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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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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真实经历。
那个女孩,那些信,那趟四小时的车,那场不敢抓住的光,都是真的。
后来我拼了命地活,终于有了家,有了安稳,却用了半生,才与当年那个惶恐、自卑、不敢爱的自己和解。
写这篇文,不是为了重逢,
只是想给青春一个交代,
给那个勇敢走向我的女孩,
一封迟到了近三十年的回信。
我的童年是由碎裂的瓷片和深夜的哭喊拼凑而成的。父亲在镇上邮局工作,制服总是皱巴巴的,口袋里除了信件就是酒瓶。母亲身上的淤青像季节更替,从青紫褪成淡黄,又添上新的伤痕。
初二那年他们终于分开,法庭上,法官问我想跟谁,我选了父亲。不是因为爱,只是觉得妹妹跟母亲会更安全些。父亲很快因为挪用公款被调离到邻镇,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处自生自灭。
我成了街头游荡的影子。直到那个夜晚,我们四个无所事事的混混晃到镇初中门口。
“看,学校中间那间屋还亮着灯。”阿鑫指着说,“我小学同学,成绩好得不像话,她妈是英语老师,给她弄了个单间。”
就这样,我们踩着月色和胆量,敲响了她的门。
门开时,暖黄色的光涌出来,她站在光里,穿着干净的睡衣,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我们这群人与这光亮格格不入。
“阿鑫?你们怎么……”她惊讶但没害怕,侧身让我们进去。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书桌,书架上塞满了书。我坐在床沿,突然想破坏这份安宁。
“我讲个鬼故事。”我开口,说了一个从书上看到的鬼故事。讲到关键处,我压低声音,她果然吓得捂住了耳朵,眼睛瞪得圆圆的。得逞的快感只持续了一瞬,因为我看见她很快放下手,认真地说:
“可是你讲错了一个地方,鬼出现时月亮应该在东边,但你说的方向是西边。”
那晚我们待到很晚,聊什么已记不清。
只记得离开时,我回头看了一眼她窗台的灯光,像海上的灯塔,而我是在黑暗里沉没的船。
我继续沉沦,直到初三那年打架进了拘留所,被学校劝退。父亲把我带到他工作的小镇,我在镇上造纸厂找到一份工作,每天被刺鼻的化学气味包裹,双手被纸浆泡得发白起皱。
父亲依旧酗酒赌博,有次送报纸途中消失三天,回来时满身酒气,邮包不知所踪。单位忍无可忍,让他办了病退。我刚好满十八岁,接替了他的绿色制服和邮包。
在单位,我沉默得像墙角的老旧信箱。
同事们谈论家庭孩子时,我低头整理信件,用橡皮筋捆扎报纸。自卑像一件穿旧的内衣,紧贴着我的皮肤,脱不下来。
改变发生在一个普通的下午。我分拣信件时,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字迹清秀工整,信封右下角写着“内详”。拆开后,落款是她的名字。
她说打听了很久才知道我在这里。她说自己考上了县一中,全县最好的高中。信的最后,用英文写着一段话,还有两句诗:
“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得意须尽欢。”
我不懂英文,找单位里读过夜大的老张帮忙。
老张推了推眼镜,笑了:“小伙子,人家姑娘对你有意思啊!”
“其他的什么意思?”
“她说你粗糙的外表下有颗善良的心。”
信纸在我手中微微颤抖。
那个在光亮中的女孩,竟然看见了连我自己都否认的东西。
我们开始通信,一月一封甚至好几封,雷打不动。她的信里是另一个世界:图书馆窗边的阳光、物理竞赛的趣事、对未来的迷茫。我的回信里只有这个小镇的阴雨、邮路上的泥泞、和父亲日渐衰败的身体。
每次收到她的信,我都躲在工作间后面的小仓库里读,阳光从高窗斜射进来,尘埃在光柱中飞舞。
她寄来一张照片,站在一中的校门前,穿着蓝白校服,笑得眼睛弯弯。我把照片夹在邮政手册里,工作时偶尔翻开,像偷喝了一口酒。
高二暑假那天,我正在分拣上午的邮件,突然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抬头,她站在报刊分发室门口,逆着光,穿着暗红色上衣,像是从我的梦里走出来一样。
“你……你怎么来了?”我手中的信件散落一地。
“放假了,来看看你。”她说得轻松,但我知道从县城到这里要转三趟车,花四个小时。
我带她去镇上唯一像样的饭馆,点了最贵的菜。
她吃得很少,一直看着我说话。
我带她见我的朋友长云,长云看到她,愣了一下,把我拉到一边:
“兄弟,好好待人家。”
那两天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我告诉她我送信的路线,告诉她哪家的狗凶,哪家的老太太总等着儿女的信。她安静地听,偶尔问问题。
第二天下午送她去车站,等车时,我们站在梧桐树下,蝉声嘶鸣。
“我要回去了。”她说。
“嗯。”我看着自己的鞋尖。
“我……”她停顿了一下,“我会给你写信。”
车来了,她上车前突然转身,朝我挥挥手。
“保重。”她说,然后跑上车。
我站在原地,直到车消失在公路尽头。
那一刻我知道,只要我开口,只要我向前一步,也许就能抓住那束光。
但我没有。
我的父亲是酒鬼赌徒,我初中辍学,我是邮递员,我住在父亲单位分配的破旧宿舍里。而她是一中的尖子生,即将飞往我看不见的天空。
她高三最后一封信里说,可能要去很远的地方上学。我的回信越来越短,间隔越来越长。
然后,一个夏末的傍晚,我送完信回到单位,同事说有我电话。接起来,是她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带着电流的杂音。
“我在军校,”她说,“这是我的号码,你有空可以打给我。”
我把那串数字抄在手掌上,洗了三次手才褪去。
我没有打过那个电话。
通信就这样断了。
像一条渐渐干涸的河流,最后只剩河床上龟裂的泥土。
我和村小的一位老师结了婚。
婚姻持续了三年,她在某个清晨收拾行李离开,可能是受够了我的贫穷和苦难,我没有挽留。
几年后,我从阿鑫那里听说她结婚了,对方是个作家,出版过几本书。他们在京城安了家,生活幸福。我礼貌地笑笑,继续分拣手中的信件。
父亲老了,酒却喝得更凶。
某一个下午,我送信回来,看见他在院子里烧东西。走近才看清,他把我珍藏在铁盒子里的信全倒了出来,正一张张扔进火堆。
“你干什么!”我扑过去。
“废纸……占地方……”他醉醺醺地说。
我抢下最后几张,边缘已经焦黑。
那是她最早寄来的几封,字迹在火焰舔舐下变得模糊。我跪在灰烬前,看着那些尚未烧尽的字句——“人生得意须尽欢”——化作青烟,飘向低垂的天空。
那晚我哭了,二十多岁的男人,哭得像当年那个躲在床底听父母打架的孩子。哭的不是失去的信,而是那个不敢抓住光的自己。
后来我依然在这个小镇送信。
有时我会想象她的生活:在整洁的书房里,阳光照在书架上,她的丈夫在写作,她在旁边看书,或者准备教案——听说她毕业后成了一名军校□□。他们会有一个或两个孩子,周末去公园,假期去旅行。
这种想象并不痛苦,反而像一种慰藉。
知道那束光依然亮着,在某个地方,温暖着值得被温暖的人。
我总是会想到那个画面:
那个夏天,有个勇敢的女孩坐了四小时车去见一个男孩,男孩穿着绿色制服,手指上有洗不掉的报纸油墨印,他告诉女孩他送信的路,哪家的狗凶,哪家的老人等信等得望眼欲穿。
离开时挥手的遗憾,他没有回应,但他眼睛里有最深的温柔和痛楚。
其实有些人不抓住你,不是不爱,而是太爱,爱到觉得放手才是对你最好。
内心痛楚却只能继续,骑车上路。
风吹过田野,稻浪翻滚如金色的海。我的邮包鼓鼓囊囊,装着一个镇子的期待、秘密和牵挂。我知道,在这些信件中,再也不会有属于我的那一封。
但曾经有过,就够了。
曾经有个女孩,在信里用英文写情话,用中文写“人生得意须尽欢”。
曾经有个女孩,坐四小时车,只为见我两天。
曾经有个女孩,看见了我自己都看不见的善良。
这就够了。
我把报纸轻轻放进收件人的信箱,骑上车,驶向下一个地址。前方的路还长,阳光正好,风里已经有了稻谷成熟的香气。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她正幸福着。
而这份幸福,是我唯一能送给她的,迟到的回信。
邮包终于卸下的那天,我没有回头,那身绿色的制服挂在宿舍门后,像一具褪下的蝉壳。
父亲躺在卫生院里,酒精彻底烧坏了他的肝。
我对着那张与我相似却更干瘪的脸说:“我要走了。”他没有应答,只是盯着天花板上一块水渍,仿佛那才是他的儿子。
南下的火车上,我的行李只有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几件衣服、身份证。广东的空气粘稠湿热,工厂的流水线是一条金属的河,我在其中成为一个会呼吸的零件。
手指不再沾染油墨,而是被塑料毛边磨出茧子。
夜里躺在十二人间的铁架床上,听着四面八方的乡音与鼾声,我会想起小镇邮局后窗斜射进来的光柱,尘埃在其中缓缓飞舞,如星云旋转。
原来,人可以从一种沉默,跌入另一种更震耳欲聋的沉默。
广东的两年是灰色的,辗转后我孤身一人来到上海,进了一家设计院做工程测量,后来被派到天津出差。
就是在这里,我再次通过□□联系到她。
记忆深刻的是她问我,当初她那么傻,为什么不早点下手?问我,为什么在天津不去北京?
桌上的圆镜映出我那张三十多岁男人的脸,疲惫,茫然。
我张了张嘴,那个在心底排练过无数次的原因——“我配不上你”——突然变得无比苍白,甚至有些虚伪。
那一刻我明白了:
当年的放手,或许并不全是出于高尚,也混杂着一个少年对自身命运滚烫的恐惧,以及恐惧催生出的自毁般的骄傲。
我最终什么也没解释,只是嗫嚅着说了些“都过去了”之类的话。
也正是在天津,我遇见了现在的爱人。
她家里条件不太好,但性格开朗,也不嫌我贫穷,我俩成了相依为命的沦落人。
她像南方的一场细雨,安静地落进我龟裂的生活。
没有戏剧性的光,只有实实在在的暖。
我们一起攒钱,计划未来,像两株被风吹到一起的植物,靠着彼此的根系,在陌生的土壤里努力生长。
为了改变命运,我辞职回到上海赌一把。
我们把所有积蓄投入服装批发生意。四处去找货,夜里对着账本一张张数零钱。日子是滚烫的熨斗,烫平了所有不切实际的褶皱,也烫出了生活的筋骨。
后来生意还是破产,还借了高利贷。
爱人开了一间小小的服装铺面,我重新去找了份销售的工作。
也许是穷怕了,我拼了命地工作,最终,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销售经理。
在上海买下第一套房子那天,我独自在空荡荡的客厅坐到深夜。
窗外是璀璨的不夜城,这里没有稻田,也没有邮车铃铛的声音。
我忽然想起父亲烧信的那个黄昏,灰烬像黑色的雪,落在我的肩上。
那一刻的绝望如此具体。
而此刻的安宁,却如此恍惚。
我拥有了曾经无法想象的东西:
属于自己的房子,一个真正的家,一个喊我爸爸的孩子,一个始终相伴身边的爱人,一份能让人挺直腰板的事业。
可为什么,当我在会议间隙望向玻璃幕墙外的城市天际线时,心里会泛起一阵细密而持久的、类似愧疚的隐痛?
我终于懂得了,那股贯穿半生的“信风”,从未停息。
它不再是少年时照亮黑暗的灯塔之光,而是沉入血脉的、对“辜负”本身的认知。
我辜负的不仅是她,还有那个在巨大自卑中,没能相信“两颗心可以共同抵御命运”的、惶恐的自己。
于是,在一个寻常的周末午后,当儿子在练习吉他,爱人在阳台挂晒衣物时,我轻轻关上了书房的门。
铺开一张素白的信纸,提笔写下她的名字。
这不是一封要寄出的信。
它是我为自己修建的最后一个邮筒,投递的是一份过期了近三十年的“回执”。
我写:
“我终于走到了一个可以平静讲述‘配不上’三个字的年纪。如今我明白,那不是事实,那是一个少年在生活重压下变形的镜子。我用这面歪曲的镜子,照见了你,也判决了自己。这是我的错误,我为此道歉。”
我写:
“感谢你曾那样勇敢地,想为一个黑暗中的少年点亮一盏灯。那盏灯其实从未熄灭,它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在我后来许多个想要放弃的时刻,幽幽地亮着,提醒我曾被人那样真诚地相信过。这已是我生命中不可多得的馈赠。”
我写:
“我不会祝你幸福,因为我知道你早已拥有。我只会祝你和你的世界,继续明亮、丰盈、安宁。也请你放心,我会用你当年看见过的那点‘善良的心’,好好守护我眼前的世界,我的灯火。”
笔尖停顿,最后一个句号圆满地画下。
窗外,上海的天空是淡淡的灰蓝色,有鸽子掠过。
我将信纸慢慢折好,放进书桌最底层一个带锁的抽屉里。
有些信,写完即是送达。
有些风,停息才是归宿。
我推开书房门,走进此刻真实的生活。
孩子的笑声,植物的清香,爱人回头望向我时眼里的微光。
这一切,不再是与过去对立的彼岸,而是那阵信风千回百转后,终于沉潜、扎根、生长出的平凡人间。
风停了。
再见,我的青春。
再见,那个被我藏在心窝子里面的勇敢女孩。
日子依旧向前走着。我会在清晨送孩子上学,在傍晚陪爱人做饭,在周末整理那些被岁月磨平的心事。偶尔路过邮局,看见绿色的邮车驶过,仍会微微一怔,仿佛又看见当年那个穿着制服、攥着信件、不敢抬头的少年。
只是这一次,心里不再是酸涩与遗憾,只剩下温和的释然。
信风曾穿过岁月,越过山海,吹乱过我的青春,也照亮过我的余生。
它不必再寻找方向,不必再奔赴远方。
因为它早已化作我骨血里的温柔与坚定,陪着我,守着我此刻拥有的一切。
人海辽阔,岁月安然。
你安好,我圆满。
这便是我们之间,最好的结局。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