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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她狡黠地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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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郑沅入了这副身体,永和宫的书房便一直闲置着。

      从御花园回来,她破天荒地将落尘的书案清理了一番,将裴洵给她的书摆在正中,一页一页翻开细看。

      裴洵说这字帖是他启蒙时所用,果不其然,纸张空白处还有些许批注感悟,字迹部分稚嫩工整,部分舒展飘逸,可见应当被原主人不止一次临摹过,是以连进步的痕迹也记载其中。

      书页虽然已泛黄发软,但无任何缺失污迹,裴洵保存得极为精心。

      郑沅唇角不自觉扬起,心想,这和他严谨又细致的性格还真是相得益彰。

      知雨在一侧,见公主凝视良久,问她:“公主想习字吗,要不要奴婢研些墨?”

      郑沅说好,见桌上摆的胡桃木笔架上就挂着一只白玉为杆的兔毫笔。她取下来,握在手中端详,心道果然是晶莹剔透,触手生温,如此珍品,只挂在案头看着也是赏心悦目的。

      “殿下从前最爱这只毛笔,说是只有它,写起来最为顺手了。”

      郑沅闻言,抬头看她。

      知雨却只是低头,用铜勺往她面前的砚台里添了几滴清水,葱段一般的手指持着乌金墨条,力度适中,急缓有度,如此反复几回,墨研好了。

      知雨曾跟她提及,她们姐妹俩是因为家境贫寒才入了宫做宫女,自小与自己一样没有机会入学堂,但郑沅眼见她动作如此娴熟,应当是经常在从前的熙和长公主身侧侍奉笔墨耳濡目染的缘故。

      可民间明明传闻,陈挽此人骄奢淫逸,不好诗书,是个不学无术、大字不识的睁眼瞎。

      近日来,她屡屡将从前对长公主的印象和身边残存的痕迹做对比,心中已然有些猜测,然尚需验证。

      既然长公主并非睁眼瞎,那她这个冒牌货自然也不能是,否则早晚会被戳穿。

      郑沅从书架找来一张宣纸,用笔轻蘸墨汁,一笔一划无不对照书册上的笔迹,然而习字远远没有她以为的轻松。

      字没个字形,墨晕染开,成了一团。

      裴洵的评价没错,她这手字简直是在糟蹋宣纸。

      方临摹了两页,手臂就开始发酸发抖,郑沅泄气地将笔往砚上一搁,左手锤了锤发酸的胳膊。她盯着因为力道过重导致被墨迹的纸张,玩笑着想这大概也是笔迹苍劲、力透纸背的一种吧。

      玩笑归玩笑,练还是坚持练的,只是如此半月,进步仍不明显。

      郑沅书信一封,送到裴府,询问心中疑惑。

      翌日,裴洵回信,问她用的什么笔,郑沅如实回答,裴洵很快再次回信,道兔毫的笔质地柔软,需要控制力道,不适合初学者,建议她换。

      随信附上的,还有一只小叶紫檀做笔身的狼毫毛笔。

      郑沅坐在摇椅上,借着窗棂透入的天光将笔细赏了好一番。

      她捂着心口,感觉那里像是被人浇上了一壶温水。

      自己从不曾对此等舞文弄墨之事上过心,也不曾收过什么像样的礼物。

      虽然进宫以来,数不尽的财宝流水一般被抬进永和宫,但她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送给“熙和长公主”的,只有眼前这只笔,是送给自己的。

      *
      秋分过后,天气转凉,姜末来了封信,邀她出宫。

      郑沅轻装简行,独自到了心中信述的摘月楼,才知这是现下京城里最热闹繁华的茶肆。

      她依照指引上了二楼,楼上朝南的两个雅阁正对楼下说书台,能将底下所有人的动作尽收眼底,位置最好。门口处各自挂着个木牌,其上刻着雅阁的名字,取于一首前朝的诗作。

      “九月江南秋色,黄雀雨,鲤鱼风。”注1

      她习字时觉得只按书册单调无趣,便寻了些诗集来写,其中恰好就有这句。

      姜末自郑沅踏入茶肆的那时就瞧见了她,眼见她上了楼却半日等不到人,开门准备去寻,与驻足在外细看木牌的郑沅碰了个正着:“阿挽,怎么还不进来,茶都沏好了。”

      郑沅走进去,等到姜末挪到一旁落了座,她才瞧见雅阁里还有第三个人。

      裴洵瞧见她进来,仿佛在这里瞧见自己并不意外,角度轻微地点了点头。

      他今日穿着一身墨色织锦袍,袖口有银白色丝线绣的流云纹,虽身处茶肆,但手执茶杯坐在那里的姿势严整优雅,一眼望去便知是长年礼教规矩下熏陶出的公子。

      姜末适时出声,打破沉默,“快坐快坐,别客气,糕点一会儿就上来。”

      郑沅坐下来,透着面前的围栏看向一楼空空如也的说书台,“我这是来晚了?”

      姜末摇头说:“你来早了,还没开始呐。”

      今日是她《夜棠》的首演,想到自己的作品首次面世就能在京城最繁华的茶楼,还将两位原型请到了现场,她就激动得恨不得原地放声高歌一曲。

      裴洵与郑沅都感受到了姜末的亢奋,却猜不中缘由,直到说书先生上了台。

      说到琼林宴,书中的探花郎李寻对长公主一见倾心,甘愿舍弃前程求爱却被婉拒,裴洵蹙了蹙眉。
      说到长公主沈棠与李寻夜里相会、执手相看定情,郑沅惊掉了下巴。

      这这这……
      还真给她写出来了。

      明明说的都不是事实,郑沅无意与裴洵对视一眼,却觉得脸热。她像是被那道似笑非笑的视线烫到一般收回目光,心虚似的低头喝了口茶。

      整个雅阁里,最高兴的大概就是姜末了,她一边听书,一边瞧着楼下愈发多的茶客,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与摘月楼的掌柜约定,若是今日营收达到事先定的目标,他们便重金买下这本故事的独家说书权。她只待名声打出去,大量印书售卖,即可再赚一笔。

      正当姜末沉浸在鸡生蛋、蛋生鸡的美梦中时,裴洵淡淡出声打断:“你父亲知道你入学堂多年,就是为了写这东西吗?”

      姜末俏皮地朝他眨了眨眼:“又非指名道姓说这故事中的主角就是你,表哥急什么?”

      裴洵:“……”

      郑沅咳了咳,正想说些什么缓解下屋内尴尬的气氛,门被轻声扣响,姜末应了一句“进”,小厮推开门,端了几道精致的点心、三碗杏仁露进来。

      食物暂时堵住了姜末的口,让她没工夫和裴洵继续拌嘴。

      杏仁露温热微甜,入口香醇,郑沅也用了一些,低头时听见裴洵问她:“前日送去的字帖,可还好用吗 ?”

      说起这她便不解,自己一笔一划尚且吃力呢,裴洵送来一本《兰亭序》作甚?

      裴洵瞧出她眼中的疑惑,淡声解释道:“王右军的《兰亭序》乃天下第一行书,哪怕目前练不上,看看也是好的。你知道了什么是好的,以后自然也会朝这方向靠近。”

      郑沅点头受教,一扭头,便见姜末抱着碗,目光在他二人之间徘徊,嘴角噙着一抹笑。

      说书先生仍在楼下旁若无人地讲着,他嗓音浑厚,语气抑扬顿挫,每每讲到波折之处,便会借着喝口茶水的名义短暂中断,将众人的好奇心吊至最高点,再开始时,便往往能获得满堂喝彩。

      郑沅单手撑着下巴,觉得有些气紧,还以为是听以自己为原型的故事过于羞耻的缘故。

      是裴洵最早察觉出她的异样,往自己的脖颈处指了指,问她:“殿下身体可有不适?”

      他说完,姜末也望过去,惊叫一声,“呀,怎的变这样红?”

      郑沅此时方觉自刚才用了几口杏仁露后脖子就痒得慌,她下意识伸手挠,想是这幅身体实在细皮嫩肉,轻轻一碰就红了一大片。

      姜末凑上前细看,郑沅从颈部至衣领处的皮肤不知何时起了大片细密的疹子,她小时候曾误食过花生,症状与其极为相似。

      郑沅未动糕点,那罪魁祸首便只有面前这碗杏仁露了。

      她对郑沅说:“应当是着杏仁露里有什么食材与殿下//体质相冲,这才起了疹子。”

      郑沅一时汗颜,她哪里会知道长公主的忌口。好在面前二人并未多问,裴洵说:“风疹症状可大可小,先就近找个医馆看看吧,殿下回宫再召太医。”

      姜末神色有一瞬的犹豫,她还等着结束与摘月楼签订协议,郑沅看了她一眼,对裴洵商议道:“便辛苦裴大人与我一道了,姜姑娘留在此等候如何?我们结束了便回来。”

      姜末感激地看了她一眼,裴洵见两人都是这个意思,便未再反驳,只叮嘱姜末:“我与殿下归来之前,老实本分待着,莫乱跑。”

      姜末忙不迭点头。

      两人出了摘月楼,往附近的医馆去。

      没了姜末,气氛骤然安静下来,一时间两人都不知如何开口,怕提及说书的事彼此尴尬。

      良久,裴洵开口道:“今日的事我提前不知情,姜末年幼不懂事,望殿下见谅。”

      郑沅停下脚步,于人来人外的闹市中央十分显眼,裴洵走出两步见她停了,转身疑惑望去。

      她小跑着上前,在他身边低语:“裴大人,可否答应我一件事?”

      裴洵站直身体,“请讲。”

      “一会儿进了医馆可莫要叫我公主,”她狡黠地仰头眨眼,露出独属于十七岁姑娘的明媚笑意,“我怕那郎中知道我是谁,一剂药叫我没命回宫。”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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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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