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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Chapter49 你大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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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它合上摊在手里。
你在路上捡到钱的机会不多,但是经常能见到书籍报刊类的读物,买一本书要花几十块钱,但是呢一本书卖给垃圾回收站,它给你的钱甚至不到一毛,不公平性就体现在这,不然我早就把教科书拿去卖掉了。
翻开这本意外收获的生物书的封面,并没在第一页看到该学生真实的姓名,上面反倒写满了某男星的名字,和圆珠笔画下的他的简笔画。
我想这个学生一定是个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把明星当成目标对象轰轰烈烈追求的花痴。
看了很多侦探漫画的我,从小立志当一个大侦探,对于任何不合情理的事,我是要觅迹寻踪的,这本书就像怀孕了一样,依照体型来查看,估计怀孕了十个月不止。
于是我拎着书本的骨骼,把它的器官全部抖落下来,洋洋洒洒好多明信片,就是拥有书本第一页那个名字的男明星。
明信片是男星写真,反面是密密麻麻的字迹,全是讴歌称赞他的外貌、身材和人品的句子。
这么一大堆光鲜亮丽的明信片中,夹杂有从报纸上裁剪下来的几张黑白纸片,这名女学生追星可真是呕心沥血。
关于钦慕对象如此细致入微的描写,能成就一篇满分作文了,我就没有这种本事去暗恋某个女星,半个都没有。
文字体系里,标点符号有很多对吧?它们就是一篇文章里段落和句子是否断句得当的通行证。
老实跟你说,到上高中前,我写作文仍旧沿袭小学三年级的套路,只有做/爱三部曲:前戏、高潮和收尾。
上面的话都是废话,互联网这么发达,垃圾软件这么多,时不时弹出很多乌七八糟的窗口,你也甭管我是怎么知道做/爱的步骤的,哪个男生心里不清清楚楚的。
我可以爽快地说,我不爱句号,我爱省略号,原因是句号难看又丑陋,原因是省略号会占两个格子。
要是所有标点符号换成省略号,那么一篇六百字的作文,看着就有一千多字了,你知道这是谁告诉我的“写作技巧”吗?
这是我亲爱的老舅教给我的(甭管我有几个舅舅)——我很有心得体会,要把责任推给别人,千万不要提及天天见面的亲朋好友,他们会把你的嘴把撕烂,你要是指认不常联系的表亲就没问题了。
到国外你出糗,最好说自己是日本人或韩国人,学一两句日本话或韩国话。这不要紧,他们也都是这么坑害诬陷我们的。帮理不帮亲嘛!
我舅舅是个工程师,专门做豆腐渣工程的,也可以称之为煤渣工程。听说某一天狂风暴雨,一座位于某自治区的跨江大桥塌陷的时候,死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把责任都推给“及时雨”了。桥梁更新换代速度快,也是时候重修那座桥了,在任期三年里,他是个能载入史册的榜样,他真是让我又爱又恨。
我去,真幸运,我一翻书本,就翻开了探索地球外生命这一页,上面提到美国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曾先后发射了“先驱者好”和“旅行者号”探测器,另外在“先驱者10号”的一块金属板上镌刻着地球上成年裸体男女的形象,男人高举右手向外星的智慧生命致意。
(什么鬼?万一外星生物把这个极似高擎着火炬的自由女神的动作看成是无知者的某种挑衅,以为代表的是“小喽啰们,你们有种的话,派个星际母舰来歼灭我们啊”,然后他们就真的来报复地球了呢?人性这么狭隘,好好的就会反目成仇,万一星际大战因此打响呢?不敢想,不敢想。)
书上还写到“旅行者号”上,有一张特殊的镀金唱片“地球之音”,上面录制了有关人类的各种音像信息:用近60个语种——包括闽南话、广东话和客家话(我倒是在想,普通话都没通关,外星智慧是否有这么高的智商读懂方言俚语)——向“宇宙人”的问候语。35种自然界的声音(天籁之音是很好听的,不过我在现代化的城市里根本听不见,要是外星人到地球来,看到钢筋混凝土的森林,土地见不着,石头踢不到,大概摸不着头脑,以为自己迷路了走错了)。27首古典名曲(包括京剧和中国古曲《高山流水》)、115帧照片。(太艺术了,太高雅了,外星人在美商上有这么高的造诣吗?)
最后这句话叫我敌视,它很叫我反感,唱片预计可以在宇宙保存10亿年之久。
(到那个时候,难保人类没有死光光,就算有几群老弱病残在火星住着——如果科学航天技术发展下去——人们早就搬出了银河系吧,那也不可能知道《高山流水》是什么东东,我不是不相信人类,我是不相信外星人。
嘿,不说不说,这总归是一场尝试。
我断定如果人能活到那时候,语言已经大变样了,小狗的语言成了最新一届的国际通用语言,十亿年间国际通用语言都更新换代无数次了,我们目前使用的沟通方式早就灰飞烟灭了。
像我这么愚昧的人,能成立的假想数不胜数,也许到时为了压缩语言文化的鸿沟,他们不再说话了,纯粹用脑电波交流,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人类的语言功能会完全丧失,最好就这样,我很赞同,人说的话没半句动听的,人说的话没半句实话,越是才高八斗的人越是如此,越是学富五车的人越该拖到打靶场枪毙——我听说我们学校过去就是个打靶场,很多学校就是推平卫生院和打靶场再建立的。)
哎呀,我心烦意乱的,这本书勾起了我八年级的回忆,我一点儿记不住自己当时是怎么挺过来的,那可真是极其不走运的一年,青春期滚烫的无奈在那之后可谓攀升到了沸腾点。
我把那本书扔了。
我把生物书扔回原地,扔在我画的粉笔圈里,像破案的侦探把挪动过的尸体放回原位一样。
我把它翻回到原先的一百零一页,拍拍屁股,晃悠走了——就像在沙地里坐过,屁股上满是开花的尘埃——人的小动作通常是很好笑的。
我断定那个中学女孩会哭哭啼啼地跑回来找书,没有长大的人,不会为丢了一本课本感到心碎的——可是我八年级不小心把地理书扔到臭水沟里就大哭过,因为书里有我众多的涂鸦杰作,我为它们溶于水中感到深深的难过。
促使我哀泣和促使她痛哭流涕的原因并不相似,女生痛苦是因为那本书上面布满了她写给偶像老公的情话,诸如“快来娶我吧”、“我爱你”“你是我的最亮的星”、“我要用你的眼睛去看世界”之类肉麻到我起鸡皮疙瘩的话。
当个偶像太好了,能够阴差阳错中变成一个汲取女孩子充沛情感的国王,他变得越发富有,而女孩变得愈加贫穷,最终活成了一个可怜的乞丐,内心世界空洞洞的。
要是有个女孩如此思慕着我,我早就把她当佛像一样供着了,我再是个无神论者,也会从那刻起开始信仰佛教。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人们不爱该爱的人,却去为一些陌生人偶尔的遭殃掉眼泪。
唉,我挺想混进演艺圈里去的,假使我的外表适配那个圈子,我就能赚得盆满钵满了。倘若我是那个行业的人,我大可以说自己满不在乎能否获得影视奖项,而其实只有得不到的人才会张口闭口说自己毫不在意,生活的奔头不在于此,何必太过在意身外之物,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
实质上面对获得能够给我带来巨大声望的奖章,给我不小的成就镀上一层金光,我怎么会假装我很淡定,即使是再豁达的人,也难逃想要声名鹊起、蜚声中外的桎梏,得到了又怎会轻易舍去和放弃?
人表面上表达出来的东西不一样,但也只有重视或不重视的区分,内心都是很渴望的,我敢这么说的,是因为简而言之,不想当柿饼的柿子不是好的柿子,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我欲念好重,我好痴心妄想,我好不甘于平庸啊,我好想拍一部戏、唱一首歌、挣一个通告挣的钱,比平凡人一辈子挣的钱还多,我多么希望上一天班,能赚到人家穷其一生得不到的荣华富贵。
我肯定女生二十年后——若这本倒霉的书能撑到那个时候——翻开这本书看到这些字,准保会会心一笑,和朋友们诉说自己青春时期为偶像做过的那么些傻事,谑笑着大言不惭地坦白在这二十年里,更换了上百个用来意淫的明星男朋友。
记忆中,初恋年代久远,早已不知去向,他唱过什么歌、看过什么电视剧、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代言过什么品牌的广告,全都被遗忘得干干净净了,因为能风风火火在娱乐圈存活二十多年的人不多见,相信我吧,你干嘛不相信我呢?
想到这些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中发生的重大改变,我情绪跌落到了谷底,光阴真是太可怖了,它会缓缓慢慢却又明目张胆地摧毁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堡垒,事后一想,那不过是转瞬之间发生的事情而已。
时间又会充当一个滥好人,丢给我们一座茶杯犬都住不进去的草房子当作记忆拆迁、时光迁坟的补偿,那栋茅草屋是可以遮风挡雨,可是我们个头太大了,无论如何住不进去。
我躲在一根电线杆后面,藏躲在两栋房子重叠的阴影里,等了有半个钟头,终于等到那本书的主人。
令人惊讶的是,那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女生,如果我的眼睛没坏,那诚然是个正儿八经的铁血男儿。
我只看了一眼,就差点儿昏倒,我的头有那么一刻昏了,只是有股子力量支撑着我没倒下。
我盯着他发愣,大概足足一分钟才回过神来,想念宿舍墙壁上我用图钉摁住的贝克汉姆的海报了。
一阵短暂的沉默,他喜不自禁地对着书本傻笑。隔着薄薄的衬衫,我能看见他手臂上强壮的肱二头肌。对比一下我的细胳膊,我认为我很有必要去健身房锻炼肌肉了。
我看得那样仔细、那样专注,以致很难从惊愕中镇定下来,我甚至觉得那人并不陌生。
当他找回书本时,悲哀的表情一换,变成咧嘴一笑,我仿佛被鸡毛掸子捶打过,周身鸡毛漫天纷飞。
这难道是报复我认定书的拥有者是个女生的恶搞吗,我的好兄弟,不带这样玩的吧?
男生见到了我,激动中羞涩一笑,我的喉结哐啷响了一下。我在吞唾沫,要是我有预知的本领,我肯定不会留在这里看他小女生似的激动表现。不知道,好倒胃口的。
快走吧,快走吧,我像遭到了晴天霹雳,人站都站不稳了,手也似乎不能动弹了,我的心里鼓满疑虑,真想质问那名男生是不是在恶作剧,拿我当笑料。
受教了,受教了,堂堂一个男子汉,怎么爱一个男星爱得死去活来,真是给我们男性蒙羞,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当自强,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你要是看到他为了夹在一本课本里的明星明信泪如雨下,你体内的器官可能会有比我更强烈的不良反应,我感觉我受到猛烈撞击,手脚发凉渗出冷汗,五脏六腑都爆裂出血。
我没法眼睁睁看着一个同类这么痴呆,他看上去印堂发黑,还是尽快走吧,远离不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