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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运动会(下)   第十七 ...

  •   第十七章运动会(下)

      下午的一千五百米是在两点半。

      太阳比上午偏西了一些,光线从斜上方照下来,把操场上每一个人的影子都拉长了一截。看台上的人比上午更多了,因为一千五百米是运动会的压轴项目之一,各班都派出了最强的选手,竞争比短跑更激烈,场面也比短跑更耐看。

      林屿坐在看台的最高处,把那件藏青色的厚外套裹紧了,手里捧着沈厌给他的那个保温杯。杯里的柠檬水已经喝完了,但他没有去接新的,就这样抱着,残留的温度透过不锈钢杯壁传到掌心里,不多,但够用。

      许乐坐在他旁边,一边啃烤红薯一边往下看,嘴里含混不清地说:“你说沈厌能跑第几?”

      林屿想了想。“不知道,”他说,“他没跑过。”

      “他没跑过就敢报一千五?”许乐瞪大眼睛,“他也太猛了吧。”

      林屿没接话。他往下看,检录处那边已经有人在集合了,穿着各色运动服的高个子男生们在做热身,弯腰、压腿、小步跑,动作很标准,看起来都很专业。他在那些人里找了找,一开始没找到沈厌,后来在人群的最边缘看到了他。

      沈厌穿着黑色的运动短裤和一件灰色的紧身长袖,没有穿校服,没有穿外套,就那么单薄地站在十二月的冷风里。他的腿很长,小腿的肌肉线条从短裤下延伸出来,流畅而结实,和他平时被校服遮住的样子完全不同。

      林屿第一次看到沈厌穿短裤。

      也是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小腿上有一道很浅很浅的疤,在右腿的外侧,大概两三厘米长,颜色已经很淡了,和周围皮肤几乎融为一体,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林屿看了两秒钟,把目光移开了。

      发令枪响了。

      一千五百米不比短跑,起跑没有那么激烈。所有人同时冲出去,但速度都不算快,前两百米大家都在保存体力,节奏很稳,步伐很轻,像一群正在蓄力的猎豹。

      沈厌起跑的时候排在中后段,不着急往前冲,步子迈得不大不小,频率不快不慢,呼吸从第一圈开始就是稳定的三吸三呼,节奏感好得不像一个第一次跑一千五百米的人。

      林屿在看台上看着,手里的保温杯握紧了一些。

      第一圈,沈厌在第九。

      第二圈,他超过了两个人,到了第七。

      他的跑姿很好看。不像有些人跑起来摇头晃脑、摆臂幅度过大,他跑得很经济,每一步都踩在身体重心正下方,几乎没有多余的晃动,上半身始终保持稳定,像一颗被精确制导的炮弹。灰色的紧身衣被风吹得贴在身上,勾勒出肩胛骨和背阔肌的轮廓,瘦削但有力,像一把被拉满的弓。

      林屿盯着那个灰色的身影,目光从起跑线一直跟到第一个弯道,从第一个弯道跟到对面直道,从对面直道跟到第二个弯道,一圈又一圈,没有移开过。

      许乐在旁边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哑了。夏晚晚站在看台最前面,手里举着一块手写的牌子,上面写着“高二三班加油”。老周站在跑道边上,两只手拢在嘴边,不知道在喊谁的名字,喊得脸都红了。

      第三圈,沈厌开始加速。

      不是那种突然窜出去的加速,是一种渐进的、持续的、像潮水一样慢慢涨起来的加速。他的步频没有明显变快,但步幅变大了,每一步落地的声音更重了,呼吸声从三吸三呼变成了两吸两呼,节奏更快,也更用力。

      他超过了第六、第五、第四。

      看台上有人开始注意到他了。那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生,不高调,不起眼,从最后面一路往前追,飘得太稳了,稳得不像一个高中生,像一台上好了发条的机器,匀速、冷静、不知疲倦。

      最后两百米。

      沈厌排在第二,和第一之间差着大概三四步的距离。他的表情和起跑时一样,眉头没有皱,嘴唇没有抖,但林屿注意到他的跑步姿势有一点变了——摆臂的幅度比之前大了一些,这说明他的腿已经开始累了,需要用更多的上肢力量来带动。

      林屿从看台上站了起来。

      保温杯从手上滑到座位上,他没有管。他站在那里,两只手撑在前排椅背上,身体微微前倾,目光死死钉在跑道上那个灰色的点上。

      最后一百米。

      沈厌和第一名的距离在缩短。两米、一米、半个身位——

      看台上炸了。高二三班的区域全部站了起来,许乐跳起来喊“沈厌冲啊”,声音尖得不像人类能发出的频率。老周在跑道边上跟着跑,肚子上的肉一颠一颠的,但他跑得很认真,像一个在为自己的孩子加油的父亲。

      沈厌在最后五十米超过了第一名。

      不是险胜。是稳稳地、没有争议地、从旁边切过去,然后一路领先到终点。

      冲线的那一刻,他身体前倾,双手微微向后摆,胸部率先触到了终点线。他停下来的姿势很稳,没有踉跄,没有摔倒,只是慢慢减速,从跑变成快走,从快走变成慢走,呼吸很重,但节奏不乱。

      第一名。三分四秒。

      林屿站在看台上,手还撑在椅背上,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他看着操场上那个灰色的身影,沈厌弯着腰,两只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地呼吸,十二月的冷空气被吸进肺里,又从嘴里呼出来,变成一团一团的白雾,在他面前聚了又散,散了又聚。

      林屿没有喊。

      他没有像许乐那样尖叫,没有像夏晚晚那样跳起来,没有像老周那样跟着跑。他只是站在那里,隔着整个操场的距离,看着沈厌。

      沈厌在弯腰喘气的时候,慢慢抬起头来,往看台上看了一眼。

      隔着几百米的距离,隔着操场上穿梭的人群和在风中翻飞的彩旗,隔着冬日下午偏西的阳光和空气里飞扬的尘土,他看到了林屿。

      林屿站在看台最高处,穿着那件藏青色的厚外套,周围的所有人都在动、在喊、在跳,只有他没有动。他像一根钉在最高处的钉子,安静的、稳当的、不会被任何风吹倒。

      两个人对视了一瞬。

      沈厌直起身来,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他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不是笑,嘴角没有弯。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和林屿早上把围巾递给他时他眼睛里那种东西是一样的,更深了,更满了,像湖水在雨后涨到了岸边的位置,再多一滴就会溢出来。

      林屿把手从椅背上收回来,放进外套口袋里,嘴角弯了一下。

      他没有说“跑得真好”。

      没有说“你真厉害”。

      没有说任何话,隔着这么远也听不到。但他的嘴角弯了,左脸上那个酒窝出现了,在冬日下午偏西的阳光里,在那个被风吹得冷冰冰的看台最高处,他笑了。

      沈厌看到了。

      他把目光收回去,低下头,慢慢走向检录处。脚步很慢,不是因为累了,是因为他想把刚才那一瞬间的感觉留住——林屿在看台上看着他,隔着那么远,但他知道那个人在看他。

      这就够了。

      林屿从看台上下来的时候,许乐正在跟夏晚晚争论沈厌最后五十米到底有没有踩线。夏晚晚说“我看得很清楚没有踩”,许乐说“我也没说他踩了,我就是问如果踩了会不会被取消成绩”,夏晚晚说“你没说他踩了你为什么要问如果踩了”,许乐被绕晕了,闭上嘴不说话了。

      林屿没有参与他们的争论,从人群中穿过去,走到操场边,在跑道尽头的草坪上找到了沈厌。

      沈厌坐在草坪上,腿伸直了,身上披着一件校服外套。他的头发被汗打湿了,额头上的碎发贴在皮肤上,脸颊有一层薄薄的红,不是晒的,是运动后的热。那条灰色的围巾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书包里拿出来了,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旁边的书包上面。

      林屿在他旁边坐下来。

      两个人隔着一小段距离,不远不近,刚好是林屿每次坐下来时选择的那种距离。

      “跑了第一。”林屿说。

      “嗯。”沈厌说,语气很平,好像得第一的不是他。

      “你之前跑过一千五吗?”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能跑第一?”

      沈厌偏过头来看他。太阳从西边照过来,把林屿的侧脸镀了一层金色,睫毛的影子落在颧骨上,像两把小扇子。

      “不知道能跑第一。”沈厌说,“就是想跑。”

      林屿看着沈厌脸上的汗珠——从额头顺着眉尾流下来,经过那道旧疤的时候分流成了两道细细的线,像两条河流在山脚处分岔。他想问“为什么想跑”,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因为他觉得答案大概和自己有关,但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准备好听那个答案。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剥开,递过去。

      沈厌接过糖,塞进嘴里。草莓味的,甜得他眯了一下眼睛。

      “沈厌。”林屿忽然叫了一声。

      “嗯。”

      “你跑最后一百米的时候,”林屿顿了顿,“在想什么?”

      沈厌沉默了一会儿。操场上的喧闹声在他们耳边响着,但他觉得那些声音很远,远得像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回声。

      “在想终点。”沈厌说。

      林屿等了几秒钟,发现他没有要继续说的意思。“终点有什么?”他问。

      沈厌把嘴里的糖嚼碎了咽下去,看着操场对面那排光秃秃的梧桐树。树枝在冬天的风里伸向天空,像无数只张开的、空荡荡的手。

      “终点有人在。”沈厌说。

      说得很轻,轻到几乎被风吹散了。但林屿听到了每一个字。

      他没有问“谁在那里”。因为他知道答案。从沈厌把灰色保温袋放进抽屉里的时候,从沈厌把暖宝宝贴在他桌下的时候,从沈厌把伞歪向他那一边的时候,从沈厌站在桂花树下说“顺路”的时候,他就知道答案了。

      林屿把目光从沈厌身上移开,看着操场上的天空。冬天的天很高,蓝得发白,云很少,薄薄地铺在天上,像一层快要化掉的冰。

      “你下次跑步,”林屿说,“我还在终点。”

      沈厌没有说话,但他把围巾从叠着的状态打开,慢慢绕在了脖子上。灰色的毛线遮住了他的下半张脸,只露出鼻梁和眼睛。那双向来冷清的浅灰色眼睛,在看台上寻找林屿的那几秒里,曾经短暂地、几乎是失控地亮了一下。

      那个光没有完全熄灭,还剩了一点点,藏在瞳孔最深处,像一个被小心保存的火种。

      那天傍晚,运动会结束了。

      操场上的人慢慢散去,彩旗被收起来,大喇叭被搬走,看台上的垃圾被清理干净。一切都在恢复原状,好像今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林屿和沈厌一起走出校门。夕阳在他们身后,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人行道上,一个高一个矮,一个宽一个窄。

      走到岔路口的时候,林屿停下来,沈厌也停下来。

      “你今天跑得很好。”林屿说。他终于说了这句话,隔了整整一个下午。

      沈厌看了他一眼。夕阳把他整个人染成了橘红色,连头发丝都变成了暖色。他站在那里,像一个刚从火里走出来的、还在发着余温的人。

      “你的膝盖,”沈厌说,“去校医室看了吗?”

      林屿愣了一下。他以为沈厌忘了。他以为下午那一千五百米的激烈竞争已经让沈厌把上午的事抛在了脑后。但沈厌没有忘。沈厌在跑完一千五百米、拿了第一名、被全班围着庆祝之后,还记得他的膝盖。

      “看了,”林屿说,“没事。”

      沈厌点了点头,没有追问。

      林屿转身往巷子里走。走了几步,他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林屿。”

      他回过头。

      沈厌站在岔路口,夕阳在他身后,把他整个人镀成了一片逆光的剪影。看不清表情,但能看到他的轮廓——高的、瘦的、站在光和暗的交界线上,像一扇门,门里是黑暗,门外是黄昏。

      “明天见。”沈厌说。

      林屿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明天见。”他说。

      夕阳落下去了。

      两个少年的影子消失在巷口和岔路,一个朝东,一个朝西。

      但他们都知道明天还会见。

      在一个有暖宝宝的教室,在一个有灰色保温袋的中午,在一个有草莓糖的傍晚。

      明天见

      林屿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了那颗还没吃的草莓糖,握了一会儿,没有吃。

      留着明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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