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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四天 打工1 ...

  •   你问我上午干了什么?
      我上午在桌子上趴着。
      准确地说,是从早上八点趴到中午十二点,整整四个小时,一动不动。
      不是因为我在思考人生。
      是因为这张桌子太舒服了。
      哥谭中央公园的长椅,不知道哪个好心人给加了一层软垫,躺上去简直像睡在云朵里。我本来只想眯一会儿,结果一睁眼——
      太阳已经挂到正头顶了。
      我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从长椅上爬起来。
      肚子叫了一声。
      该找午饭了。
      我晃悠着往商业街方向走,脑子里盘算着今天该以什么身份混饭。
      高中生?太远。
      初中生?太近。
      打工仔?还没找到新工作。
      正想着,迎面走过来一个人。
      不对,是两个人。
      不对,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远远看见我就停下了。
      我眯起眼睛。
      那人也眯起眼睛。
      然后他把手里的东西往身后一藏,整个人像只炸毛的猫一样盯着我。
      我认出来了。
      可米尔。
      我的小学同学。
      “尼帕斯!”他喊,声音里带着三分警惕三分紧张四分“你别过来啊”的抗拒。
      我:“……哟。”
      他往后退了一步。
      我又往前走了一步。
      他又退了一步。
      我停下来。
      他也停下来。
      我们就这样隔着五米对视,中间好像隔着一道无形的柏林墙。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
      灰色卫衣,领口发白,袖口磨毛,胸口那行“SUP ME”已经掉得只剩下“SUP”。
      挺正常的啊。
      我又抬头看他。
      他手里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从背后露出一角。
      游戏机。
      最新的那款。
      市面上要卖五百刀的那种。
      我懂了。
      在他的记忆里,我是那个“为了玩游戏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尼帕斯”。
      虽然我已经忘了具体干过什么,但看他的表情,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那个,”我开口,“我就是路过——”
      “我不信。”他打断我,把游戏机又往身后藏了藏,“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然后我的午饭就被你骗走了。”
      “……”
      我什么时候骗过他午饭?
      想起来了。
      三年级。
      他带了块三明治,我说借我咬一口,然后我咬走了三分之二。
      那是我人生中吃过最好吃的三明治。
      但看他现在的表情,应该不这么想。
      “可米尔,”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真诚,“你看,我现在是成年人,我有工作,我不会骗你的游戏机——”
      “你有工作?”他上下打量我,眼神里写满“你骗谁呢”。
      我沉默了。
      因为确实没有。
      至少今天还没有。
      他又退了一步。
      游戏机在他手里发出微弱的光芒,像一颗随时会被我抢走的星星。
      我叹了口气。
      “行吧,”我说,“你等着。”
      我转身,走向街角的热狗摊。
      可米尔在后面喊:“你去哪儿?你别想绕路偷袭我!我练过空手道!”
      我没理他。
      热狗摊后面站着一个年轻人,戴着鸭舌帽,系着围裙,正拿着夹子发呆。
      我走过去,敲了敲摊位的台面。
      “一份热狗,多加芥末。”
      那人抬起头。
      我们四目相对。
      然后他手里的夹子掉了。
      “尼帕斯?!”
      我眨了眨眼。
      马德·莱恩。
      我的高中同学。
      准确地说,是那个被我蹭了三年饭的高中同学。
      “你怎么在这儿?”他问,声音里带着一种“冤家路窄”的复杂情绪。
      “买热狗。”我说。
      “你?”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手里的夹子,又看了看我,“你居然有钱买热狗?”
      “……”
      这话说的。
      我尼帕斯虽然穷,但不代表永远没钱。
      虽然我现在确实没钱。
      但我待会儿会有。
      怎么有?
      不知道。
      先赊着。
      “先给我一份,”我说,“我口袋里好像有两美元。”
      他盯着我看了三秒钟。
      那三秒钟里,我看到了他的内心活动——
      “这货又要蹭饭了”
      “这不会是真的”
      “我该不该信呢…”
      “免费吧…”
      最后他叹了口气,夹起一根热狗,放进面包里,挤上芥末,递给我。
      “吃吧”他说,“真是哪都有你。”
      我接过热狗,郑重其事地点头:“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热狗。”
      他翻了个白眼:“你上辈子也是这么说的。”
      我拿着热狗往回走。
      可米尔还站在原地,保持着随时准备逃跑的姿势。
      我走到他面前,把热狗递过去。
      “给。”
      他愣住了。
      “什么意思?”
      “请你吃。”我说,“算是补偿三年级那块三明治。”
      他看着热狗,又看看我,又看看热狗。
      “你没下毒吧?”
      “我要是想抢你游戏机,用不着下毒。”
      他想了想,觉得有道理,接过热狗咬了一口。
      嚼了嚼。
      又咬了一口。
      “还挺好吃。”他含糊不清地说。
      “那当然,”我说,“马德的手艺,高中时候就是全班第一。”
      可米尔吃着热狗,慢慢放松下来。
      他把游戏机从背后拿出来,在我面前晃了晃。
      “想玩吗?”
      我看了看那个游戏机。
      最新款,五百刀,画面高清,操作流畅,据说能玩一整天不卡顿。
      我咽了口唾沫。
      “不想。”
      他狐疑地看着我:“真的?”
      “真的。”
      “你不想玩?”
      “不想。”
      “你确定?”
      “我确定。”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那你盯着它看什么?”
      我收回目光。
      “我只是在想,”我说,“这东西能换多少顿饭。”
      他愣了一下。
      然后笑了。
      “你还是老样子,”他说,“尼帕斯还是尼帕斯。”
      我点点头。
      是啊。
      我还是我。
      十九年没变的我。
      可米尔吃完热狗,把包装纸扔进垃圾桶,拍了拍手。
      “我得走了,”他说,“我妈等我吃饭。”
      “去吧。”
      他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我。
      “尼帕斯。”
      “嗯?”
      “你还欠我一块三明治。”
      我笑了。
      “记着呢。”
      他也笑了。
      然后转身跑远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阳光打在身上,暖洋洋的。
      肚子又叫了一声。
      我低头看了看空荡荡的双手。
      热狗给了可米尔。
      我自己还没吃。
      我转身走回热狗摊。
      马德还在那儿,拿着夹子发呆。
      我走过去,敲了敲台面。
      他抬头看我。
      “又怎么了?”
      “那个,”我说,“免费的还有吗?”刚才那份我确实把钱付了,1.5美元。
      他盯着我。
      我也看着他。
      沉默了五秒钟。
      最后他叹了口气,夹起一根热狗,放进面包里,挤上芥末,递给我。
      “五美分,”他说,“别白嫖。”
      我接过热狗,咬了一口。
      好吃。
      真好吃。
      比三年级那块三明治还好吃。
      我一边吃一边往公园走,准备找个地方继续趴着。
      在这个每天都有无数人死去、无数人消失、无数人被遗忘的哥谭——
      他们记得我。
      我把最后一口咽下去,把包装纸叠好,塞进口袋里。
      继续往前走。
      阳光很好。
      风很轻。
      街上人来人往,有人匆匆赶路,有人低头看手机,有人站在街角发呆。
      我穿过人群,走到公园的长椅边,坐下。
      然后——
      继续趴着。
      管他呢。
      反正下午——
      下午的事,下午再说。
      毕竟下午我说不定就是个游戏机店店员了。
      然后我就睡着了。
      梦里有个声音在问:“你是谁?”
      我说:“我是尼帕斯。”
      那个声音又问:“尼帕斯是谁?”
      我想了想,说:“尼帕斯就是尼帕斯。”
      那个声音沉默了一下。
      然后笑了。
      笑声很轻。
      像是——
      满意?
      又像是——
      期待?
      我没管它。
      继续睡。
      毕竟在梦里,没人能把我叫醒。
      除非——
      有人在喊我名字。
      “尼帕斯!”
      我睁开眼。
      阳光刺眼。
      一个人影站在面前,逆着光,看不清脸。
      “尼帕斯!”那人又喊了一声,“你怎么睡在这儿?”
      我眯起眼睛,努力辨认。
      黑发,蓝眼,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
      迪克·格雷森。
      “蓝鸟”餐厅的临时工。
      那个话比我还多的家伙。
      我揉了揉眼睛,坐起来。
      “你怎么在这儿?”
      “路过啊,”他在我旁边坐下,递过来一个纸袋,“给,餐厅剩的,不吃浪费。”
      我打开纸袋。
      里面是两块炸鸡。
      还热着。
      我拿起一块咬了一口。
      外酥里嫩,汁水横流。
      好吃。
      “谢了。”我含糊不清地说。
      “不客气,”他靠在长椅上,伸了个懒腰,“诶对了,你昨天做的那个红烧肉,还有没有?”
      我嚼着炸鸡,摇头:“没了。”
      “那今天做不做?”
      “不做。”
      “那明天呢?”
      “不知道。”
      他转过头看我,蓝眼睛在阳光下亮得晃眼。
      “你这人真有意思,”他说,“别人问什么答什么,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我咽下炸鸡,想了想。
      “不然呢?”
      “不然……应该问问我为什么想知道?”他歪着头,“万一我是坏人呢?”
      “你是吗?”
      “不是。”
      “那不就得了。”
      他愣了一下。
      然后笑了。
      笑得很大声,很灿烂,像是听到了什么特别好笑的笑话。
      “
      我继续吃炸鸡。
      他继续坐着。
      阳光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洒了一地光斑。
      安静了一会儿。
      他突然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
      我摇头。
      “因为餐厅还需要你……”
      妈的。
      哥谭。
      你他妈到底往我水里加了什么?怎么又要打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 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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