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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逛街是大部 ...

  •   逛街是大部份女人的兴趣,兆施伶当然也不例外。然而,古代交通方式严重限制了她逛街的范围,只花了三个月,她便把能逛的都逛过了。她最爱逛的,是节日市集,可以猜灯迷啊放花灯啊什么的。这远古朝代来都来了,当然要抓紧机会体验现代买不来也复制不了的文化气息。

      至于现在是什么朝代?她并没有刻意打听。她知道这里的女子不用扎脚,也可以到处逛街;夜里没有宵禁,夜生活却不太盛行;识字的人不多,真正的读书人更少 …… 但这些线索对她意义不大—— 她完全猜不到这是什么朝代,就算猜到又如何,她的历史知识匮乏,对在这里的生活毫无帮助。而且,根据她浅薄的物理学知识(《复仇者联盟》),这大概是一个平行宇宙,她从穿越的那一刻起,就已不在原本的时间线上。

      兆施伶明白,古今男人纵然行为上大有不同,有一点应该是一样的,那就是不喜逛街,她连开口问一问商隐也懒。何况陪女生逛街是男朋友的义务,商隐又不是她男朋友,她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让他陪区区一本有声书逛街 ——「有声书」这个词语用来形容她在高隐心目中的地位实最适合不过,比起她这个人,商隐显然更喜欢她的故事。

      可是,她最近意识到,自已的地位好像比想像中要高。事缘某天,她心血来潮地邀请商隐一起在中秋当日放花灯,她借口自己往年都是和朋友赏月野餐,今年却一个朋友都没在身边,孤家寡人(她忘了保镳算人)地放花灯真的好没意思。老实说,单身男女一起放花灯有点暧昧,她也只是抱着问一问没有坏的心态试探一下。

      意料之外地,一向注重礼节的商隐轻声答了句「好」。那可是她靠近一寸都会后退一大步的商隐欸!她脑里飘过一个问题:他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 (是的。)冷静一点,她告诉自己,可能只是她卖惨卖太成功,商隐同情她而己(并不是)。不过,有一点她很肯定,商隐对她心软了。

      放花灯并不是一项热闹的活动 —— 并不是说 放花灯的人不多,而是人们都分散在各处的河流,兆施伶家附近便有一条,所以不会出现人挤人的情况。只是,兆施伶舍近取远,选了一条要乘半个小时马车,由一道石桥连接两边的小运河。

      她想像了一下,一对男女手执手(当然不是她和商隐)在桥底放花灯,不远处有条小船滑过,见证二人的爱情故事,氛围感拉满,比她家附近那条简陋的小河浪漫多了。她没打算和商隐发展爱情啦,但幻想一下寻寻开心嘛!不行,她拍拍发红的脸颊,这样很危险,要停止自己的想像,千万要记住不能爱上他。

      放花灯那天,兆施伶早早到了小运河附近逛街吃饭,见证天空由蔚蓝到火红到漆黑。她和阿仁(晚上在外行走带阿仁有安全感些)慢慢踱步至河边。河边主要是面容稚嫩的年轻男女,他们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她果然眼光不错,选了个约会圣地呢!不能和商隐做真情侣,做对假情侣也不错。

      商隐抵达时,也注意到河边的恋爱氛围,他意味深长地瞥一眼兆施伶,好像看出了她的小心思。兆施伶不自然地咳了咳,欲盖弥彰地道:「怎么都不见小孩子,可能因为天气冷没有出来。」她几小时前才在茶楼里为一个圆润可爱的小宝宝无声尖叫。

      两人从附近的小贩那买了两盏花灯,之后把写上愿望的纸条放进花灯。兆施伶好奇瞄了一眼商隐的纸条,上面写着毫无新意的「平安喜乐」,她有少许失望,还以为能偷窥到男神的人生夙愿。兆施伶小举动被商隐纳入眼中,但商隐却不感到被冒犯,只是宠溺地无奈一笑(前日陈静山在他写日记时多留了会便被他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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