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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居? 你就是沈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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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为什么偏偏是跨年夜。
为什么在这样一个本该迎接新开始的夜晚,这么多人都在认命,都在主动或被动地把自己从命运的审判里抽离出来?
远处已经隐约传来救护车的鸣笛声。
他心里很清楚,自己该走了。他不想去医院,不想面对警察的询问,更不想再被任何镜头拍到。
林妄初抬起袖子,替对方擦去眼角附近混着雨水的血,又把盖在他身上的被子往上拉了一点,随后反握住那只冰冷的手,目光很认真地看着他。
“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在乎都是谁想让你死。”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怕对方听不懂,又低声补了一句:
“But I want you to stay alive.”
“所以我会把我所有的祝福都给你。我也会跟这世界上每一个存在的神灵祈祷,希望你们都好好活着。”
对方眼里似乎掠过一丝迟疑,像是没有完全理解他的中文。林妄初便又用英文慢慢重复了一遍。
“I’ll give you all my blessings. I’ll pray to every god there is, if that helps.”
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撑着地费力站起来之前,他忽然想起什么,把手腕上的转运珠摘了下来。
那是一串很普通的红绳,坠着一颗小小的转运珠,是出国前母亲陪他去庙里时替他求来的。
他把那串红绳套到对方手腕上。
“你都开法拉利了,”林妄初低头看了一眼,忍不住苦笑了一下,“我给你这玩意儿,好像有点寒酸。”
“但你看起来比我惨一点,先借给你戴着吧。”
他说完,又低声补了一句:
“你一定要活着。不然今天我就白忙活了。”
“Maybe I wasn’t lost. Maybe I was meant to help you out.”
那人像是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几下,却终究没发出声音,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像是要把他的样子记住。
林妄初已经没有时间再停留。
左脚刚一落地,剧痛便猛地窜上来,疼得他眼前一黑,险些再次跪下去。他咬紧牙关,一瘸一拐地回到车里,倒车,重新驶回环岛。
还好伤的是左脚,并不影响开车。
林妄初已经记不清,那之后的二十四小时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他租来的车大概没有还,丢在停车场后,人就冲进了候机大厅。
进了候机区,他才想起来去药店买止痛药和烫伤药。
跨年夜的国际航班人不多。
他一个人占了一整排座位。
十一个小时的飞行里,他好像睡着了,又好像始终清醒着在回想往事。
他其实花了很多年去接受一个事实——
自己的人生里,永远不会有一个可以被称为男性楷模的人。
血缘上的父亲也没有带来责任,只带来了污点。
所以他只能给自己定下规则,让自己追逐自己的影子。
比如——
“不要成为像那个男人一样的存在。”
“不要被血缘里的遗传控制。”
这些年,他几乎就是靠这些规则压住青春期里每一次想发疯、想放弃、想质问命运的冲动,一点一点把自己逼成了如今的林妄初。
建筑理论学里有一句话,他很喜欢。
“Architecture is the will of an epoch translated into space.”
建筑,是一个时代意志在空间里的表达。
建筑从来不是钢筋和水泥的堆砌,而是一种态度。一个人如何理解秩序、责任与承载,都会投射在他设计的空间里。
所以哪怕这个世界常常对他不公。
哪怕他一出生就背着不属于他的罪。
他还是想成为一个直面问题、承担问题的人。
不逃避。
不认命。
他甚至从来都一声不吭,没有真正抱怨过一句。
他以为命运即便不会奖赏自己,至少也会因他的勇气可嘉而放过对他的审判和拷问。
可事实是,没有。
什么都没有。
赶到医院时,母亲的脉搏早已停止。
她躺在那里,脸上的神情甚至是平静的,像终于结束了一场漫长又疲惫的跋涉。
那种释然让林妄初连恨都恨不起来。
而没有怨恨,他甚至都无法化解心中的愤怒和不甘心。
为什么。
为什么命运总像是在等着他刚刚高傲的站起来,就立刻挥下一把新的镰刀。
一次比一次更狠。
他终于还是晕倒了。
昏迷整整一周。
再醒来时,母亲已经变成了骨灰盒里一捧安静的灰。医生还告诉他,他的左脚因延误治疗和爆炸冲击导致骨损严重,终身残疾。
起初,护士长以为他过于平静,是更危险的征兆。
每天都会安排实习医生隔一会儿进病房看他一次。
可他们都错了。
他不会求死。
任何时候都不会。
因为他想搞明白,他的抗争和命运的齿轮,到底最后孰强孰弱。
哪怕命运从未对他温柔,他也要努力温柔待人。
这就是他对于命运嘲讽他的回击!
出院后,他向学校申请推迟一年入学,把伦敦的房子转租给了两个本科女生。一边申请残疾认证,一边重新学着和残缺的身体共处。
他兼职教画画,接留学申请指导,继续攒钱。
次年九月初,林妄初带着拐杖和骨灰盒,重新飞回伦敦。
那两个女生人很好,三个人一合计都没什么钱,干脆她俩住一屋,把改造出来的客厅给他住。
新生活看起来像是终于又回到了轨道。
他心情不错,把房子里里外外重新整理了一遍,连原本堆在角落的各种旧柜子都被他一一改造。
三周后,伦敦特大暴雨。
他们租住的半地下室一居室彻底淹了。
林妄初站在积水里,看着漂起来的锅和拖鞋,认真怀疑这一切是不是又和自己有关。
幸运的是,室友林殊那天兼职去机场接人,雇主听说他们的处境,竟心善地让他们暂时搬去自己摄政公园附近的别墅客房。
林妄初不想让自己显得像个累赘。
于是每天主动做饭,尽量把所有力所能及的事情都做了。
没过多久,那位雇主在一次晚饭后看着他,抬手打了一串手语。
林殊在旁边翻译:
“我有个朋友说你的手艺很好。他家应该更适合你长期居住。”
“他家离我这儿也不远,你上学还是很近。”
“他平时不常待在伦敦,也不喜欢别人碰他的房子,但他在的时候只吃得惯家常菜。”
“你就住g层佣人房,日常不用上下楼。没有房租,平时帮忙照顾一下院子里的花草,他在伦敦的时候做做饭就行。”
林妄初觉得这种简直就是中大奖,连一秒都没犹豫。
于是再一次打包行李,带着拐杖和骨灰盒,准备搬家。
并且认真发誓——这绝对是毕业前最后一次。
他实在不想再像一件总要被挪来挪去的家具。
新的住处依旧在 Crown Estate 范围内,这个区域的别墅有一种安静得近乎克制的昂贵。
大片浅色立面在夜里被路灯照得发冷,门前没有多余装饰,窗框、铁栏、台阶都像经过某种统一计算,连门牌数字的位置都带着秩序感。
钥匙插进去时,锁芯转得很顺。
门开的一瞬间,一股很淡的雪松味扑面而来。
不是香薰店那种刻意调出来的味道,更像有人长期习惯使用某一种木质气息,让整个空间都慢慢被浸透。
林妄初站在门口,建筑专业的本能已经先一步在脑子里运转起来。
比例很好。
采光很好。
动线也很合理。
几乎挑不出问题。
可也正因为太完美,反而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
太完美的空间,通常说明主人并不真正依赖它。
因为真正长期被使用的房子,一定会留下某种属于主人的偏差。
可这里什么都没有,像住在这里的人从不真正停留。
他根据户型图上的标注,蹑手蹑脚地找到自己的房间。
房间在一楼靠后的位置,带独立卫浴,大约三十平。暖气已经提前开好,昏黄的灯光把整间屋子照得很温柔。
他把骨灰盒轻轻放到床头,又把母亲的照片摆正。
等待其他行李的间隙,他转身去厨房。
超大尺寸冰箱里食材新鲜又齐全,柜子里所有他认识的不认识的的调料都被整整齐齐码好,瓶身统一朝外,连保质期都贴了标签。
不是说这房子的主人最近都不在伦敦吗?
纠结再三,他最后只拿出鸡蛋、番茄和一小袋青菜。
十分钟不到,厨房里就漫开浓浓的食物香气。
倒不是生活所迫,他从小就喜欢做饭。
万事都不及吃饭重要。
刚把面端上餐桌,门锁忽然传来一声轻响。
林妄初以为是自己的剩余行李送到了,下意识回头。
玄关灯亮了一层。
门被推开,一个身形高大的少年裹着满身凉意闯了进来。
猝不及防,林妄初撞进一双熟悉的灰蓝眼眸里。
那一瞬间,火光、翻倒的车身、浓烟、混着血的雨水,还有那双在昏迷边缘依旧漂亮得惊人的眼睛,全都在这一刻毫无预兆地翻涌回来。
少年并没有认出他,低头脱下外套扔在玄关椅背上,又卷起袖口去洗了手。
他径直走过来,椅子在地板上划出一声刺耳的响,整个人往椅背上一靠,长腿伸得老远,姿态散漫得像这整栋房子都是他的游乐场。
“你就是沈序家那个倒霉 guest?”
说完,视线落到面碗上,眼睛明显亮了一下,嘴角一翘,露出点玩世不恭的意思。
“沈执聿。沈序的远房堂弟。”
他眉梢轻轻一挑,拿筷子敲了敲碗沿,发出清脆的“哒”一声。
“第一天上岗,就给我吃这个?”
没等林妄初回答,他又凑近了一点,盯着碗里的番茄鸡蛋面看了两秒:
“闻着倒是不错。”
说完也不客气,直接开吃。
吃了两口,他抬头,筷子还叼在嘴里,含含糊糊地来了一句:
“你做饭一直这个水平?”
语气里听不出是满意还是挑剔。
林妄初脑海中突然闪过去年的一条热门新闻——
《沈家私生争议再上热搜:幼子跨年夜伦敦遇离奇车祸,继承风波再起》
下一秒,他的目光落在沈执聿左手腕上。
那串红色转运珠贴着他冷白的腕骨,随着他夹面动作轻轻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