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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缘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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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松平常的一个午后,吴尽走过廊道,穿过茂密的一片绿丛,到达了一扇黑漆漆的窄门前。他低头捋了捋袖口,拍了拍裤腿,自我感觉仪态还算端庄的样子,按下了门铃。不时,门铃旁的听筒传来一个老者沉沉的声音,“你好,这是紫砂府”。
“翁老,我是吴尽”,话一落地,听筒那头已经挂了,转而那扇黑门缓缓的打开了。吴尽走了进去。
纵观府的整体布局,这是后苑。苑中有亭台楼榭,隐隐有灰墙墨瓦掩映,只不过稍显颓败之意。暑夏季节,除了瑶池里几抹荷花泛着粉色,入目蔓延着全是各式各样的绿。吴尽对这个府的一切都很熟悉。走多少步要拐,往左还是往右,经过多少假山玉石,于他就像一日有三餐、一年有四季,那般寻常。
最后,他止步于一个躺椅后,朗言出声,“繁荟的余景,昨日突发中风,抢救不及时,死在玫楼一姑娘的床上”。
躺椅那看似熟睡的男人,淡淡的笑了,薄唇轻启,“啧,真是不枉费他余家的一脉相承的家风。自家父亲就是吃药过度,□□嗨死。如今他,也算尽数习得真传,难得难得。”明明挖苦意味十足,但从这人口里说出,却显得揶揄,不让人反感。
或许是心情还不错的缘故,男人此时缓缓站起,绸缎织成的衣袍簌簌垂落。身肖玉立,眉宇轩昂,端的是一副翩翩儿郎好相貌,举手抬足间流露的大家风范,既沉稳大气,又不失从容。
吴尽脸上没得表情,面对男人,依旧保持躬身侧立的站姿,道“今早玫楼那边给我递信,昨个的一切都收拾妥当”。
男人侧过脸来,问“警署那边有派人吗?”,
“余家一听说家主死,立马报官了”吴尽停顿了几秒,沉思片刻,继续说“不过,又扭头取消了,说是家丑不外扬”。
“哦?”男人端起一杯茶,仔细得拿茶盖撇掉了一层茶沫,抿了一小口。
“我估量余家几房现在是暗流涌动。余景没有后人没有遗言,留下的家产,也算饿死的骆驼比马大。于其他几房,这无疑是个一口独吞的好机会”。吴尽讲话很少用语气助词,尽量都平铺直叙,语言虽简洁明了,但让人听着无趣又淡漠,“无论警署调查如何,玫楼的那姑娘是我们自己的人,早前我调教过,有分寸。”
男人不作声,微微点了点头,“后天晚上七点,紫砂府要宴请宾客,除了闵市军阀政要,史、宋、余三大家,还有些社会名流,悉数都会来。我这边自己来,你那边多加留意。”
“是”吴尽答完,也没同面前的人打声招呼,起步就离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身影便又静默入一片幽绿之中。
闵市位置险要,襟江带海,扼南北之要冲,控经济之咽喉。温、史、宋、余作为闵市四大世家,其上乃簪缨氏族,冠盖满金华,其下门人多穿紫袍绯衣,授金印佩金鱼袋。到近代,这四大门阀,借由金融贸易、族群联姻、门生故吏等形式手段,形成派系山头。闵市的权力高度集中在这几家手中。
紫砂府原是史家下面普通的一个府座。可现如今,紫砂府住着的是史家继承人,史茗钰。史茗钰随母姓。其母原是史家家主的独生女,妥妥的是掌上明珠、千金之躯。与温家幺子联姻,本属下嫁。因此史家要求,其孩子无论男女,必须随史姓,入史家族谱,其母百年之后作古,葬于史家族坟。
史温联姻之后,女方三年之后怀孕生下了史茗钰,在史茗钰十岁宴之后不久,其母遭人暗算杀害,香消玉损。史家大怒,两位古稀老人,听闻噩耗,捶胸顿足背痛至极。厚葬女儿之后,头七一过,便登门温家,要求带走史茗钰。温父虽心有悲恸,但觉得此事蹊跷。结发之妻被杀,他动用了不少权力与关系去查,可凶手依然下落不明,也就作罢。
史家这些年的强势做派,温父积攒了不少怨气。只不过碍于对方的地位权势,隐忍不发,但心中对妻儿已是疏远。听明史家的来意之后,便也没拒绝,让二老带走了史茗钰。这一走,便又是一个十年。
十年间,温父续弦,又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取名温旭,女儿起名温彤。
十年间,史茗钰远离闵市,外出留学,期间不曾见过温父一面。
史茗钰学成归来后,史家两位耄耋老人,本想大宴四方,并宣告他继承人的身份,但遭到史茗钰劝阻。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对闵市的情况不熟悉,别人多半不认识他;另外一方面,在他看来,史家继承人的招牌,带来的麻烦远超好处。
所以,回到闵市之后,史茗钰就住到了分院。史家二老将几个调教多年的下人交给史茗钰,由他使唤差遣。
吴尽也就是这个时候到史茗钰身边了。同时期调到史茗钰身边的还有翁老、祁笙、于箫等人。四个人分工不同,性格各异。但好在史茗钰,为人随和,也会拿捏,上手很快。
唯独吴尽,让史茗钰头疼不已。
吴尽对于这个新来的主人,莫名地,很不对眼。
一开始他在南江筹建军械制造局相关事宜,天天忙得脚都不沾地。各种军械图纸要看,各式叽哩咕噜的洋人要打交道,要不时来个官爷,他还得哄着捧着,一天要变着十八般武艺,应对那些鬼怪妖魔,到晚上他脸都笑僵了。
三个月前,他就听人说了,史家的那位公子要回来了。消息灵通的下人都动着歪心思,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谁不希望跟着新主人得道升天、水涨船高呢?可吴尽偏偏不想。
吴尽自小父母双亡,跟着奶奶讨生活。军阀割据,战火纷飞,吴家的田被地主兼并后,吴尽与奶奶只能离开故土。坐船来到闵市不久,奶奶在外帮工,操劳过度死了。
那时他好像八九岁。之后,为了谋生,当过卖报童,给人擦过皮鞋,也学着走街串巷,由于本地人欺生,常常被打,食不果腹。实在没办法,他只好蹲守在大酒店的后门,等待酒店后厨将餐余垃圾丢了,他就会翻开垃圾桶,看里面有没有吃的。有时还得同别的乞丐打一架,才能吃上。
一次,照常蹲守在大酒店后门。突然,弄堂里传来一声惨叫,黑暗中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惊慌失措从里跑了出来。吴尽瞥了一眼,见乞丐脑袋胳膊腿啥都好好的,便明白了。那巷子里估计死人了。这年头死人不奇怪,得看死什么人,流民乞丐死多少都不稀罕。
蓬头垢面的乞丐大喊着:“死…人了,死人了,是…是报纸上的那个大明星。”
小小的吴尽,只觉得今晚这酒店后门是不能待了,黑狗子们迟早会发现,要再待下去,后面恐怕就难走了。他没有上前凑热闹,在其他人东嘴西舌好奇打探之际,他转身静静的离开了。
他的这点小动作,被阁楼上的一个人尽收眼底。第二天,吴尽照常营业擦皮鞋,来了个穿着一袭蓝衫,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男人找上了他,问他是否愿意做史家的小厮。
吴尽抬眼打量对方,觉得对方无论外貌还是气质都像个教书的先生,不似骗人。当然他一穷二白,也没人愿意骗就是了。
吴尽放下手里的擦布,问:“管饭吃吗?”
“管”
“有睡的地方吗?”
“有”
“好,我去。”就这样,吴尽进入了史府。
吴尽的年龄算比较尴尬的,不大不小。年长的话,可以做力气活。年小的,像史家这种世家,一般都从娃娃里挑出几个。家庭背景清白、聪明伶俐的娃娃会精细培养,教国文算数,教西语,必要的礼仪才艺,也多少让他们会点,方便让他们日后留作心腹。总之,吴尽来的不是时候。
翁老作为史家直系的管家,按理来说,挑选府中小厮的活,不会让他请自来,但一次私下谈话,老太太开口,说要从外面给他孙子,物色个人选,日后留用在她孙子旁边。
之所以从外面找,老太太有自己的思量。史府这些年风头太盛,外部眼红者不说,内部也是暗流涌动。史家旁系一直蠢蠢欲动,不时挑衅。老太太担心那些娃娃明面上是自己直系这边的,但随着年龄增长,说不定已经被收买了。又或者,压根从一开始,就是分家安插的眼线。
翁老这才找到了吴尽。翁老其实观察吴尽已有半年之久。这个孩子很谨慎、很会观察、也很大胆,除此之外,他狠。
一次,翁老去史家下面的一所私营银行收账,碰巧,远远的就看到了这个孩子。翁老略微走进了些,便就看到了这一幕。
吴尽当时被人推搡着,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掐着吴尽的后脖,就这么拎起他。大声嚷嚷说,吴尽偷了他的钱包,引来了一群人围观。
吴尽怎么也挣脱不了,毕竟只是个八九岁的孩子,怎么有掰开成年人手掌的力气。他一方面解释说他没有,一方面,他能感受到,随着时间流逝,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脸也应该青涨得难看。突然,他手一转,衣袖里滑过一刀片,他接过刀片,在旁人与大汉都没反应过来之际,就直直对准大汉的手戳了下去,顷刻间,大汉血流如注。
旁边的人原是看热闹的,经这一幕,都被这孩子吓了一跳,纷纷远离。
吴尽本想趁机逃跑,无奈,没有跑出几步,就被反应过来的大汉抬脚撵上了。
大汉已是怒不可遏,他先用那只没受伤的手逮住吴尽,扭手塞了吴尽一拳,“你个狗杂生的,敢暗算你爷爷我,看我不打死你”,边说,边朝吴尽的身上狠狠踹着。
吴尽的头倒地时,被石头磕破了,血糊了一脸。
他蜷缩着身体,静静地从鞋底下面,抽出一把细刀。
稍微忍耐缓了一会,侧身躲过大汉的猛踢,后又借力,近身到大汉跟前。他毫不犹豫对准对方的生殖器,拿刀刺了下去。这下彻底安静了,大汉没声了,直直的向后栽去。在之后的几秒内,吴尽冷静下来,反手又将插入的细刀拔起,拿身上的擦布裹好。趁周围人对这幕没反应过来前,吴尽寻了条小路,急忙逃走了。
之后的一个月多,翁老都没看到吴尽的身影。
史老太太,听完翁老讲述这件事之后,良久不作声。最后,老太太拍板,决定招吴尽进来,经细心调教一番后,看看效果如何,再定。
这些事,吴尽都不知道。当然,他也不必知道。
进入史府也有一年了。他对史府是比较满意的,饭管够管饱,睡的地方,风刮不着雨淋不着。比较麻烦的是,要上学。以前看别人上学堂,他还羡慕,不明白那些人脸上为什么一个个的苦大仇深。现在轮到自个了,才明白其中滋味。
经史子集、英语法语、数理科学,啥都上一点。一番通学后,他深深明白自个不是读书料。经史子集能看懂就不错了,写文言文是不可能的;英语法语,却让他绞尽脑汁,学洋人叽里咕噜那套干嘛;好在,他对数学比较擅长,对物理的原理也理解很快,甚至能画的出不错的图纸。
吴尽在史家学堂里,不擅交际,为人低调。一年上下来,除了认识几个先生,还有翁老,其他人连名字都记不得。
学堂里的那些孩子,一开始对他也比较好奇,毕竟是翁老领回来的人,还让他登堂学习,多少存了几分忌惮。后来,时间见长,看翁老自领回来后,也是不管不问,加之,觉得吴尽也没有啥异于常人的地方,相反为人呆板老实,便也失了巴交的心思。
吴尽将一切看在眼里,倒也乐得清闲。
这一晃眼,便是三个春夏秋冬。吴尽也从学堂里毕业了。
学堂里通过考核达到毕业的孩子,会根据成绩、资质与秉性,被留用在本家,或被派往分院。
离学堂第一年,吴尽被派遣到史家分舵的丰储银行,当时闵市四大行之一,学习储蓄、采购、贷款等业务;
结束后,吴尽被调往到沥原兵工厂,熟悉机枪、步枪、枪炮生产,对兵工厂无论从选址设计、能源保障,还是从人员审查、代号制度都逐一上手;
很累,但很充实。
翁老与老太太他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渐渐放手让他独当一面。
后来,吴尽被调回闵市,跟着翁老后头,大概了解了史家家族的覆盖范围、产业结构等。他能感觉到史家愈发对他信任,尤其是史老太太。好几次,处理问题上老太太点名要吴尽。
一时间,史家里里外外,都知道吴尽这个红人。不少下人私底下,甚至觉得吴尽会是翁老的接班人,一时羡慕的、眼红的、看热闹的、冷眼旁观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