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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试探 周亦安的出 ...

  •   周亦安的出现像一块石头被扔进了原本就不算平静的水面。

      傅维森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不是换衣服,而是坐在书房里把林远舟之前发来的那份尽调报告重新翻了一遍。他看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仔细,每一页都来回过了两遍,用笔在几个关键处做了标记。

      周亦安说的“帮过他一些小忙”到底是什么?两百万美金的资金注入发生在那之后还是之前?程砚书知道这笔钱的存在吗?如果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在之前的谈话中提及?

      这些问题在他脑子里转了一整夜。

      第二天是周六,傅维森没有去公司。他上午去健身房待了两个小时,中午在家吃了饭,下午原本打算处理一些邮件,但注意力始终集中不起来。手机安静了一整天——程砚书没有发消息过来。

      这不太寻常。过去两周里,程砚书几乎每天都会发点什么,哪怕只是一个表情符号或者一句无关痛痒的话。今天什么都没有。傅维森不知道自己是在意这个“什么都没有”,还是在意自己居然在意这个“什么都没有”。

      下午四点多,沈述白打来电话。

      “晚上有事吗?”

      “没有。”

      “那来一趟。我在顺义这边,朋友的马场,人不多,就几个。周亦安也在。”

      傅维森顿了一下。沈述白似乎听出了他的犹豫,在电话那头笑了一声:“不来也行,但我觉得你应该来。”

      “为什么?”

      “因为程砚书也会到。”

      傅维森沉默了两秒。“地址发我。”

      ---

      马场在顺义的一处私人庄园里,从市区开过去将近一个小时。傅维森到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庄园的灯亮着,暖黄色的光从落地窗透出来,映在院子里的碎石路上。马场在庄园的后面,绕过主楼能看到一片宽阔的场地,围栏是深棕色的木质结构,场地中央铺着细沙。

      他走进去的时候,发现沈述白说的“人不多”是真的。加上他自己,总共六个人。周亦安已经到了,正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喝茶,旁边是上次在日料店见过的那个年轻女人。还有两个人傅维森不认识,但看穿着和气场,应该也是圈子里的人。

      程砚书还没到。

      “傅总。”周亦安站起来跟他握手,姿态比上次更随意了一些,穿了一件深色的polo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块看起来很旧但保养得很好的劳力士,“来得正好,他们刚骑完一圈回来,现在在休息。你要不要也去骑一圈?”

      “不用。”傅维森在沙发上坐下,接过服务员递来的水。

      他和周亦安聊了几句有的没的——最近的市场行情、某家上市公司的人事变动、海南自贸港的政策走向。周亦安说话的方式和他父亲很像,不急不躁,每个句子都像是经过筛选之后才放出来的,不会有多余的信息,也不会让人觉得他在隐瞒什么。这种人最难对付,因为他们不会给你破绽。

      程砚书在二十分钟后到的。

      他走进来的时候,傅维森注意到他换了车。之前他坐的是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今天开的是一辆深灰色的保时捷,车型比傅维森那辆更低调一些,但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那辆车的选配清单不会低于七位数。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薄外套,里面是深灰色的圆领T恤,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手里拎着一个帆布袋——和上次带去办公室的那个不一样,这个更小一些,深蓝色,看不出牌子。

      “路上堵车。”他说,语气和在银泰那次一样,像是在跟老朋友解释。

      程砚书走进来的时候,傅维森注意到周亦安的表情变了一下。那个变化非常微妙——不是惊讶,不是紧张,更像是一种“来了”的确认,像是在等的人终于到了。程砚书也看到了周亦安,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了不到半秒,然后同时移开。

      傅维森捕捉到了这个瞬间。

      “砚书。”周亦安主动打招呼,用的是名字而不是“程总”,这个称呼方式本身就说明了很多东西。

      “亦安。”程砚书点了点头,语气很平,没有刻意热络,也没有刻意冷淡。他走到沙发区,在傅维森旁边的空位坐了下来,把帆布袋放在脚边。坐下来的时候他的手臂碰到了傅维森的手臂,隔着衣服的布料,很轻,但他没有立刻移开,而是保持了一秒,然后才自然地收回去。

      沈述白从外面走进来,身上还带着马场的尘土气息,手里拿着一瓶啤酒。“都到了?那准备吃饭。今天让厨房烤了羊排,你们有口福了。”

      晚饭在庄园的餐厅里吃。长桌,烛台,白桌布,餐具是银质的,每套餐具旁边放了一枝小小的尤加利叶。菜是中餐,但按西餐的方式上——前菜、汤、主菜、甜品,一道道来,中间穿插着换酒。烤羊排确实不错,外焦里嫩,香料的味道渗进了肉里,不需要蘸任何酱汁就很好吃。

      饭桌上的话题比之前几次都要轻松。沈述白讲了一个他在香港谈项目时遇到的乌龙事件,把所有人都逗笑了,连傅维森都微微弯了一下嘴角。周亦安的那个年轻女人——傅维森后来知道她姓孟,是一家艺术咨询公司的创始人——聊起了她最近帮一个客户买的一幅画,说那幅画的作者明年会在古根海姆做一个个展,价格应该会涨。

      程砚书坐在傅维森旁边,大部分时间在听,偶尔插一句。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安静,刀叉用得标准但不做作,切羊排的时候手腕的力度控制得很好,不会有那种用力过猛的声响。傅维森注意到他今晚喝了不少酒——三杯红酒,最后还加了一杯威士忌。他的酒量似乎不错,喝了这么多,脸上只是微微泛红,说话和动作都没有任何失控的迹象。

      但傅维森注意到他有一个小动作——每次喝完一口酒,他的舌尖会轻轻地舔一下下唇,像是要把酒液的味道全部收进去。这个动作很小,小到如果不是一直用余光注意他,根本不会发现。

      晚饭结束后,有人在院子里点了篝火。十月初的夜晚已经有些凉了,火光的温度刚好让人觉得舒服。几个人搬了椅子坐在火边,手里端着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周亦安和沈述白在讨论一个共同朋友的婚礼,那个姓孟的女人在刷手机,另外两个人去了马厩看马。

      傅维森坐在稍远一点的位置,手里端着半杯威士忌,看着火光在夜色中跳动。

      程砚书走过来,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这次他没有刻意保持距离,椅子之间的距离比社交礼仪允许的要近一些,近到傅维森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威士忌、篝火的烟熏气,还有那股熟悉的、干净的洗衣液味道。

      “你今天不太高兴。”程砚书说。他看着篝火,没有看傅维森。

      “没有。”

      “你看周亦安的眼神不对。”

      傅维森侧头看了他一眼。火光在程砚书的脸上跳动,把他的轮廓照得忽明忽暗。那双眼睛在火光里显得更深了,像两口被点燃的井。

      “你看他的眼神也不对。”傅维森说。

      程砚书沉默了几秒。篝火里有一根木柴烧断了,发出“啪”的一声,火星溅起来,在夜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又落下去。

      “他跟我说了,”程砚书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他约你吃饭的事。”

      “你跟他聊过我?”

      “他跟我提起过你。”程砚书转过头来,这次他看着傅维森的眼睛,“傅维森,有些事我本来想晚一点再跟你说。但现在看来,晚一点可能来不及。”

      “什么事?”

      程砚书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呼出的白气在火光中几乎看不见,但傅维森感觉到了那股温热。

      “周亦安在两年前投了一笔钱进我的基金。金额不大,不到两百万美金,通过一个壳公司走的。这件事我当时不知道,是后来才查到的。他的钱被包装成了一个机构LP的资金,混在里面的。我知道之后跟他沟通过,他说那只是他个人的一点小投资,看好我的团队,不想让别人知道。”

      傅维森没有说话。

      “我不确定你信不信,”程砚书说,“但这笔钱和他的关系,我在我们合作之前就应该告诉你。我没有说,是因为——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开口。这件事不管怎么说,听起来都像是我的问题。”

      篝火在两个人之间燃烧着,发出轻微的噼啪声。远处有人笑了一声,声音被夜风吹散,变得模糊不清。

      “你为什么现在告诉我?”傅维森问。

      “因为你今天看他的眼神,”程砚书说,“让我觉得如果我现在不说,你可能就不会再给我说的机会了。”

      傅维森盯着他看了几秒。火光照在程砚书的脸上,把他眼底那层疲惫的阴影照得很清楚。他的表情是认真的,不是那种精心设计过的认真,而是一种因为不得不说实话而产生的、略带狼狈的认真。

      “我知道了。”傅维森说。

      程砚书等了几秒,像是在等他继续说下去。但傅维森没有再说别的。他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目光重新落回篝火上。

      “就‘知道了’?”程砚书问。

      “你觉得我应该说什么?”

      程砚书看着他的侧脸,过了一会儿,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无奈,也有某种释然。“你这个人,有时候真的让人很想揍你。”

      傅维森没接话。但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嘴角动了一下。这一次,他没有否认那是笑。

      夜风从远处吹过来,篝火被吹得歪了一下,火星飞舞起来,像一群被惊动的萤火虫。两个人坐在火光里,谁都没有再说话。沉默不再是隔阂,而是一种默契——有些话已经说了,有些话还没说,但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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