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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位置 苏惠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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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惠兰把一本笔记本交给了他。
“这是他留给你的。”她的声音很轻,很哑,像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这几个字从喉咙里推出来。
她的眼睛是红的,肿的,像是哭了很久很久,久到眼泪已经流干了,只剩下红的、肿的、干涸的、像一条被太阳晒干了的河床一样的眼眶。
沈知诫接过笔记本。封面是蓝色的,那种很普通的、学校门口书店里都能买到的、一块钱一本的软面抄。封面上用黑色水笔写着两个字——“不知”。他的手在触到那两个字的时候,手指微微颤了一下。
不知,不知诫,不去理会那些告诫。
这是林祈安给他起的昵称,在他帮他注册QQ的那天,在他还不知道这个昵称会伴随他多久、会走多远、会在什么时候突然停下来的时候。
他翻开第一页。不是英语笔记,是一封信。
林祈安的字迹,他太熟悉了——笔画有力,转折处圆润,每个字的大小差不多,间距也匀称。那些字从纸上浮起来,像一颗一颗被刻在石头上的、不会被风雨磨灭的、会一直一直存在下去的星星。
“沈知诫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你身边了。
对不起,我没有告诉你。
我不敢告诉你。我怕你知道了会担心,担心了会考不好,考不好了会怪我,怪我了会一辈子都不开心。
我不希望你一辈子都不开心。我希望你开心。
希望你考上一个好大学,希望你离开这个县城,希望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希望你遇到很多很好的人,希望那些人能比我更久地陪在你身边。
希望你好好吃饭,健健康康,长命百岁,一切顺遂。
但我又自私地希望,你不要忘记我。
不用每天都记得,不用在每个重要的时刻都想起我,不用在看到橘子、看到大白兔奶糖、看到白色T恤的时候就想起我。
我只是希望,在你偶尔安静下来的时候,在你看到夕阳、听到某首歌、闻到洗衣粉的味道的时候,你会想起——有一个人,在十七岁的时候,很喜欢你。
你值得。你值得被喜欢,值得被记住,值得被放在一个人的心里,放很久很久,久到那个人的心跳停止。
我的心脏不太好了。
你知道的,我跑完步心跳恢复得比别人慢,有时候会突然觉得胸闷。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因为我怕你担心。
医生说我不应该参加高考,但我参加了。
因为我答应过你,要和你一起走进考场。我做到了。
你也要做到——好好活着,好好地、用力地、不留遗憾地活着。
不要因为我不在了就不开心。
我不在了,但我一直在,在你看到的所有光里,在你听到的所有声音里,在你闻到的所有味道里。在你每一次想起我的时候,我就在你身边,比任何活着的人都近。
因为你把我放在心里了。心是不会骗人的,心是不会忘记的,心是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模糊的。
它会一直在那里,跳着,动着,活着
突然想到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我还没有去山西,没有亲眼见到那些古建筑。
但是
——只要你还在,心就在。林祈安。2005年6月1日。”
沈知诫把信读完了,眼泪滴在信纸上,把那些字洇湿了,冲淡了,模糊了。
但他记住了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每一个笔画,每一个笔画里藏着的不敢说、不能说、说不出口的喜欢。
他把信折好,放回笔记本里,合上封面,放在胸口,贴着他自己的心跳。
他的心跳和林祈安的不一样,他的心跳是健康的,是有力的,是可以跳很久很久的。
但他不想跳那么久,因为他跳那么久,就要想林祈安那么久。
想那么久,太累了。
但他还是会跳,会想,会活着。因为林祈安说了——“你也要做到。好好活着,好好地、用力地、不留遗憾地活着。”
他把笔记本翻到后面,一页一页地看。
那不是一本普通的英语笔记,是一本手写的、用他的体温和心跳和那些深夜的、不敢说出口的、只能在纸上偷偷说出来的话编织成的、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懂的秘密词典,里面还有沈知诫当时用来表白的信。
每一章的结尾,都有一句用红笔写的话——
“累了就休息一下,卷子写不完可以明天写。你不是一个人,你要记住这句话。”
“你吃面的样子真的很好看,我有没有跟你说过?”
“你以后要多笑,你笑起来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亮了。”
“如果没有遇到你,我大概不会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因为另一个人,变得这么好。”
最后一章的最后一页,他看到了最后一句话。
那句话写在页面的最下方,字迹比前面的小了很多,像是写的时候已经很累了,手已经没有力气了,但他还是坚持写完了
——“谢谢你让我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美好的事。这辈子太短了,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到时候你不要换名字,我怕我找不到你。”
沈知诫把笔记本合上。
他不在那间病房里了,他在一个更安静的地方,一个没有声音、没有光线、没有任何人可以打扰他的地方。
那个地方不是医院,不是学校,不是那条巷子,不是操场,不是看台最高处从左往右数第十七个座位。
那个地方在他的心里,在他把林祈安放进去的那个位置上。
那个位置很小,小到只能放一个人。
但那个人就够了,一个人的重量刚好填满那个地方,不会溢出,不会流失,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少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