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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尘以南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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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死了。
江水很凉,但我不觉得冷。
我抱着阿笙的骨灰,一直往下沉,往下沉。
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灌进我的耳朵里,鼻子里,嘴里。我没有挣扎。
我不想挣扎。
我想去找他。
后来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再后来——大概是很久以后吧——我发现自己能“看见”了。
不是用眼睛看。
是另一种看。
我看见自己躺在江边,脸朝上,眼睛闭着,像是睡着了一样。
我穿着白衬衫,扣子扣得整整齐齐。我抱着阿笙的骨灰盒,抱得很紧,紧到手臂都僵硬了。
有人把我打捞上来,放在岸边。
有人蹲下来看我,喃喃说了一句话。
“这娃娃,连江里的鱼都舍不得碰他一口……”
我听见了。
我想笑,但笑不出来。
鱼都舍不得碰我。
可我连自己最想碰的人,都碰不到了。
二
我飘在江面上,飘了很久。
有时候我会飘回我们住过的地方。
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阳台朝南,养着一盆绿萝。
阿笙说绿萝好养活,不用费心。他给它浇水,我负责看它长大。
那盆绿萝现在还活着,只是没人浇水了。
我飘进屋里,看见桌上还放着他没来得及吃的蛋糕。
那是我最后给他买的,巧克力味的,他最爱吃的那种。
蛋糕已经发霉了,长出一层灰绿色的毛。
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
阿笙,你的蛋糕坏了。
你怎么还不回来吃?
三
有时候我会飘回学校。
放学的时候,学生们三三两两往外走,说笑声很大。
我站在校门口,看着他们从我身边走过去。
没人看得见我。
有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冲出来,后座载着一个女生。
女生搂着他的腰,脸贴在他背上,笑得眼睛弯弯的。
我忽然想起,我和阿笙从来没这样过。
我们不敢。
不能在街上牵手,不能在人前拥抱,不能光明正大地说“这是我男朋友”。
我们走路的时候,总要隔着半米的距离。
有人经过的时候,我们会自动分开更远。
有一次我差点被车撞了,他一把拉住我,拉得很紧。
等车过去了,他还没松手。
我说,阿笙,可以松了。
他愣了一下,才慢慢放开。
他的手心全是汗。
不是吓的,是怕被人看见。
我那时候想,如果我是女孩子,是不是就不用这样了?
如果我是女孩子,我们可以手牵手逛街,可以在校门口拥抱,可以在朋友圈发合照。
如果我是女孩子,过年的时候我可以带他回家,我妈会给他盛排骨汤,我爸会和他下棋。
如果我是女孩子,他出事那天,我就可以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了。
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对护士说,我是他爱人。
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守在他床前,不用躲躲藏藏。
我可以……
可是我不是。
四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是女孩子,我们是不是早就在一起了?
不,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十二年。
从二十岁到三十二岁,从青春正好到鬓角生霜。
十二年,四千多个日夜,我们一天都没有分开过。
可这十二年里,我叫了他十二年的“好朋友”。
在父母面前,在同事面前,在任何一个可能说漏嘴的人面前,我都只能叫他“好朋友”。
这个词我说了十二年,说到后来,我自己都快信了。
有一次我妈问我,你怎么老往那个“好朋友”家跑?
我说,他一个人住,我去陪陪他。
我妈说,你这个朋友真好啊,这么多年还这么铁。
我说,是啊,特别好。
那天晚上回去,我抱着阿笙哭了很久。他什么都没问,只是拍着我的背,像哄小孩一样。
后来他说,阿南,如果太难,我们就分开吧。
我说,你放屁。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他说,好,不放。
五
我也想过,如果这是ABO的世界就好了。
那样我们就可以标记,可以结合,可以名正言顺地属于彼此。
会有信息素证明我们是一对,会有标记证明我们分不开,会有法律规定我们是合法的。
那样的话,他走的那天,我就可以在病房里守着他。
可以握着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陪他到最后。
可以不用站在ICU门口,什么都做不了。
可是我不是Omega,他也不是Alpha。
我们只是两个普通男人。
爱着对方的普通男人。
六
阿笙走后的那十四天,我在哪里?
我不知道。
我只记得我抱着他的骨灰,跳进了江里。
后来的事,就像被剪掉了一样,什么都没有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这里了。
江的下游,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有人把我打捞上来,放在岸边。
有人报了警,来了很多人。
有人翻我的口袋,找身份证,找联系方式。
他们找到了。
他们翻开我的钱包,看见里面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阿笙。
我们站在一棵银杏树下,金黄的叶子落了满地。
他搂着我的肩膀,我靠在他怀里,两个人都在笑。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
照片的背面,写着两行字。
一行是他的笔迹:和阿南,第五年。
一行是我的笔迹:和阿笙,一辈子。
旁边的人看了很久,,这俩人……
没说完,就被另一个人打断了。
“别说了。”
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们。
我想说,没关系,你们说吧。
我们活着的时候,被说了很多年。
早就习惯了。
七
如果有下辈子,我想当一棵树。
银杏树。
就长在他每天经过的路边。秋天的时候,叶子变黄,落了满地。
他踩着落叶走过来,我就抖抖树枝,让叶子落在他肩膀上。
他会抬起头来看我,笑着说,这棵树真好看。
然后他会伸出手,摸摸我的树干。
那样的话,我就能碰到他了。
虽然我不能说话,不能抱他,不能亲他。
但至少,我能碰到他了。
八
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要走了。
我不知道走去哪里,但我知道,我要去找他了。
走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
江边站着很多人,在看我。
他们的表情很奇怪,有同情,有惋惜,有不解,也有叹息。
我听见有人小声说:“好好的人,怎么就……”
有人接话:“听说是因为爱人没了。”
“爱人?他有爱人?”
“有。也是个男的。一起十二年,去年出车祸走了。”
“十二年?那真是……可惜了。”
“是啊,可惜了。”
我听着这些话,忽然笑了。
十二年了。
终于有人当着我的面,说他是我的“爱人”了。
虽然我已经听不见了。
虽然他已经不在了。
但这个词,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真好听。
九
爱本无意,异在世人。
我第一次看见这句话,是在一本旧书里。
那时候我还活着,阿笙也活着。
我们窝在沙发上,他看书,我看他。
我凑过去问他看什么,他翻过来给我看。
是这句话。
我问,什么意思?
他说,爱本来没有分别,是世人把它分成了三六九等。
我沉默了一会儿。
他又说,但我们不用管那些。
我抬头看他。
他低头看着我,眼睛里有光。
他说,我们只管爱。
我点点头。
好,只管爱。
可是后来,我还是管了太多。
管父母会不会伤心,管同事会不会议论,管别人会不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管到最后,我都快忘了,我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其实什么都没管过。
只记得他爱我,我爱他。
十
如果再来一次,我会怎么做?
我想了很久。
也许我还是会这样。
还是会躲躲藏藏,还是会叫了他十二年的“好朋友”,还是会在父母面前装傻,还是会在手术室外什么都做不了。
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做。
我只知道,不管重来多少次,我都会在那个聚会上,看见那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人。
他坐在那里,神情有点冷,有点严肃。
我会看他很久。
会想,这个人肯定是个律师,或者是个卖保险的。
会默默祈祷,千万别是卖保险的。
然后他会走过来,坐到我旁边。
会问我,你喝的是果汁吗?
我会说,是啊,我不喝酒。
他会笑。
我会跟着他笑。
然后——
然后我们还是会在一起。
还是会爱十二年。
还是会一个人先走,另一个人跟着去。
还是会这样。
还是会。
因为是他。
只能是他的。
尾声
江风吹过来,有点凉。
我站在岸边,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
银杏树的叶子又黄了,落了满地。
太阳慢慢落下去,余晖染红了半边天。
有人在收摊,有人在回家,有人骑着自行车载着喜欢的人,从夕阳里穿过去。
真好。
我转过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远处,好像有个人站在那里。
穿着浅灰色的风衣,站在一棵银杏树下。
他抬起手,轻轻晃了晃。
他喊我的名字。
“阿南,这里!”
我跑起来。
这一次,不用隔着半米的距离。
这一次,不用怕被人看见。
这一次,可以光明正大地扑进他怀里。
好闻的皂角香包裹住我。
我说,阿笙,我来找你了。
他说,我知道。
我说,这次不分开了吧?
他低头看着我,眼睛里有光,有笑,有我。
他说,不分开。
永远不分开。
——尘以南·番外完——
爱本无意,异在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