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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心事当拏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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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圣八年,江州德安县。
王家的宅子在县城东街,三进的院子,青砖灰瓦,在大宋的县城里算是体面的人家。王韶的父亲王衮做过几任地方官,从知县到通判,算不上显赫,但也不至于辱没门楣。他退下来之后,回到德安老家,置了几十亩薄田,平日里读书写字,教教儿子,日子过得清闲。
王韶是王家最小的儿子。上头有两个哥哥,大哥王振,二哥王援,名字都取得端正大气,寄托着父亲对儿子们的期望。轮到他的时候,王衮翻了半天的书,取了一个“韶”字。
韶者,美也,乐也。舜作《韶》乐,孔子闻之,三月不知肉味。
这个名字取得太文气了。
王韶后来常常想,如果父亲给他取名叫“王战”或者“王征”,他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不会的。一个人的命是天定的,名字只是一个符号,改不了什么。
他从小就安静。不像别的男孩子那样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他喜欢坐在父亲的书房里看书。王衮的书房不大,但藏书不少,经史子集都有。王韶最先看的是《史记》,翻到《匈奴列传》,一下子就被迷住了。那些匈奴人的名字奇怪得很——冒顿、老上、军臣——像咒语一样,念起来嘴里有一种奇异的快感。他看卫青、霍去病如何出塞击胡,看李广如何“飞将军”,看张骞如何凿空西域,看得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也骑上马,跟着他们一起往西走。
他问父亲:“大宋为什么不打西夏?”
王衮看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不要问这些。”
那时候西夏还没有称帝,名义上还是大宋的藩属,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元昊迟早要反。西北的边报一天比一天紧,朝中的大臣们吵来吵去,谁也拿不出一个主意。
王韶不懂朝政,但他懂一件事:一个连自己家门口都守不住的朝廷,是不配叫“天朝上国”的。
他八岁那年,西夏正式称帝。消息传到德安,王衮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天,出来的时候脸色铁青,一句话都没说。王韶躲在屏风后面,看着父亲的背影,忽然觉得那个背影很老,老得像是要被什么东西压垮。
他那时候不知道父亲在想什么。很多年以后他才知道,王衮年轻时在陕西做过官,亲眼见过西夏骑兵的凶悍。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二
嘉祐元年,王韶二十七岁。
这一年他做了一件大事:考中进士。
嘉祐二年的科举是大宋历史上最传奇的一届。主考官是欧阳修,录取的进士里有苏轼、苏辙、曾巩、程颢、张载、章惇……这些人日后不是文坛巨匠就是思想大家,随便拎出一个都能写进教科书。王韶的名字也在那张黄榜上,但排得很靠后,夹在一堆不那么出名的人中间,像一棵长在森林里的小树,不仔细看根本找不到。
他被分到新安主簿。
新安在河南,离洛阳不远,是个小县城。主簿是从九品,管文书、管仓库、管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王韶每天坐在县衙里,对着那些公文发呆。公文上的字他都认识,但那些字连在一起,就变成了一堆毫无意义的东西——什么“某年某月某日,收某乡秋粮若干石”,什么“某村某人告某人盗牛,查无实据,驳回”。
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在被这些公文一点一点地吃掉。
同榜的进士们有的留在了汴京,入了馆阁,成了天子近臣;有的被派到州郡做幕职官,参与军政大事。只有他,窝在新安这个小地方,日复一日地跟秋粮和盗牛案打交道。
他给父亲写过信。王衮回信说:“年轻人要耐得住性子。主簿虽小,也是朝廷命官。做好分内之事,日后自有升迁之机。”
王韶看完信,把它压在枕头底下,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他不是耐不住性子。他是觉得不对。
他读过的那些书,他胸中藏着的那团火,不是为了做一个小小主簿而准备的。他想去的地方不是新安,是西北。是秦州,是渭州,是那些舆图上标着、他却从未去过的地方。
他想去看看西夏的骑兵到底有多凶悍,想看看吐蕃的部落到底有多少帐,想看看洮河的水有多深、岷山的雪有多厚。
他想做班超,做张骞,做一个用双脚丈量土地的人。
而不是坐在县衙里,数别人家的粮食。
嘉祐三年秋天,王韶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觉得疯了的事。
他辞了官。
这件事在新安县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同僚们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好端端的进士出身,好端端的朝廷命官,说辞就辞了?有人劝他:“你就算不喜欢主簿,也可以等一等,说不定过两年就能调走。这么一辞,什么都没了。”
王韶笑着说:“我等不了两年。”
他收拾了一个包袱,装了几件换洗的衣服、一袋子干粮、一本《史记》、一张舆图。舆图是他自己画的,照着各种边报和地理志拼凑出来的,粗糙得很,但他觉得比官府的正式舆图有用。
他骑着一匹从县衙马厩里买来的老马,出了新安城门,一路向西。
没有人送他。
他回头看了一眼新安城,灰扑扑的城墙,灰扑扑的街巷,灰扑扑的天空。他在这里待了两年,没有交到一个朋友,没有做成一件他觉得有意义的事。
他不后悔。
马鞭一挥,老马迈开步子,得得得地走向远方。
三
从新安到秦州,走了一个多月。
王韶第一次看到秦岭的时候,被震住了。他在江南长大,看惯了丘陵和平原,以为天下的山都差不多。但秦岭不一样。秦岭的山像一面墙,横亘在天地的尽头,黑压压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翻过秦岭就是陕西,就是大宋的西北边疆,就是那个他只在书上读到过的世界。
他在路上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行商,有僧道,有逃荒的难民,有被贬谪的官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在往某个地方去。王韶跟他们聊天,听他们讲路上的见闻,讲西北的风土人情,讲西夏人如何凶残、吐蕃人如何剽悍。
他把这些都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本子是他在新安买的,黄麻纸,线装,手掌大小,正好可以揣在怀里。每天晚上,他找一家客栈或者借宿在农家,点一盏油灯,把白天听到的东西一笔一笔地写下来。
“秦州以西,有吐蕃部落数十,互不统属,最大者曰俞龙珂,帐下数万人。”
“河州产良马,吐蕃人善骑射,每战必以骑兵冲突。”
“洮河冬夏不冻,水深不可渡,唯上游有浅处,可涉水而过。”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有时候油灯太暗,第二天起来自己都认不出写了什么。但他不在乎。重要的是他在记,在积累,在把自己变成一个对西北了如指掌的人。
到了秦州,他找了一家便宜的客栈住下。客栈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回鹘人,姓米,祖上从西域迁过来的,在秦州住了三代,汉话说得比王韶还流利。米老板见他是读书人,对他很客气,给他安排了一间靠里的小屋,一个月只收他三十文钱。
王韶在秦州住了下来。他不知道自己要住多久,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年。他只知道一件事:他要在这里待下去,直到他把西北的事情搞清楚。
他开始出门“采访边事”——这是他给自己找的说辞。每天天不亮就起来,骑着那匹老马,在秦州城内外转悠。他去军营外面看士兵操练,去城门边看商队进出,去市场上跟蕃人做买卖、聊天。他的羌话和吐蕃话就是在那时候学的,一开始结结巴巴的,连“你好”都说不利索,后来慢慢能说整句话了,再后来能跟蕃人喝酒聊天了。
蕃人对他很好奇。一个汉人书生,孤身一人跑到秦州来,天天跟他们混在一起,问东问西,这在他们看来是很奇怪的事。有人问他:“你是不是朝廷派来的探子?”
王韶笑着说:“不是。我就是想来看看。”
“看什么?”
“看你们怎么过日子。”
蕃人笑了,觉得这个汉人有点傻,但傻得可爱。他们开始教他骑马——王韶的骑术就是在这时候练出来的。江南人不太会骑马,他刚来的时候骑那匹老马都歪歪斜斜的,后来慢慢能骑快马了,再后来能在马上射箭了,虽然准头差了点,但姿势已经像模像样。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爬上秦州城北的山头,站在那里看远方。天气好的时候,他能看到天边的祁连山,白皑皑的雪顶,像一条银色的龙伏在大地上。祁连山的那边就是西夏,就是河西走廊,就是那个大宋梦寐以求却又始终够不着的地方。
他站在那里,风吹着他的脸,冷飕飕的,但他觉得舒服。他觉得自己的心被风吹开了,吹大了,大到能装下整个西北。
四
嘉祐五年,王韶在秦州已经待了两年。
两年里,他走遍了秦州周边的每一个县城、每一个关隘、每一个蕃人部落。他的小本子用完了好几本,舆图也改了又改,画满了密密麻麻的标记。他认识了很多人——秦州城里的商人、士兵、官员,乡下的农夫、牧民、猎户,部落里的首领、巫师、萨满。他跟吐蕃人一起喝过马奶酒,跟回鹘人一起吃过烤羊肉,跟党项人一起在帐篷里过过夜。
他学会了很多东西。学会了看天气——西北的天说变就变,早上还晴空万里,下午就可能风雪交加。学会了认路——在没有路标和路牌的荒野上,靠太阳、星星和山川的走向辨别方向。学会了在野外生存——怎么生火,怎么找水,怎么在暴风雪里搭帐篷。
他还学会了打仗——不是在书本上学,而是在实地观察中学。他看过吐蕃骑兵如何列阵冲锋,看过西夏斥候如何侦察敌情,看过大宋边军如何守城御敌。他把这些都记下来,反复琢磨,思考每一种战术的优劣,思考如果自己是统帅,会怎么打。
他觉得自己像一块海绵,在拼命地吸收西北的一切。每一滴水分都很重要,将来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些水分挤出来,变成一场大雨,浇灌那片干渴的土地。
但周围的人不理解他。
秦州的官员们觉得他是个怪人。一个进士出身的读书人,放着好好的官不做,跑到西北来风餐露宿,这不是有病是什么?有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王疯子”,说他跟那些蕃人混久了,自己也变得疯疯癫癫的。
王韶不在乎。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他只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对的事。这件对不对,不是由当下来评判的,是由历史来评判的。
有一天,他在秦州城里遇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叫张守约,是秦凤路都监,掌管一路兵马的中级军官。张守约四十出头,身材魁梧,一脸络腮胡子,看上去像个武将,但说话很有条理,不是那种只会抡刀砍人的莽夫。他在秦州驻防多年,对西北的情况了如指掌,是王韶在秦州遇到的唯一一个愿意跟他认真谈边防的人。
他们在秦州城里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张守约喝了两碗酒,忽然问他:“你一个书生,跑到秦州来做什么?”
王韶说:“我想了解西北。”
“了解了又怎样?”
“我想写一本书。”
“什么书?”
“一本关于西北的书。讲山川地理,讲蕃部情况,讲攻守方略。将来如果有人想要经略西北,这本书会有用。”
张守约沉默了一会儿,放下酒碗,认真地看着他。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张守约的声音很低,“经略西北,不是写一本书就能做到的。那是要用命去换的。”
“我知道。”王韶说,“但我先把书写好。等有人要用的时候,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张守约看了他很久,忽然笑了。
“你这个人,”他说,“有点意思。”
那碗酒之后,张守约成了王韶在秦州最重要的朋友和引路人。他给王韶提供了很多边防空白的消息,告诉他哪些地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不能去,哪些部落可以接触,哪些部落要绕着走。他甚至借给王韶几份军中的机密舆图——这在当时是违法的,但张守约不在乎。
“你比那些坐在枢密院里的人强多了,”张守约说,“那些人连秦州在哪儿都搞不清楚,就敢在朝堂上夸夸其谈。你至少亲自走过,亲眼看过。”
王韶把张守约给他的那些舆图和自己画的图拼在一起,拼出了一张完整的西北山川图。他把这张图铺在地上,趴在上面看,一看就是一整天。他看着那些山川河流的走向,看着那些关隘城池的位置,看着那些部落牧场的分布,脑子里像有一个齿轮在转动,咔嗒咔嗒的,把所有的信息咬合在一起。
有一天,他忽然看懂了。
不是看懂某一条路或者某一个关隘,而是看懂了一整个战略。
西夏之所以强,不是因为它的骑兵有多厉害,而是因为它占据了一个有利的地理位置。它西控河西走廊,南据横山天险,东面是黄河天堑,北面是大漠戈壁。大宋要想打西夏,必须从东面和南面同时进攻,但东面有黄河挡着,南面有横山挡着,打不进去。
但如果大宋先拿下河湟呢?
河湟在吐蕃人手里,是西夏的西南方向。如果大宋拿下河湟,就等于在西夏的软肋上插了一刀。西夏的右臂被砍断,整个防线就会崩溃。然后大宋可以从西、南、东三个方向同时进攻,西夏必败无疑。
这就是后来《平戎策》的核心思想。
但在嘉祐五年的那个夜晚,它只是一个念头,一个在王韶脑子里刚刚发芽的念头。他还需要更多的信息,更多的验证,更多的时间去把它打磨成一个完整的战略。
他继续在西北待着。一年,两年,三年。
日子过得很慢,但他不着急。他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大事,一件需要时间的事。他不怕等。
他只是偶尔会想起德安,想起父亲的书房,想起那些在书页间度过的童年时光。他不知道父亲是否还活着——他离家之后很少写信,不是不想写,是不知道写什么。写他在西北风餐露宿?写他跟蕃人喝酒聊天?写他在秦州城北的山头上站了一天,就为了看祁连山的雪顶?
父亲不会理解的。
没有人理解。
但那又怎样呢?
他不需要别人理解。他只需要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有一天夜里,他在秦州城外的荒野上过夜。帐篷搭在一个土坡后面,火堆烧得很旺。他裹着毯子坐在地上,看着满天的星星。西北的星星真亮,亮得像碎钻,撒在黑丝绒一样的天幕上。
他忽然想起了一首诗。不是别人写的,是他自己写的。在来西北的路上,他写过很多诗,大部分都忘了,只有这一首还记得: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他笑了。
剑还没磨好呢。不急。
他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火苗蹿起来,照亮了他的脸。那是一张三十岁的脸,棱角分明,眼神清亮,嘴角带着一点倔强的弧度。
他还不老。
他还有时间。
他还有很多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