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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去经年 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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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兵荒马乱(结局)
五十三
礼拜二。
距离分别还有三天。
这一天的办公室格外安静。合作方的人已经陆续撤走了,只剩下沈岸因为要多待两天,还留在这里处理一些收尾的工作。而我们这边,也只有我需要留下来做最后的交接。
整整一个上午,偌大的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空调运转的嗡嗡声,键盘敲击的声音,翻动纸张的声音——这些细碎的响动填满了沉默,却填不满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我们坐在各自的工位上,相隔不过三米。
可这三米,像是隔着一条河。
我有很多话想说。想问他还记不记得雍和宫的银杏,想问他在什刹海见的那个女同学长什么样,想问他那天在环球影城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可我什么都没问。
因为我们除了工作,没有聊别的。
一个字都没有。
他问我数据核对完了没有,我说快了。我问他合同条款有没有问题,他说没有。公事公办的语气,客气得像两个刚认识的同事。
昨天那个说“你开心的时候眼睛里像有星星”的人,好像只是我做的一场梦。
五十四
下午的时候,我打开手机,开始看机票。
项目结束了,工作交接完了,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了。是该买票回去了。
我翻了翻航班,周五下午有几班时间合适的,到家的时间不会太晚,正好可以赶上周末。
我选好航班,正要下单的时候,沈岸的声音从对面传过来。
“你在买票?”
“嗯,”我头也没抬,“周五下午的。”
他沉默了几秒。
“要不……晚一天再走?”
我抬起头看他。
他坐在三米外的工位上,手里握着笔,但没有在写东西。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表情看不出什么情绪,好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为什么?”我问。
“周六这边有个市集,挺有意思的,”他说,“你可以逛逛再走。”
“你周六什么安排?”
“我……”他顿了一下,“要去亲戚家。”
要去亲戚家。
他要我去逛一个他不能陪我逛的市集。
晚一天回去,一个人待在酒店里,等他去完亲戚家回来,然后呢?再吃一顿饭?再说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再给自己多一天的幻想,然后更难受地离开?
我在心里笑了一下。
笑自己。
笑自己居然还在期待。
“不用了,”我低下头,手指在屏幕上点了下去,“我买周五的。”
订单确认的提示音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响了一下,像一颗小石子落进湖面,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然后消失。
五十五
他没有说话。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过了大概十分钟,我正在整理最后一批文件,忽然听到他开口。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给谁听。
我抬起头看他。
他没有看我,低着头在写什么东西,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光线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的睫毛照出一层淡淡的金色。
我愣了一下。
这句话我知道。
是柳永的《雨霖铃》。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这一别就是很多年,以后纵有良辰美景,也如同虚设。就算有满腔的情意,又能跟谁诉说呢?
他是在说……分别吗?
是在说我走了以后,良辰美景也无人分享?
还是只是随口念了一句词,没有任何意思?
我又开始解读了。
又开始了。
都到这个时候了,还在解读。
我张了张嘴,想问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不懂就不懂吧。
不愿再猜了。
这场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到此为止吧。
五十六
那天晚上回到酒店,我躺在床上,把手机里和他的聊天记录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
从“今天辛苦了,早点休息”到“你也是。晚安。”
从“那到时候你带我去?”到“好,那我等你消息。”
从“不是因为工作需要才多待两天的。是因为你。”到“只要你在,我就想。”
看了很久。
看到眼睛发酸。
然后把对话框清空了。
手指点下去的那一刻,我犹豫了一秒。
但只有一秒。
删除,确认。
所有的消息都消失了。屏幕上干干净净,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翻了个身,面朝墙壁。
窗外是这个城市的夜景,万家灯火,和前几天看到的一样。只是那时候我在想,这些灯火里有没有一盏是他的。现在我不想知道了。
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
五十七
礼拜三。
礼拜四。
时间过得很慢,又过得很快。
我们还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工作,还坐在相隔三米的位置上。偶尔有工作上的事情需要交流,就公事公办地说几句,说完就各自沉默。
他不提那天的事,我也不提。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好像环球影城的魔法袍、雍和宫的香烟、电梯里的心跳、深夜的“晚安”——这些都只是我的幻觉。
也许真的是幻觉吧。
也许从始至终,这就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他只是在恰当的时候,说了几句恰当的话。那些话放在朋友之间也说得通,是我非要当成情话来听。
是我非要过度解读。
是我非要心存幻想。
是我非要在这场独角戏里,给自己加那么多戏。
五十八
礼拜五。
最后一天。
上午的时候,我把所有的工作都交接完了。文件归档,数据上传,合同盖章。一切都处理得干净利落,没有留下任何尾巴。
“都弄完了?”他问。
“嗯,弄完了。”
“那……下午几点的飞机?”
“四点半。”
“还早。”
“嗯,还早。”
对话到这里就断了。
我们面对面站着,中间隔着一张办公桌。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是那种很浅很浅的蓝,像秋天的天空。
我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那时候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合作方负责人,个子不高,身材偏瘦,戴一副银框眼镜,说话声音不大。我对他没有任何感觉,甚至没有多看一眼。
谁能想到,十二天以后,我会因为这个人,失眠了那么多夜晚。
谁能想到,我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开心一整天,又因为他没有回消息失落一整晚。
谁能想到,还会经历这样一场兵荒马乱。
五十九
中午的时候,他说:“一起吃个午饭吧,最后一顿了。”
我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们去了公司附近的一家小餐馆,点了几个家常菜。宫保鸡丁,酸辣土豆丝,一碗番茄蛋花汤。
很普通的菜,很普通的午饭。
吃饭的时候,我们聊了一些有的没的。他问我回去以后有什么安排,我说先休息两天,然后开始下一个项目。他问我下一个项目是什么,我说还没定,可能是另外一个城市的合作。
“又要出差?”
“嗯,我们这一行就是这样,到处跑。”
“那挺好的,”他说,“可以到处看看。”
“你呢?回去以后忙什么?”
“也是项目,已经排到年底了。”
“那挺充实的。”
“嗯。”
又是沉默。
我低头喝汤,番茄的酸甜味道在舌尖上化开,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点想哭。
不是难过。
是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像是读完了一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书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
不是因为结局不好。
是因为结束了。
六十
吃完饭出来,阳光很好。
秋天的阳光不晒,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像一只温柔的手。
我们并肩走在回公司的路上,谁都没有说话。
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好是红灯。我们停下来等。
我站在他右边,大概隔了半步的距离。风从侧面吹过来,我闻到一股很淡的洗衣液的味道,和他的衬衫上是一样的。
“你有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他忽然问。
我转头看他。
他也在看我。
阳光落在他的脸上,银框眼镜反射出一点光,看不清他的眼神。
想说的话太多了。
想问你为什么要我晚一天回去。想问你去亲戚家是不是真的。想问你说“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是什么意思。想问你是不是也有一点喜欢我。想问你这十二天里,有没有哪个瞬间,也为我心动过。
可是问了又怎样呢?
他说“是”,然后呢?异地,忙碌,渐行渐远,最后变成通讯录里一个永远不会点开的头像。
他说“不是”,那就更没有必要了。
“没有,”我笑了一下,“祝你一路顺风。”
他看了我几秒,点了点头。
“你也是。”
绿灯亮了。
我们走过斑马线。
六十一
回到公司,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去机场。
笔记本电脑装进背包,充电线缠好塞进侧袋,水杯倒空放进外层的网兜。东西不多,背在肩上很轻。
比来的时候轻多了。
来的时候,背包里还装着一颗期待的心。
现在没有了。
“我走了。”我站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室。
他坐在工位上,手里握着笔,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模一样。
“路上注意安全。”他说。
“好。”
我转身走了出去。
走廊很长,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我走了大概十几步,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椅子移动的声音。
然后是他的脚步声。
追出来了?
我的心跳猛地加速。
脚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等一下。”他在身后喊。
我停下来,转过身。
他站在走廊的那一头,逆着光,看不太清表情。
“怎么了?”我问。
他走过来,走到我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
是一根魔杖。
格兰芬多的魔杖。
和我在环球影城看了很久、最后没舍得买的那根一模一样。
“你……”
“那天看你很喜欢,后来我自己回去买的。”他说,语气很平淡,好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接过魔杖,手指在木质的杖身上摩挲了一下。很光滑,很精致,比我想象的要重一些。
“谢谢你。”我的声音有点哑。
“不客气,”他说,“以后看到它,能想起……算了,没什么。走吧。”
以后看到它,能想起我。
他是想说这个吧?
可是他没有说完。
他选择了不说。
就像我选择了不问。
我们都选择了把那些话咽回去,把那些情绪藏起来,把那些可能变成不可能的结局,留在各自的心底。
六十二
我走出大楼,阳光铺天盖地地落下来。
北京的天空很蓝,蓝得像洗过一样。远处能看到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不急不慢。
我站在路边等车,手里握着那根魔杖。
风吹过来,吹乱了我的头发。
我忽然想起付航脱口秀里的那句话:“暗恋是什么?暗恋就是你一个人演完了整部电影,而对方连海报都没看到。”
可我的这场暗恋,好像不太一样。
他看到了。
他看到了我的魔法袍,看到了我眼睛里的小星星,看到了我在恭王府拍的银杏,看到了我发给他的每一张照片。
他甚至记住了我喜欢的那根魔杖,然后偷偷买了下来。
他只是没有说。
没有说喜欢,没有说再见,没有说那些我们都在等对方先开口的话。
我们像两个站在河两岸的人,都知道河里有鱼,可谁都不愿意先下水。
怕水太凉。
怕淹死。
怕游到一半发现对面没有人了。
六十三
车来了。
我上了车,坐在靠窗的位置。车子缓缓驶出,经过公司大楼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看了一眼。
楼门口没有人。
他已经回去了。
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魔杖。
格兰芬多的标志在杖身上若隐若现,金色的纹路在阳光下闪着微光。
格兰芬多的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是勇敢。
是明知会输也要往前冲的勇敢。
可是我没有那么勇敢。
我做不到在不确定对方心意的时候,把自己再交出去一次。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选择了买周五的票。
选择了不问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选择了把这场兵荒马乱,结束在还来得及全身而退的时候。
六十四
去机场的路上,我把那根魔杖从背包里拿出来,放在膝盖上,看了很久。
魔杖的包装盒上有一张小卡片,我打开来看了一下。
上面是打印的产品信息:材质、型号、产地。翻到背面,有一行手写的字,字迹很小,差点没看到。
“下次带你去霍格沃茨。”
我的手开始发抖。
下次。
带你去霍格沃茨。
他什么时候写的?
是在排队买魔杖的时候?是在某个我睡着的深夜?还是今天中午,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
他不知道的是,我已经去过霍格沃茨了。
在环球影城的那天,我就已经去过了。
那是我这辈子最好的一次霍格沃茨之旅。
不是因为城堡多壮观,不是因为灯光秀多震撼。
是因为他在。
是他看着我穿着魔法袍的样子,说“你的袍子在飞”。
是他恐高还要陪我坐飞椅,脸色发白还嘴硬说“还好”。
是他在霍格沃茨城堡前站着,让我给他拍照,笑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
这些,就是我的霍格沃茨。
六十五
出租车驶上了机场高速。
窗外的风景飞速地向后退去,高楼变成了矮楼,矮楼变成了树,树变成了天空。
我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把这十二天的画面一幕幕地过了一遍。
雍和宫的香烟。
什刹海的银杏。
恭王府的福字碑。
环球影城的魔法袍。
他在飞椅上转头看我,说“你的袍子在飞”。
他在霍格沃茨城堡前站着,浅浅地笑。
他在酒店大堂帮我接住门帘。
他在电梯里说“那一起去吧”。
他在凌晨一点多回“晚安”。
他在走廊上追出来,把魔杖递给我。
他说“下次带你去霍格沃茨”。
我睁开眼睛,看到车窗上自己的倒影。
嘴角是翘着的。
我在笑。
还会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笑成这样。
真是没出息。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场兵荒马乱,到这里真的结束了。
不是因为他不够好,也不是因为我不够喜欢。
是因为我们都太克制了。
克制到把所有的喜欢都藏在了“下次带你去霍格沃茨”里,藏在了“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里,藏在了那些没有说出口的话里。
这样的结局,不算完美,但也不算遗憾。
至少,我知道了被一个人温柔以待是什么感觉。
至少,我知道了心还是会怦怦跳。
至少,我拥有过那根魔杖。
六十六
到了机场,我办了值机,过了安检,在候机厅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还有半个小时登机。
我拿出手机,打开和他的对话框。
空荡荡的。
昨天清空以后,一条消息都没有。
我打了几个字,又删掉。
打了又删,删了又打。
最后,我只发了一句话:
“魔杖收到了,谢谢你。一路平安。”
发完之后,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消息显示“已读”。
然后,他的回复过来了。
只有一个字:
“好。”
好。
一个字。
没有“你也是”,没有“一路顺风”,没有“下次见”。
只有一个字。
干净利落,不留余地。
我把手机收起来,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好就好吧。
一个字也够了。
够我死心了。
六十七
登机了。
我找到自己的座位,靠窗。把背包放进行李架,坐下来,系好安全带。
窗外的天空很蓝,停机坪上几架飞机排着队等待起飞。远处是北京的轮廓,高楼林立,像一座巨大的水泥森林。
这座城市很大。
大到可以装下千万人的悲欢离合。
大到两个人一旦走散,就再也遇不到了。
飞机开始滑行,加速,起飞。失重感袭来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抓紧了扶手。
然后我想起他恐高。
想起他在飞椅上脸色发白的样子。
想起他说“你的袍子在飞”。
嘴角又翘了起来。
飞机穿过云层,阳光忽然变得刺眼。窗外的云海像一片白色的沙漠,无边无际,安静得让人想哭。
我从背包里拿出那根魔杖,放在膝盖上。
下次带你去霍格沃茨。
好啊。
下次。
如果有下次的话。
六十八
回到家的那天晚上,我洗了澡,吹干头发,躺在床上。
一切都和在北京的时候一样。一样的床,一样的枕头,一样的被子。
可是又觉得哪里不一样了。
可能是心里多了一些东西,又少了一些东西。
多了一根魔杖,少了一个人。
多了十二天的记忆,少了一份牵挂。
我拿起手机,想给他报个平安。打开对话框的时候,看到他最后回复的那个字。
好。
犹豫了一下,还是发了一条:“到家了。”
这一次,他没有立刻回复。
我等了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
手机安安静静的。
我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翻了个身。
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没有争吵,没有告别,没有眼泪。
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结束了。
像秋天的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来,无声无息。
六十九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照进来,在床单上画了一道金色的光。
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他回消息了。
时间是凌晨两点多。
“平安到家就好。晚安。”
还是“晚安”。
还是凌晨。
和在北京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机放下。
起床,洗脸,刷牙,换衣服。
镜子里的自己,眼角还没有细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还是亮的。
我对着镜子笑了一下。
好了。
该回到正常的生活了。
工作,吃饭,睡觉,看书,看电影,和朋友约饭,偶尔去旅行。
日子还长着呢。
七十
那根魔杖被我放在了书桌上,靠在台灯旁边。
每次看到它,都会想起那个下午,想起他在走廊上追出来,把魔杖递给我。
“以后看到它,能想起……算了,没什么。”
他没有说完的话,我现在好像懂了。
能想起我就好。
哪怕只是一闪念,哪怕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哪怕只是偶尔在某个瞬间忽然想起来——哦,世界上还有过这么一个人。
这就够了。
很多年以后,当我回头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可能会被自己蠢笑。
可是那又怎样呢?
心动的感觉,不分年龄。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也不分年龄。
而告别的心情,同样不分年龄。
我们都是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经历着普通的心动和普通的遗憾。没有电影里的轰轰烈烈,没有小说里的久别重逢,只有十二天的相处,一根魔杖,几句没有说完的话。
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啊。
真实的人生里,大多数感情都是无疾而终的。没有出轨,没有背叛,没有狗血剧情,只是因为两个人都不够勇敢,都不愿意先开口,都怕被拒绝,都怕受伤。
于是就这么错过了。
错过了就错过了。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日子还是要过的。
班还是要上的。
饭还是要吃的。
开心还是要开心的。
尾声
今天是礼拜六。
回到家的第二天。
阳光很好,我坐在阳台上喝茶,翻看手机里在北京拍的照片。
雍和宫的红墙金瓦,恭王府的银杏满地,环球影城的霍格沃茨城堡……
翻到一张沈岸的照片。是在霍格沃茨城堡前拍的,他站在灯光秀的背景里,笑得浅浅的,眼睛弯成月牙。
我看了很久。
然后把照片设成了私密收藏。
不是舍不得删。
是想留一个纪念。
纪念这个秋天,纪念北京的天空,纪念那个恐高却陪我坐飞椅的男人,纪念那句没有说完的话,纪念这场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现在我才明白,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也许不是在念词。
也许他只是在说——你走了以后,北京再美的风景,也没有人分享了。
可惜我当时不懂。
可惜我当时不愿猜。
可惜我们都太胆小,太谨慎,太害怕失望。
可惜啊。
不过没关系。
下个秋天,银杏还是会黄的。
雍和宫的香火还是会旺的。
环球影城的霍格沃茨城堡前,还是会有人穿着魔法袍拍照的。
一切都会继续。
我也会继续。
继续做一个快乐开心的我。
只是偶尔,在某个秋天的午后,在某个阳光很好的时刻,会忽然想起一个人。
想起他说:你开心的时候,眼睛里像有星星。
想起他说:下次带你去霍格沃茨。
然后笑一下,端起茶杯,喝一口已经凉了的茶。
就这样吧。
就这样。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