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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壁纸 巴塞罗那是 ...

  •   早晨六点五十分,庄瑾聿把书包甩上肩膀,从车棚里推出那辆深灰色的崔克山地车。今天的天空比前几天亮得更早一些,九月的晨光从东边那排梧桐树后面漫过来,在地面上铺了一层浅金色的薄光。
      林程毅已经坐在他那辆灰蓝色的车上了,一只脚踩在脚踏上,另一只脚支着地面,正在低头调整头盔的系带。他抬头看了一眼庄瑾聿,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瞬。“早啊,昨晚睡得好吗?”
      庄瑾聿没点头也没有摇头,低头把头盔戴上,系带在下颌处收紧,然后跨上车,踩下踏板,从车棚里滑出去。林程毅跟上来,两辆车并排骑上非机动车道。
      晨风迎面扑过来的时候,庄瑾聿微微眯了一下眼睛。昨天骑车的时候他还觉得有些不习惯,青阳的街道和巴塞罗那的不太一样,车道更宽,路边的树更整齐,空气里没有海水的咸味。今天骑车的时候,那种陌生的感觉淡了一些。他的车轮碾过地面上几片早落的栾树花碎末,发出细碎的沙沙声。
      经过校门口那个花坛的时候,庄瑾聿的目光下意识地往那个方向扫了一眼。那只橘色的流浪猫已经不在那里了,不知道跑去了哪里,花坛边空荡荡的,只有几片被风吹到角落的落叶确认没猫的时候他的肩膀稍微松了一点,松开咬紧的牙齿继续往前骑。
      进教学楼的时候他走在林程毅侧后方两步的位置,走廊里已经有早到的学生在跑来跑去,有人从他们身边擦过带起一阵风。庄瑾聿把校服领子往上拉了拉,低下头,金色短发从领口边缘露出来几绺。
      第一节课是数学,唐婉茹走进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沓刚批改完的作业。她把作业本从前往后传下去的时候,庄瑾聿翻开自己那本,封面上那道墨蓝色的"庄瑾聿”三个字还在,旁边多了一个红色的“已阅”和一个日期。他翻到前天做的向量作业那页,唐婉茹在他的第二种解法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了一个“好”字。
      “昨天的作业整体完成得不错,但有几道题我要讲一下。”唐婉茹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坐标系,“第三题很多同学在向量共线的证明里跳了一步,没有把比例系数写清楚。我再说一遍,向量共线的充要条件是存在一个非零实数λ,使得b=λa。这个λ的取值你们要注意符号,方向相反的时候λ是负的。”
      庄瑾聿低头翻到自己做的那道第三题,当时他在草稿纸上写了推导过程,但卷面上确实跳了中间那步比例关系的说明。他用笔在题目旁边补了一行小字:若b=λa,则向量a与b共线。λ∈R且λ≠0。
      唐婉茹又讲了一道关于向量数量积的应用题,题目是:已知两个非零向量a和b满足|a|=3,|b|=4,且a与b的夹角为60度,求(a+2b)·(a-b)的值。庄瑾聿在草稿纸上展开计算:(a+2b)·(a-b)=a·a-a·b+2b·a-2b·b=|a|+ a·b-2|b|。其中a·b=|a||b|cos60°=3×4×0.5=6。代入得9+6-32=-17。他在旁边又用另一种方法验算了一遍,确认答案正确,然后在作业本上把完整过程誊写了一遍。
      第二节课是语文,傅首一今天讲的是杜甫的《登高》,他站在讲台上念“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的时候,庄瑾聿在下面看着课本上那几行诗,每一个字他都能认出来,但连在一起的含义他只能猜出大概。他在这句旁边写了一个很轻的“悲伤9两个字,然后又划掉了。他不知道杜甫为什么要写风急天高,也不知道猿啸哀是猿猴的叫声很悲伤的意思。他只是从"哀"这个字里读出了一种他熟悉的东西,像是长夜醒着的时候脑海里那种挥之不去的困顿。
      “庄瑾聿”傅首一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这首诗的情感基调是什么?”
      庄瑾聿站起来。他用手机打字,举起来:“老师,我觉得……是悲伤?”
      “悲伤这个词太笼统但算你答对一半”傅首一看了他一眼,继续讲课,“这首诗写的是漂泊,是孤独,是人在异乡的荒凉感。你没学过古诗,不知道这些很正常,但下课以后你查一下注释。"他没有再追问,示意他坐下。
      庄瑾聿坐下来,在“风急天高猿啸哀”旁边画了一个圈,在空白处写了一个词:“荒凉”。他把它写了下来,虽然他还没完全理解荒凉和悲伤的区别,但傅首一说“人在异乡”,他想起巴塞罗那那些年被锁在庄园里的日子,那也是一种荒凉,一种被关在四面墙里看着窗外自由的天光的荒凉。
      上午第三节是英语,林姝涵讲了一篇关于运动员克服伤病重返赛场的阅读理解。庄瑾聿看到那篇文章的时候笔尖在纸面上顿了一下。文章讲的是一个足球运动员在十字韧带撕裂后经历了漫长的康复期,最后重新站上球场的故事。他认得每一个单词,但读到"rehabilitation"这个字的时候,他抬头看了一会儿窗外。窗外的梧桐叶在风里翻动着,绿色的叶面在日光下泛着一层光泽。他想起自己那些被纱布裹住的伤口,它们也在愈合,只是每次愈合之后他又会添上新的。康复这件事对他来说不存在的,因为他在巴塞罗那的时候从来不是为了康复才活着,他只是为了熬到离开那一天。
      课间的时候庄瑾聿去了天台。
      盛阳附中的天台在六楼,楼梯间最上面那扇铁门没有锁,一堆就开,推开门就是一片被风灌满的开阔空间。庄瑾聿站在天台边缘,靠着防护栏,从校服口袋里摸出那包烟。烟盒是白色的,上面印着一行外文字母,他在巴塞罗那的时候抽这个牌子,回青阳之后找了好几家店才找到同款。
      他抽出一根,用打火机点燃。火苗在风里晃了一下才稳住,他把烟凑到嘴边吸了一口,烟雾从肺里升上来的时候他闭了一下眼。尼古丁顺着血管漫开的那几秒钟里,胸口那片沉甸甸的压力会稍微松动一点,像一块石头被挪开了一小下。他在巴塞罗那的庄园里学会的这个方法,那几年里他用它来挡住那些他不想感受的东西,包括疼,也包括更可怕的东西。然后他慢慢把它变成习惯,变成一种必要的仪式。
      烟燃到一半的时候,天台的铁门响了一声。
      庄瑾聿猛地转头,手指夹着烟的那只手微微收紧,烟灰落在水泥地面上摔成细碎的灰白色粉末。门口没有人。那扇铁门大概是被风吹了一下,又缓缓关了回去,发出轻微的金属碰撞声。
      他把烟按灭在栏杆边缘,把烟头攥进手心放进口袋里,然后从天台上下来,回到走廊里。回教室的路上经过楼梯拐角的时候他看见林程毅正从楼下往上走,手里拎着一个水杯,大概是去接水的。两个人迎面经过的时候林程毅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瞬。
      “外面风大。”林程毅说。
      庄瑾聿没有打字,只是点了一下头,从他身边走过去了。他走进教室的时候闻到自己身上残留的烟味,在坐下之前把校服外套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假装只是觉得热。
      上午最后一节课是物理。君骁玚讲完一道电磁感应的例题之后让全班做一组限时训练。庄瑾聿做完之后还剩七八分钟,他把卷子翻到背面,低头在草稿纸上画了点什么。画完了他才意识到自己画的是一只足球的形状,在球面上画了几道弧线,像是红蓝色的条纹。他盯着那幅画了两秒,然后用笔把它涂掉了,涂成了一团深色的墨迹。
      午休铃响的时候食堂里已经排起了长队。庄瑾聿拿了托盘站在队尾,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尖,他的球鞋是白底藏蓝边的,前天骑车回来的时候沾了点灰,庄曦诺昨晚帮他擦了,又放回他房间门口。他想起庄曦诺弯腰擦鞋的样子,想起她说“明天记得穿,脏了再擦”时语气里那种随意的温柔,那种对他身上的一切都很自然地接纳的温柔。
      他端着番茄炒蛋和米饭走到角落那张桌子坐下的时候,林程毅已经坐在对面了。今天的托盘里多了一碗紫菜蛋花汤,他推了一碗到庄瑾聿面前。"多要了一碗。"
      庄瑾聿看了他一眼,没有打字,把汤碗接过来放在自己托盘旁边,低头喝了一口。汤是温的,紫菜和蛋花在汤面上浮着,有一点淡淡的咸味。
      外面没什么声音,阳光从食堂的落地窗照进来,把桌面上的瓷碗边缘照出一圈暖黄色的光。林程毅低头吃饭,筷子夹了一块土豆放进嘴里嚼着。庄瑾聿吃到第三口米饭的时候,从书包侧兜里拿出了手机,解了锁放在桌面上。屏幕亮起来的时候,光打在他脸上。
      林程毅的目光从手机屏幕上扫过去,然后定住了。
      那幅壁纸他认得。诺坎普球场,巴塞罗那的主场,他见过太多次了,庄曦诺在墙上挂的那些球衣之外,还在书桌的玻璃板下面压了几张诺坎普的照片。但这是第一次在庄瑾聿的手机屏幕上看到这座球场,整面屏幕被那张照片填满了,拍摄角度应该是南看台附近,镜头往前推,草皮在阳光下泛着一层均匀的绿色,球场边缘的红蓝色座椅排列成整齐的色块。球场很空,看起来像是在比赛日之前拍摄的,没有观众,只有那片巨大的绿色草皮和周围红蓝色的座椅在日光下安静地等待着什么。
      “你很喜欢巴萨?"林程毅放下了筷子。
      庄瑾聿抬起头,看见林程毅的目光落在他手机屏幕上,那目光并不沉重,也不带任何评判的意味,只是安静地看着。庄瑾聿把手机往他那边转了转,让屏幕正对着他,然后拿起手机打字。他打得很慢,更平时完全不一样,像是在斟酌每一个字。
      他把手机翻转过来放在桌面上,屏幕朝着林程毅的方向。
      “巴塞罗那是信仰。诺坎普是我的心脏。”
      林程毅的目光从那行字上移开,落在庄瑾聿脸上。金色的短发在午间的日光里泛着浅淡的光泽,蓝色瞳孔像被稀释过的海水,右眼角那颗红痣在光线下格外清晰。庄瑾聿没有避开他的目光,就那么安静地坐着,右手握着手机的边缘。
      林程毅看着手机屏幕第二行字:“我想去看看这个被我喜欢了十三年的地方。”
      “十三年。”林程毅把这三个字重复了一遍。
      庄瑾聿点了一下头。他三岁那年奶奶抱着他坐在电视机前面看的第一场巴萨比赛,那时候他还不懂什么叫足球,但屏幕上那一片红蓝色的波浪让他挪不开眼睛。后来奶奶告诉他那是巴塞罗那,是他们所有加泰罗尼亚人的骄傲,他也是加泰罗尼亚人那也是他的骄傲,巴塞罗那的红蓝色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在看了,在巴塞罗那的这些年里,在Danille把他关在庄园里的那些日子里,在每一个疼到无法入睡的深夜,他打开手机看巴萨的比赛回放。那些红蓝色的身影在草皮上奔跑着,解说员说着加泰罗尼亚语的“Visca Barca”,然后他会闭上眼,假装自己也在那里。
      他把手机收了回去,屏幕按灭,放在碗旁边。托盘里的饭还剩了大半碗,他没有继续吃。
      林程毅也没在追问。他重新拿起筷子继续吃完了自己那份,吃完之后把空碗收好,站起来去窗口还托盘的时候转身看了一眼庄瑾聿。还坐在那里,目光落在桌面上某个不知名的地方,那只手机搁在碗旁边,屏幕暗着。
      下午的课是化学和生物。墨兮讲了一节电化学的应用题,庄瑾聿在那道关于电解池的计算题上卡了大约三分钟,他认得每个化学符号,但题目里的"电解池"三个字让他犹豫了一下。在巴塞罗那他的私教课用的是英语和西班牙语混合的教材,“electrolytic cell”翻译成中文是“电解池”,但他在中文语境里看到这个词的时候反应速度还跟不上。他在草稿纸上画了一个电解池的简图,标出阳极和阴极的位置,根据氧化还原反应写出电极反应方程式,然后代入电量计算的公式。推完一遍之后他得出了答案,确认无误之后才誊写到卷面上。
      写完之后他在那道题旁边用铅笔写了一个英文注释“electrolytic cell”,然后画了个箭头连回“电解池”三个字。他在做这种笔记的时候笔尖压得很轻,像是怕被谁发现他在这样做。
      课间的时候生物课代表从前面传下来一张卷子,说“下周有小测验,范围是细胞分裂那一节”。庄瑾聿把卷子接过来翻了一下,看到上面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的对比图,还画了一组染色体在不同时期的变化。他在巴塞罗那的时候上过这一节,但当时的教材用的是西班牙语版本,他记得“mitosis”和“meiosis”这两个词,但中文对应的“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他还需要多看几遍才能对应上。他用笔把这两个词分别抄在卷子边缘,在旁边画了两个小箭头指向对应的英文。
      下午第三节是体育课,体育老师让全班测试立定跳远。庄瑾聿排在队伍后半段,他前面的同学一个个跳出去,落在沙坑里留下深浅不一的脚印。轮到他跳的时候,他站在起跳线后面,深吸一口气,弯下膝盖往前跳。落地的瞬间他的左前臂隔着校服袖子被震动牵了一下,那道前天划的伤口被扯得发了一下烫。他在沙坑里站稳之后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跳的距离,体育老师在记录本上写了一个数,他没看清是多少。
      他回到队伍末尾的时候,操场另一侧的树荫下,那只橘色流浪猫又出现了。它蜷在树根旁边,尾巴搭在爪子上,正在眯着眼晒太阳。庄瑾聿的目光扫过去的时候身体本能地僵了一瞬,但没有像昨天那样后退。他只是把目光移开了,侧过身面对另一个方向,盯着跑道上跑过的一群低年级学生看。林程毅站在他侧后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那只猫,然后看到了他转过头去的动作。
      体育课结束之后回到教室,庄瑾聿在座位上坐下来,从抽屉里摸出那盒烟摸了摸,又放了回去。教室里有人,他不能在这里抽。
      晚自习第一节课庄瑾聿做了一道生物题。题目给的是一组关于细胞周期的数据,要求计算不同时期细胞所占的比例。他花了一些时间对应中文术语和他在巴塞罗那学过的内容,把间期,前期,中期,后期,末期这几个词在草稿纸上写了一遍,然后根据题目给出的DNA含量分布图推算出各时期的占比。算完之后他在草稿纸角落写了一个很小的G1、S、G2期,那是他在巴塞罗那学过的术语,他用它来对照自己算出的结果。大概在同一时间段内林程毅已经做完作业了,从书包里翻出一本物理竞赛题集开始做,偶尔翻一页。
      晚自习第二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教室里很安静,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和偶尔翻页的响声。庄瑾聿抬起头,目光越过前排同学的头顶落到窗外的夜空上。今晚没有月亮,天幕上铺着碎钻一样的星星,他盯着其中一颗看了很久。
      然后他低下头,解锁手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那面诺坎普的壁纸占据了整面屏幕。他看了两秒,又按灭了屏幕。
      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响了之后,教室里响起一片收拾书包的声音。庄瑾聿慢吞吞地把东西塞进书包,拉好拉链站起来。走到门口的时候林程毅已经站在走廊里了,今天他没有靠在墙上,而是站在窗边,手里拎着两个人的头盔。他把那个深灰色的头盔递过来的时候,庄瑾聿接住,手指碰到林程毅的手指,温度擦过他的手背,是温热的。
      “走吧,小乖。”
      两个人并肩下楼,车棚里只有他们的两辆山地车还停在那里。庄瑾聿开锁的时候手指被链条的润滑油蹭了一下,他在裤子上擦了两下,然后跨上车。夜风迎面吹过来的时候,他闻到自己指尖残留的烟味。他把手放回车把上,那点味道被风带走了。
      骑回去的路上路灯在头顶拉出一段一段的光,两辆车的车轮碾过路面上的落叶碎末。庄瑾聿骑在前面,深灰色的车架在路灯下反射出一层冷调的光。林程毅跟在他侧后方的位置,和早晨一样的距离。
      拐进银杏道的时候车速慢下来。庄瑾聿在门灯的光圈里刹住车,一只脚踩在地面上。他侧头看了林程毅一眼。林程毅也刹住了车,两只手搭在车把上,正在用脚尖支着地面。
      “今天白天那个问题。”庄瑾聿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了一行字,然后朝他翻转屏幕。
      “红蓝色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
      林程毅看了一眼那行字。路灯的光从头顶落下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地面上,一个深灰色车架的轮廓和一辆灰蓝色车架的轮廓挨在一起,交叠了一小部分。
      “我知道。”林程毅说。
      他说完踩下踏板,骑进了大门。庄瑾聿在他身后又站了两秒,然后跟上去。他把手机收进口袋的时候指尖碰到了烟盒的边缘,他没有把它摸出来,把手从口袋里收了回来。
      停好车之后庄瑾聿走进门厅,客厅的灯还亮着,沙发上看不见人。他上楼的时候经过林程毅的房间门口,那扇门半开着,里面传来林程毅放下书包的声音。他没有停下来,径直走回了自己房间。
      关上门之后他在桌前坐下来,打开手机备忘录。那个叫"活着"的页面还停在昨晚写的那几行字上,他往下划了一行,加了一句。
      “今天他问我为什么喜欢巴萨。我说巴塞罗那是信仰,诺坎普是我的心脏。我说红蓝色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他不知道的是,我说这些的时候,嘴巴里全是烟味。”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一会儿,然后把手机扣在桌上,站了起来。窗外的银杏叶在夜风里沙沙地响着。他站在窗前往下看,庭院里那两排银杏在路灯的光线下泛着柔软的绿色,叶子的边缘在风里微微卷曲着,每一片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倾斜,像在跟着什么看不见的线走着。
      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伸手碰了碰自己左前臂上绷带的位置。今天没有新的伤口,但前两天划的那些伤口还隔着纱布隐隐发热。他把手放了下来,拉开抽屉看了一眼那些药瓶,又合上了。
      他在心里把这句中文又把红蓝色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默念了一遍。十三年前奶奶抱着他坐在电视机前面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那时候他不明白什么叫红蓝色,他只是觉得屏幕上那些来回跑动的人影很好看,那些人在奶奶的眼睛里闪着光。后来他终于明白那些颜色代表的是什么了,它们代表着一个他从来没有真正去过的地方,一个在他最痛苦的时候让他还能感觉到心跳的地方。
      指尖隔着布料按在左前臂的绷带上,轻轻地抚摸。
      窗外那两排银杏还在夜风里摇动着,绿色的叶子在门灯光线下闪闪发亮。门厅的光从窗帘边缘渗进来,在地板上拉出一道细细的暖黄色的线。
      他低头看那道光线的时候想起林程毅在食堂里看到那面壁纸的时候,林程毅没有说话,只是看完了那行字然后安静地把目光移开了。他没有追问“为什么十三年前你会看到巴萨”,就只是看完了,然后低头继续吃饭。
      那种安静的态度,庄瑾聿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他今天把手机屏幕翻转过去的时候,发现自己没有那么害怕。他把那句话又念了一遍,然后闭上眼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壁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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