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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阴影
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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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刘栖欢把最后一本《百年孤独》插进拉美文学区的高层书架,踮着脚的小腿微微发酸。
指尖划过烫金的书脊,粗糙的纸张纹理带着时光的温度,混着书店里老木头和旧油墨的香气,让她紧绷了一天的神经稍稍松弛。
这是她在“南风书店”上班的第二天,老板是个总穿着棉麻长裙的中年女人,说话时尾音会轻轻上扬,像巷口那棵老榕树的枝条般温和。
早上她踩着七点的晨光来开门时,老板正蹲在柜台后擦一个青花茶杯,见她进来,只抬眼笑了笑:“栖欢来了?今天先把散文区的书按作者年代排好吧,阳光好的时候,那里的读者最多。”
书店藏在老城区纵横交错的巷子里,门面不大,推开那扇挂着铜铃的木门,却像闯进了另一个世界。
三面墙从地板顶到天花板全是书架,中间摆着几张原木色长桌,靠窗的位置永远留给喜欢晒太阳的客人。
没有统一的工作服,她穿了件洗得发白的浅蓝色衬衫,牛仔裤的裤脚卷到脚踝,露出的小腿沾了点从书架顶层蹭下的灰。
整理书时,她会把头发松松地挽成一个丸子头,碎发垂在脸颊旁,偶尔有读者问她某本书的位置,她总能准确报出分区和编号——这些年在老家图书馆偷偷泡出来的本事,没想到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栖欢,今天早点回去吧。”傍晚六点,老板从收银台探出头,手里还拿着一本泛黄的《诗经》,“明天周末,附近中学的学生会来扎堆写作业,你得提前把青少年读物区的畅销书摆到显眼位置。”
刘栖欢点点头,拿起墙角那个洗得褪色的帆布包。
包里装着她和诺言依的晚饭——两个从巷口“李记馒头店”买的红糖馒头,还有一小袋老板送的陈皮梅。
诺言依在隔壁街的“花与诗”花店打零工,每天要忙到七点才下班,两人约好在出租屋楼下的公交站碰面。
她走到门口,慢慢拉下银灰色的卷帘门,金属摩擦地面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在寂静的巷子里格外清晰。
刚拉到一半,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斜对面奶茶店的遮阳伞下,坐着三个熟悉的人影。
刘栖乐跷着二郎腿,黑色连帽衫的帽子扣在头上,手里转着一杯加了双倍珍珠的奶茶,眼神像黏腻的蛛网,直勾勾地盯着书店门口。
他旁边的王妗正对着小镜子涂正红色口红,涂到嘴角时故意加重了手劲,露出一丝刻薄的笑。
胡露娜则低头刷着手机,染成绿色的指甲在屏幕上飞快滑动,可每隔几秒,她的眼睛就会像雷达一样朝书店瞟过来——那是她们在学校时欺负她前的标准姿势,一个放风,一个挑衅,一个随时准备动手。
刘栖欢的血液瞬间凉了半截,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冰水。
她猛地低下头,把脸埋进帆布包的肩带里,脚步慌乱地想从奶茶店侧面的窄缝绕过去。
巷子里的青石板路凹凸不平,她的帆布鞋踩在上面,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在她听来却像敲在鼓上,震得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动,几乎要跳出来。帆布包里的红糖馒头硌着肋骨,硬邦邦的,她却感觉不到疼,只有后颈的汗毛一根根竖起来,仿佛下一秒就会被人抓住衣领。
“哟,这不是刘栖欢吗?”王妗的声音突然像淬了毒的针,从斜后方扎过来,“跑这么快干什么?赶着去投胎啊?还是怕我们吃了你?”
刘栖欢的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她的手指死死攥着帆布包的带子,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呼吸都忘了。巷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奶茶店空调外机“嗡嗡”的声响,还有王妗那带着恶意的笑声,在耳边来回回荡。
“姐,见到弟弟怎么不打招呼?”刘栖乐慢悠悠地站起来,拉链“刺啦”一声被拉开,露出里面印着骷髅头的黑色T恤。
王妗和胡露娜也跟着起身,三个人呈三角状,不紧不慢地朝她走过来,把她的去路堵得严严实实。
奶茶店的霓虹灯牌闪着暧昧的粉色光,照在他们脸上,一半亮,一半暗,显得格外阴沉。
“你们……你们怎么会找到这里?”刘栖欢的声音细若蚊蚋,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些,可牙齿还是控制不住地打颤。她明明已经换了手机号,明明和诺言依是坐凌晨三点的绿皮火车偷偷跑出来的,明明她们租的出租屋藏在七拐八绕的城中村深处,他们怎么会找到这里?
“想找你还不容易?”胡露娜嗤笑一声,上前一步,故意用肩膀撞了她一下,“你以为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就能躲清静了?刘栖欢,你也太天真了吧。”
“我们可是特意从老家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过来‘看’你的。”王妗伸出涂着红指甲的手,轻轻拍了拍刘栖欢的脸颊,像在打量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
“听说你在这破书店当整理工?一个月能挣几个钱啊?够不够你和那个小贱人吃饭的?”她嘴里的“小贱人”,指的自然是诺言依。
刘栖欢猛地往后一躲,王妗的手落了空。
她抬起头,第一次敢直视着刘栖乐的眼睛——那是她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小时候会抢她的零食,会在她被别的小孩欺负时冲上去保护她,会在冬天把冰冷的小手塞进她的口袋里取暖。
可现在,那双眼睛里曾经有过的依赖和亲近,早已被贪婪和恶意取代,像结了冰的湖面,冷得让人发抖。“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怎么样?”刘栖乐歪了歪头,嘴角勾起一个残忍的笑容,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很简单,你现在就辞职,跟我们回老家。
回去之后,你乖乖听爸妈的话,嫁给张老板的儿子,彩礼钱拿出来给我买辆摩托车,再供我读完高中。
只要你答应,我们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以后还认你这个姐姐。”
刘栖欢的心像被一只冰冷的手狠狠攥住,疼得她几乎喘不过气。
她就知道,他们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她。张老板是老家镇上的暴发户,开着一家小煤矿,他的儿子是个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据说去年还因为打架被关进了派出所。
之前爸妈逼她嫁人,说张老板愿意出二十万彩礼,正好给刘栖乐买房付首付,她抵死不从,才和诺言依一起逃了出来。
她原以为逃到这里,就能开始新的生活,可没想到,他们竟然追到了千里之外。
“我不回去。”刘栖欢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的事,不用你们管。”
“你说不用我们管就不用我们管?”刘栖乐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像暴风雨前的天空。
他上前一步,伸手揪住了她的衬衫领口,用力把她往墙上推去。“砰”的一声,刘栖欢的后背撞在冰冷的墙壁上,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刘栖欢,别给脸不要脸!你以为你逃到这里就自由了?只要我一天不同意,你就别想过安生日子!爸妈说了,你要是不回去,他们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女儿!”
衬衫的领口勒得她喘不过气,眼前阵阵发黑。
刘栖欢拼命挣扎,双手抓住刘栖乐的手腕,可她的力气根本比不上一个半大的少年。
他的手指像铁钳一样,死死地攥着她的衣领,布料被扯得变了形,脖子上被勒出了一道红痕。
就在这时,巷口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焦急和愤怒:“栖欢!你们在干什么!”
是诺言依!刘栖欢费力地转过头,看见她手里还抱着一束刚包好的满天星,白色的小花像星星一样缀在绿色的枝叶间。
诺言依的头发有些散乱,额头上渗着细密的汗珠,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
看到刘栖乐揪着刘栖欢的领口,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嘴唇哆嗦着,却还是把花往地上一扔,冲过来用力推开刘栖乐:“你放开她!”
“砰”的一声,刘栖乐被推得后退了两步,差点撞到后面的垃圾桶。
他愣了一下,随即恼羞成怒地看着冲过来护在刘栖欢身前的诺言依,眼神更加阴鸷:“又是你这个多管闲事的女人!我警告你,这是我们的家事,你最好别插手,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的家事,我管定了!”诺言依张开双臂,像一只护崽的母兽,紧紧挡在刘栖欢面前。
她的个子比刘栖乐矮了半个头,却努力挺直了脊背,眼睛瞪得圆圆的,像要喷出火来。
“你们要是再敢欺负她,我就报警了!警察不会放过你们的!”
“报警?”刘栖乐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在巷子里回荡,显得格外刺耳。
“你有证据吗?我们可是亲姐弟,警察来了也只会说我们是家庭纠纷,最多劝几句就完了,倒是你,”他的目光像毒蛇一样扫过诺言依,“一个爹妈不在这里的野丫头,还敢管别人的闲事?信不信我让你在这座城市待不下去!”
诺言依的身体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刘栖乐的话戳中了她的痛处。
可她还是咬着牙,没有后退一步:“我不怕你!”
“好,好得很!”刘栖乐的耐心彻底没了,他突然伸手去抓诺言依的头发,“我看你是活腻了!”
“啊!”诺言依尖叫一声,被他抓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她的头发被扯得生疼,眼泪瞬间涌了出来,却还是死死地护着身后的刘栖欢。
刘栖欢看着诺言依痛苦的表情,看着她为了自己被人欺负,积压在心底许久的愤怒、恐惧、委屈和绝望,像火山一样瞬间爆发了。
她想起了在老家被他们逼得躲在衣柜里不敢出声的夜晚,想起了和诺言依一起挤在火车硬座底下偷偷掉眼泪的场景,想起了昨天在书店整理书架时,阳光落在书页上的温暖,想起了老板递来的那杯温柠檬水的清甜……她不能失去这一切!她已经逃了这么远,不能再被他们拖回那个地狱里去!
“放开她!”刘栖欢嘶吼一声,声音因为激动而变了调。
她猛地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东西,用尽全身力气,朝着刘栖乐的胳膊狠狠砸了过去——那是她今天在整理旧书时,从一本1982年版的《鲁迅全集》里掉出来的金属书签,形状像一把小小的匕首,边缘磨得有些锋利。
“啊!”刘栖乐痛呼一声,松开了抓着诺言依头发的手。
他低头一看,胳膊上被划开了一道浅浅的口子,血珠立刻渗了出来,染红了黑色的T恤袖子。
“你敢伤我?”刘栖乐不敢置信地看着刘栖欢,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
“刘栖欢,你竟然敢伤我!”
刘栖欢喘着粗气,手里紧紧攥着那个金属书签,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书签的边缘硌得她手心生疼,可她却像是感觉不到一样。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决绝,像一匹被逼到绝境的孤狼:“我告诉你们,我不会跟你们回去的,也不会再让你们欺负我和我的朋友!如果你们再敢来骚扰我,我就……我就跟你们拼命!”
巷子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只有三个人粗重的呼吸声。
刘栖乐、王妗和胡露娜都被她这副不要命的样子吓住了,他们印象里的刘栖欢,一直是个懦弱、胆小、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软柿子,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凶狠的眼神。
就在这时,巷口传来了脚步声和说笑声,几个背着书包的中学生打闹着走了过来。
他们看到巷子里的情景,都停下了脚步,好奇地朝这边张望。
刘栖乐的脸色变了变,他知道在这里动手讨不到好。
他恶狠狠地瞪了刘栖欢一眼,像是要把她的样子刻进骨子里:“你给我等着!这事没完!”说完,他捂着流血的胳膊,带着王静和胡露娜匆匆离开了巷子,临走前,胡露娜还不忘回头朝刘栖欢啐了一口唾沫。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刘栖欢才双腿一软,顺着墙壁滑坐在地上,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大颗大颗地砸在青石板路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诺言依赶紧蹲下来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背,自己的眼泪也掉个不停:“没事了,栖欢,他们走了,没事了……”
地上的满天星被刚才的混乱踩得有些散乱,白色的小花沾了灰尘和泥土,却依然倔强地开着。
刘栖欢靠在诺言依的肩膀上,听着巷口中学生渐渐远去的笑闹声,心里却清楚,这只是暂时的平静。刘栖乐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们就像附骨之疽,只要她还活着,就会一直缠着她。这场战争,才刚刚开始。
她抬起头,看着巷子尽头那片被霓虹灯染成橘黄色的夜空,手里的金属书签被汗水浸得冰凉。
明天,她该怎么去书店上班?他们会不会守在巷口等她?出租屋的地址,他们是不是也已经知道了?无数个问题像潮水一样涌进她的脑海,让她头痛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