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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发展篇-12 第33章: ...

  •   第33章:归雁入胡天

      北风卷着刺骨雪沫,像无数锋利小刀,疯狂刮过北疆荒原。天地苍茫一色,风雪怒号,将旷野、荒丘、雪原尽数吞没,只剩无边无际的惨白与寒凉。

      蓟县城北三十里,野狼坡荒丘矗立。此地不算高耸,却是北疆咽喉要道,站在坡顶,向南可远眺蓟县巍峨城楼,向北能望见绵延千里、荒无人烟的茫茫雪原,视野开阔,进退皆是兵家要害。

      此刻,荒丘之巅,孤零零立着一道身影。

      男人裹着一件破烂不堪的羊皮袄,袄面补丁摞着补丁,羊毛大半脱落,单薄破败,寒风顺着破洞钻进去,冻得皮肉发僵。他身形魁梧挺拔,脊背如山般挺直,任凭风雪拍打,雪花落满肩头、眉骨、鬓角,灌入衣领刺骨寒凉,却自始至终,半分不缩、分毫不动。

      他一双沉沉眼眸,死死凝望着南方。

      凝望着三十里外,那座风雪中安稳矗立的蓟县。

      “大哥,”身后传来压低的、带着北疆口音的粗哑嗓音,是少年阿木,“风太大了,雪快埋到脚踝了,您先回营地吧,俺在这儿盯着,有人靠近俺立刻喊您。”

      男人依旧纹丝不动,仿佛与风雪荒原融为一体。

      “阿木,”他终于开口,嗓音沙哑粗粝,被十年风沙磨得粗糙干涩,像被戈壁砺石反复碾过,“你说,那座城里,如今住着什么样的人?”

      阿木愣了愣,缩了缩冻得发紫的脖子,老实答道:“俺听往来商队闲谈,城里掌权的是个九岁小娃娃,是老靖安侯的外孙。都说这孩子了不得,短短时日就安定蓟县,收拾了跋扈的王家,安抚满城惶恐的难民,连世家豪强都不敢造次。”

      “九岁……”男人低声重复,语气里藏着十年压抑的颤抖。

      九岁。

      多么稚嫩的年纪,本该无忧无虑、嬉笑玩闹,可那个孩子,却扛起了北疆一座城的兴衰,扛起了万千百姓的生死,扛起了十年前那场未报的血海深仇。

      “那孩子,叫什么名字?”男人追问,声音更沉了几分。

      “好像叫……林栖,栖息的栖。”

      “林栖。”

      男人将这个名字在齿间反复咀嚼、默念,一字一句,重重烙进心底。

      十年。

      整整三千六百多个日夜。

      他隐姓埋名,藏身北疆草原深处,与野狼夺食,与胡人周旋,与暴雪狂风较劲。他学胡语、穿胡服、骑胡马,把自己活成一个无人在意的北疆流民,活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胡人。人人都以为他早已沉沦荒原,或是葬身兽口,或是沦为草寇。

      可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活着的唯一执念,只有一件事——查清老靖安侯陆铮惨死的真相,等候那个能继承遗志、替侯府、替北疆、替枉死之人讨回公道的后人。

      他是陆歌。

      是当年靖安侯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亲手养大的孤童。

      是北疆草原令胡人闻风丧胆、被称作“草原狼”的铁血养子。

      是十年前,亲眼目睹义父中暗箭惨死,却无力回天、抱憾遁入荒原的罪人。

      十年风雪,十年孤寂,十年隐忍,十年等候。
      他等的,从来不是荣华富贵,不是权柄兵权,而是那个能扛起北疆、延续侯府风骨、清算幕后黑手的小小少主。

      “阿木,”陆歌终于缓缓回头,眼底翻涌着滚烫的浪潮,语气决绝,“你回营地,通知所有兄弟,备好战马、磨好刀刃、整顿行囊。”

      “大哥,您要……”阿木瞬间心头一紧。

      “我要进城。”

      三日后,蓟县城门大开。

      连日风雪稍歇,寒风依旧凛冽刺骨。陈戟一身崭新制式甲胄,是荀谌连夜赶工打造,衬得身姿挺拔刚毅。他早早候在城门之下,神色肃穆,心绪翻涌难平。

      郭嘉与荀彧特意叮嘱,今日迎接故人,务必体面郑重。陈戟本想推辞,可心底深处,早已迫切地盼着这一天。

      他要等的人,是陆歌。

      这个名字,在靖安侯旧部心中,是一段滚烫传奇。

      没人知晓他完整的身世。有人说他是战场遗孤,有人传他是侯爷私生子,还有胡人说他是草原部落王子。众说纷纭,无人敢深究。只因陆歌性情孤冷狠厉,从不谈及过往,只忠于义父,忠于北疆。

      陈戟永远记得,十年前初见陆歌的模样。

      那年他十六岁,刚被侯爷从尸山血海中救下,只是军中不起眼的小卒。侯爷率军迎战北地胡人,他远远望见,一道年轻身影一马当先,皮甲简陋、长刀带缺口,冲入胡人群中所向披靡,杀伐利落。

      “那是陆歌,侯爷养子。别看衣着朴素,却是北疆第一勇士,胡人见他便逃,称他草原狼。”身旁老兵低声道。

      那是他此生第一次,见到那般悍不畏死、忠烈无双的模样。

      也是最后一次。

      那场大战之后,义父靖安侯遭人暗害,离奇殒命。陆歌一夜之间消失无踪,从此杳无音信。有人说他悲愤疯癫,有人说他战死荒原,有人说他沦为草寇。唯有靖安侯旧部心底清楚——他是去查真相,去隐忍着,等候时机。

      直至三月前,陈戟派出的斥候,终于在北疆荒原,寻到了那支隐于风雪、不曾溃散的旧部,寻到了那个沉寂十年的陆歌。

      “将军!北边来人了!”哨兵快步奔来,高声禀报。

      陈戟心神一振,大步踏出城门,抬眼望向雪原尽头。

      茫茫白雪之上,一队三十余骑缓缓行来。马匹皆是北疆矮小耐力极强的草原马,骑手们身披破旧皮袄,头戴胡式皮帽,装束与北疆游牧胡人别无二致,满身风雪,风尘仆仆。

      可陈戟一眼便看透了内里乾坤。

      看似散漫杂乱的队列,实则暗藏靖安侯军制——前锋探路、两翼护卫、后卫断后,规整严明,比大晟正规军还要严谨。

      纵使身披胡衣,骨子里,依旧是北疆铁军,是侯爷的死忠旧部。

      马队在城门三十步外整齐勒停。

      为首之人翻身下马。

      一身最破旧的羊皮袄,皮帽磨得发白,风霜在他脸上刻满沟壑,比实际年岁苍老十余岁。唯有一双眼眸,亮如寒星,狠厉如狼,穿透风雪,直直望向蓟县城门。

      陈戟快步迎上前,两人隔着三步距离,默然伫立。

      “陈戟。”陆歌开口,沙哑嗓音里,藏着十年未散的厚重情绪。

      陈戟喉头剧烈滚动,眼眶瞬间泛红,半晌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声:“陆大哥。”

      陆歌静静望着他,看了许久。十年光阴,昔日懵懂少年,早已长成镇守一方、沉稳刚毅的将军。

      片刻后,他唇角缓缓勾起一抹极浅、极沧桑的笑意,如同冰封荒原裂开一道缝隙,淌出滚烫暖流。

      “长大了。当年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如今,已是能镇守蓟县的将军了。”

      陈戟鼻尖发酸,强压下眼底热泪,侧身躬身让路:“陆大哥,少主在侯府,等候您多时。”

      陆歌颔首,迈步入城。

      途经陈戟身侧,他脚步微顿,压低声音,语气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期盼:“他……像侯爷吗?”

      陈戟重重点头,语气无比笃定:“像。尤其是一双眼睛,一模一样。”

      陆歌不再多言,握紧腰间刀柄,大步踏入蓟县城门。

      十年风雪,十年漂泊,他终于回家了。

      靖安侯府正堂,暖意融融,烛火安定。

      林栖端坐主位,身披厚重狐裘,面色依旧带着久病体虚的苍白,可一双漆黑眼眸澄澈明亮,静静望向门外青石长街。郭嘉肃立身侧,荀彧、荀谌分坐两侧,高顺按剑立于门边,文武齐聚,静待故人归。

      少年早已从陈戟口中,听闻了陆歌的一切。知晓他是外祖父最信任的养子,知晓他是北疆人人敬畏的草原狼,知晓他为查清义父惨死真相,孤身隐于北疆十年,守着两千余旧部,日夜等候,只为等来一个能扛起一切、清算罪孽的少主。

      脚步声由远及近,沉稳厚重,带着风雪荒原的凛冽气息,一步步踏向正堂。

      林栖下意识握紧手中温热的药茶,心神微动。

      房门被推开,一股凛冽寒风裹挟细碎雪花涌入。一道高大魁梧的身影逆光而立,如山岳般沉稳厚重,看不清面容,唯有雄浑挺拔的轮廓,压迫感扑面而来。

      男人缓步走入正堂。破旧皮袄沾满雪泥,皮靴泥泞斑驳,满身荒原风雪的粗粝气息。他步履缓慢,每一步,都似踏在十年愧疚与执念之上。

      一双狼眸,自始至终,牢牢锁在主位那瘦弱苍白的孩童身上。

      那个身形单薄、久病体虚,却长着与靖安侯如出一辙眼眸的孩子。

      走到距离林栖三步之遥,陆歌骤然驻足。

      满室寂静,唯有烛火轻轻摇曳。郭嘉微微蹙眉,高顺指尖悄然搭上剑柄,众人屏息凝神。

      下一瞬,陆歌双膝重重跪地,沉闷的声响在正堂回荡。

      他头颅低垂,额头抵在冰冷地砖之上,宽厚的肩膀剧烈颤抖,压抑十年的悲恸、愧疚、悔恨、狂喜,尽数汹涌而出。

      “罪人陆歌……叩见少主。”

      沙哑破碎的嗓音,断断续续,字字泣血。

      林栖缓缓起身,无人搀扶,单薄瘦小的身躯,一步步走下主位,走向跪地如山岳的大汉。

      九岁的少年,立于魁梧跪地的陆歌身前,身形悬殊,却气场沉静安稳,令人心定。

      “陆将军,请起。”少年嗓音轻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陆歌一动不动,肩头颤抖愈发剧烈,破碎的哽咽压抑不住:“少主……是我无能!当年义父遭暗箭偷袭,箭矢从背后而来,我亲眼所见,却未能阻拦!我眼睁睁看着他倒下,我护不住他……我是罪人!”

      十年积压心底的崩溃,在此刻尽数爆发。

      林栖没有多言,只是伸出纤细苍白的小手,轻轻落在陆歌宽厚的肩头。

      那只手孱弱无力,隔着破旧皮袄,几乎感受不到重量,却带着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

      “陆将军,”少年轻声开口,字字清晰,“那幕后黑手,我已知晓。外祖父的血海深仇,我必清算到底。时机未到,暂且隐忍,绝非遗忘。”

      “这十年,你隐于北疆,守住侯爷旧部,守住北疆一方安稳,替外祖父守住无数流离之人。你没有对不起他。”

      “如今,你回来了。回来,就好。”

      陆歌猛地抬头,泪流满面,通红的眼眸死死望着眼前的孩子。

      那双眼睛,干净澄澈,不染乱世尘埃,历经宫廷冷宫的黑暗,依旧澄澈坦荡。没有半分怨怼,没有苛责,只有包容、笃定,与沉甸甸的承诺。

      和义父当年,一模一样。

      那一刻,十年孤寂、十年隐忍、十年愧疚,尽数有了归宿。

      他重重磕下一个响头,地砖震颤,声音铿锵,响彻正堂:“少主!陆歌这条性命,是侯爷所给,从今往后,便是少主的!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门外,三十余名跟随他跋涉归来的北疆旧部,齐齐跪地,吼声震彻侯府:“万死不辞!”

      吼声雄浑悲壮,裹挟着十年风雪的忠烈,震得房梁簌簌落灰。

      林栖静静伫立,望着满室跪地、饱经风霜、忠心耿耿的汉子,鼻尖微微发热。

      他压下眼底翻涌的情绪,伸手扶起陆歌:“陆将军,北疆草原,如今还有多少旧部?”

      陆歌连忙拭去泪水,沉声道:“共计两千三百七十二人。皆是当年追随侯爷的老兵,及其家眷后代。战马八百匹,羊群三千,可用刀枪不足千件,物资匮乏,隐于荒原,艰难度日。”

      “粮草、兵器、冬衣,商会尽数调配供应。”荀谌即刻起身,沉稳应答,“路途遥远,分批输送,绝不延误。”

      陆歌目光带着一丝惊疑,望向这位温润儒雅的青年。

      林栖轻声介绍:“这位是荀谌,执掌商会内务。身旁是荀彧,近日前来相助,统筹商贸民生。门口是高顺,统领陷阵营。陈将军你已然相识。这位,是郭嘉郭先生,我的谋士。”

      陆歌一一望去,众人或儒雅、或刚毅、或沉稳,看向少主的目光,皆是全然的敬重与信服。

      如同当年,义父帐下,文武同心、肝胆相照的模样。

      他瞬间了然——这个九岁少主,早已不是孤身一人。他收拢旧部、收服人心、安定一城,已然拥有了颠覆乱世的根基。

      “少主,”陆歌忍不住问道,“您可知,草原上的弟兄,这十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林栖静静等候下文。

      “我们不敢入城,不敢露面,不敢让人知晓靖安侯旧部尚存。我们学胡语、着胡衣、逐水草而居,伪装成胡人流民。可我们骨子里,永远是大晟的兵,是侯爷的兵。”

      “每一年侯爷忌日,我们便在荒原深处燃起篝火,围坐无言,一杯烈酒,遥祭义父。十年风雪,十年孤寂,我们唯一的执念,就是等候少主出世,等候拨乱反正的一日。”

      他声音再度哽咽,却又强自压下,目光灼灼:“如今,我们等到了。草原两千三百七十二名弟兄,从此听凭少主调遣。往东绝不西行,赴死绝不偷生。”

      林栖沉默片刻,澄澈的眼眸里,满是温柔与坚定。

      “我不要他们赴死。”

      陆歌骤然一怔。

      “我要他们好好活着。”少年轻声却无比笃定,“熬过十年苦寒,他们值得安稳余生。待乱世平定,北疆安宁,我要让他们光明正大踏入城池,堂堂正正告诉世人——他们是靖安侯的兵,是守护北疆二十年的英雄。这,是他们应得的荣光。”

      陆歌怔怔伫立,滚烫热泪再度滚落,浑然不觉。

      义父,您看见了吗?
      您的外孙,远比我们想象中,还要仁厚,还要决绝,还要值得托付。

      当夜,侯府设宴。

      宴席简陋,却暖意滚烫。羊肉是陆歌自北疆带来的风干肉,酒水是商会匀出的佳酿,菜肴是穆嬷嬷带着后厨妇人临时烹制。无人在意简陋,满座皆是久别重逢的赤诚与欢喜。

      陆歌带来的三十余名北疆汉子,围住院中篝火,大口吃肉、酣畅饮酒。压抑十年的孤寂与苦楚,在此刻尽数释放。他们扯开嗓子,唱起北疆草原的悲歌,歌声苍凉悲壮,回荡在风雪夜空。

      陈戟陪众人痛饮,十年重逢,心绪难平,喝得酩酊大醉,被老兵搀扶回房。平安栈的孙大勇连夜赶来,搂着陆歌嚎啕大哭,哭罢又大笑,笑着再举杯。

      廊下,郭嘉与荀彧对坐小酌,望着院中热闹喧嚣,唇角皆是淡然笑意。

      “文若,”郭嘉轻晃酒杯,低声问道,“你估算,草原两千旧部,战力可抵多少兵马?”

      荀彧沉吟片刻:“单论人数,两千。若论北疆野战、草原厮杀,至少可抵四千精锐。”

      郭嘉颔首,眼底精光乍现:“更难得的是,他们熟知北疆地形,深谙胡人战法。讨生军若兵临蓟县,这支队伍,便是少主最锋利的奇兵。”

      “奉孝兄有何谋划?”

      “让他们暂归草原。”郭嘉轻声道,“以游牧为掩护,暗中整军练兵。讨生军来犯,便是利刃尖刀;敌军按兵不动,便是北疆暗棋。蛰伏荒原,伺机而动。”

      荀彧微微颔首:“稳妥。此事需禀明殿下定夺。”

      郭嘉抬眸望向正堂,少年正静静聆听陆歌讲述草原旧事,认真思索,偶尔轻声问询。明明稚嫩的身形,却有着远超年岁的主君气度。

      正堂之内,陆歌酒意微酣,压抑十年的执念再次涌上心头,他压低嗓音,急切问道:“少主,您已知晓暗箭凶手,可否告知姓名?我即刻奔赴,取其首级!”

      林栖抬眸,沉静望着他:“现下不可。”

      “为何?我不惧生死!”陆歌骤然起身,语气焦灼。

      “你死了,草原两千弟兄怎么办?”林栖轻声打断,语气却如利刃般清醒,“你杀一人,背后庞大势力反扑,北疆旧部尽数覆灭,十年隐忍,一朝尽毁。报仇,从来不是送死。”

      “我要的,是连根拔起。”

      “害死外祖父、谋害我母亲、搅乱北疆、祸乱朝堂的所有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我要让他们亲眼看着,毕生经营的权势、富贵、根基,尽数崩塌。”

      “这需要时间,需要筹谋,需要一步一步,稳扎稳打。”

      “陆将军,你愿意等吗?”

      陆歌怔怔凝望少年澄澈的眼眸,忽然想起义父当年的教诲。

      “报仇最忌急躁,急则出错,错则身死。沉心蛰伏,静待天时,一击必中。”

      原来,真正读懂这句话,做到这句话的,不是隐忍十年的自己,而是眼前这个九岁的少主。

      他再度重重跪地,斩钉截铁:“陆歌明白!我等!少主让我等一年,我便等一年;让我等十年,我便等十年。哪怕等一辈子,我也甘愿!只求最终公道得偿!”

      林栖起身,轻轻扶起他:“不会让你等一辈子。我向你保证。”

      夜深,宴席散去。

      庭院篝火燃尽,余烬明明灭灭。陆歌独坐廊下,仰望着北疆夜空的星辰,心绪翻涌难平。

      脚步声轻至,郭嘉端着两杯酒走来,落座身侧,递过一杯。

      “陆将军尚未安歇?”

      陆歌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苦涩醇厚。

      “郭先生也未入眠。”

      “你方才追问少主凶手,他未曾直言,是护你周全。”郭嘉望着漫天风雪,声音淡得刺骨,“那人,是当朝太后,是王氏家主,是盘踞朝堂、祸乱北疆的世家权贵。是大晟最有权势的一群人。”

      陆歌手中酒杯骤然攥紧,指节发白,咬牙切齿:“为何……”

      “功高震主。”郭嘉淡淡道出真相,“靖安侯镇守北疆二十年,民心所向,兵权在握,北疆只知有侯爷,不知有朝廷。皇室忌惮,世家恐惧,便痛下杀手。”

      陆歌沉默良久,酒杯几乎被捏碎,滔天恨意压抑心底。

      “所以,”他咬着牙,一字一顿,“这些人,如今依旧安享荣华?”

      “王氏盘踞青州,太后执掌后宫,世家依旧把控朝政。”郭嘉平静道,“所以少主,要一步一步来。”

      “他让你等,你便必须等。”

      陆歌抬眼望向风雪北疆,十年孤寂涌上心头。他在荒原等了十年,只为等一个复仇的机会。如今机会就在眼前,再等十年,又何妨?

      他忽而苦笑一声,释然道:“郭先生放心。我在草原等了十年,如今少主现世,再等十年,又如何?大不了,再守十年荒原。”

      郭嘉眼底掠过一抹赞许,举杯与他相碰。

      风雪寒凉,人心滚烫。

      翌日清晨,风雪停歇,天光破晓。

      陆歌整装归北疆。

      城门口,三十余骑已然换上衣衫,不再是破旧胡服,而是荀谌连夜赶制的厚实皮袄,体面安稳,暗藏锋芒。

      林栖亲自前来送行,身披狐裘,小脸被寒风吹得微红。蔡琰捧着一个古朴布包,紧随身后。

      “少主,天寒,您何必亲自出城。”陆歌心头一暖。

      “我来送将军,送北疆的归人。”林栖接过布包,递到陆歌手中。

      陆歌打开布包,瞬间怔住。

      一柄古朴长刀,刀鞘之上,刻着靖安侯专属的剑纹标记,刀身雪亮锋锐,保养极佳,是义父生前贴身佩刀。

      “这是外祖父常用的佩刀。”林栖轻声道,“顾公公辗转送来。将军追随外祖父最久,此刀,该归你。”

      陆歌捧着长刀,双手剧烈颤抖,热泪夺眶而出。十年思念,十年遗憾,在此刻尽数有了寄托。

      他缓缓拔刀,寒芒凛冽,一如当年义父驰骋北疆,护佑万民的锋芒。

      “侯爷……”他低声哽咽。

      林栖静静等候他平复心绪。

      良久,陆歌收刀入鞘,系于腰间,单膝跪地,声音洪亮,响彻城门风雪:“陆歌告辞!草原弟兄,从此便是少主的眼、少主的刀!飞鹰传书,召之即来,万死不辞!”

      “陆将军,保重。”林栖轻声叮嘱。

      陆歌翻身上马,最后深深凝望一眼蓟县城楼,凝望那个瘦小的少主,勒转缰绳,朝北疾驰而去。三十骑紧随其后,马蹄踏起漫天雪沫,渐渐消失在茫茫雪原尽头。

      林栖伫立城门,久久凝望。

      寒风猎猎,吹动狐裘,雪沫落满睫毛,他一动不动。

      “殿下,风大,回城吧。”蔡琰轻声劝道。

      林栖刚欲转身,一阵急促马蹄声骤然自北方疾驰而来。

      是陆歌!

      他单人独骑,去而复返。

      勒马停在少年身前,翻身下马,大步奔至面前,呼吸微促。

      “少主,我还有一句忘说。”

      林栖静静看着他。

      陆歌深吸一口气,眼眶泛红,字字恳切:“当年侯爷收留孤苦的我,教我做人,教我杀敌,给我活下去的意义。我的命,是侯爷给的。”

      “可我毕生最大的憾事,便是未能唤娘娘一声妹妹。她入宫那年,我远在草原。等我赶回,她已然……”

      他声音哽咽,难以继续。

      林栖睫毛轻轻一颤。

      “娘娘她……像侯爷吗?”

      林栖重重点头,轻声道:“顾公公说,母亲的眉眼,与外祖父一模一样。”

      陆歌泪水汹涌而出,抬手狠狠拭去,露出一抹释然的笑。

      “那就好,那就好。”

      他郑重躬身,行出家礼,是晚辈对至亲的叩拜:“少主,替我告诉侯爷,小歌还在。小歌替他守着草原,守着北疆。待天下太平,小歌必去坟前,祭拜侯爷与娘娘。”

      “我会的。”林栖重重点头。

      陆歌不再回头,翻身上马,疾驰向北,彻底消失在北风雪原之中。

      林栖静静伫立,心底一团滚烫的火焰熊熊燃烧。

      那是外祖父留下的忠烈之火,是母亲留下的执念之火,是北疆万千旧部,等候十年、托付于他的希望之火。

      他必将这团火,燃尽乱世黑暗,烧出一片北疆太平,烧出一个朗朗乾坤。

      北风呼啸,归雁入胡天。
      故人远去,火种长明,前路虽远,初心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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