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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少年凯撒·奥格斯(三) 宋稷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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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稷对森林边缘那些瘦高的黑影有心理阴影,没敢往里走。他沿着荒地边缘走了一段,找到一长条用石头垒起来的矮墙。那矮墙看起来很老了。石头是灰黑色的,表面长满青苔,一块一块,毛茸茸的。石头之间的缝隙里,长出各种各样的杂草,还有一些细细的藤蔓,缠绕在石头上。有些石头已经裂开,有些已经塌,歪歪斜斜地堆在那里。
这应该是原来房子的院墙。只是经过一百年的风霜洗礼,早就被时光化成粉末。现在这里成了植物的天堂。它们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疯狂生长,又在冬天来临之时凋零衰败。枯死的草茎和新鲜的嫩芽纠缠在一起,老的还没腐烂,新的已经冒出来,一层叠着一层,密不透风。
宋稷在矮墙边上选了一块比较平坦的地方,抡起铁锹往下挖。铁锹很锋利,一锹下去,“咔嚓”一声,连着植物的根茎都被齐刷刷地切断。他把挖出来的泥土倒在地上,蹲下来把里面的根茎一根一根捡出来扔掉。根茎很密,密密麻麻的,像是无数条白色的蛇缠绕在一起。挖了几锹之后,宋稷开始喘气,这活比他想象的累。宋稷停下来歇了歇,擦去脸上的雨水,然后继续挖。
又一锹下去——“当!”铁锹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纹丝不动。宋稷使劲晃了晃铁锹,拔不出来。他蹲下身,伸手往坑里摸,想弄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绊住了铁锹。手刚伸进去,手指就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一阵刺痛。他猛地缩回手——左手掌上,已经被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涌出来,顺着手心往下淌,一滴一滴,落在坑里的泥土上。那些血渗进泥土里,转眼就不见了。
宋稷疼得龇牙咧嘴。他连忙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把伤口紧紧裹住。血很快就把纸巾浸透,他又加了一层,还是止不住,于是他又加了一层。过了好一会儿,血才止住。他用没受伤的右手握着铁锹,使劲往下捶了几下。铁锹松动了。他甚至听见铁锹顶端磕碰到什么金属的声音——特别闷,像是碰到了铁皮盒子。
宋稷把铁锹拔出来,扔在一边,然后蹲下身,用右手在坑里掏了几下。手指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他抓住那东西的边缘,往外一拽——一个黑色的盒子,被他从坑里拿了出来。
盒子大约有一个巴掌大,五十多厘米高,握在掌心的感觉冰冷刺骨。那种冷不是普通的金属带来的冷,也不是金属放在雨里被淋透的那种冷。是一种更深更沉的冷,像是从盒子的内部往外渗,透过那层不知名的材质,钻进他的皮肤,顺着血液往上走,一直冷到骨头里。比金属独有的冰冷感更甚。
盒子的材质看不出来是什么。黑色的,既不是那种亮面的黑,也不是磨砂的黑。是一种吸光的黑,似乎能把周围的光都吸进去,让视线都陷在里面。表面很光滑,摸上去却有一种奇怪的涩感,仿佛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附着在上面。盒子的六个面严丝合缝,连接处用一种金色的材料密封着。那金色很淡,暗沉又古旧,似乎是什么东西被氧化之后留下的颜色。金色的线条沿着盒子的边缘走了一圈,细细的,整整齐齐的,如同某种古老的封印。
宋稷试着用指甲抠了一下那条金线,纹丝不动。他又试着用力掰盒子的盖子,盒子还是纹丝不动。整个盒子就像是一整块黑色的东西,根本看不出来哪里是盖子,哪里是盒身。他用受伤的那只手托住盒子,把盒底翻过来。
猝不及防,预料之外,盒子的底部刻着一个图案——天平,加上一把利剑。一条蛇缠绕在天平的两端,利剑之上,有一个圆形的线条,圆得规整,像是一个圆规画出来的太阳。这是他第三次看到这个图案:第一次是在他房间书桌的抽屉背面,那张黄色的老旧的纸上。第二次是在二手书店的柜门上,那个藏着古老手札的地方。第三次,是在这个不知埋了多少年的黑色盒子上。
宋稷盯着那个图案仔细看了很久。盒子冰凉的触感贴着他受伤的伤口,凉丝丝的,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往伤口里钻。但奇怪的是,伤口的那股疼痛感似乎减轻了一些。刚才还火辣辣疼的伤口,这会儿好像没那么疼了。
宋稷把盒子揣进口袋,用受伤的手再次拿起铁锹,继续挖土。很奇怪。自从手受伤之后,这里的泥土似乎变得很好挖。一铲子下去,轻轻松松,如同挖在豆腐上。那些原本纠缠在一起的根茎,这会儿也像是变软了,轻轻一铲就断。宋稷一铲接一铲,很快就挖了半桶。半个小时后,桶里装满泥土。黑色的泥土,又细又软,散发着一种潮湿的、腐烂的草木气息。
宋稷把铁锹收起来,把雨伞也收起来。他一只手提着装满泥土的桶,一只手拿着铁锹,准备下山。临走之前,他鬼使神差地朝树林边缘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他的心脏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那些瘦瘦高高的鬼影,正密密麻麻地站在树林边缘。它们站得很整齐,一排一排的,像是来看热闹的观众,正在围观他这个卖力挖土的工人。有的高,有的矮,有的粗,有的细,但都是一个样子——头比肩膀宽,手臂垂下来过了膝盖,全身黑漆漆的,和森林融为一体。它们面朝着他。一动不动。
宋稷不敢多看,他转过头,提着桶,拿着铁锹,快步往山下跑。他跑得很快,脚下打滑好几次,差点摔倒。雨水打在脸上,他顾不上擦。他只知道跑,拼命跑,离那片森林越远越好。一直跑到教堂前面,他才停下来,扶着膝盖喘气。教堂这里让他觉得安全,就像中国的庙宇和道观一样,教堂大概也有某种驱邪的作用吧。那些东西,应该不敢靠近这里。
宋稷喘匀了气,继续下山,教堂的门忽然被打开。一个中年男人从里面悄无声息走出来。如果宋稷来得及回头看一眼,他会发现——这人正是他第一天去学校时在公交车站遇到的那个背着旅行包的男人。
到家的时候,艾玛太太还没回来。宋稷把桶放在门口,先去厨房找了个破旧的花盆,把桶里的泥土倒进去,又把那些黄瓜籽一颗一颗埋进土里。他浇了点水,把花盆放在角落里,和艾玛太太那盆蔫了吧唧的花摆在一起。然后去卫生间处理伤口。
宋稷解开缠在手上的纸巾,低头一看——差点惊呼。两个小时前还血流如注的伤口,此刻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疤痕。那疤痕是粉红色的,细细的一条,上面覆盖着一层鲜红色的痂。那痂很新,说明伤口刚刚开始痊愈。但这不可能。那么深的伤口,怎么可能两个小时就长成这样?就算是最强的愈合能力,也至少要三五天才能结痂。
这不科学。
宋稷盯着那道疤,脑子里飞快地转着。然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黑色的盒子。金属的触感贴到伤口上的瞬间,一阵难耐的瘙痒感从伤口处传来。那痒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痒得他浑身一激灵。他连忙把盒子拿开,低头一看——伤口处的痂,已经变成了黑色。那黑色很深,似乎下一秒就要从伤口处脱落。
宋稷脸色一沉。这玩意儿肯定带着上古的病毒。埋进土里至少几十年了,什么细菌没有?什么病毒没有?他不会感染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吧?他越想越害怕,把手伸到水龙头下,打开水,用力地搓那道伤口。黑色的痂被他搓掉了,顺着水流冲进下水道。下面露出的是新长出来的肉。粉红色的,嫩嫩的,光滑的,一点都看不出受过伤的痕迹。
宋稷死死盯着那道已经消失的伤口,看了一会儿,然后他默默地放弃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管他呢,反正也没钱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