚,鼓鼓囊囊的。
      “这是什么?”李默问。
      “强哥给你的。”马老板压低声音,“他说你‘有种’,这是‘见面礼’。你拿着,别得罪他。”
      李默看着那个信封,没有接。陈启明站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切,没有说话。
      “拿着。”马老板把信封塞到李默手里,“小李,你是个好孩子。别再来这种地方了。”
      李默接过信封,握在手心里。信封很厚,里面至少有两三千块。他把它塞进口袋里,和那一千五百块放在一起。钱贴着大腿,硬硬的,硌得慌。
      “马哥。”他说,“谢谢你。”
      “不客气。”马老板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喷出来,在灯光下变成一团灰色的云,“走吧,别回头。”
      李默转身,和陈启明一起走出台球厅。楼梯很陡,扶手生锈了,墙壁上的海报更旧了,周杰伦的脸被撕掉了一半,只剩下一只眼睛,看着他们离开。他推开那扇褪色的木门,外面的空气涌进来,新鲜的、干净的、带着夜晚凉意的空气,像一盆水浇在脸上。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那口气在胸腔里憋了很久,然后慢慢地吐出来。
      “陈启明。”他说,“谢谢你。”
      “不客气。”陈启明说,“我们是同学。”
      两个人走在老街上,路灯昏黄,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街边的店铺已经关门了,卷帘门拉下来,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有人在收摊,有人在扫地,有人在锁门。这座城市和往常一样,忙碌、嘈杂、鲜活,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但他们知道,什么都变了。
      李默变了,陈启明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变了。不是变得更亲密,而是变得更真实。真实是什么?真实是不再装,不再藏,不再把自己裹在一层厚厚的壳里,假装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真实是承认自己在乎,承认自己会疼,承认自己需要帮助。
      “李默。”陈启明说,“你以后别再逃了。”
      “不逃了。”李默说,“逃不掉的。”
      “那就面对。”
      “怎么面对?”
      “一步一步来。”陈启明说,“先回学校,再补课,再考试。你聪明,来得及。”
      李默没有说话。他看着远处的天空,天空还是灰蒙蒙的,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像一块没洗干净的白抹布。但他觉得,那块抹布好像亮了一些,不是真的亮了,是他的眼睛亮了。
      “陈启明。”他说,“你为什么相信我?”
      “因为你值得。”陈启明说,“我陈启明不会看错人。”
      李默看着他,笑了。那笑容很短,但很真,像一个藏在壳里很久的动物,终于探出了头,试探着外面的世界。
      “走吧。”陈启明说,“我送你回去。”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脚步很轻,但很稳。
      因为他们知道,从明天起,一切都会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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