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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往事如梦(一) ...

  •   第4章往事如梦(一)
      我双眼朦胧,似乎在做一个梦……
      1978年冬,雪未落,风已寒。那一年的春天,却仿佛提前在我心里开了花。
      高中毕业那会儿,我满脑子装的都是诗与远方。不图功名,不慕富贵,只愿执一卷书,立三尺讲台,以文字为舟,渡人亦渡己。父亲在公社有些薄面,便先让我在本乡小学代课。一年后,他动用了些关系——说好听点叫“安排”,直白些说是徇私——把我调去邻乡中学教初中语文。虽不是国家职工,但入了册,成了正式在编的民办教师。
      那年我二十岁,穿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中山装,站在讲台上,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学生们说我讲课有“文气”,其实不过是我把对文学的痴,悄悄揉进了每一句讲解里。
      而她,就在这时走进了我的生命。
      记得那个午后。阳光从教室南窗斜斜地淌进来,像融化的蜜糖,铺在讲台边沿。粉笔灰在光柱中浮游,空气里浮动着一股淡淡的肥皂香——那是她身上特有的味道,干净、朴素,却又莫名撩人。她站在门口,微微喘着气,像是刚从办公室跑来。
      一米六二的个子,穿一件碎花的确良衬衫,下摆扎进深蓝色的涤卡长裤里,不胖不瘦,身段匀称。她走路时步子轻快,裙摆(后来才知道她那天其实穿的是裤子,可在我记忆里,总固执地幻化成一条浅色裙子)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像风吹过麦浪。
      她的皮肤是那种透亮的白,不是病态的苍白,而是被阳光亲吻过的瓷白。眉眼周正,鼻梁挺直,唇色淡红。最动人的是笑——一笑起来,眼角弯成月牙,连带着整间教室的粉笔灰都变得柔软了,仿佛被她的笑意滤过,不再呛人,反倒有了温度。
      第一眼我就栽了。心口像被什么撞了一下,闷闷的,又热热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么叫“一眼万年”。
      她叫黄红英,新来的英语科代课老师,比我小半岁,是本乡的高中毕业生。此前在小学代课,因英语较好,曾给美国人当过翻译。由于初中开始重视英语教学,学校以较优厚的条件特别聘请她——可插队提前转为正式民办教师。
      她的课上得极好:发音标准,趣味性强,板书工整,工作十分认真,学生都喜欢她。而我,一个愣头青,除了会背几句唐诗宋词、写几篇酸文,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资本。可偏偏,我要追她。
      为了讨她欢心,我攒了大半个月的工资——那时月薪不过二十八块五——咬牙买了本英文原版的《简·爱》。书页泛黄,边角微卷,是从县城旧书摊淘来的。她曾在教研会上随口提过一句:“真想读读原著。”我便记在心里,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盘算着怎么开口送给她才不显得唐突。
      后来,我找了个借口:“听说你在学英文,这本书或许有用。”她接过书时,眼睛亮了一下,随即低头道谢,耳根却悄悄红了。那一瞬,我觉得自己像个英雄,哪怕只是用八块钱换来的片刻心动。
      我开始绕远路送她回教工宿舍。学校在镇东头,她住西边,本不顺路,可我甘之如饴。夏夜的乡间小路,蛙鸣阵阵,萤火虫在稻田上空飘忽如星。我们并肩走着,中间隔着半臂距离,谁也不敢靠得太近。我憋了一肚子话,反反复复在心里演练,真到嘴边,却只剩些干巴巴的问候:“今天课多吗?”“食堂的菜咸了没?”她总是笑着应答,声音轻柔,像溪水流过石缝。
      有一次她感冒发烧,请假卧床。我急得坐立不安,午休时间跑去镇上唯一一家药店买退烧药。又听老校工说草药退热快,便翻山去采金银花、鱼腥草,回来熬姜汤,守在炉边看水汽氤氲,心里默念她快些好起来。傍晚端去她宿舍,敲门的手都在抖。她披着外衣开门,脸色苍白,却还强撑着笑:“你怎么来了?”我把碗递过去,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喝完,才敢松一口气——仿佛那碗姜汤治好的不是她的病,而是我悬着的心。
      追了一年多,我竟真的赢了。那年夏天,有几个吃国家粮的干部子弟也对她有意:有供销社主任的儿子,有公社文书的侄子。他们家境殷实,前途光明。可她最终选了我这个穷教书匠。
      在一个闷热的夏夜,蝉声如沸,我们在操场边的梧桐树下散步。我鼓起勇气问:“红英,你……愿意跟我过一辈子吗?”
      她没说话,只是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良久,才轻轻“嗯”了一声,脸红得像晚霞。
      我们的婚礼办得极简。几桌酒席,请了学校的好友、两边的亲戚,还有几个要好的同学。没有婚纱,没有戒指,只有我托人从县城扯回的一匹红布,请裁缝赶制了一条裙子。她穿上那条红裙,挽着我的胳膊,站在堂屋中央,笑得眉眼弯弯,像一株初绽的山茶。
      那天晚上,闹洞房的人散了,烛火摇曳。她坐在床沿,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裙边。我站在门口,望着她的侧影,心里忽然满得要溢出来——不是喜悦,不是激动,而是一种近乎疼痛的踏实感。仿佛漂泊半生,终于靠了岸。
      婚后的日子,是真的甜。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我便醒了。她还在睡,呼吸均匀,睫毛在晨光里轻轻颤动。我总忍不住伸手替她掖好被角,生怕她着凉。她有时会迷迷糊糊地嗔怪:“吵死了,还不让人睡!”可下一秒,又会把脸埋进我怀里,蹭蹭我的肩膀,像只撒娇的猫。
      我们一起去食堂打饭。她爱吃排骨,每次在打饭窗口前排队,她都会小声嘀咕:“今天有排骨就好了。”于是,我提前排队,买最多的排骨,远比她那份多。我把最好的肋排都夹给她,起初她还推辞,后来便笑着抢着吃,偶尔夹起一块放进我嘴里:“你也吃,别光顾我。”
      放学后,我们常在办公室备课。她教我念英语单词,发音不准时,她会轻轻捏我的脸颊:“笨死了!”我则给她讲李清照的愁、苏轼的旷达、李白的狂放。窗外蝉鸣聒噪,屋里却满是细碎的温柔。有时批改作业到深夜,她伏案睡着了,我便脱下外套盖在她肩上,静静看她熟睡的模样,觉得这人间烟火,胜过万卷诗书。
      最难忘的是那些夜晚。她从不扭捏,总是软软地依着我,任我笨拙地探索她的身体。我的莽撞与热烈,她都全盘接纳,甚至会主动伸手环住我的脖颈,在我耳边轻轻喘气,唤我“振业”。那种熨帖的、彼此交融的欢喜,让我总觉得,这辈子就这样过下去,真好。
      有时候早上起晚了,踩着上课铃冲进教室,学生们会哄笑:“老师又迟到了!”我站在讲台上,假装板脸,可目光一瞥见窗外掠过的她的身影——或许是去隔壁班监考,或许是抱作业本路过——嘴角的笑意怎么也压不住。那时候总想起戏文里那句:“从此君王不早朝。”虽是玩笑,却道尽了我心中的满足。
      去年年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妻子漂亮贤惠,女儿聪明伶俐,见人就笑。我是中学语文老师,她是英语老师,每天清晨我们并肩去教室,傍晚又一起批改作业,灯下相视而笑。更让我踏实的是,教育局有人口头通知:我的民办教师转正为公办教师的手续即将办妥,年后就可以正式入编,吃上商品粮(俗称“国家粮”);妻子的民办教师资格也会一并落实。
      那一刻,我站在校门口望着夕阳,心里想: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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