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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好胎 选好死 ...

  •   天上艳阳高照,地下雾霭霾霾。

      二月初八是个好日子,早就过了倒春寒的冷劲儿,可惜的是今年开春太早了,该醒的不该醒的全都活过来,蛆虫也披上了人皮有样学样地到处乱爬。

      “这说来也巧,长公主薨后那府里的地气儿就好像也跟着一起没了,怪事一件接着一件啊。”

      说话的人瘦得像麻杆,他灌了一大口酒,把碗往桌上重重一磕,腿架在长凳上正说得起劲儿。

      桌边围着一圈人吃酒闲聊,声音压得很低,苍蝇似的围坐在一起。

      此话一出几人滴溜着眼珠子打量了一圈周围人,确定没人留意后才继续方才的话题。

      麻杆一条胳膊搭上膝盖,黑黢黢的脸上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他道:“听人说啊,那个大小姐疯了好几年,根本就没好,还老是出来抛头露面一点都不避讳,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有人接过话茬:“真的假的,没好也敢出门?这是要学她娘啊!”

      “就是,别是你混说吧?那都是体面人家,谁家敢放个疯子出门?”

      麻杆“嘁”了一声,翻着白眼撇嘴:“没听见这几天大街小巷都在传些什么吗?圣上都要给那位大小姐加封郡主了!还有哪儿是她去不得的?!”

      说罢又摇头道:“还真是,唉。真是……不可说,不可说哟!”

      “没办法,谁让人家投了个好胎呢,就是不一样啊!”

      “那这‘好胎’给你你要么?”

      “要不起!我这小人物只怕心思太沉了给我压死,哈哈哈哈……”

      几人呲着黄黑的牙哈哈大笑起来,续上二两酒再要一碟炸好的花生米,越说越大胆。

      角落处正被几人谈论的那个“疯子”悄悄压低了帷帽,手指轻敲几下桌面,缓慢而有力。

      大门关上的一刹那,她也闭上眼。

      无妨,你们投不了好胎,也得不到好死。

      身后一阵叮叮哐哐的碰撞,哀嚎声沉闷短促,还没来得及传出去就被掐灭在咽喉间。

      其余几桌人照常吃喝,从始至终头都没抬过,仿佛这里从未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片刻过后,彻底安静了下来。

      泠筝用帕子轻轻捂住口鼻,冷声道:“处置了吧。”

      “是!”

      出了门,太阳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泠筝仰起脸站在台阶上默默了许久。

      身后小二依旧站在门外头招揽生意,“二位客官来点什么,小店新上了阳春酒……”

      她坐进轿子里,掏出来一只精致的香囊凑在鼻尖上连着吸了好几口,心里顿时好受了许多。

      今日一如往常,尚宝斋没有开张,只挂了一张鎏金铜牌上面嵌着四个大字:暂歇一日。

      店里一伙人却不得闲,里里外外三遍又三遍地洒扫,只为了专门招待这位贵客。

      京城里富家小姐少爷扎堆,可是那么多人堆起来都比不上泠筝尊贵,就是有比她尊贵的那也没她有名。

      尊荣,富贵,地位,这三样东西养大的千金就不会是等闲之人,就算是草包也得是个最大最实心的。

      泠筝虽不是草包,但她在京中的名声也比草包好不到哪里去,换个说法那就是草包可比怪脾气大小姐好招待多了。

      她远不如故去母亲昭懿长公主慈悲,且她此处有名自然就是不可说之名,具体有三处:

      一为脾性难以捉摸,或如春风和煦,或如寒冬凛冽,三尺之内能化冰为水,也能滴水成冰。

      二为得理不饶人的做派,不宽容,不留情,不念旧。

      三为美轮美奂的衣着打扮,她唯一能被人瞧出来的爱好就是喜欢将金银珠翠别满发髻,今日出个门明日满城模仿其装扮,永居容饰第一流。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华丽又冷漠的人,时常有人想攀扯她,但都败给她阴晴不定的怪脾气。

      得益于第一点的名声赫赫,寻常官家小姐见了她都绕道走,那群纨绔也得避让三分。

      泠筝反倒不以为意,她也无所谓与谁为伍,高兴了就穿得珠光宝气晒晒珠宝透透风,不高兴了就逮着不长眼的倒霉蛋整治一番散散心,正如她所说:我自为伍,不屑同行。

      雅间最上乘的那间名为云上小观,桌案上早就摆满了做工精巧且尽显华贵的首饰,赤金步摇眩目无比,翠玉双响环晶莹剔透,玳瑁耳环一派奢靡,其中最惹眼的当属那对宝石攒珠祥云掩髻。

      屋内光线极好,那么多东西摆在一起映出大片金灿灿的碎光,晃得人眼花。

      已近巳时,一顶轿子缓缓落在尚宝斋前,杨掌柜站在轿子前笑得满脸褶子,手脚麻利地掀开轿帘。

      “大小姐万福。大小姐光临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呀!小姐您慢着点,小的伺候您下轿!”

      泠筝不语,只是躬着身子往外走。

      软绡面纱坠着银叶随风响个不停,女子长眉入鬓发似绸缎,一点六叶金箔钿,额前两畔金华胜,一袭月色吴绫织花襦裙银丝皎亮,泛着点点冷辉。

      像是个被金玉堆砌起来的人儿,饶是看不清大半张脸,又与这等俗物相配却也不显她俗气,反倒是一派富贵雍容。

      待她站定时,人来人往的街道霎时被吸引了注意。众人远远地围成一圈,都在悄悄打量这位少见的小姐,四下里顿时鸦雀无声。

      春日最妙的便是风了,轻缓温和,泠筝的此刻的心情格外好,她信步上了阁楼走进雅间。

      她只一眼就瞧见了那副掩髻,凉月会意,将东西呈到泠筝面前。

      泠筝细细看了一番,勾唇一笑:“尚宝斋果真京城第一斋,这样一副掩髻得花上数月吧?”

      杨掌柜弯着腰笑得心虚,“大小姐慧眼!献给大小姐的东西,小的怎敢疏忽,不是最好的都怕污了您的眼!”

      泠筝抿了一口茶,一双长眸仔细打量着手中之物,倏然一笑。她将东西轻轻一扔砸进一堆首饰中,“最好的?”

      似是疑问,又似不满。

      杨掌柜的心跟着一惊,脸上汗如雨下,难不成这位祖宗知道了前日的事?那还得了!

      眼前这位那是出了名的难伺候,要是今日瞒了她,来日哪怕不拆了他这座小庙,也要扒下他一层皮。

      杨掌柜脑子乱作一团,支支吾吾结巴着,最终还是在泠筝说出下一句话之前扑通一声跪下了。

      也罢,也罢!得罪个痴儿总比得罪个祖宗要好!

      “大小姐,大小姐饶了小的吧,小的实在是,不敢阻拦啊!”杨掌柜声泪俱下,看起来当真是诚恳极了。

      泠筝自顾自喝茶,手上用力将掩髻的薄弱处掰至变形,漫不经心道:“你只消说明缘由。我又不是那蛮不讲理之人,也未疾言厉色,何须这副姿态示人?”

      杨掌柜忙作势擦泪,口中忙不迭道:“是,小的感怀大小姐恩德!您贵人多福,又好雅静,不常出来走动,可是不知道那沈家的小公子早已成了恶霸呀。”

      “此话怎讲?”

      “前日里小公子带了一群奴仆家丁过来说是要买玉冠,小的好生招待,取出数十副玉冠来给小公子挑选,可小公子哪个都不满意,闹着要去库房亲自找!”

      杨掌柜的身子俯得更低了,一脸的无奈之极,“小的不敢得罪,只得领着小公子去库房,可哪知这小公子突然转了性,他不要玉冠了,非要那把白玉缂丝扇呐!小的好说歹说,只要小公子肯放下那扇子,玉冠送他都成,可小公子就是不肯放手!”

      “小公子还说……他还说……”杨掌柜眉头紧皱,眼珠子转个不停,面色十分为难。

      泠筝冷笑一声,“那混账羔子说了什么?你尽管说来听听,我非但不怪你,还赏你!”

      凉月拿出银票放到桌上,依旧是与泠筝如出一辙的冰冷神情,垂着眼眸打量杨掌柜。

      杨掌柜一咬牙,两手平摊在地诚惶诚恐道:“他说,他知道大小姐喜欢才抢,大小姐不喜欢的他才不稀罕。若是大小姐想要,尽管亲自去找他!”

      片刻的静默过后,一声轻笑打破了紧绷的场面。

      泠筝拨弄着手边一只珠钗上的流苏,金光晃得她眼睛恍若生辉,语气却一如从前那般平静,“凉月,你去请沈公子来尚宝斋吃盏茶,本小姐要和他叙旧。对了,让他带上那把扇子,有得用。”

      哪知不等凉月出门,就有人大喊着闯了进来。

      正是那位恶霸小公子——沈越。

      沈越手上拿着那把缂丝扇摇得欢快,鼻翼两侧隐约可见汗珠,脸颊边的发丝顺着风翻飞起来。

      “大小姐?泠大小姐!放我进去。你怎得不理人?”

      “你为何不理我?你让人找我又不理我,可是脑袋发昏?”

      “你是被这天气热傻了吗?”

      凉月退回泠筝身后,杨掌柜挪到门边,屋内顿时静得针落可闻。

      泠筝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把扇子,缓缓道:“你同我抢东西?”

      沈越趁人松懈一个猫腰溜了进来,大喇喇往泠筝对面一坐,满不在乎道:“非也。非也!这扇子等了我好久,我进了门一眼就看出来它是在等我,怎能说我同你抢东西?”

      “你这人好不霸道!我带自己的扇子回家你也不满,你看看你,脸唰的一下就黑了,就你贯会吓唬人!”

      泠筝的视线未曾挪开,动作优雅地将那枚珠花掷过去,力道不轻不重,正好在沈越脑袋上砸出了声,顺势掉进他手上的茶盏里。

      “你再装傻充愣试试?我今日非得想法子给你凑齐了三智,让你能清醒着回话!”

      沈越放下手中茶盏捂着脑袋,把珠花捞起来晾桌上,心虚地不敢看泠筝。只能一味抿紧嘴唇低下头装鹌鹑,手势打的飞快示意让身旁的小厮过来回话。

      沈越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闭上嘴,然后拉出来一位替罪羊和他一起倒霉。

      那小厮陪着笑脸跑过来,一脸殷切道:“大小姐息怒,莫要气坏了身子!我家少爷他本意是想赔您扇子,哪知嘴跟不上脑子,才说出这糊涂话!”

      “您大人有大量,莫要一般见识,这是我家少爷的一点诚意,还请您笑纳。”说着双手呈上一沓银票。

      那小厮的态度很是谦卑,要是寻常人八成也就消了气,自此翻篇再也不论。

      可是泠筝不是寻常人,她偏爱走不寻常之路。

      泠筝长袖一拂,眉目舒展开来,手指轻扣着桌面好整以暇地看着沈越。

      “这是何意?我何时这般好打发了?谁人不知我生平最爱和人一般见识,最厌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至于我的气量那也是有名的狭小,得理我不饶人,无理也要争三分!这些,谁也不必捧我,更不必想着拿来框住我。”

      泠筝手指轻敲几下着桌边,问道:“你说赔?且说赔多少,如何赔?”

      小厮胳膊抻直了将银票呈到更高处,恭谨道:“这些自是您说了算,我家公子自会遵从。”

      泠筝看向满桌珍宝,粲然一笑,“常言道,一寸缂丝一寸金,我看上的正是这缂丝工艺繁复绝美。你既拿了我的扇子,倘若真想赔,就给我打好扇子来赔。”

      沈越用力点头,笑得天真:“好啊好啊,我赔你扇子!要扇子你早说嘛,我家府上什么东西没有,哪怕是金镶玉的也能寻出三五把来!”

      泠筝眉峰微扬,继续说道:“你且听着,我要金扇一把,银扇一把,苏绣团扇一把,白鹤羽扇一把,镶了各色宝石珠子的一把,外加缂丝扇一把。”

      “扇柄依着扇面成色镶上玉,坠子须得伽楠香的,香味或浓或淡我都不满意,必得清雅宜人。”

      “还要沈公子亲自来我府上谢罪!”

      泠筝眼眸一扫,看向那小厮,“还有你。”

      “既是伶牙俐齿,能说会道,那这银票就赏你了。再把方才一番话再说上一百遍,给大家都瞧瞧你的本事,错一个字就从头开始,凉月,带出去盯着!”

      沈越偷着擦汗,定在那里一动不动,不敢出大气。

      泠筝却不打算放过他,“至于你,出来。我的账可没有这么好清!”

      沈越嘿嘿笑着不起身,只想着躲,泠筝一把抓上他领口全然不顾他的挣扎,把他往屋外拖。

      “别!别别别!放开!啊,平子救救我!”

      很可惜,平子早就出门去数那一百遍了。

      有几个沈越身边的人想上前阻拦,但也只是装装样子,就由着泠筝这样拖人。

      他们早被沈越折磨得没脾气了,每日不是丢人就是现眼,连带着一群人闹得没脸。

      何况他们这位小公子隔段时间就手痒,非要招惹人,那就当作是消遣好了,大家都默契一点该挨揍挨揍,该闭嘴闭嘴,正好谁也不累。

      泠筝一记眼刀刮过众人,嗤笑一声拽着沈越出了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投好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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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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