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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定义权的庭上 在国徽下, ...


  •   市中级法院第三审判庭,空气里有种特殊的密度。

      那不是寂静,寂静是康宁中心那种被消毒水浸泡过的、无机的空白。这里是另一种静,一种被无数看不见的规则、预期、计算和悬而未决的命运所填充的、沉甸甸的静。高悬的国徽闪着冷硬的光,深色木质的审判席、原告被告席、旁听席,线条笔直坚硬,切割出庄严不容侵犯的空间。空气循环系统发出低微的嗡鸣,却吹不散那股淡淡的、陈年卷宗和焦虑汗水混合的气息。

      林晚筝坐在原告席上,旁边是苏见蘅。她穿着苏见蘅为她准备的一套衣服——剪裁合体的米白色针织衫,深灰色长裤,平底鞋。颜色素净,款式简单,没有任何攻击性,也绝不显得弱势。这是苏见蘅的策略:“你要看起来像一个清醒的、有理智的、值得被认真对待的普通人,而不是一个需要被特别关照的‘病人’或‘受害者’。”

      她的头发仔细梳过,在脑后挽了一个低低的、整洁的发髻。脸上施了薄粉,遮盖了过于苍白的脸色和眼下的青黑,口红是极淡的豆沙色。她坐得笔直,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指尖冰凉,微微陷入掌心。她能感觉到自己平稳的呼吸,心跳也规律,可身体深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骼,都像被无形的弦绷紧了,蓄着一种冰冷的、随时可能震颤的力量。

      她不敢抬头看法官,也不敢看向对面的被告席。她能感觉到那道目光——陈砚修的目光。即使不抬头,那目光也像有实质的重量,隔着半个法庭,沉沉地压在她的侧脸上。她知道他现在一定穿着那套她最熟悉的深灰色定制西装,打着暗蓝色领带,头发一丝不苟,表情是恰到好处的凝重与困惑,或许还带着一丝被妻子“无故起诉”、不得不对簿公堂的沉痛与无奈。那是他演练过无数次、足以欺骗任何不明就里者的完美面具。

      苏见蘅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肘,递过一个眼神。那眼神冷静、坚定,像暗流中的礁石。林晚筝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对,不要看。不要被他的表演扰乱。今天,这里,只有事实,只有证据,只有逻辑。

      她的目光落在自己面前空白的记事本上。苏见蘅告诉她,如果紧张,就看着本子。但她没写一个字。她的手指,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极其轻微地,划过一个轮廓。那是方静知给她的那张糖纸,在黑暗中用指尖“读”过的、凹凸不平的痕迹。那痕迹此刻烫着她的记忆,也给她一种奇异的支撑。

      审判开始了。程序性的宣读,身份核实。法官是位五十岁左右的女法官,姓李,面相严肃,眼神锐利,声音平稳,没有多余情绪。

      首先由原告方,也就是苏见蘅,宣读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苏见蘅站起来,她今天也穿着利落的深色西装套裙,没戴任何首饰。她的声音清晰,语速适中,每个字都咬得很准,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

      “……申请人林晚筝女士,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申请人陈砚修作为其监护人的资格。事实与理由如下:第一,申请人精神状况正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立生活自理能力和清晰的认知判断能力,有稳定的工作意愿和基础,根本不符合设立监护的法定条件。第二,被申请人陈砚修利用其配偶身份及申请人产后情绪波动的特殊时期,通过提供不实信息、夸大申请人情绪反应、与个别医疗机构人员不当接触等方式,操纵了所谓的‘精神障碍诊断’及非自愿住院程序,其目的是非法限制申请人人身自由,进而控制申请人财产,并在离婚诉讼中获取不当优势,其行为已严重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违背监护人应履行的‘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不再适合担任监护人……”

      林晚筝听着,每一个字都像小锤,敲打在她心上。苏见蘅没有渲染情绪,没有控诉“迫害”,只是冷静地陈述“事实”与“法律”。但正是这种抽离了情感的理性叙述,将陈砚修那套看似完美的“为你好”逻辑,一层层剥开,露出底下冰冷的算计。

      她能感觉到对面,陈砚修的气息几不可查地凝滞了一瞬。

      轮到被告方陈述。陈砚修没有请律师,他自己就是最顶尖的律师。他站起来,身姿挺拔,先向法官微微欠身,姿态无可挑剔。

      “审判长,我首先要向法庭表达我最深切的痛心和无奈。”他开口,声音低沉悦耳,带着一种真诚的疲惫,“我与晚筝,是多年夫妻,共同育有年幼的孩子。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她健康、快乐。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亲眼目睹了她因生产、育儿和激素变化,经历了严重的情绪困扰,多次出现情绪失控、哭泣、甚至有伤害自己的言语。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我的第一反应是恐惧,是尽全力保护她,带她寻求最好的医疗帮助。”

      他顿了一下,目光扫过林晚筝,那眼神里充满了痛苦和不解:“我至今不明白,晚筝为什么会这样看我。我带她看最好的医生,住最好的医院,保存所有的病历资料,只是为了记录病情、配合治疗。我从未想过控制她,我只是……太害怕失去她了。至于所谓的财产控制,更是无稽之谈。我们的家庭财产一直有明确规划,我从未阻止她使用她个人的积蓄。相反,我一直在为我们的未来,为孩子,做我认为最稳妥的财务安排。”

      他转向法官,语气变得恳切而沉重:“审判长,我承认,在妻子生病期间,我可能因为焦虑和担心,在某些沟通方式上不够妥当,但我绝对没有恶意。撤销我的监护人资格?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法院认定我是一个会伤害妻子的人,意味着我们这个家可能彻底破碎,意味着我们年幼的儿子,将不得不在父母的对立中成长。这真的是对晚筝好吗?这真的是对孩子好吗?我恳请法庭,从维护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慎重考虑本案。”

      完美的防守。以退为进。将“控制”转化为“保护不当”,将“算计”包装成“焦虑”,最后抬出“家庭完整”和“孩子利益”这两面无可指摘的大旗。林晚筝几乎要为他鼓掌。如果不是亲身经历那一切,她恐怕也会被这情真意切的表演打动。

      质证环节开始。这才是真正的刀锋相见。

      苏见蘅首先出示证据。她申请了法院调取康宁中心的全部病历资料,以及诊疗过程的监控录像(涉及公共区域部分)。她将厚厚一摞病历复印件,分门别类,重点标出。

      “审判长,请看证据组一,关于林晚筝女士被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的关键依据——康宁中心副主任医师王某某于2023年8月15日出具的门诊诊断证明。”苏见蘅将一份文件投影在屏幕上,“诊断结论为‘F32.1 中度抑郁发作,伴显著焦虑症状’,并在‘处理意见’中写明‘建议住院治疗’。而做出此诊断的依据,根据病历记载,是‘家属代诉患者情绪低落、哭泣、有自杀言语(具体为“不想活了”),及患者当日门诊时情绪激动、抗拒检查’。”

      她停顿,目光看向法官:“首先,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诊断精神障碍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第二十八条,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但请注意,这里的前提是‘疑似’。那么,王医生在做出‘严重’到需要非自愿住院的诊断时,他依据的‘家属代诉’内容,是否经过核实?”

      她切换下一份证据,是王医生执业注册系统的后台登录记录截图(经法院批准调取)。“请看,2023年8月15日,王医生的门诊排班时间是上午8点到12点。而根据康宁中心的挂号系统记录,林晚筝女士的当日门诊号,是上午11点48分挂出的。也就是说,从挂号到面诊,时间非常紧张。而这份诊断证明的开具时间,系统记录是……当天晚上21点37分。”

      法庭里响起极低的议论声。

      “一个门诊诊断,在患者离开近十小时后,于非工作时间出具?”苏见蘅声音平稳,却带着锋利的质疑,“更重要的是,诊断证明中引用的核心‘危险依据’——‘自杀言语’,来源是‘家属代诉’。被告陈砚修先生,您能否向法庭说明,您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具体情境下,听到我的当事人林晚筝女士说出‘不想活了’这句话的?当时是否有其他人在场?”

      陈砚修脸色不变,答道:“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大概是她产后两个月左右,在家里的卧室。当时只有我们两人。她情绪很低落,哭着说的。我非常确定。”

      “也就是说,没有第三方见证,没有录音录像,仅凭您一人之言?”苏见蘅追问。

      “苏律师,夫妻间的私密谈话,难道还需要公证吗?”陈砚修略带嘲讽地反问。

      “当这句话成为将一个人强制送入精神病院、剥夺其近两个月自由的核心证据时,审慎的核实难道不是必要的吗?”苏见蘅寸步不让,转向法官,“审判长,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康宁中心医生王某某出庭作证,就此次诊断的详细过程、依据核实情况接受质询。”

      法官与合议庭低声商议后,点头:“准予。证人已在候传。”

      王医生被带了进来。他穿着便服,神色有些紧张。在苏见蘅的追问下,他承认当天门诊病人较多,与林晚筝的面谈时间“大约十五到二十分钟”。当被问及诊断依据中“自杀言语”是否经过核实时,他眼神闪烁:“家属陈述得很肯定,而且患者当时情绪确实激动,符合相关症状……”

      “所以,您仅凭家属一面之词,在面谈时间有限、且该‘危险言论’无任何客观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可能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严重诊断,是吗?”苏见蘅语气加重。

      “我……是基于专业判断……”王医生额头冒汗。

      “那么,您当晚近十点出具诊断证明,是因为白天工作繁忙,还是另有原因?”苏见蘅忽然转换问题。

      “是……是下班后整理病历时出具的。”王医生回答。

      “您与被告陈砚修先生,除了医患关系,之前是否认识?是否有过其他接触,比如,关于康宁中心所属集团的股权投资咨询?”苏见蘅抛出了准备好的问题。

      “反对!”陈砚修猛地站起,“对方律师在暗示不恰当关联,与本案无关!”

      “反对有效。原告律师,询问请围绕诊断行为本身。”法官警告。

      苏见蘅见好就收:“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但请法庭记录,证人当庭承认诊断依据核实不充分,且诊断证明出具时间与门诊时间存在不合理延迟。”

      王医生退下时,脚步有些虚浮。

      紧接着,苏见蘅出示了第二组证据:林晚筝入院后的一系列评估报告、日常记录,以及贺明臻作为主管医生出具的、数份“患者情绪平稳、配合治疗、未见明确危险行为”的查房记录。

      “这些记录显示,我的当事人入院后,除了最初因被强制带离而必然的情绪反应,很快便稳定下来,积极配合治疗,日常生活完全自理,认知清晰,逻辑正常。没有任何攻击行为或自伤企图。那么,我想请问被告,在当事人明显不符合‘有伤害自身或他人危险’这一非自愿住院核心要件的情况下,您作为家属,为何多次以‘需要巩固治疗’、‘家庭环境未准备好’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出院手续?您拖延的,究竟是什么?”

      陈砚修冷静回应:“医生有过专业判断,认为需要巩固。我是外行,自然尊重专业意见。至于家庭环境,晚筝生病后,家里确实需要调整,我希望她回来时,是一个能让她安心休养的环境。这难道有错吗?”

      “所以,您认为,将一个精神状况稳定、具备完全自理能力、渴望回家的成年人,继续留在精神病院,是对她有利的‘休养’?”苏见蘅的语气带上了一丝罕见的尖锐。

      “我尊重医嘱。”陈砚修四两拨千斤。

      “那么,我们来看第三组证据。”苏见蘅不再纠缠,切换了屏幕。上面是复杂的股权结构图、银行流水截图。“这是康宁中心所属医疗集团的部分股权结构。其中一家名为‘明德咨询’的合伙企业,持有集团3.5%的股份。而‘明德咨询’的隐名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康宁中心的副主任医师——贺明臻医生。同时,在2023年8月至10月,也就是我的当事人住院期间,‘明德咨询’账户与被告陈砚修先生个人账户之间,有三笔共计二十万元的资金往来,备注为‘咨询服务费’。而贺明臻医生,正是我的当事人在康宁中心住院期间的主管医生之一。”

      法庭哗然。连法官都皱紧了眉头。

      “反对!这些资金往来是我个人与明德咨询公司的正常商业咨询合作,与本案无关!对方律师在恶意揣测,混淆视听!”陈砚修终于色变,声音失去了之前的平稳。

      “是否有关,需要法庭判断。”苏见蘅面向法官,声音清晰有力,“审判长,被告作为资深法律从业者,明知配偶入院治疗,却与配偶的主管医生存在隐秘的大额资金往来。这不得不让人合理怀疑,被告对当事人的‘治疗’和‘住院’,施加了超出正常家属关切的不当影响。结合之前诊断程序的瑕疵、住院必要性的缺失,一个清晰的逻辑链正在浮现:被告通过提供不实信息影响诊断,通过利益输送影响治疗进程,其根本目的,是让我的当事人长期处于‘被监护’的失能状态,从而为其在接下来的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中,创造绝对优势!”

      “你胡说!血口喷人!”陈砚修失态地低吼,随即意识到场合,强行克制,但额头青筋隐现,那份完美的面具,终于裂开了第一道缝隙。

      “是否胡说,请看最后一份证据。”苏见蘅从文件中,抽出了一张皱巴巴的、印着卡通图案的糖纸。她用镊子夹着,放入证据袋,提交给法庭。“这是我的当事人在康宁中心期间,另一位病友方静知女士,在无法用言语沟通的情况下,用指甲在糖纸背面掐出的痕迹。经当事人辨认和转译,痕迹内容指向我的姓名和职业。这充分说明,我的当事人即使在那种极端封闭、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依然在努力保持清醒,寻求外界帮助,并得到了同被禁锢者的无声声援。这,是一个‘丧失自知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做到的吗?”

      那张皱巴巴的糖纸,在庄严的法庭上,显得如此微不足道,却又如此震撼人心。它像一枚投入深潭的石子,激起的涟漪无声,却足以让在场每一个人重新审视那个坐在原告席上、始终沉默的女人。

      法官沉默了。合议庭成员低声交换意见。

      “现在,请当事人林晚筝女士,做最后陈述。”法官看向她。

      林晚筝缓缓站起身。腿有些发软,但她撑住了。她抬起头,第一次,迎向了法官的目光,也掠过了对面陈砚修那双充斥着震惊、愤怒和一丝终于掩藏不住的慌乱的眼睛。

      法庭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她能听到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能感觉到掌心冰凉的汗。她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声音。她轻轻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苏见蘅在桌下,轻轻握了一下她冰冷的手指,又迅速放开。

      那个触感,给了她最后的力量。

      她开口了,声音起初有些低,但很快稳定下来,清晰地在法庭中传开:

      “审判长,合议庭。”

      “坐在这里的我,是林晚筝。二十八岁。在来到这里之前,我是一个广告文案,一个母亲,一个妻子。但现在,坐在这里的我,只有一个身份:一个努力想证明‘我是谁’,并且想夺回‘我该是谁’的决定权的人。”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被诊断,被评估,被记录,被‘为了你好’。我的疼痛被分析,我的眼泪被归因,我的沉默被解读,我作为一个人最本能的恐惧和挣扎,都被转化成病历上一个个冰冷的代码和症状描述。有人用法律的框架为我建造了一个安全的牢笼,用专业的术语为我书写了一份无法辩驳的病理报告。在那个框架和报告里,‘林晚筝’这个名字所代表的那个人,一点点被擦去,只剩下一个需要被管理、被治疗、被监护的‘对象’。”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那堆厚厚的病历,扫过对面脸色铁青的陈砚修,最后再次看向法官。

      “今天,我不控诉,不哀求。我只想陈述几个最基本的事实。”

      “第一,我从未试图伤害自己,更不曾伤害他人。那句成为关键‘证据’的话,我没有任何记忆。即使在我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看着我的孩子,我也从未有过那样的念头。”

      “第二,我理解产后情绪的波动,我也积极配合过治疗。但我始终知道,我需要的是理解、支持和时间,不是把我当作一个故障机器那样‘修复’,更不是以‘治疗’为名将我隔离在世界之外。”

      “第三,我从未丧失照顾自己、判断是非、管理生活的能力。在康宁中心,我按时作息,配合检查,甚至,”她看了一眼那张糖纸,“我还能在禁锢中,接收到来自另一个同样被沉默的人的微弱信号,并理解它。这难道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表现吗?”

      她的声音渐渐抬高,带着一种压抑太久后释放出的、冷静的力度:

      “审判长,我站在这里,不是要求特殊的怜悯或照顾。我只要求一件最简单、也最根本的事:请用看待一个普通人的方式,看待我。请用衡量一个普通人行为能力的标准,衡量我。请将那些加诸在我身上的、沉重的‘疾病’标签和‘监护’锁链拿开,让我可以像一个普通的、有瑕疵但也有力量的成年人一样,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为自己发声,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我不需要完美的保护,我只需要不被打扰的自主。我不需要被定义,我只需要定义自己的权利。”

      “这就是我的最后陈述。谢谢。”

      她说完,坐下了。身体里绷紧的那根弦,骤然松开,带来一阵虚脱般的颤抖,但同时,一种前所未有的、清冽的通透感,从心底升腾起来。她说了。在代表国家权力的法庭上,在决定她命运的地方,她清晰地说出了“我是林晚筝”,说出了“我要定义自己”。

      这就够了。无论结果如何。

      法庭再次陷入寂静。但那寂静,与开庭时已截然不同。

      法官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等待的时间,像被无限拉长。林晚筝看着法庭高高的天花板,苏见蘅轻轻整理着桌上的文件。陈砚修坐在对面,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再也没有看向她。

      不知过了多久,法槌敲响。

      “现在继续开庭。请全体起立。”

      林晚筝随着众人站起,心脏悬到了嗓子眼。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冗长的程序性表述后,关键部分到来:

      “……本院认为,综合本案证据及庭审调查情况:第一,申请人林晚筝在诉讼过程中精神状况稳定,思维清晰,表达有条理,能明确陈述自身诉求及理由,具备独立应诉能力。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目前存在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情形。第二,关于被申请人陈砚修对林晚筝的监护,所依据的先前诊断程序存在瑕疵,诊断依据的核实不够充分。林晚筝入院后的表现亦与需要非自愿住院及持续监护的必要性存在矛盾。第三,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住院期间主管医生之间存在大额非常规资金往来,虽其辩称为商业咨询,但结合本案其他情节,足以令人对监护行为的纯粹性及必要性产生合理怀疑。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不完全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申请人陈砚修作为申请人林晚筝的监护人资格。”

      “二、驳回被申请人陈砚修的其他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槌落下。“咚”的一声闷响,尘埃落定。

      赢了。

      林晚筝站在那里,耳朵里嗡嗡作响,判决书的后续内容变得模糊。她只清晰地听到了那几个字:“撤销监护人资格”。像一道无形的、沉重的枷锁,应声而断。

      苏见蘅用力握了一下她的手臂,眼里有光。她低声说:“晚筝,我们赢了第一步。”

      林晚筝缓缓转头,看向对面。陈砚修僵立在那里,脸色灰败,那层无往不利的精英外壳彻底碎裂,露出底下某种近乎狰狞的、不敢置信的扭曲。他死死盯着判决书,仿佛想用目光将它烧穿。然后,他猛地抬起头,看向林晚筝。那眼神里,再没有伪装的温情或痛苦,只剩下冰冷的、淬毒的恨意,和一丝……失去掌控后的、野兽般的狂躁。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至少在此刻,在法律文书生效的此刻,他再也无法以“监护人”的身份,决定她该去哪里,该吃什么药,是不是“病了”。

      庭审结束。人群开始散去。林晚筝在苏见蘅的陪同下,慢慢走出法庭。深秋的阳光很好,明晃晃地照在法院高大的台阶上,有些刺眼。她站在台阶顶端,深深吸了一口外面清冷自由的空气。

      苏见蘅的手机响了,她走到一边接听。林晚筝独自站着,看着台阶下来来往往的人和车。世界依旧喧嚣忙碌,但有什么东西,在她体内,已经永久地改变了。

      她赢了官司,拿回了定义自己的权利。但她知道,这远非终点。陈砚修不会善罢甘休,离婚财产、孩子抚养权,还有漫长的拉扯。她也知道,自己心里的伤,需要更长时间去愈合。

      但此刻,阳光照在身上,暖的。风吹过脸颊,凉的。

      她抬起手,挡在眼前,从指缝里看出去。光被切割成一道一道,明亮而清晰。

      台阶下方,苏见蘅结束了通话,走回来,表情有些复杂。

      “晚筝,”她低声说,“刚才社区吴阿姨来电话。陈砚修把序序从你父母那边接走了,说是他的合法探视时间。还有……他可能很快会提起离婚诉讼。”

      林晚筝脸上的光暗了暗,但仅仅是一瞬。她放下手,看向苏见蘅,眼神平静,深处却有什么东西在坚定地燃烧。

      “我知道了。”她说,声音平稳,“那就,下一场。”

      她转过身,最后看了一眼身后那庄严而沉默的法院建筑。国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然后,她迈开脚步,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下台阶。

      风卷起地上几片枯黄的梧桐叶,在她脚边打了个旋,又飘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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