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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军 ...

  •   大梁王朝的北境其实很大,是敦州、并州、博州三州合称,敦州为前线,并州居中、博州则为后勤。林大儒不是一般的教书夫子,天文、地理、权谋、战术他都教,他教的杂,沈云清也就学的杂。
      北境的百姓,年年饱受战乱之苦,民不聊生。
      这么多年来北狄蛮族屡屡犯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若不是定国侯沈畅和镇北将军萧怀瑾的二十万大军戍边,梁国早就战火连天了。
      北境的风沙比沈云清想象的更糙。沈云清跟着沈畅一路北上,日夜兼程的第十日,当敦州营地的瞭望塔在地平线上冒出个尖儿时,沈云清觉得再不休息,自己的骨头都就要被颠散架了。
      她骑着和自己一样没什么精神的劣马,混在沈畅的亲卫队末尾,原本还能看的衣袍,十天下来也变得和周遭亲卫一般灰扑扑,整个人也是灰头土脸,和出发时“俏郎君”的样子判若两人。
      这十天,她怀疑——定国侯是她爹这件事,是诳她的。
      她跟着亲卫们一起吃大锅糊糊,一起睡大通铺,除了不用值夜,其他待遇与寻常亲卫一般无二,听着一屋子的立体环绕呼噜声彻夜难眠,到了第三天她终于能合眼,代价是她也学会了打呼。
      “沈云!”一个络腮胡亲卫大喇叭似的喊她,“前面就到地头了,精神点!别给将军丢人!”
      沈云清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心里却在哀嚎:怎么精神?但凡现在能让我躺下,立马我就能睡着!纪师傅教她骑射时,忘记告诉她骑马真TM的累人啊!
      还没等她调整好表情,营地方向突然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
      “是侯爷!是侯爷回来啦!”
      四周声浪响起,将沈云清耳膜震得嗡嗡作响。她下意识地勒住了马,放眼望去。
      只见原本安静的营寨仿佛瞬间活了,身着甲胄的兵士从四处涌出,自发地列在道路两旁。
      他们脸上带着激动、崇拜,投向马队最前方那个高大的身影——她的父亲。
      此刻的定国侯沈畅哪还有半点在家中面对庾氏时的窘迫,他腰背挺直的坐在马上,面上看不出连日赶路的疲态,他抬手向四周致意,便引来更热烈的欢呼。
      阳光照在他冷硬的脸庞上,一股从尸山血海的战斗中浸淫出的威严与煞气,从他身上弥漫开来。
      沈云清怔怔地看着沈畅的侧脸,心里原本那点旅途颠簸的怨气和对“渣男”的鄙夷,悄无声息地散了。
      这个让北狄闻风丧胆、镇守北境十数年的定国侯,是她的父亲。
      在欢呼声中,马队缓缓入营,沈云清驱马跟着,目不斜视,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但是亲卫都是有定额的,多出来的生面孔,仍叫人好奇。探究、审视的目光从她身上扫过。
      细碎的议论飘进耳朵,沈云清撇撇嘴,只当没听见。
      欢呼声还未平息,只见大营辕门处,数骑如疾风般卷出。
      当先一骑通体墨黑,唯有四蹄雪白,神骏非凡。马上之人一勒缰绳,马匹瞬间站立。
      沈云清才看清楚那骑士,年纪约莫二十,一身玄色箭袖武服,外罩暗金软甲。剑眉星目,面容俊朗,最慑人的是他周身那股气场——并非父亲那种山岳般的威压,而是一种纯粹的、如出鞘利刃的锐气,他本人就是一件抵达巅峰的凶器。
      年轻骑士翻身下马,走到沈畅马前,单膝触地抱拳行礼:“末将萧怀瑾,恭迎侯爷回营!”
      原来是他,北境另一根支柱,镇北将军——萧怀瑾。
      “怀瑾,起来。”沈畅大笑下马,用力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这几月,辛苦你了。敦州稳如磐石,是你的功劳。”
      “侯爷谬赞,分内之事。”萧怀瑾起身,面如常色。
      “进帐说话。”沈畅揽着萧怀瑾的肩,转身向中军大帐走去,“我回来了,你便能去并州了。那边的事,更紧要。”
      “是。”两人朝着大张走去。
      似是想起了什么,沈畅看了沈云清一眼,对亲卫统领低声交代了几句。
      萧怀瑾目光也越过众人,精准地落在了沈云清身上。时间很短,可能只有一息。涟漪未起便已归于平静,不带任何情绪,却让沈云清后颈的汗毛莫名一竖。
      随后两人便被一众将领簇拥着往中军大帐去了。
      那络腮胡亲卫走到沈云清面前,表情复杂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随我来。”
      “沈云,将军有令。你既入行伍,便无特殊。从今日起,你编入戊字营第七队,”说着递过来一套半旧的皮甲和一块刻着编号的木牌,又补充道,“戊字营驻防最西边的鹰嘴崖哨寨,明日一早,有车马送你们过去。好自为之。”
      沈云清接过东西,眨了眨眼:“啊?!就这么把我打发了?”不是说好的“上阵父子兵,一起并肩作战”的呢?说好的“父子情深”呢?这跟扔垃圾有什么区别!
      络腮胡亲卫嘿嘿一笑,露出黄牙:“不然呢?小子,北境军中,只认军功,不认爹。这是将军让我交给你的短刀,还有一句话——好好活着!”
      造孽啊,好歹给点金银傍身啊!
      ---
      翌日,天一破晓,一辆载着沈云清和另外几个新兵的给养马车,晃晃悠悠的从大营出发了,约莫过了四个时辰,在入目都是一片荒境,他们终于到了——鹰嘴崖。鹰嘴崖哨寨,北境防线最西端、最偏僻的前沿哨所,没有之一。
      首先看到的是一面褪色了的“沈”字旗,在空中被劲风吹的猎猎作响,几排低矮简陋的木头营房,一圈歪歪扭扭的篱笆墙,几个老兵已经在生火造饭。
      “到了,都下来!都下来!”赶车的老兵向他们吆喝着。
      沈云清抱着自己的小包袱跳下车,她环顾四周,说是山崖,其实相对高度并不高,只是比别处高出了几丈,视野开阔适合侦察。崖上除了苍凉的山石和枯黄的野草,就只剩远处地平线上朦胧的山影。
      听到吆喝声,一个瘸腿的老兵从哨寨里走了出来。他眯着眼打量了这几个新人一番,在沈云清“俊秀”的脸上多停了几秒,然后说道:“我姓胡,是这里的哨长。以后你们就归我管了。”
      接着又交代了几句哨寨的规矩,核心就三个:活着,看紧对面,有情况立马点火报信。
      与沈云清同住的三人,一个是从并州逃难来的少年,憨厚老实,叫石头;一个是敦州本地农家子,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的才入的伍,心思活泛,叫猴三;还有一个是脸上带疤沉默寡言的汉子,只知道姓韩。
      “哎,看着你像读书人,你又是怎么来的军营啊?”猴三热情地凑了过来,想搭沈云清的肩膀,被她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沈云。”她拱了拱手,“家道中落,读书不行,从军挣个前程。”
      “还真是个读书人啊。”石头眼中流露出些许羡慕,竟主动地帮她铺起了床,而那韩姓汉子并不理睬他们,靠在自己的铺位上,擦拭着一把旧匕首,眼皮都没抬。
      从军的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开始了。
      每日天不亮,沈云清他们就被吼起来操练,接着就是巡山、瞭望、修补篱笆、清理马粪。
      操练时,沈云清惊奇的发现,自己那“稀松平常”的武艺在这里居然不算垫底,虽比不上姓韩的汉子,却也比石头和猴三强上了不少。加上人长得好看,又还读过书,两人竟隐隐以她为首了。
      在沈云清转身和石头、猴三嬉闹的时候,她没有发现,韩武拨开了她无聊时用石头打的树洞,里面装满了小石子,一颗也没落在外面,其中有石子竟然还嵌入了木质。好厉害的准头、好厉害的腕力!
      一日,猴三不知道上哪打听到,姓韩的汉子叫韩武,曾左参军帐下红人,犯了事才被发配过来。具体犯啥事没打听到。
      沈云清吊儿郎当地混了几日,心里却叫苦,搁这天天吃沙子,什么时候才能回定国侯府啊。这样下去还真废了。
      她收起了疲懒之心,开始认真观察起附近的一切。
      一日巡山,沈云清在黑风峪发现一条猎户小径,翻过去比平时快半个时辰回寨。
      这夜,沈云清就着豆大的油灯,将白日里留意到的地形、方位、自己做的记号一一描在草纸上。正凝神间,她感觉一个身影突然停在一旁。
      是韩武。他一言不发地伸出粗手指,在图上点了一点。
      “这里,若设伏,是死角。哨位,得往前挪半里,卡住高处那块秃岩。”
      沈云清先是一愣,随即眼睛一亮。果然是术业有专攻!她只顾着记路和捷径,却忽略了防御视角!韩武这一点,普通的捷径图瞬间变成了可攻可守的“战术草图”。
      “多谢韩大哥指点!”她拱了拱手。
      韩武没应声,目光在她的喉结处停留了一瞬,随即移开,回了自己铺位躺下了。
      嘿!这个沉默寡言的韩武,有点意思。
      她林大儒当年杂七杂八教的东西——看云识天气、辨足迹、利用地形——忽然都有了意义。
      老头儿是未卜先知么?早就知道她会北上?她望着北方的天空出神。
      约莫又过了一个月,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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