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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正文完,还 ...

  •   布鲁斯·韦恩清场了几家精品店,带莉娅试衣服。他窝在沙发里打瞌睡,等莉娅从试衣间里出来。过了一会儿,导购拉开帘子,莉娅穿着一字肩上衣和掐腰长裙,露出锁骨、半个肩膀和半截小腿,穿着高跟鞋,慢慢地走了出来。
      “会不会太成熟了?”她不好意思地扭着手指。
      导购非常有眼力,拨弄着莉娅的一头黑发,说道:“不会呀,你把头发烫成大波浪,或者盘起来,很有女人味。”
      莉娅当年自己染的红发早就消失了,她也没有再染。
      导购拿来一条珍珠项链,替莉娅带上,她还拿了一对珍珠耳环,但发现莉娅没有耳洞,只好放到一边。莉娅对着镜子看了又看,非常惊讶自己的变化。她肩宽背厚,还有吃垃圾食品吃出来的小肚子,但这套衣服完美得修饰了她的所有缺点,显得她胸/脯高高的,腰盈盈一握。她感到自己变得好漂亮好漂亮,不禁开心起来,嘴角都压不住,一直在笑。
      布鲁斯很喜欢这一身,但他觉得迪克未必欣赏优雅女人的类型,便慢吞吞地说:“这套可以留下,再试试其他风格,年轻一点。”
      导购会意,把莉娅领回试衣间,给她又搭了一套。紧身上衣,露出前/胸,但没有露/沟,两侧肩膀各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高腰蓬蓬裙,露出小半截大腿,一双短靴。
      这套也很好看,但布鲁斯又觉得太年轻了。他没说出来,但导购读懂了他的意思,又把莉娅领了回去,但把这套衣服也留下了。
      莉娅好开心,感觉自己在玩真人芭比换装游戏,一直叽叽喳喳地问导购,这件适合我吗?你觉得这套好看,还是刚刚那套好看?
      “你看上去好年轻呀。”导购状似不经意地说,“看你想要什么风格,第二套显得你很有活力,第一套让你看上去更有韵味。”
      夸自己年轻,不一定是夸奖,莉娅不知道怎么分辨,便说:“我都二十五,快二十六了。”
      导购说:“也可以试一试稍微性感一点的风格。”
      “要的要的!”
      莉娅穿着衬衫、马甲、西装短裙和长款西装外套走了出来。短裙很短,但因为打了领带,戴了贝雷帽和手套,穿了过膝长靴,反而有种痞帅的感觉。布鲁斯还在打盹,莉娅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清醒过来。
      “这套怎么样!”莉娅特别喜欢这套,“我好帅哦!很有东区副手的感觉哦。”
      导购默默记下信息。
      布鲁斯承认这套很适合她,非常漂亮,但裙子真的太短了,他尽量不去看她光/裸的大腿,说:“不错,但是不是太正式了?”
      “正式吗?”莉娅往他旁边的沙发上一坐,“我还戴了一个贝雷帽呢。你看过《浴血□□》吗?我觉得我很有那种感觉哦。”
      “没看过。”布鲁斯说,感到她敞开着的西装外套拂着他穿着西裤的大腿,有点紧张了。
      导购拿来一条围巾,往莉娅脖子上一挂,更有伯明翰的□□感了:“冬天也可以穿,衬衫里面可以穿打底衫,大腿可以穿厚丝袜。”
      布鲁斯忍不住了,把她的外套合拢,盖住大腿:“可以,留下。”
      “你喜欢哪一套?”她眼珠一转,这样问道。
      布鲁斯说:“第一套。”
      “为什么?”她抱怨道,“我更喜欢这套。”
      “那你就穿这套呗。”布鲁斯有些头疼了,他想回去睡觉,他昨晚为了查案子,一宿没睡。
      “你为什么喜欢第一套?”她坚持问道。
      “……我比较保守。”
      她眼珠又一转:“那你觉得迪克喜欢哪一套?”
      导购想,有钱人玩得就是花呀。
      “卫衣卫裤。”布鲁斯干巴巴地说道,他开始后悔了,为啥要亲自带她来试衣服呢?交给阿尔弗雷德不可以吗?阿尔弗雷德才是最了解迪克的人吧!而且,完全可以让迪克亲自陪她过来!嗯,他当时为什么没想到呢?他感到自己头疼得更厉害了。
      “如果想要校园青春感的话,可以试试这几套。”导购又拿来几套衣服,展示给他们看,网球裙套装、露出抹/胸的紧身拉链款瑜伽上衣和阔腿瑜伽裤、紧身针织上衣和包/臀皮裙、低领紧身休闲T恤和高腰阔腿牛仔裤、短款刺绣粉色绒面卫衣和配套的高腰绒面卫裤……
      这几套衣服,布鲁斯越来越不能欣赏,便说:“都包起来,你回去慢慢试,问问提姆和斯蒂芬妮,不要来问我了,要是尺码不合适就来换。”
      他刷卡结账,吩咐店员把衣服送到莉娅住的地方,就带着莉娅走了。
      过了几天,莉娅和斯蒂芬妮结伴来做头发,刷布鲁斯·韦恩的卡,斯蒂芬妮还奇怪:“你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
      莉娅为不能告诉好闺蜜蝙蝠侠的真实身份而感到心虚,便说:“猫女给我的零花钱。”
      斯蒂芬妮羡慕地说:“可惜蝙蝠侠不承认我。但罗宾的零花钱好像也不多。”
      莉娅更心虚了,转天就问猫女要了零花钱,然后又要求蝙蝠侠把这笔零花钱给搅局者。蝙蝠侠想了又想,决定告诉搅局者自己的真实身份。
      斯蒂芬妮惊呆了,她来找莉娅:“我不敢相信!蝙蝠侠竟然是布鲁斯·韦恩!”
      “我当时也不敢相信。”莉娅点头。
      “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斯蒂芬妮逼问莉娅,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按在床上,“好哇,你背叛了我们的革命友谊!”
      “对不起,对不起。”莉娅求饶,“是蝙蝠侠不让我说的!我们刷他的卡去做指甲吧!”
      斯蒂芬妮被一秒哄好,乐呵呵地和莉娅去做了指甲。
      “你说,赛琳娜知道吗?”斯蒂芬妮问莉娅。
      “我不知道。”莉娅心情有点低落,她一直没敢问赛琳娜,赛琳娜和蝙蝠侠是什么关系。
      就这样纠结了几天,莉娅鼓起勇气去问赛琳娜:“你还和火柴·马龙有联系吗?”
      赛琳娜正在喝酒,闻言一口酒喷到莉娅脸上。
      莉娅抹了把脸,发誓再也不和喝东西的人说话了。”
      “你问这个做什么?”赛琳娜警惕地问,“他已经把你抵给我了。”
      “我给你打工那么多年,三十块早就还清了吧!”
      “什么三十块?”赛琳娜勃然大怒,“你把自己三十块就卖给了他?”
      “只是一个晚上。”莉娅挠了挠头,“而且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你就出现了。”
      赛琳娜恨铁不成钢:“我就不说你卖自己的事了,三十块也太少了吧!你到底知不知道行情?不要扰乱市场!”
      “我现在知道了。”莉娅说。
      赛琳娜冷哼一声,道:“说吧,你找火柴·马龙做什么?他就一个黑/帮混混!”
      “他真的只是一个黑/帮混混吗?”莉娅又不笨,她只是情绪不稳定,而且服药这么多年,差不多都要治好了,“一个普通的黑/帮混混能偷到叶洪福的账本吗?”
      赛琳娜卡壳了,过了一会儿,她狠狠给了莉娅一个爆栗:“我说他是黑/帮混混,他就是黑/帮混混,你敢顶嘴?你还想不想要零花钱了?”
      莉娅知道从赛琳娜这里问不出什么,便乖乖说:“好的。”
      赛琳娜气呼呼地走了,估计知道自己养的大白菜要被猪拱了,开始疯狂偷东西,挑衅蝙蝠侠。
      莉娅跑去找蝙蝠侠:“我可以和火柴·马龙谈谈吗?”
      蝙蝠侠没有在喝水,所以没有喷水,但他感觉心里也开始颤抖了。
      “你怎么认识的火柴·马龙?”
      “他救了我一命。”莉娅实话实说。
      “……所以呢?”
      “我想和他聊聊呀。”莉娅目不转睛地盯着蝙蝠侠,“感谢他,把过去的账结清,然后有个新的开始。”
      “……什么账,什么开始?”
      “我快要饿死的时候,他给了我一顿饭,我想感谢他,看看给他多少钱合适,或者不给他钱,毕竟我也给他提供了帮助。这样过去的事就结清了,可以向着崭新的未来出发了。”
      过了很久,蝙蝠侠说:“他比较神出鬼没,我会试试能不能找到他的。”

      火柴·马龙如约而至,一打开门,就后悔了。
      莉娅穿着一字肩上衣和掐腰长裙,戴着珍珠项链和珍珠耳夹,精心打造的大波浪长发拢于一侧。她坐在夜店一间私密包厢的沙发上,两条腿并拢,双手交叉,叠在大腿上,像极了淑女。
      “好久不见。”她说。
      男人有些警惕,双手抱胸,靠在打开的门上,没有进去。
      “你有什么事吗?”他问。
      “我想……感谢你。”
      “不必了,”他说,“都这么多年过去了。”
      “你有这么好心吗?”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向他走近,“我给你一个机会敲/诈我。”
      男人一动不动,但肌肉绷紧了:“我可不敢,你现在是大小姐了。”
      莉娅专注地打量着男人,他穿了土潮土潮的格纹衬衫和褐色西装,打了红色的领带,嘴唇上方两撇小胡子,鹰钩鼻,戴了墨镜,头发梳成背头。
      上一次见面,他长这样吗?
      她已经记不得了。
      但她……不讨厌他。
      不,不止不讨厌他。
      “我不是大小姐,我是夜店保安。”她说。
      “都一样。”
      “让我感谢你。”
      “真的不必了。”
      “你在害怕谁?蝙蝠侠吗?”
      “还有猫女。”他说,“搅局者,罗宾……夜翼。”
      “你情我愿,你为什么要害怕?”
      “什么你情我愿,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越来越确定了,也感到越来越痛苦。
      “所以你要拒绝我了?”
      “当然,小姐,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她没有说话。
      喜欢上一个人,就是甜蜜掺杂痛苦,半是喜悦,半是忧伤,时不时患得患失。
      喜欢他哪里?说不出来,喜欢就是喜欢。
      如果他有女朋友,甚至只是绯闻对象,就没法一如既往地喜欢。因为,会感到痛苦。因为,想做他女朋友。因为,那么想那么想,无法忍受他的身边站着别的人,一天,一个小时,一分,一秒,都无法忍受。如果不能站在他的身边,就干脆离开,眼不见,心不烦。没法祝福,没法旁观,没法坚强。
      他转身欲走,却听到她的声音响起。
      “抱歉……我又搞砸了……你说自选家庭,但我……我不满足于此……我想……做你法律上的家人……我……”
      她说不下去了,他却没有回头。
      她开始哭了,泪水弄花了她找造型师精心化好的妆,她退后几步,跌坐在沙发上,弯下腰,捂住脸。
      唉,每一次,她都不满足。她想被他收养,想做他的罗宾,想做他的女人。
      但这一次,不会有人来安慰她了,他们彻底玩完了。
      “我会离开哥谭的。”她说,“抱歉,我不会再来打扰你……和其他人了。”
      她没有说出夜翼的名字。她好后悔,如果她早点认清自己的心,是不是就不会走到这一地步?他一直支持她和夜翼,又会怎么看待她现在的行为呢?
      唉,他对她这么好,这么信任她,却都被她搞砸了。
      他也开始纠结,他有两个选择,要么装作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走出这扇门,要么走向她,承认这件事。
      她还在哭,哭得他心烦意乱。
      最后,他在心里长长叹了声气,走向她,在她旁边坐下。
      “不要为了我离开哥谭。”他说。
      “但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你喜欢夜翼。”
      “我也……这么以为。”
      “你和他同岁,我……我们不合适。”
      “我比他生理上大一岁,法律上大四岁。”
      “没区别,你们是同龄人。”
      “你也只比我大十三岁,或者十岁,区别很大吗?”
      “很大啊,”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我去学校开家长会,见到了你。”
      “所以呢?”
      “所以,”他哽住了,“我可以做你的父亲。”
      父亲这个词一出来,他就不由自主地感到痛苦,嘴唇发麻,舌头发酸。
      “你是在担心我们权力不对等吗?”她不愧接受了一年半的精英教育,哥谭学院在她身上留下痕迹,不仅有痛苦,还有智慧,“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的钱,也不是因为你……是夜晚出来活动的那个人。我爱你,是因为我爱你,你拥有的,你能做到的,或许会让我在爱上你后更加爱你,但不会让我在不爱你时爱上你,更不会让我在不爱你后离不开你。我能留下,就能离开,我的人生是我的选择。”
      他惊呆了。他从来不知道她如此伶牙俐齿。她把他说服了。
      她转头看向他,粉底液□□着,眼妆却有些花了,睫毛长长的,如蝴蝶的翅膀,他忍不住伸出手,擦掉沾在她脸上的一滴泪珠。
      她忍不住眨了一下眼,又是一滴泪珠滚落,他的拇指大而粗糙,轻轻拭去泪痕,他的四指长而有力,托住她的下巴。他的墨镜不知道什么时候摘了下来,她微微转头,不敢直视他燃烧的双眼,属于布鲁斯·韦恩、蝙蝠侠和火柴·马龙的双眼,但他把她的脸转了过来。
      她闭上了眼,而他吻上了她的嘴唇。

      在城市的高处,一根高高的柱子上,矗立着快乐王子的雕像。他全身都贴满了薄薄的金箔,眼睛是两颗明亮的蓝宝石,剑柄上镶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熠熠生辉。
      他确实备受赞赏。
      “他像风向标一样漂亮,”一位希望以艺术品味著称的镇议员评论道,“只是没那么实用,”他补充说,生怕人们认为他不切实际,而他其实并非如此。
      “你为什么不能像快乐王子那样呢?”一位明智的母亲问她哭着要月亮的儿子,“人家快乐王子做梦时都从没想过哭着要东西。”
      “我很高兴世界上还有个人这么快乐。”一个失意的男人望着这座精美的雕像喃喃自语道。
      “他看起来就像个天使,”孤儿院的孩子们穿着鲜艳的猩红色斗篷和干净的白色围裙,从教堂里走出来时说道。
      “你们怎么知道?”数学教师问道,“你们又没见过天使的模样。”
      “啊!我们见过,梦里见的。”孩子们答道。
      数学教师皱起眉头,板起面孔,因为他不赞成孩子们做梦。
      一天夜里,一只小燕子飞过城市上空。他的朋友们六周前去了埃及,但他留了下来,因为他爱上了一位美丽的芦苇。那是早春时节,他沿着河追逐一只大黄蛾,途中遇见了她。她纤细的腰肢深深吸引了他,于是他停下来与她交谈。
      “我该爱你吗?”燕子直截了当地问道,芦苇向他深深鞠了一躬。于是,燕子绕着芦苇盘旋,翅膀轻拂水面,泛起银色的涟漪。这就是他的求爱,持续了整个夏天。
      “这种爱恋实在可笑,”其他燕子叽叽喳喳地说,“她没钱,亲戚还多得要命。”
      的确,河里长满了芦苇。就这样,秋天来了,他们都飞走了。
      大家走后,他感到孤独,开始厌倦他的恋人。
      “她不和我说话,”他说,“我怕她是个轻/浮的女人,因为她总是跟风调/情。”
      的确,每当风吹起,芦苇就会优雅地行屈膝礼。
      “我承认她恋家,”他继续说道,“但我热爱旅行,因此我的妻子也应该热爱旅行。”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终于开口问了。但芦苇直摇头,她太舍不得自己的家了。
      “原来你是跟我闹着玩的,”他大叫,“我要去金字塔那里了,再见!”
      说完他就飞走了。
      他飞了整整一天,夜晚时才来到这座城市。“我去哪儿过夜呢?”他说,“我希望城里已做好了准备。”
      这时,他看见了高大圆柱上的雕像。
      “我就在那儿过夜,”他高声说,“这是个好地方,充满了新鲜空气。”
      于是他飞下来,停在了快乐王子两只脚中间。
      “我有黄金做的卧室,”他环顾四周,轻声自语道,准备睡觉。可就在他把头埋进翅膀下的时候,一颗大大的水珠落在他的身上。
      “真奇怪!”他叫了起来,“天上没有一丝云彩,繁星清晰又明亮,却偏偏下起了雨。北欧的天气真是可怕。芦苇是喜欢雨水的,可那只是她自私罢了。”
      又一滴水落了下来。
      “一座雕像连雨都挡不住,还有什么用?”他说,“我得找个有烟囱的好去处。”
      他决定飞离此处。
      可是没等他张开翅膀,第三滴雨就落了下来,他抬头一看,看到——啊!他看到了什么呢?
      快乐王子的严重噙满了泪水,一滴滴顺着他金色的双颊往下滑落。月光下,他的脸庞如此俊美,令小燕子心生怜悯。
      “你是谁?” 他问。
      “我是快乐王子。”
      “那你为什么哭呢?”燕子问道,“你把我全身都淋湿了。”
      “当我活着,拥有一颗人心的时候,”雕像回答道,“我不知道眼泪是什么,因为我住在无忧宫,那里不允许悲伤进入。白天,人们陪着我在花园里玩耍;晚上,我在大厅里领着大家跳舞。花园周围环绕着很高的围墙,但我从不关心墙外是什么,因为我周围的一切都这么美好。我的臣民称我为快乐王子,而我确实很快乐。如果日子过得舒服就是快乐的话。就这样,我活了一辈子;就这样,我死了。死后他们把我安在这么高的地方,让我能看到我城市里所有的丑陋和苦难,尽管我现在的心是铅做的,但我还是忍不住哭泣。”
      “什么!他难道不是纯金做的吗?”燕子自言自语道。他很讲礼貌,不愿大声议论别人的私事。
      “在遥远的地方,”雕像用低沉悦耳的声音继续说道,“在遥远的小街上,住着一户穷苦人家。一扇窗户开着,透过窗户,我看到一位妇人坐在桌旁。她面容憔悴,很瘦,双手粗糙发红,布满针眼,因为她是一位裁缝。她正在给一件锻袍绣西番莲,这是王后最漂亮的女傧相在下次宫廷舞会上要穿的。在房间角落里有张床,上面躺着她年幼的儿子。孩子病了,发着烧,嚷着要吃橘子。他的母亲什么都没有,只能给他喂河里打来的水,所以他在哭。燕子,燕子,小燕子,你愿意把我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去给她吗?我的双脚被固定在这基座上,动弹不得。”
      “伙伴们在埃及等我,”燕子说。“他们正在尼罗河上飞来飞去,和大朵大朵的莲花交谈。不久,他们就会飞到伟大法老的陵墓里睡觉去了。国王本人也在里面,睡在他彩色的棺材中。他的身体被裹在黄色的亚麻布里,还填满了防腐的香料,脖子上挂着一条浅绿色翡翠项链,双手像枯萎的树叶。”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不肯陪我过一夜,做我的信使吗?那孩子多口渴,他母亲多伤心。”
      “我不喜欢男孩,”燕子回答说。“去年夏天,我住在河边时,有两个顽皮的男孩,是磨坊主的儿子,总是朝我扔石头。当然,他们从来没砸中过我,我们燕子飞得那么快,根本不可能被砸中,而且,我家也以身手敏捷著称。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不礼貌的行为。”
      但快乐王子的满脸愁容叫小燕子的心里很不好受。“这儿太冷了,”他说,“不过我愿意陪你过上一夜,并做你的信使。”
      “谢谢你,小燕子,”王子说。
      于是燕子从王子的宝剑上啄出那颗硕大的红宝石,衔在嘴里,越过城里高高低低的屋顶,朝远方飞去。
      他飞过大教堂的塔顶,上面有一尊尊白色大理石的天使雕像。他飞过王宫,听到传出阵阵歌舞的声音。一位美丽的姑娘同她的心上人走上阳台。“多么美丽的星星啊,”他对她说,“多么美丽的爱情啊。”
      “我希望我的衣服早点做好,赶得上国宴舞会,”她回答说,“我已要求绣上西番莲,只但那做针线的裁缝们都太懒了。”
      他飞过河面,看到高挂在船桅上的无数灯笼。他飞过犹太区,看见犹太老人们在讨价还价地做生意,用铜秤称量钱币。最后他飞到了那户穷人的屋舍,朝里面望去,发烧的孩子在床上辗转反侧,母亲已经睡着了,她太累了。他跳进窗里,将硕大的红宝石放在那女人顶针旁的桌子上。然后,他又轻轻地绕着床飞了一圈,用翅膀扇着孩子的额头。
      “我觉得好凉爽,”孩子说,“我一定是好起来了。”说完,他便甜甜睡去。
      然后,燕子飞回快乐王子身边,告诉他自己做了什么。“真奇怪,”他说道,“虽然天气很冷,但我现在感觉很暖和。”
      “那是因为你做了件好事,”王子说。小燕子开始思考,然后就睡着了。思考总是让他犯困。
      天亮时分,他飞到河边洗了个澡。“真是不可思议的现象,”鸟类学教授路过桥时说道,“冬天居然有燕子!”他给当地报社写了一封长信,信里满是晦涩难懂的词汇,人人都争相引用。
      “今晚我要去埃及,”燕子说,一想到这趟旅程,他就兴高采烈。他参观了城里所有的公共纪念碑,还在教堂尖顶上坐了好一会儿。不管他走到哪里,麻雀们都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互相说道:“多么尊贵的稀客啊!”所以一天下来他玩得非常开心。
      月亮升起的时候,他飞回快乐王子身边。“你在埃及有什么事要办吗?”他高声问道,“我就要动身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难道你不愿多陪我一个晚上吗?”
      “伙伴们在埃及等我呀,”燕子回答说,“明天我的朋友们将飞到第二瀑布,河马卧在莎草丛中,门农神端坐在巨大的花岗岩宝座上。他整夜观星,等到启明星亮了,他快乐地喊一声,便沉默了。正午时分,黄色的狮群来到河边饮水,它们的眼睛像绿色的宝石,它们的吼声比瀑布的轰鸣还要响亮。”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在遥远的城市那头,我看见住在阁楼中的一个年轻男子。他俯身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上,旁边的玻璃杯里插着一束干枯的紫罗兰。他的棕色卷发干枯,嘴唇红得像石榴,大大的眼睛像做梦似的。他正努力为剧院经理完成一部剧本,可他太冷了,写不动了。壁炉里没有火,他饿得要昏过去了。”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他的确有颗善良的心,“我是不是再送他一块红宝石?”
      “唉!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我唯一剩下的就是我的眼睛了。它们由稀有的蓝宝石做成,是一千年前从印度运来的。你取出一颗给他吧,他会把它卖给珠宝商,买些食物和柴火,把他的剧本写完。”
      “亲爱的王子,”燕子说,“我不能这样做。”说完就哭了起来。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于是燕子取下了王子的一只眼睛,飞到了学生的阁楼。阁楼屋顶有个洞,它很容易就钻了进去。燕子从洞口飞进去,到了房间里。年轻人双手捂着脸,没有听到燕子翅膀扑扇的声音。等他抬起头时,才看到那颗美丽的蓝宝石静静地放在干枯的紫罗兰上。
      “我开始受到赏识了,”他叫道,“不知道是哪位慷慨的崇拜者送来的。现在我可以完成我的剧本了。”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第二天燕子飞到了港口,他停在一艘大船的桅杆顶上,看着水手们用绳索把大箱子从船舱里拉出来。随着他们“嘿哟!嘿哟!”的声声号子,一个个大箱子给拖了上来。
      “我要去埃及了!”燕子喊道,但没人理会他。等月亮升上来后,他又飞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
      “我来向你道别。”他叫道。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难道你不愿多陪我一个晚上吗?”
      “冬天到了,”燕子回答说,“寒冷的雪很快就会飘落。在埃及,阳光温暖地照耀着绿油油的棕榈树,鳄鱼懒洋洋地躺在泥里,四处张望。我的伙伴们正在巴别克城的太阳神庙里筑巢,那些粉红和银白的鸽子们一边望着他们,一边相互倾诉着情话。亲爱的王子,我不得不离开你了,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你,明年春天我会带回两颗美丽的宝石,代替你送人而失去的那两颗。红宝石会比红玫瑰还要红,蓝宝石会像大海一样蓝。”
      “在下面的广场上,”快乐王子说,“站着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火柴都掉进水沟里了,全湿透了。如果她不带些钱回家,她爸爸就会打她,她正在哭。她既没穿鞋,也没有穿袜子,头上什么也没戴。把我的另一只眼睛取出来给她,她爸爸就不会打她了。”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但我不能取下你的眼睛,否则你就变成个瞎子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于是他又取下王子的另一只眼睛,叼着它朝下飞去。他一下子落在小女孩的面前,把宝石轻轻放在她的手心里。“多么漂亮的一块玻璃啊!”小女孩高叫一声,笑着朝家里跑去。
      随后,燕子回到王子身旁。“你现在瞎了,”燕子说,“我要永远陪着你。”
      “别这样,小燕子,”可怜的王子说,“你得到埃及去。”
      “我要永远陪着你,”燕子说着便睡在了王子的脚边。
      第二天,他整天都坐在王子的肩上,给他讲他在异域所见所闻。他给王子讲那些红色的朱鹭,它们排成长长的一行站在尼罗河的岸边,用它们的长喙捕捉金鱼;讲斯芬克斯,它和世界一样老,住在沙漠中,什么都知道;讲商人的事,那些人怎么赶着骆驼慢慢走着,手中捏着一串琥珀珠子;讲月亮山的国王,他皮肤黑得像乌木,崇拜一块巨大的水晶;讲绿色大莽蛇,睡在一棵棕祸树上,有二十个僧侣喂它蜜糕吃;讲那些小矮人,他们怎么坐着又大又平的树叶渡过一个大湖,还一直和蝴蝶打仗。
      “亲爱的小燕子,”王子说,“你告诉我好多奇妙的事,但更奇妙的还是那些男男女女们所遭受的苦难。天下没有比苦难更奇妙的事了。到我的城市上空飞一圈吧,小燕子,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于是,燕子飞过这座大城市,看到富人们在漂亮的房子里寻欢作乐,而乞丐们却坐在门口。它飞进阴暗的小巷,看到孩子们在挨饿,他们苍白的脸无精打采地望着漆黑的街道。在一座桥的桥洞里,躺着两个小男孩,抱在一起互相取暖。
      “真饿啊!”他们说。
      “不许躺在这里!”巡逻的人吼道。他们只好跚蹒着朝雨中走去。
      然后他飞回去,把所见所闻告诉了王子。
      “我浑身贴满了上好的黄金片,”王子说,“你把它们一片一片地取下来,给我的穷人们送去。活着的人都相信黄金会使他们幸福的。”
      燕子一片片地啄下金箔,直到快乐王子变得黯淡灰暗。他又一片片地把金箔送给穷人,孩子们的脸色红润起来,他们在街上欢笑玩耍。“我们现在有面包了!”他们喊道。
      随后下起了雪,雪下过后又结了霜。街道看起来像是用银子铺成的,闪闪发光。长长的冰凌像水晶匕首一样从屋檐下垂下来,人人都穿上皮衣,小孩子们戴上猩红色的帽子去户外溜冰。
      可怜的小燕子越来越冷,但他不愿离开王子,他太爱他了。趁着面包师不注意,他飞到面包店门外,啄一点面包屑充饥,拍打着翅膀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但他终于知道自己要死了,于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再次飞到王子的肩上。
      “再见了,亲爱的王子!”他低声说道,“你愿意让我亲吻你的手吗?”
      “我真高兴你终于要去埃及了,小燕子,”王子说,“你在这儿待得太久了。不过你得亲我的嘴唇,因为我爱你。”
      “我要去的不是埃及,”燕子说,“我要去的是死亡之家。死亡是长眠的兄弟,不是吗?”
      接着他亲吻了快乐王子的嘴唇,然后跌落在王子的脚下,死去了。
      就在这时,雕像内部传来一声奇怪的断裂声,仿佛有什么东西碎裂了。事实上,那颗铅做的心脏碎成了两半。这天晚上的霜,确实严酷。
      第二天一早,市长在市议员们的陪同下在下面的广场上散步。当他们经过那根柱子时,市长抬头看着雕像说:“哎呀!快乐王子看起来真破旧!”
      “真是太破旧了!”一向与市长意见一致的市议员们喊道,然后他们走上前去查看。
      “他剑上的红宝石掉了,他的眼睛没了,他不再是金子做的了,”市长说,“说真的,他现在比乞丐好不了多少!”
      “比乞丐好不了多少,”镇议员们附和。
      “而且还有只鸟死在他脚下!”市长又说,“我们必须发布公告,禁止鸟类在此死亡。”
      市政府的书记员记下这项建议。
      于是,他们推倒了快乐王子的雕像。
      “他不再英俊,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大学的艺术教授说道。
      然后他们把雕像放进熔炉里熔化了,市长召集市议员们开会,决定如何处理这些金属。“我们应该再建一座雕像,”他说,“那应该就是我的雕像。”
      “应该是我的雕像,”每一位市议员都争着说,他们吵了起来。我最后一次听到他们的消息时,他们还在争吵。
      “真奇怪!”铸造厂的工头说,“这颗破碎的铅心在炉子里熔化不了。我们只能把它扔了。”
      于是,他们把它扔到一堆垃圾上,死去的燕子也躺在那儿。
      “把城里最珍贵的两样东西拿来给我。”上帝对他的一位天使说。天使就把铅心和死鸟拿来给他。
      “你的选择是正确的,”上帝说,“因为在我的天堂花园里,这只小鸟将永远歌唱,在我的黄金之城里,快乐王子将尽情赞美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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