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逃离唐人街 ...
-
十一岁那年,她跟着父母来到美国,投奔在哥谭经营地/下钱庄的同乡。制作假/身/份时,同乡让她父亲给她取个洋人名,说顶着洋人名好混。父亲不懂,让同乡帮她取,同乡大笔一挥,给了她莉娅(Lea)这个名,拢共三个字母,再加上姓,也不超过五个字母。父母说,名字无所谓,能不能把她年龄改大一点,这样可以早点打工,于是她凭空多了三岁,所幸她发育早,十一岁就有一米五五。
一年后,她的父母在小丑制造的混乱中去世,但蝙蝠侠和罗宾救下了她,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罗宾,他戴着绿色的眼罩,抱着她跳出烟雾,黄色的披风在空中飘扬,她愣愣地看着他,他便冲她安抚地笑了笑。
“你没事吧?”他把她放到安全的地方,她摇摇头,他就飞了回去,消失在烟雾中。
她被宗族安排给同乡叔叔阿姨收养,每天在中超的仓库里整理货物,累得腰酸背痛。韦恩基金会的人找上她,给了她一笔赔偿父母去世的奖学金,阿姨说,既然有奖学金,就去上学吧,学完可以做地/下钱庄的会计,她便非常努力地学习,成了年级前几,恰逢哥谭学院响应D/E/I政策,她便被选中,拿着奖学金去了哥谭学院。
但她在全是有钱人的私立贵族学校又怎么会开心呢?白人不爱和有色人种玩,英语母语者不爱和非母语者玩,有钱人不爱和穷人玩,她一个人听课,一个人吃饭,找不到同学做小组作业,就求老师给她随机分配一个小组,每天放学,她先在学校的厕所换下昂贵体面的校服和皮鞋,再穿上卫衣卫裤和运动鞋,搭满是叶/子和尿/骚/味的轨道交通回唐人街,坐进冷库旁的狭小办公室里,帮老板算钱,然后在晚上写作业。大家都说她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让她好好学习,争取拿个全奖,考个大学,做个医生,回报宗族,让父母能含笑九泉,但只有她知道,她过得很不开心。她讨厌每天假笑着和同学们打招呼,讨厌说英语,讨厌参加小组讨论,对第/三/世/界的某些问题发表意见,讨厌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聊天,却在她经过时沉默下去,讨厌漂亮又刻薄的女同学,讨厌帅气又自知的男同学,讨厌白人,讨厌英语母语者,讨厌有钱人。
她开始失眠,晚上睡不着觉,就跑到街上游荡。唐人街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大部分黑/帮小弟都要去钱庄换钱,或多或少都认识她。有些人嘴甜,还谄媚地叫她大小姐,现在想想,那真是她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大家都对她寄予厚望。
但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有一天,她过得非常倒霉,老师让她自己去找小组成员,顾问说她的成绩下滑了不少,以后要申请哥谭大学还要多加努力,课堂分组讨论时她只说了两句话,将一个单词的重音念错了,金发碧眼的杰西卡强调了一遍正确读音。回家的路上,她没有找到座位,一直站着,还被流浪汉攻击,一脚踩进一坨排/泄/物。终于回了家,钱庄老板说她算错了账,对她大发雷霆,让她赔钱,叔叔说用她以后的彩礼赔。一个黑/帮小弟调/戏她,还搂住她的腰,她把对方的手打掉,对方嘴里依旧不干不净,问她有没有男朋友,说她可以做他的马/仔。
那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又偷偷跑到街上,正巧撞上那个黑/帮小弟。他抱住她,说她大半夜不睡觉,肯定是不甘寂寞,想找他那个啥。
就在那时,她感到脑子里有根弦断了。
等她回过神来,她发现自己被按在地上,指关节和肩膀都火辣辣得痛,蝙蝠侠黑色的披风在她面前扫过,那个小弟瘫在地上,脸上全是血。
“放开我。”她说。
“你会说话啊?”一个清脆的少年音响起,“你还打人吗?”
打什么人?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但罗宾已经放开了她,并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她发现自己的指关节破了。
见她盯着自己的手看,罗宾说:“他怎么惹你了?你快把他打死了。”
她愣愣地看向罗宾,发现罗宾嘴角破了,罗宾注意到她的视线,指了指嘴角道:“喏,你刚刚发起疯来,连我也打。”
“怎么可能?”她脱口而出,“我怎么打得过你?”
“谁知道呢?”罗宾耸耸肩,“你力气可大了。你是不是有梦游症?刚刚怎么叫你都没反应。”
“我没有梦游症。”她防御性地回答道。
“那你最好去看看医生。”罗宾道,“晚上不要在外面跑来跑去,知道吗?”
她被罗宾送了回去,但她把黑/帮小弟打成重伤的消息还是传开了,于是钱庄老板让她不要去算钱了。后来她才知道,那天晚上蝙蝠侠正好来查地/下钱庄,为了避风头,钱庄停业了一个月,急死了正准备洗钱的企/鹅人。
“梦游症”第二次发作时,她是清醒的。那天晚上,哥谭学院举办network活动,晚上九点,活动结束,她的同学们都被父母用豪车接了回去,只有她和其他两个贫困生,需要赶晚班的轨道交通。她走出车站,为自己不善small talk,在活动上磕磕巴巴的表现感到羞耻,路过一个男人,被他撞了一下肩膀,于是突然暴怒,狠狠揍了那个男人一顿。
那个男人呻吟着求饶,而她无动于衷,直到某一瞬间,她感到自己从梦中醒过来,看到那个男人满脸鲜血,气若游丝,害怕地后退一步,从现场逃走了。她路过一个电话亭,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一路小跑,溜回了家,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第三次失控打人,她又遇上了蝙蝠侠和罗宾。被她打的可怜人根本没有惹她,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身体先于大脑行动,甚至在罗宾出现,分开他们俩时,她都没有反应过来,而是挥拳砸向罗宾。罗宾灵巧地躲过,试图控制她,她开始挣扎,竟然又打到了罗宾,然后挨了罗宾一拳。
她清醒了,而罗宾的下一拳也到了。她被打懵了,哭了起来,罗宾愣住了,蝙蝠侠正好落地,看向他,他辩护道:“她也打了我!”
蝙蝠侠看向她,低沉的嗓音响起:“为什么打人?”
“对啊!你为什么打人?”罗宾接上话茬,“上次在唐人街也是你吧?”
她一边哭,一边摇头,蝙蝠侠摸了摸她的头,递给她一颗糖。
她双手摊开,接过糖,罗宾笑嘻嘻地在旁边说:“我也要。”
蝙蝠侠也递给罗宾一颗糖,罗宾拆开含在嘴里,而她盯着糖发呆。
“你看过医生了吗?”蝙蝠侠问她。
她摇头,蝙蝠侠便说:“你父母知道吗?”
“我是被收养的。”她轻轻说。
罗宾不笑了。
蝙蝠侠告诉她一个地址,让她去那个地方找莱斯利·汤普金斯医生,然后叫罗宾把她送回去。她被罗宾打了,觉得丢脸,不想和他说话,便转到蝙蝠侠身后:“我可以自己回去!”
罗宾双手插腰,跺了跺脚:“你以为我愿意送你吗?”
但最后,罗宾还是把她送了回去,她含着糖,听罗宾讲了一路双关语,大部分她都没听懂。
她没有去看病,也不敢晚上在外面游荡了,但这病在白天也发作了,她打了同学。幸运的是,学校没有开除她,给了她一个严重警告后,让她停学一个月,做社区服务,并进行心理评估。心理医生说她有间歇性暴怒障碍,需要吃药治疗,但是药太贵,叔叔阿姨也不愿意花钱,让她自己控制一下脾气,下课去中超整理仓库,发泄一下力气。
半年后,她又打了同学,被哥谭学院开除了。原来的学校说,让她把病看好了,再转学回去。阿姨让她去黑/医生那里伪造证明,她说想休息一年。叔叔让她这一年不要浪费,去打工,钱庄老板不愿意让她这个潜在暴力分子回去算账,叔叔说,可以考虑嫁人了,她说:“我才十七岁。”
“虚岁十八了。”阿姨说,“而且,又不是让你现在就嫁过去,可以先看起来嘛。”
媒人说她太胖了,阿姨说她一身干活的力气,媒人说她差点把人打死了,阿姨说那个人骚/扰她,被打活该,媒人说她被学校开除了,阿姨说被开除前她可是尖子生,还进了哥谭学院!媒人摸了一下她的屁/股,说她屁/股大,好生养,过了几天,介绍来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阿姨把媒人骂走了。
第二个媒人比较靠谱,介绍了一个二十四岁的小伙子,阿姨很满意,让他们先相处相处,小伙子英语说不溜,在中餐馆洗碗,一天能干十二个小时。他说,打算挣够钱就回国。
莉娅告诉了阿姨,阿姨说你不能回国,你们不合适。于是媒人又介绍了第三个人。当天晚上,莉娅收拾好行李,从唐人街跑了出来,开始了她独自一人的流浪生活。
她不是没想过回去,但她接受不了这种落差。她可以在东区卖自己,因为那里没人知道她的过去,但她不能在唐人街嫁给一个洗碗工,被调笑以前是上过全市最好学校的高材生。有时候她想,如果她求一求叔叔阿姨,或许他们也会让她继续上学,或者晚点嫁人,他们对她不是很差,但也没有好到能让她无视身边人的议论,若无其事地回去。而且,在内心深处,她知道,是她自己不想继续上学,是她自己不想嫁人。她在哥谭学院念过书,又怎么能忍受,回到原来那个没人学习,所以她能轻松考第一的学校呢?她的同学曾经非富即贵,她又怎么能忍受,回到唐人街,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就像她的阿姨嫁给她的叔叔?她曾被奉承为大小姐,被说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她便真的相信了,以为自己能飞出唐人街,飞进哥谭的上流社会。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女儿,只能打洞。如果,她从没进过哥谭学院,她就不会发病,她就不会眼高手低,她就不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但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她在那里待了一年半,就再也回不到唐人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