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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三年   长泾镇 ...

  •   长泾镇的黄昏,总是来得很慢。
      夕阳把青石板路染成暖金色,把白墙黑瓦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桂花又开了,香气从镇子这头飘到那头,甜得有些腻人。更夫的梆子声从巷子深处传来,悠长,平和,和从前没什么两样。
      叶屠苏的肉摊,还摆在老地方。
      案板换了新的,更厚实。刀也换了一把,还是杀猪刀,但更亮,更利。木牌上的“叶记”两个字,是请学堂先生重写的,工整了些。摊子干净,肉新鲜,价钱公道。镇上的人习惯了每天黄昏时来这儿买肉,习惯了看她低头剔骨、切肉、收钱,话不多,但手稳。
      她看起来和从前没什么不同。
      只是右眼蒙了块黑布。布很干净,边缘整齐,衬得她左眼更深,更静。脸上那道疤淡了些,但还在,像一道浅浅的刻痕。动作比以前慢了一点,但更稳。切肉时,肩膀不会不自觉地绷紧,背也挺得直了些。
      阿囡长大了些。
      十二三岁的模样,个子抽条了,脸上褪去孩童的圆润,显出少女的清秀轮廓。只是眼神依旧干净,澄澈,看人时带着毫无防备的信任。她坐在摊边的小板凳上,手里拿着根狗尾巴草,在逗地上的蚂蚁。阳光照在她侧脸上,睫毛在脸颊投下细密的影子。
      “姐姐,”她忽然抬头,指着天边,“云,红红的。”
      叶屠苏抬头看了一眼。
      晚霞烧得正烈,从金黄到橙红再到绛紫,层层叠叠铺了半边天。很美,很热闹,像一场盛大而无声的告别。
      “嗯,红。”叶屠苏应了声,低头继续剔骨。
      阿囡看了会儿云,又低头玩草。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姐姐,爹说,红云,是火烧的。天上也着火吗?”
      叶屠苏的手顿了顿。
      刀尖停在骨缝间,微微颤抖。
      “不是火,”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是光。太阳落山时的光。”
      “哦。”阿囡点点头,似懂非懂,但没再问。她总是这样,问一个问题,得到一个答案,就满足了,不再深究。像一汪清浅的潭水,石子丢进去,漾开几圈涟漪,就又恢复了平静。
      叶屠苏继续剔骨。刀锋切入骨缝,轻轻一别,“咔嚓”一声,骨头分离,干净利落。她把骨头扔进旁边的筐里,肉码在案板上,肥瘦相间,纹理分明。
      三年了。
      从云雾山那个血色的早晨,到现在,整整三年。
      那支箭最终没要了她的命。周掌柜带着人找到道观时,她还剩最后一口气。右眼废了,身上十几处重伤,失血到几乎干涸。郎中看了直摇头,说“救不活了,准备后事吧”。但周掌柜没放弃,用了最好的药,请了最好的大夫,守了七天七夜。
      她活下来了。
      像棵被雷劈过、烧焦了一半的老树,根还扎在土里,硬是又从焦黑的树干上,抽出几片颤巍巍的新叶。
      阿飘也活下来了。肩上的伤太重,左手废了,抬不起来。人也变得有些痴傻,记不清事,经常呆呆地坐着,一坐就是半天。周掌柜收留了她,让她在米铺后院做些轻省的活计,有口饭吃,有地方住。
      小满和阿囡,是三天后被猎户在山坳里发现的。小满背上中了一刀,发着高烧,还死死护着昏迷的阿囡。阿囡没受伤,只是吓坏了,醒来后不哭不闹,只是抓着叶屠苏的衣角,再也不肯松手。
      小满伤好后,留下二十两银子——是他全部的家当,塞在叶屠苏枕头底下。然后,在一个清晨,不告而别。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就像他出现时一样,悄无声息。
      老鬼和路公子,葬在了云雾山道观后面的山坡上。两座坟,挨得很近,面朝北方。坟前没立碑,只各插了根削尖的木棍,算是记号。叶屠苏每年清明会去一次,拔拔草,坐一会儿,不说话,只是看着北方,看着那片他们再也回不去的、遥远的山河。
      钱串子的坟在长泾镇外的乱葬岗。没有尸骨,只有一件他常穿的旧褂子,和那本烧得只剩半边的账本,一起埋了。叶屠苏偶尔路过,会放一把野花。花很快就被风吹走了,或被野狗刨了,但她还是放。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
      肉摊照常开,生意还不错。镇上的人不再议论她的过去,只是默默买肉,偶尔闲聊几句天气、收成、孩子的功课。春娥嫁人了,嫁给了镇西铁匠的儿子,生了个大胖小子,满月时给叶屠苏送了红鸡蛋。王婶老了,眼睛花了,但还记着帮她看摊的情分,时不时送点自己腌的咸菜。
      一切都很平静,很平常。
      平常得让叶屠苏有时会恍惚,觉得那些血腥的、逃命的、刀口舔血的日子,真的只是一场漫长、漆黑、终于醒了的噩梦。
      但右眼的空洞,背上的旧伤,夜里偶尔袭来的剧痛,还有阿囡偶尔无心的、关于“爹”和“路哥哥”的问话,都在提醒她——
      不是梦。
      是真的。
      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血与火,那些生离死别,都是真的。
      都刻在骨头里,融在血里,抹不掉,忘不了。
      “叶姑娘,来斤五花肉,要瘦点的。”
      一个熟客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是街尾杂货铺的刘掌柜,笑眯眯的,手里拎着个菜篮子。
      叶屠苏点点头,挑了块最好的五花肉,上秤,称好,用油纸包了,递过去。
      “三十五文。”
      刘掌柜数了钱,接过肉,却没立刻走,而是看了看天,又看了看摊子,像是随口问:“叶姑娘,听说……北边的仗,快打完了?”
      叶屠苏正在擦刀的手顿了顿。
      “听谁说的?”
      “茶楼里都在传,”刘掌柜压低声音,“说朝廷和契丹和谈了,割了北边三个州,换十年太平。杨将军……杨将军的遗骨,也要从北边运回来了,说是要厚葬,追封什么……忠烈公。”
      叶屠苏没说话,只是慢慢擦着刀。刀面映出她蒙着黑布的半张脸,和另一只眼里平静无波的光。
      “哦。”她说。
      刘掌柜等了等,见她没别的话,讪讪地笑了笑,拎着肉走了。
      叶屠苏继续擦刀,擦得很慢,很仔细,像在进行某种仪式。
      仗打完了。
      杨铮的遗骨要回来了。
      忠烈公。
      很响亮的封号,很风光的后事。
      可那些死在沧云关的人呢?那些无名的士兵,那些逃难的百姓,那些像老鬼、路公子、钱串子一样,死在不知名角落里的、普通又不普通的人呢?
      谁记得他们?
      谁给他们追封?
      谁把他们运回来,厚葬?
      没有。
      乱世如洪流,裹挟着无数渺小的生命,奔腾向前。能留下名字的,是站在浪尖上的几个。更多的,沉下去了,无声无息,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
      就像这黄昏的光,看着盛大,温暖,可终究要沉入黑暗。留下的,只有漫漫长夜,和夜里零星几点、挣扎着不肯熄灭的灯火。
      “收摊了。”
      叶屠苏说,声音很平。
      阿囡立刻站起来,帮着收拾条凳,擦案板,把没卖完的肉用油布包好,放进篮子里。动作很熟练,很安静。
      收拾完,叶屠苏锁好摊子,牵着阿囡的手,往家走。
      夕阳把她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大一小,一前一后,在青石板路上慢慢移动。路过春娥家,听见里面孩子的笑声。路过茶馆,听见说书人拍醒木的声音:“话说那沧云关血战七日,杨将军麾下有一义士,姓路,使得一手好剑,可惜英年早逝……” 路过王婶家,闻见炖肉的香气。
      很平常的黄昏。
      很平常的归家路。
      走到巷口,叶屠苏习惯性地拐进旁边的杂货铺。
      掌柜认得她,笑着打招呼:“叶姑娘,老样子?”
      “嗯。”
      掌柜从柜台下拿出一个油纸包,递给她。里面是四根新鲜的肋排,肥瘦相间,带着脆骨。
      叶屠苏接过,付了钱,牵着阿囡继续走。
      阿囡看着那包肋排,小声说:“姐姐,今天……又买四根。”
      “嗯。”
      “爹,路哥哥,钱叔,飘飘姐,”阿囡一个一个数过去,声音很轻,很认真,“一人一根。”
      叶屠苏的手紧了紧。
      “嗯。”
      “飘飘姐……今天会来吗?”
      “不来。”
      “为什么?”
      “她病了,在周掌柜家养着。”
      “哦。”阿囡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过了一会儿,又说,“我想她了。”
      叶屠苏没说话,只是握紧了她的手。
      回到家,院子还是老样子。枣树又长高了些,枝叶更茂密了。井边的辘轳修过了,不响了。灶间门口挂了新的干辣椒,红艳艳的。
      叶屠苏生火,烧水,处理肋排。阿囡蹲在灶膛前,往里添柴,火光把她的小脸照得红扑扑的。
      肋排焯水,下锅,翻炒,加酱油,加糖,加酒,加水。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是红烧肋排的香气。
      是久违的,温暖的,带着记忆味道的香气。
      叶屠苏坐在灶间门槛上,看着锅里“咕嘟咕嘟”冒出的热气,看着跳跃的火光,看着阿囡专注的侧脸。
      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也是这样的黄昏,这样的灶间,这样的香气。
      那时人很多。老鬼蹲在灶膛前抽烟,骂骂咧咧说柴火太湿。路公子在院里练剑,一招一式,认真得像个孩子。钱串子扒在门框边,一边算着这顿肉的成本,一边偷偷咽口水。阿飘躲在阴影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锅。
      阿囡坐在她腿上,流着口水,指着锅说:“姐姐,肉肉,香。”
      那时觉得,日子很长,未来很远,这样的黄昏,还会有很多很多。
      原来,并没有。
      原来,那样的黄昏,一生只有一次。
      错过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锅里的肉炖好了。
      叶屠苏起身,揭开锅盖。热气“腾”地冲出来,混着浓香,扑了她一脸。她用筷子夹了一块,吹了吹,递到阿囡嘴边。
      “尝尝。”
      阿囡张嘴,咬了一小口,眯起眼,露出满足的笑。
      “香!”
      “嗯,香。”
      叶屠苏也笑了,很淡,很轻。
      她把肉盛出来,装在大碗里。又盛了饭,炒了盘青菜,摆在桌上。摆了五副碗筷。她坐主位,阿囡坐旁边。另外三副,空着。
      她拿起筷子,给每个空碗夹了一块最好的肋排,又倒了小半碗酒。
      然后,她举起自己的碗,对着那三个空位,轻声说:
      “爹,路难行,钱串子。”
      “肋排烧好了,还是老方子,多放了糖。”
      “你们慢慢吃。”
      “我……有点想你们了。”
      阿囡学着她的样子,也举起自己的小碗,对着空位,认真地说:“爹,路哥哥,钱叔,吃肉肉。飘飘姐,快点好。”
      叶屠苏看着她,看了很久,然后放下碗,拿起筷子。
      “吃吧。”
      两人开始吃饭。
      吃得很慢,很安静。只有碗筷碰撞的轻微声响,和灶膛里柴火“噼啪”的余烬。
      夕阳彻底沉下去了,暮色从窗口漫进来,把屋子染成温柔的蓝灰色。
      风吹过院子,枣树叶子沙沙响。
      远处,更夫的梆子声又响起来,悠长,平和,像岁月的脚步声,不疾不徐,一步步走向深沉的夜。
      叶屠苏夹起一块肋排,放进嘴里,慢慢嚼。
      肉很香,很烂,入口即化。糖放得正好,甜里带着咸,咸里透着鲜。
      是活着的味道。
      是劫后余生的、带着血泪和记忆的、但终究还要往下咽的、活着的味道。
      她咽下去,又扒了一口饭。
      阿囡也学她,大口吃饭,小脸上沾了酱汁。
      灯光下,两个身影,挨得很近,在越来越深的暮色里,静静吃完这顿永远缺了人的晚餐。
      窗外,桂花香,更声长。
      一切都平静,安稳,像每一个寻常的黄昏。
      只是桌上,永远摆着五副碗筷。
      只是她心里,永远缺了一块。
      但,还得活。
      活着,才能记住。
      记住那些死去的人,记住那些流过的血,记住这乱世里,一点微弱、但终究不肯熄灭的、光。
      她想着,握紧了筷子。
      筷子很轻,但手很稳。
      这就够了。
      足够了。
      尾声
      三年后的一个秋日,叶屠苏带着阿囡去云雾山上坟。
      坟头的草长得很高了,她一根根拔干净,又添了新土。阿囡在一边采野花,编成小小的花环,放在坟前。
      下山时,她们在道观遗址前停了一会儿。
      道观更破了,几乎只剩下几堵残墙。野草从砖缝里钻出来,开着小花。鸟雀在梁柱间筑巢,叽叽喳喳。
      阳光很好,把废墟照得一片明亮。
      叶屠苏站在当年血战的地方,看了很久。
      然后,她转身,牵着阿囡的手,下山。
      走到半山腰,她回头,又看了一眼。
      废墟静默在秋阳里,像一道巨大的、正在愈合的伤疤。
      风吹过,带来远山的松涛,和隐约的、仿佛来自时光深处的、年轻而清朗的剑鸣,与噼啪的算盘声,压抑的咳嗽,少女轻盈的哼唱,还有老人带着笑意的、缺牙漏风的唠叨。
      她听了片刻,然后转身,继续下山。
      脚步很稳,很慢。
      但,在走。
      向前走。
      向着山下的镇子,向着那间亮着灯的小院,向着那顿永远缺人、但永远会摆上五副碗筷的晚餐,向着这漫长、艰难、但终究还要继续的、生者的路。
      走去。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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