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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找人、肥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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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12 月 31 日
沈绍着被沈鹏涛亲手卖给了人贩子抵债。
我报了警。
办好休学手续。
我回了趟家收拾东西,拉紧书包带子,最后整体检查了一遍,忽然从抽屉底部翻到个药箱。
这是之前他受伤我帮他包扎用过的。
除此之外,环顾四周,竟然连一件东西都没舍得给我剩下。
仿佛他从没来过这。
我缓缓放下药箱,把他推入更深处。
等找到沈绍着,怎么着也要扯着他去拍一张合照再说。
我站在门边往屋内看,记忆里沈绍着平常习惯站的位置。
之前从来没在意过,没想到在这个位置看,显得这屋还挺宽敞,尤其是床上的东西,堪称一览无余——“靠”难怪沈绍着之前扔枕头的动作都这么精准。
床边的破窗还是像患了帕金森一样颤抖着发出噪音,除了少了几样东西,其他什么都没变,一如昨日。
我突然想起什么,快步跑下楼,在楼梯口停下。
弯着腰走上前,拨动几下铃铛,逼仄的地方顿时回荡起了脆铃响。
“小蓝,你呆在家,我很快就会和你绍着哥一起回家。”说完,我拍了拍车头,将它搬上楼,门轻轻关上,它和其他东西一起锁在屋内。
现在接近黄昏,我逛遍了整条东街,熟悉的嘈杂声环绕着,已经看腻了的景色——杂货铺,饺子店,爆竹摊子……
日落的光洒下来,将这些事物通通都镀了一层灰金,直到火车的笛鸣声响起,于是被一起尘封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坐上了前往北方的火车,警方调查说沈绍着最后消失在那。
在座位上,望着窗外转瞬即逝的田野,我忽然想起了国庆那天的风,和消散在风中的话。
——“我爱你”
距离最后一次见到沈绍着,是一年前的今天。
在警方调查的同时,我也在满世界找他。
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处等着我,我不相信我找不他。
刚到这个北方城市的时候,我挺狼狈,还差点被人偷了钱走。
幸亏我机智,追了那混混大半条街才追回来。
身上有一点刮伤,不重,一周就好了。
就说哥长得帅吧。
一来,就被一家酒吧看中当上了酒保。
那是我第一次喝酒,烈酒,很辣,很呛,液体划过的地方,都火辣辣的难受。
昏暗的灯光里,银白色的液体摇晃着倒映出我狼狈的样子——被烈酒呛得不住咳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脸颊呛得通红,像要快哭出来一样眼角也泛着红。
经理和客人都以为我只是因为酒,哄笑打趣着我。
只有我知道。
我想沈绍着了,很想很想。
第一次的感受过于辛辣,以至于我早已习惯,但到现在也依旧不爱喝酒。
在酒店工作,熬夜,喝酒是常事,久而久之,时常会胃疼。
有的时候,能疼的在地上滚。
幸亏是在宿舍,没人能看见。
也幸亏之前天天被沈绍着提溜起来跑步,骑小蓝上学。
不然真没法扛住。
这是一家偏高档酒吧,工作久我渐渐摸清了它的套路——只招年轻,颜值高,会说话的,尽管累,但工资给的相当丰厚,是其他工作无法达到的。
有钱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情。
何况我还要找人。
这一年,我一边打工,一边四处追寻他的消息。
在这个年代,拐卖不算少见,大多是15、10甚至5岁以下的儿童。
但是,17岁的男高中生丢失,还是被亲生父母亲手送走的。
这种案例,就连一年前拥有众多经验的老警察听到都异常震惊。
他们告诉我,17 岁少年即将成年,大多数人贩子是不会要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送去外地的黑厂、工地、劳务链干重活,替沈鹏涛、吴惠二人抵债。
我开始沿着工厂工地的线走,一家一家的问过去。
可是一年的时间几乎翻遍了这座城市的工地,大大小小偏僻与否 72 家,甚至还有了几个熟人。只是依旧毫无收获,这让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早已离开了这座城……那我又该去哪呢。
清晨 5 点,手机屏幕的微光照亮了我疲倦的神情和无神的眼睛。
我结束了工作,往宿舍走。
温度又降了,就算已经在这呆了一年,我还是娇气,适应不了这样低温的天气,适应不了这里的人,这里的物,我这辈子都适应不了。
哪怕里三层外三层的包成了个粽子,也冷,冷的发颤。
突然,我感觉本就发凉的鼻尖更冷了些。
我摸了摸,有些水迹。
一抬头,下雪了。
路过的人早就习惯,只是更紧了紧衣襟,疲倦的无力前进。
整条街上只我一个人,愣在原地,瞪大眼看着漂漂扬扬的雪花,耳朵通红,手凉的彻底。
雪花铺天盖地的下,像是好不容易等到这次机会,下一次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于是想也不想,只顾着奋力坠落,埋进地里奔向人间。
今天其实没有一年前那天冷,那天尽管没有下雪,风势浩荡,钻进衣领,就好像赤裸的站着。
但是那天我的同类和我站在一块儿,我们抱团取暖,竟也感觉不到冷。
今天才是真的空荡荡的,什么也不剩了。
沈绍着,你也在看这场雪吗。
老毛病又犯了。
耳朵好烫啊。
像是快烧起来了。
说好等我啊,可是我找不到你了。
2013年11月1日
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二年,我捡到了一只黑不溜秋的猫。
我刚吐干净酒,擦了擦嘴,踉跄的推开了酒吧后门。
一瞬间,冷空气扑面,驱散了酒精的燥热。
我蹲在墙角,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烟。
手有些微颤,是前几天被客人喝多了砸的,顺着大拇指到手背很明显的淤青,和一道刮伤。
我拿出一支烟,点燃了,但仅是放在手上。
18 岁成年那天,同事在床边点了根烟,烟雾缭绕间,我听见他说:“有的时候活不下去了,烟能救你一命。”
我记得了。
但我不爱抽,只是放着看着它燃烧蔓延再燃尽,变成一捧灰,扔进垃圾桶。
但今天,透过零星的火光,我突然瞧见墙角有一团黑色的东西在动。
我懒得站起来,于是就蹲着移了过去。
近了才看清,这团黑色的东西是只瘦骨嶙峋的猫,它太冷了,直往垃圾堆里钻。
我碾灭了烟,伸手捏住它的后脖颈,它明显感觉到了,但已经没有力气挣扎,被我提溜了出来。
我看着他,差点以为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
明明身子还在微微颤抖,神情却凶恶的很,龇牙咧嘴的,瞳孔被冷到缩在一起,直直的盯着我看。
可能是这一刻脑子突然抽了吧,我对这一只猫说:“有没有兴趣跟着我,饿不死你。”
我把它带回了宿舍,看它实在冷的不行,又没有养猫经历,所以一回家,就打起水龙头,把温水往它身上淋。
然后?
然后当然是这黑团奋力挣扎,打了我一身水,右手手背上又新添了一层伤。
慌乱之时,旁边的肥皂块被打下,掉在地上,让我不受控的摔了个屁股墩。
这下他倒是终于安分了。
大眼珠子眼巴巴的看着我,半点没有刚才疯狂的样子。
一人一猫就这么对视着。
我龇牙咧嘴的揉着屁股,看了眼地上的肥皂,忽然对猫说:“你有名字了——叫肥皂。”
2013年11月2日
带着肥宅从医院出来。
刚给我和这只小东西一起打了疫苗。
护士的针最初没扎稳,淤青了。
结果这小东西还凶得很,闹着不让抱。
一碰就龇牙咧嘴的。
爪子按到那处淤青,换成我龇牙咧嘴了。
2013年12月7日
我在工作的酒吧出了点事,老板跑了,我没了工作和住处。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在我辗转不知该去哪时,竟遇到了个熟人——赵靓仔,不,现在该叫赵哥了。
他眼神比我好,一眼就认出了我,还看到了我现在的窘迫。
赵哥的父亲是一个有些小钱的商人,他顺其自然成了他们公司旗下酒店的老板。
但他不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爱上了骑行,于是碰巧和 4 年前的我们相遇。
他问我,怎么来这里了。
我说,来找人。
他问,谁。
我说,之前和我一起的人。
他去哪里了?
他不见了。
沈绍着不见了。
赵哥轻拍我的肩说,你来给我干活吧,包吃包住,不亏待你。
他领我进酒店,大堂亮堂、整洁、干净、豪华又宽敞,和记忆里高中操场差不多大小。
说实在,就算在这座繁华的北边城市已经呆了三年,我既没时间也没金钱,从没好好逛过,这家酒店是我从小到大见过最高档的地方。
于是在服务员齐声说“欢迎光临”的时候,我还是很丢面子的,吓了一激灵。
不过赵哥丝毫不在意,对我说:“以后就在这儿干,怎么样。”
“好……谢谢。”
于是,在沈绍着失踪的第四年,我换了第二份工作。
孤儿总是偏执的。
沈绍着我没放弃找你,你也不能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