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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杂谈1 我和室友 ...

  •   我第一次见到布鲁斯·韦恩,是在一个 fundraiser 上。

      这种场合对我来说就像另一个星球。香槟塔亮得能照出人影,领结们穿梭来去,每个人的笑容都像是同一个模具压出来的。我端着酒杯站在角落里,想着怎么在礼貌允许的最短时间内离开。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以为他是来问路的。

      不是说他看起来迷路了。是他那种神态——西装革履,领带系得一丝不苟,但眼睛里有一种东西,像是在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看起来也不喜欢这种场合。”他说。

      我承认这句话让我愣了一下。不是因为内容,是因为他的声音。很沉,沉到像是从很深的地方挖出来的,带着一点沙哑。

      我说我不太习惯。

      他点点头,没再说话。我们就那么站着,肩并肩,看着人群像鱼群一样游来游去。香槟塔的光映在他侧脸上,明明灭灭。

      后来有人来找他,把他拉走了。临走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很奇怪——像是在确认什么,又像是在告别。

      我没多想。那种场合,每个人都有一百种眼神。

      一周后,他出现在我家门口。

      ——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住址的。后来才知道,他找人打听的。那个打听我的人是我一个编剧朋友的朋友,绕了八百圈,最后传到朋友耳朵里,变成“韦恩想认识你”。

      韦恩。哥谭的韦恩。

      我站在门口,看着门外那个人,觉得这件事荒谬透了。

      “你怎么来了?”我问。

      他想了想,说:“路过。”

      那天晚上我们吃了顿饭。我叫的外卖,泰国菜,他好像不太能吃辣,但还是把那份绿咖喱吃完了,吃得额头冒汗。吃完之后他帮我洗碗,站在水槽前,袖子挽到手肘,动作很生疏,像是这辈子第一次做这种事。

      “你没洗过碗?”我问。

      “洗过。”他顿了顿,“很久以前。”

      我没追问。

      那之后,他就开始出现了。不是经常,是不定期。有时候一周来两次,有时候半个月见不到人。来的时候大多空着手,偶尔会带一瓶酒,或者一盒我看不懂是什么牌子的巧克力。我们吃饭,聊天,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最近看的书,新上映的电影,我手头在改的剧本。

      他从来不聊自己。我也从来不问。

      这是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

      他来我家,睡客房。

      那间客房本来是我堆放旧书和杂物的,他第一次留宿那天晚上,我花了二十分钟把东西挪出来,堆到书房里。他站在门口看着,说抱歉。

      我说没事,反正也该收拾了。

      后来那张床就成了他的。我给他准备了枕头和被子,都是最简单的款式,灰色,没有任何花纹。他来的时候会用,走的时候收起来,下次来再拿出来。

      有一次他来得很晚,凌晨一点多。我听到门铃响,从猫眼里看见他站在那里,外套上沾着雨,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

      我开门。他说抱歉,这么晚。

      我说没事。

      他去客房洗澡,我回卧室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已经走了。餐桌上放着一张便签,压在糖罐下面。

      “临时有事。谢谢。——B”

      便签旁边放着一束花,不知道他从哪里买来的,插在一个玻璃瓶里。白色的,我叫不出名字。

      那束花开了一周。谢的时候我把它们扔了,瓶子洗干净,放回橱柜里。

      他下次来的时候,会不会再带一束,我不知道。

      ——

      我的工作是在家里。

      这大概是他来我家的原因之一——我总是在家。不用约时间,不用找借口,任何时候来,门铃响,我都会在。像一盏永远亮着的灯。

      有时候我在写稿,他来了,就自己去厨房倒杯水,然后坐在客厅沙发上翻杂志。我们不说话,只是待在同一个空间里。那种沉默不尴尬,像两只猫,各自占据一角,偶尔对视一眼,然后继续各自的事情。

      有一次他问我写的是什么。我说一个女人的故事,她等了一辈子的人最后没有来。

      他说,后来呢?

      我想了想说,她走进阳光里。

      他点点头,没再说话。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他在看我,那种目光很奇怪,像是在看一件他不太能理解的东西。

      “怎么了?”我问。

      他摇摇头,说没什么。

      后来我想,也许他不能理解的是“等待”这件事。一个人怎么可以等另一个人等一辈子?怎么可以等了那么久,最后还能走进阳光里?

      他大概从来不需要等谁。从来都是别人等他。

      ——

      去年冬天,他有将近一个月没来。

      那一个月里我改了四稿,把那个女人等的人写死了三次,又复活了两次。编辑说你怎么回事,我说没事,就是手头紧。

      老实说他成了我的灵感,他的新闻那么多我总是能得到不少思绪。这就造成有时候我会大胆的问他细节。

      有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雪,我站在窗前看雪,忽然想到,我想到这家伙住我家从来没有给过房租。而且还有一件事情很重要就是他曾给了我一张卡却没有说密码,这很可能是房租。我有点抓心挠肝了……

      我只知道他偶尔会出现在我家门口,偶尔会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偶尔会帮我洗碗。

      然后消失,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在我的世界里就再也见不到他。

      像一个偶尔会停下来的影子。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想着要不要去问问那个朋友,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但天亮的时候,我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没有给我联系方式,大概是不想被联系到。

      那就算了,不过我会想办法拿到我的房租。

      ——

      雪停之后的第三天,他来了。

      门铃响的时候我正在煮咖啡,手一抖,咖啡洒了一半在台面上。我去开门,他就站在门外,穿着那件我见过的大衣,肩膀上还有没拍干净的雪。

      “好久不见。”他说。

      我说嗯。

      他站在门口,没进来。我们隔着门槛对视了几秒,然后他开口:“我是不是该提前说一声?”

      我说不用,这哥们之前都没想着说现在良心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他点点头,进来了。

      那天晚上我们又吃了泰国菜。还是那家外卖,还是绿咖喱,他这次学聪明了,要了微辣。吃完他洗碗,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又再一次觉得这件事很荒谬——

      这是一个陌生人。

      我不了解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走,不知道他走了还会不会回来。

      当他站在那里,袖子挽到手肘,认真地冲洗那个盘子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他更诡异的人了。
      不过这也许也就是我会让他留下的原因,我的生活也会诡异,这需要用另一种诡异来打破这种感觉。

      这种矛盾让我受益了很久。

      ——

      有时候我想,我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朋友?朋友不会在凌晨一点来按门铃。恋人?恋人不会睡客房,不会消失一个月,不会连个电话都不留——而且这家伙应该不是同。
      我们得看看他的新闻,有时确实得羡慕他。

      室友?一个月见不了几次的家伙。

      那叫什么?

      我不知道。可能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没有名字的。像风,像雨,像那个人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去哪里。

      今年春天,他带了一本书来。是一本旧小说,我改过的那本的原版,二十世纪中叶出版的,书页都泛黄了。他说在旧书店里看到的,想到我在改这个,就买了。

      我接过来翻了翻,发现里面夹着一张便签。

      “看到这本的时候想到你。——B”

      就这一行字。

      我把便签夹回书里,把书放在书架上。后来每次看到那本书,都会想起那句话:看到这本的时候想到你。

      这家伙偶尔会送东西给我,当然要是不配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就好。
      ——

      秋天的时候,他在我这里住了整整一周。

      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他来的那天脸色很差,眼底有很深的青黑,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抽空了。我没问怎么了,只是去给他倒了杯水,然后去客房把被子铺好。

      他睡了一整天。

      第二天起来,他坐在餐桌前,看着窗外发呆。我给他煮了咖啡,做了三明治,他吃了两口就放下了。

      “抱歉。”他说。

      我说没事。

      那一周我们什么都没做。他大部分时间在睡觉,或者坐在窗前发呆。我写稿,煮饭,偶尔在他旁边坐一会儿,也不说话。像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养伤,各养各的,只是碰巧在一个地方。

      有一天晚上他忽然开口,说谢谢你。

      我说谢什么。

      他想了想,说:“让我待在这里。”

      我看着他。窗外的月光照进来,他的脸一半亮一半暗,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快得我抓不住。

      我说你想来就来。当然我没接后半句我总于知道了卡的密码——我的生日,这是我尝试了第52次的结果。
      这大哥人还真好。

      他点点头。

      那天晚上我回卧室的时候,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客房的门虚掩着,里面没有声音。但我知道他在那里。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想那些我不知道的事。

      ——

      他走的那天早上,我醒得很早。

      天还没亮透,窗外的天空是那种朦朦的灰蓝色。我躺在床上,听见客房的门开了,然后是很轻的脚步声,往厨房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有水流的声音。他在烧水。

      我起来,走到厨房门口。他站在那儿,背对着我,水壶里的水刚烧开,白色的蒸汽往上冒。他没穿外套,只穿着那件我从衣柜里翻出来的披肩,只刚好能盖住。

      “吵醒你了?”他问,没回头。

      我说没有。

      他把水倒进杯子里,转过身,看着我。晨光从窗户透进来,很淡,像一层薄纱。

      “我得走了。”他说。

      我说嗯。

      他走到门口,穿上大衣,拿起那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行李袋。拉开门之前,他顿了顿,回过头。

      “下次来的时候,”他说,“我提前说。”

      我说好。

      门关上了。

      我站在厨房里,听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然后消失。水壶里的水还冒着热气,杯子里的茶还没泡开。

      我回到卧室,躺下,看着天花板。

      下次是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

      ——

      现在我每天早上起来,都会看一眼手机。

      不是等电话。我没有他的电话。我只是习惯了。

      习惯了他会来,习惯了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习惯了在门铃响的时候去开门,看见他站在门外,有时候带着花,有时候带着书,有时候什么都不带。

      他会说抱歉来晚了。我会说没事。
      这老大哥专挑早上的时间来,我觉得我快有生物钟了。打开手机只是想验证一下。

      他去客房放东西,我去厨房煮咖啡。然后我们坐在餐桌前,或者沙发上,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偶尔沉默,沉默的时候各自看着窗外。

      窗外的树从绿变黄,从黄变秃,又从秃变绿。季节在我们之间流过,像水一样。

      每次他走的时候,我会在窗边站一会儿,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街角。

      然后回到书桌前,继续写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等了一辈子,最后走进了阳光里。

      我也在等,我的稿费是在月底出现还是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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