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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恼羞成怒 他的雌虫 ...


  •   回到老宅时已近半夜,菲尼克斯与艾德里安在房门前分别。

      雄虫旋开把手时顿了顿,朝菲尼克斯弯唇一笑,说:“今天很开心,下次再约。”

      菲尼克斯看着他的侧影,俊挺地拖长在廊道上:“好,晚安。”

      他耳尖发烫地回到卧室,在浴室洗漱的时候,微凉的水温也无法冲熄他内心高涨的热焰,他甚至担心这无形的火焰会灼伤自己的心脏。

      套了睡衣躺在床上时,放在床头的光脑突然震动,菲尼克斯疑惑地点开看,竟是个陌生号码通过支付平台找到的他。

      一个猜测陡然浮上他的脑海,菲尼克斯通过了对方的好友申请,对方很快回复一条讯息:“五十广场转角咖啡店,晚上十二点。”

      没头没尾的邀约,极可能是陷阱,但他自认没有得罪的对象,菲尼克斯犹豫片刻,回复了“收到”,然后马上将通讯记录删除。

      他套了深黑外套,戴上口罩,推门而出时,有意停留在艾德里安的门前,纠结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雄虫,但艾德里安很可能已经睡下,他不想给对方添麻烦。

      或许潜意识里,他觉得深夜外出最好是他一只虫的秘密。

      全黑的装束让菲尼克斯与黑夜融为一体,他拿了玄关的钥匙,驾驶着塞缪尔的吉普沿着日落大道狂奔。

      夜晚是繁华最好的冷却剂,街道阒寂无虫,菲尼克斯将吉普在路边停稳,带着兜帽下车,径直往早已打烊的转角咖啡店走。

      因为畅通无阻,他比约定的早到了近五分钟,只能放慢脚步,假装是迷路的旅客或醉汉那样,绕着罕有虫烟的商场转了个弯。

      他从咖啡店的东面绕到西面,慢吞吞地朝西南方向挨近咖啡店时,就见鲜红眼睛的雄虫骑着一辆公用的小电驴,颇有些滑稽地经过他的吉普车,朝咖啡店驶近。

      果然是凯文,他应该是通过那次预支奖金得到了联系他的方式。

      但他为什么会在这么敏感的时间约在这么敏感的地点见面呢?菲尼克斯思索着,快走几步到了咖啡馆门前的绿植旁。

      他抬起胳膊,打招呼的手突兀地定格在半空,成了永未完成的一声“嗨”。

      因为菲尼克斯眼睁睁地看着,从左侧的停车场出口突然风驰电掣地闪过一辆敞篷跑车,拐弯驶进大道时似是根本没长眼睛。

      正将小电驴锁在栏杆边的凯文只来得及抬眸,看清一束急遽靠近的远光灯,耳畔马达声轰鸣,下一刻他就被撞飞在街灯的灯杆上,脖颈骨折,四肢零落。

      血液喷溅着,在昏沉的灯光下,初夏的苍蝇嗡嗡地缭绕四周。

      菲尼克斯飞奔到凯文的身边,他跪进血泊里,呼吸急促不知从何救虫。

      浑身都染变为血红的雄虫费尽最后的力气,勉强握住菲尼克斯的手指,将手心里紧拽的纸条塞给了他。

      由于骨头压迫声带,凯文几乎发不出声音,气若游丝地说出了他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小猪。”

      菲尼克斯看着怀里的雄虫瞪大眼逝去,被一股突如其来的茫然摄住了心魂,他能感到夜风拂过时,生命被一点一滴带走温度的绝望。

      他的脑子却脱离他的心,麻木地思考着,为什么凯文的临终遗言不是亚雌弟弟罗丝,而是那只蠢狗?

      但直到他在他怀中死去,他也不知道雄虫的真名。

      悲愤与震怒令菲尼克斯浑身颤抖,他将雄虫的尸身安放在街灯圈出的光晕下,合上他死不瞑目的双眼,然后像个讨债的气势汹汹地冲向那辆栽在路牙的跑车。

      他一把将方向盘上吐成一滩烂泥的雄虫揪起来,恶狠狠的,好似他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个雄虫的双脚瘫软地耷拉在真皮座椅上,一张面饼似的脸连眼睛也无法完全睁开,在昏暗的灯光下眯成两道窄缝。

      “草他雌的,谁,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敢扒拉老子?!”

      他踢蹬着四肢,竭尽全力后意识到自己无法挣脱雌虫的束缚,于是嘴里不干不净、不清不楚地咒骂起来。

      菲尼克斯看着眼前的这摊软肉,闻到雄虫口齿间散发着酒精的恶臭,感到史无前例的对雄虫的恶心与厌恶。

      这样似蚯蚓、似毒瘤、似腐肉的生物,为什么能心安理得地活在世上?为什么在残害同类以后毫无廉耻之心,依旧满嘴喷粪?

      他攥紧了拳头,但随即意识到,即便他将这只该死的雄虫暴揍一顿,除了会将自己卷入无穷无尽的争端之中,也不能挽回已经逝去的生命。

      他可以一时情绪激愤,意气用事,然而于事无补,菲尼克斯劝自己深深呼吸,冷静下来,将神志不清的雄虫一把甩回座位,然后拔出方向盘下的车钥匙,以防对方肇事逃逸。

      菲尼克斯颤抖着手指,连拨了五次,才终于拨通迪克的号码。

      “菲尼克斯!”迪克怒骂着,“你他雌的最好是真的有事,否则……”

      “五十广场转角咖啡馆门口发生了一起车祸,”菲尼克斯的语气冷静到另迪克感到汗毛倒立,“死者是凯文,那只与罗伯特案有关的雄虫。”

      迪克哑然片刻,通讯里传来他换衣服的声音:“待在原地哪也别去,容我提醒你朋友,要是被上头知道你也在现场,你很可能已经卷进了大麻烦里。”

      菲尼克斯苦笑了一下,看着蜷缩在呕吐物里昏睡的肇事雄虫,无奈道:“你可以更笃定点,把‘很可能’去掉。”

      凌晨一点,艾德里安被光脑震醒,险些以为是碰上了地震,但很遗憾的,发生的不是大地震,而是有只倒霉的雌虫,正蹲在派出所里等他去捞。

      “好,我马上就到。”

      艾德里安泼了捧冰水让自己清醒,简单洗漱后随手披了件风衣,头一回开了车库里的跑车飙去目的地。

      他将车神龙摆尾似的迅速停好,顶着一肩的寒露踏进派出所简陋的办公室,在派出所值夜班的三两雌虫赶忙从位置上站起来,恭敬地喊:“温莎阁下。”

      艾德里安一眼盯见了端坐在塑料圆凳上的雌虫,他一头湿漉漉的铂金长发被茶水打湿,黏答答地贴在脸侧与薄外套上。

      被吵醒的恼火与看见自家雌虫被欺负的愤怒烧上心头,艾德里安走到菲尼克斯的身旁,脱下自己的长风衣裹住雌虫,垂眸看着面前的雄虫,语气极度冷淡地开口。

      “烦请谁能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迪克头一遭撞见气势这样锋锐的雄虫,见没虫敢先出声回话,只能轻了轻嗓子,将菲尼克斯目睹了车祸的经过重新简明扼要地叙述了一遍。

      “嗯,”艾德里安听完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他的关注点却根本不在那只陌生雄虫的死亡上,而是他的雌虫,“那菲尼克斯的头发呢?”

      现场比之前更加安静,此刻连迪克都闭上了嘴,没有雌虫敢在这种场合得罪两只雄虫中的任何一只,不如沉默是金。

      “艾德里安,”菲尼克斯开口,以迪克从未听过的柔软语调,像只在外头被欺负了的虫崽回家寻求雌父的庇佑,“那位阁下听到我指控他涉嫌故意杀虫罪,恼羞成怒,泼了我一杯茶水,滚烫的。”

      “哦?阁下,”艾德里安眯起眼,余光扫见那只掉落在地、没来得及收拾的陶瓷茶缸,皮笑肉不笑地问,“此事属实吗?”

      明明是疑问句,但在场的虫都听出了浓重的质问意味。

      “温,温莎阁下,”雄虫收敛了方才的脾性,泼过茶缸的右手贴在裤缝,不由自主地发着颤,“实在,实在抱歉,我不知道啊,不知道他是您的雌虫……”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做什么。”艾德里安冷声道。

      雄虫沉下脸时,一改往日如沐春风的可亲模样,透露出骨子里骄矜的桀骜与不可一世,他用拇指与食指轻轻抵住菲尼克斯的下颌,抬起他淋湿的脸,左右细看。

      好在茶水放凉了些,没有造成严重的烫伤,只是泛红,但指尖触碰时,仍能感觉到残留在肌肤上的温度。

      艾德里安极厌恶自己的东西被旁虫触碰,该如何对待属于自己的虫物自然应当完全由他说了算,哪怕他再厌弃,也轮不到别的小虫子沾染。

      更何况,菲尼克斯最近正得他的欢心。

      “在这说话,总说不清楚。”艾德里安微微笑了,看向迪克,“对待嫌疑虫,难道不该在审讯室里吗?”

      迪克心下一沉,明了艾德里安话里的含义,他低下头说:“还是阁下考虑的周到。”

      然后他指使手下虫,不顾那位雄虫叫喊着自己的姓氏,将他拖进了审讯室,两只虫爪与两只虫脚都被紧紧扣住。

      雌虫办完这件事后,安静地离开审讯室,将地方腾给艾德里安,不忘掐掉了监控。

      在艾德里安走进审讯室前,菲尼克斯却突然牵住了他的袖口,那双清澈、湛蓝的眸子注视着他,意味不明地唤了声:“艾德里安。”

      艾德里安知道菲尼克斯的意思,心慈手软的雌虫在说“算了吧”。

      样貌清隽的雄虫侧过眸,轻勾唇角,沉声问:“难道这不是你想要的公平吗?”

      菲尼克斯一怔,松开了手,却被艾德里安反手握住手腕,从座椅上牵起。

      他几乎是拽着他进了审讯室,摆在台桌角落的是一壶刚烧开的沸水。

      艾德里安打开壶盖,他们两手交叠着拾起壶柄,菲尼克斯感到自己的手心一片冰冷,唯有被雄虫覆盖的手背,残存虚假的温暖。

      下一刻,杀猪般的惨叫响彻整间审讯室,倒空的开水壶骨碌碌滚在一旁。

      菲尼克斯神思不属地走出来,才发觉自己的手依然被艾德里安握在掌心。

      他从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想点一支烟。

      回到私密的车上后,菲尼克斯沉默片刻,说:“阁下,抱歉打扰您休息了。”

      “刚借了我的手,何必这么客气。”艾德里安不急着点火,他慵懒地倚在靠背上,轻笑一声,“不过我很高兴,你能想到麻烦我。”

      他看着雌虫惊讶地瞪圆了眼,笑容加深。

      “其实很多事,借温莎的名头办会事半功倍,所以我一直在想,你这样要强,到底什么时候才懂得,与其把时间浪费在兼职上,不如学会怎么踩在我的肩膀上去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

      “那只雄虫的事,我会派虫去查,你这段时间不在帝都,安心待在我身边,想必不会出什么意外,背后虫的手伸不到这么长。”

      雄虫轻描淡写的每一个字,却令菲尼克斯如坠冰窑,仿佛窥见了他今后的命运,那就是不得不仰仗温莎的羽翼庇护。

      事实上从他踏入温莎古宅的那一刻起,他就与温莎休戚与共,妄图通过经济独立实现与温莎的割席,想必在雄虫的眼里是既可笑又徒劳的挣扎。

      在此之前,菲尼克斯从未想过要通过这样堪称低劣的手段来夺取任何东西——金钱、权势、地位,甚至是真相。

      他以为这些世俗的成功都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赢得,而不是像个廉价的娼/妓,用肉/体、用/性去博取雄虫的垂怜或施恩。

      但他自以为的捷径,实则是唯一的快车道,要么踏上去,要么往下坠,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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