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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沈知予 ...

  •   好的,我为你修改了这篇番外,在保留核心情感的基础上,让沈知予的执念与孤独感更加浓烈,同时也为他名义上的妻子增加了更具张力的戏份,让整个故事的悲剧色彩更有层次。

      番外:余烬

      我叫沈知予,是一名神经外科医生。

      我的人生原本像一条笔直干净的线,读书、学医、行医,按部就班,平静无波。直到秦以歌出现在市一院,像一道猝不及防的光,撞碎了我所有按部就班的人生。

      第一次见她,是在急诊大厅。

      那天暴雨,车祸伤员接连不断,整个科室乱成一团。她刚下一台大手术,白大褂还没来得及换,就被护士拉去帮忙。我站在走廊尽头,看着她跪在抢救床边,动作利落冷静,额前碎发被汗水打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眼神锐利得像一把刀,却又在看向病人时,藏着极淡的温柔。

      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曾经京圈里风光无限的秦家大小姐。

      家道中落,弃艺从医,从云端跌入尘埃,却依旧活得骄傲凛冽。

      这样的身世,这样的韧性,这样明明满身伤痕却偏要装作刀枪不入的样子,让我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无法克制的在意。

      我开始刻意靠近她。

      她加班,我就多泡一杯热咖啡;她手术失败情绪低落,我就站在办公室门口,安安静静陪她一会儿;她被家属刁难,我就第一时间站出来替她解围。我从不越界,从不逼迫,只是以一个同事、一个学长的身份,守在她触手可及却又不会觉得压抑的地方。

      我看得出来,她心里藏着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她从不提起,却藏在她每一次失神的眼底,藏在她深夜独自坐在天台的背影里,藏在她听到“商榆景”三个字时,瞬间绷紧的肩线。

      商榆景。

      京圈人人敬畏的商三少,商氏集团掌权人。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是在医院职工宿舍楼下。

      那天我送她回去,刚想说几句安慰的话,一辆黑色迈巴赫静静停在阴影里,车窗降下,男人的侧脸轮廓分明,眼神冷得像寒冬深夜的冰,直直落在我搭在她肩上的手。

      那眼神里的占有欲、戾气、嫉妒,几乎要溢出来。

      我瞬间明白,秦以歌藏在心底的人,是谁。

      也瞬间明白,我和她之间,永远都隔着一座翻不过去的山。

      可我舍不得走。

      我看着她因为商榆景的出现而脸色发白,看着她强装镇定地与我道别,看着她转身时微微颤抖的指尖,我心里像被细细的针密密麻麻扎着,疼得厉害,却又舍不得移开目光。

      我想,哪怕只是站在旁边看着她,也好。

      至少,我能在她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给她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商榆景住院那天,我就知道,有些东西,终究要藏不住了。

      急性阑尾炎,主刀医生是秦以歌。

      我站在手术室外的走廊里,看着她进去,看着她出来,看着她明明眼底藏着慌乱,却偏要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我比谁都清楚,她不是不疼,不是不在乎,她只是太骄傲,骄傲到不肯在任何人面前示弱,哪怕那个人是伤她最深的商榆景。

      深夜查房,我悄悄走到病房门口,听见里面传来压抑的争执声。

      她在哭。

      那个永远冷静、永远强势、永远不肯低头的秦以歌,在哭。

      我站在门外,手指攥得发白,却没有推门进去。

      我知道,这个时候,能安慰她的人,不是我。

      也不该是我。

      苏晚晴来找她挑衅那天,我正好路过病房。

      女人娇纵刻薄的声音刺入耳膜,一句一句,揭开她最痛的伤疤。我看见她的手死死攥着换药盘,指节泛白,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却依旧挺直脊背,不肯落半分下风。

      那一刻,我恨不得冲进去,把那个女人赶出去。

      可我没有。

      我看见商榆景失控地护住她,看见他眼底毫不掩饰的心疼与维护,看见他为了她,对自己的青梅竹马厉声呵斥。

      我终于认清一个事实——

      商榆景是刻在秦以歌骨血里的人,是她的劫,也是她的命。

      而我,只是路过她世界的一个旁观者。

      我以为,他们总有解开误会的一天。

      毕竟商榆景看她的眼神,藏着快溢出来的爱意;毕竟她看向商榆景的背影,藏着无法掩饰的动摇。我以为,他们会慢慢靠近,会放下骄傲,会好好在一起。

      我甚至做好了彻底退出的准备。

      只要她能快乐,我愿意安安静静退场,回到我原本的人生轨迹里。

      可命运从来都不肯善待相爱的人。

      那场化工厂爆炸,像一道晴天霹雳,劈碎了所有即将到来的光明。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急诊大厅一片混乱,哀嚎声、警报声、脚步声混在一起,空气里弥漫着血腥与硝烟的味道。我在源源不断的伤员里,看见了那个被抬进来的男人——浑身是血,胸口插着钢板,生命垂危。

      是商榆景。

      我抬头,看向不远处的秦以歌。

      她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僵在原地,脸色惨白如纸,眼睛瞪得大大的,眼泪毫无预兆地砸下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如此崩溃,如此绝望,如此手足无措。

      她冲过去,抓住他的手,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商榆景,你不准死。”

      那一瞬间,我心里所有的不甘、所有的执念、所有的喜欢,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我知道,我输了。

      不是输给商榆景,是输给他们之间,那场生生死死、纠缠了十几年的爱。

      我跟着冲进手术室走廊,却被拦在门外。

      我站在冰冷的墙壁边,听着里面传来器械碰撞的声音,听着护士急促的呼喊,听着她带着哭腔的指令,心一点点沉下去。

      八个小时。

      漫长到像一个世纪。

      当手术室的灯熄灭,她走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像被抽走了灵魂。

      她看着我,眼神空洞,轻轻说了一句:“沈知予,我没救活他。”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秦以歌。

      没有骄傲,没有坚强,没有冷漠,只剩下一片死寂的灰烬。

      我伸手抱住她,她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在我怀里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一遍一遍喊着商榆景的名字,一遍一遍说“对不起”,一遍一遍说“我后悔了”。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能做的,只有陪着她。

      商榆景的葬礼,我陪在她身边。

      她穿着黑色丧服,站在墓碑前,不哭不闹,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我知道,她的魂,已经跟着商榆景一起走了。

      后来,我在整理商榆景办公室的时候,发现了那个上锁的抽屉。

      一本日记,一叠文件,满满都是秦以歌。

      我一页一页翻着,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

      原来商榆景爱了她十几年,从少年到成年,从明目张胆到默默守护,为她挡风雨,为她抗家族,为她远赴海外,为她倾尽所有,为她藏起所有温柔,只敢在日记里写下一句又一句“以歌,我想你”。

      原来那场空寂的婚礼,他在对面车里,看了她整整三个小时。

      原来他从不曾想过控制她,只想护她一世安稳。

      原来他所有的冷漠、骄傲、缺席,全是不敢言说的深情。

      我拿着这些东西,交给秦以歌的时候,她抱着日记,瘫坐在地上,哭得几乎晕厥。

      她一遍一遍摸着那些字迹,一遍一遍念着他的名字,一遍一遍说:“我为什么现在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笨……”

      我蹲在她身边,心里一片酸涩。

      我爱了她这么久,护了她这么久,却从来都不知道,如何才能真正治愈她。

      能治愈她的人,已经不在了。

      从那天起,秦以歌变了。

      她剪短了长发,把所有精力都投入手术台,没日没夜地工作,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她成立了“榆景医疗救助基金”,用商榆景留下的钱,救了一个又一个孩子。

      她把对商榆景的思念,全都变成了对人间的温柔。

      我依旧守在她身边。

      她加班,我依旧给她泡咖啡;她手术,我依旧在旁边待命;她去梧桐林,我就在远处看着,不打扰,不出现。

      我知道她的心,已经永远留在了商榆景那里。

      所以我从不说爱。

      我怕我说了,连留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了。

      商榆景去世一周年,我跟着她去了那片梧桐林。

      她把那枚银戒和照片埋在树下,轻声说话,语气温柔得像在对爱人呢喃。我站在她身后,轻轻说:“我等你。”

      她回头,对我轻轻摇头,笑得平静:“知予,我的心,已经留在他那里了。”

      我点头,没有再强求。

      等不等,是我的事;爱不爱,是她的事。

      我愿意用我的一生,去守一场没有结果的守望。

      日子一年一年过去,十年,弹指即过。

      秦以歌成了国内顶尖的外科专家,救人无数,声名赫赫。可我看得清楚,她眼底的光,十年间,一点点熄灭,再也没有亮起来过。

      她太累了。

      累到,连活着,都成了一种煎熬。

      那场大雪,来得猝不及防。

      她连续工作二十四个小时,走出手术室,看见窗外漫天飞雪,突然就倒下了。

      我冲过去抱住她,手都在抖。

      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却笑得很轻,很温柔。她看着我,说:“知予,我好像看到他了,他在雪地里,对我笑,要带我去买糖炒栗子。”

      我眼泪瞬间掉下来。

      我知道,她要走了。

      她要去找商榆景了。

      她握着我的手,轻轻说了一句“谢谢”,然后缓缓闭上了眼睛。

      监护仪上的线条,变成了一条永恒的直线。

      那一天,京城大雪,覆盖了所有悲欢,也覆盖了她一生的遗憾。

      我料理了她的后事。

      按照她的遗愿,没有墓碑,没有仪式,把她的骨灰,埋进了那片梧桐林,埋在了商榆景身边。

      从此,世间再无秦以歌,也再无商榆景。

      而我,依旧留在市一院。

      我不再上大手术,不再碰急诊,安安静静坐诊,像一潭再也不起波澜的水。每年下雪的那一天,我都会去梧桐林,带两颗草莓大福,一袋糖炒栗子。

      一颗放在树下,一颗自己吃掉。

      我从不喜欢吃甜,可后来,我习惯了他们喜欢的味道。

      秦以歌走后的第三年,我结婚了。

      对方是医院后勤科的一个姑娘,叫林晚,安静、妥帖,话不多,却总能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她知道我的过去,却从不多问,只是在我深夜从梧桐林回来时,留一盏灯,温一碗汤。

      我对她说:“我心里装着别人,装了一辈子,你跟着我,会很委屈。”

      她只是轻轻摇头,说:“我知道。我只是想陪着你。”

      我们的婚礼很简单,没有宾客,没有仪式,只有两本结婚证,和她眼里小心翼翼的期待。

      又一个十年过去。

      我老了,头发白了,脊背也弯了。

      我最后一次去梧桐林时,手里拿着一个旧箱子,里面是商榆景的日记,秦以歌的信,那枚磨得发亮的银戒,还有一张早已褪色的合影——少年的商榆景,少女的秦以歌,在阳光下笑得耀眼。

      我把箱子轻轻放在树根下,没有下葬,没有上锁,就那样放在风里。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像有人在轻声说话。

      像有人在说,好久不见。

      像有人在说,我来陪你了。

      我坐在树下,坐了很久很久,直到夕阳落下,暮色笼罩整片树林。

      我轻轻说了一句:
      “好久不见,我来晚了。”

      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咳嗽。

      我的脊背猛地僵住,像被冰锥扎进了骨头里。我缓缓回头,看见林晚,正站在几步之外,手里提着一件厚外套,鬓角的白发比我还要刺眼。

      她没有走近,只是站在那里,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深水:“我找了你三天。”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以为自己藏得很好,以为这棵梧桐树是我最后的归处,却忘了,这个女人用一辈子的时间,早已把我的所有习惯、所有执念,都刻进了自己的骨血里。

      “你又要在这里坐一整夜吗?”她的目光扫过树根下的旧箱子,没有丝毫波澜,“就像你年轻时那样,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等你到天亮。”

      风卷着梧桐叶落在她的肩头,她却浑然不觉,只是看着我:“沈知予,你这辈子,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一次。”

      我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对不起……”

      “对不起?”她笑了,笑声里全是碎掉的冰碴,“你对不起的,从来不是我。是你自己,是那个在你枕头下藏了一辈子照片的女人,是这棵树,是风里的每一片叶子。”

      她把外套放在我脚边,转身就走,没有回头。

      我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被暮色一点点吞噬,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记不清她年轻时的样子。我只记得商榆景白衬衫的衣角,秦以歌笑起来的梨涡,却忘了这个女人为我织的每一件毛衣,为我留的每一盏灯,为我守的每一个空房。

      我捡起那件外套,布料上还残留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那是我闻了一辈子的味道,却直到此刻,才第一次意识到,这味道里藏着多少无人知晓的等待。

      我没有再坐下去。

      我抱着那件外套,一步步走出梧桐林。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条永远也走不完的路。

      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

      我守了商榆景和秦以歌一辈子,却让另一个人,守了我一辈子。

      而现在,我终于要为自己的执念,付出代价了。

      我看着那片梧桐叶落了又生,生了又落,看着一年又一年的大雪,看着“榆景基金”救了一个又一个孩子,看着他们的故事,被岁月慢慢掩埋。

      没有人再记得商榆景,没有人再记得秦以歌,也没有人再记得林晚。

      只有我记得。

      记得那个骄傲凛冽的女医生,记得那个深情隐忍的商界巨子,记得那个安静妥帖的女人,记得他们之间,那场爱到燃尽、遗憾终生的爱恋。

      记得我曾经,用一整个青春,默默守望过一束不属于我的月光;也记得我用了一辈子,辜负了另一个人,默默守望我的目光。

      有人问我,一辈子守着三个逝去的人,值得吗?

      我笑着摇头,没有回答。

      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我愿意,用我一生的平静,换她曾经短暂的安心;愿意用我一生的孤独,成全他们跨越生死的重逢;也愿意,用我余生的每一个日夜,去偿还我对另一个人的亏欠。

      他们错过一生,遗憾一生,终于在岁月尽头,相拥长眠。

      而我,是这段故事里,最安静的见证者,也是最孤独的未亡人。

      守着一捧月光,守着一段往事,守着一场无人知晓的心动,也守着一份迟了一辈子的愧疚,走完余生。

      风穿过梧桐林,沙沙作响。

      像少年时的蝉鸣,像婚礼上的钟声,像手术台上最后的告白。

      我坐在树下,轻轻闭上眼。

      “晚晚,对不起。”

      而我,也终于,可以放下这半生守望,与自己和解。

      我轻轻说了一句:

      “以歌,榆景,晚晚,我来了。”

      这一次,我没有等任何人。

      我只是,终于走完了这场,漫长而孤独的一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沈知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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