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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京都 小可怜 ...

  •   京都夜市。

      皇城并不单指皇宫,而是以皇宫为中心的一整座城,范围大概类似于如今的二三环。皇城正街名为朱雀正街,但没有青龙街和玄武街,因为皇城最繁华街段,仅此一条。

      天边未暗时朱雀正街就会亮起千盏灯火,星火点点如鹊桥银河。云孑雁见过二十一世纪的复古商业街,楼阁飞檐喷上甲醛漆,铁丝灯笼里的电力灯看起来和旁边的霓虹灯一样廉价,兢兢业业地给全国各地如出一辙的章鱼小丸子和烤冷面打光。

      她于是知道,火光和灯光实在是不一样的。

      云孑雁只身立在塔尖屋檐上,一袭雪青长衫隐在夜中,迎着晚风猎猎作舞。华灯初上,纸笼里的火苗簇簇攒动,因此从高处望去,光河中点点跃动就似活物般一呼一吸。有酒家别出心裁,给榫卯相接的突兀处挂上风铃,晚风一吹就咯咯作响。不过这种嬉笑声只能维持一小段时间,因为马上就会被喧闹市声混着压过去,变成一片不甚朦胧的背景音。

      当朝奢靡之名云孑雁略有耳闻,但一时间俯瞰夜景之繁盛至如此,不由得还是略微惊讶了一下。

      有钱人果然在哪都是那么一撮。

      皇城没有宵禁,彻夜长明。云孑雁倚在檐边看了半天,终于一跃而下。千灯之下人群摩肩接踵,锦衣华服,环佩叮当,笑语喧阗,喧嚣几乎要满溢而出,把所有本不愿耽于声色的人淹没。

      云孑雁实在是很乐观的人,虽然眼下大海捞针已是痴心妄想,但捞总比不捞强。

      盛世之景实在是比她从书上所闻要震感人心,她在长街上缓缓踱步,时而赶路,时而驻足观望,西域琉璃瓶,水贝珍珠粉,奇异之物不计其数,正街上两路开道,看得人眼花缭乱。

      她在街边看中一个透色水晶瓶,色泽像现代玻璃,捏得也是奇异,底宽口窄,长得实在是像她们在实验室会用的锥形瓶。他乡见旧物,云孑雁一时颇有些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动。

      她这几天正盘算着买点什么耐造的东西回去烧乙酰水杨酸发家致富,眼下一见,觉得这瓶子长得实在合她心意,刚要跟人讲价,就被系统敲了敲。

      云孑雁道:“干嘛?”

      系统道:“向西二十里,有情况。”

      这是系统第一次在云孑雁没主动敲它的情况下说话,云孑雁一时惊奇,道:“你不是说只能感知方圆五里吗?”

      系统大言不惭道:“凡事总有例外。”

      云孑雁一时无语,也懒得跟它计较。这系统左右脑互搏也不是一天两天,她这半个多月以来已是习以为常,于是断然放弃了那水晶瓶,背着剑扭头就朝西跑。

      皇城以东都是些商贾贵人居住的地方,往西则越来越荒凉。

      云孑雁顺着系统的指向一路西行,喧闹声如晚潮离岸般褪去,暖灯晕光渐散,墨夜之色也是越发浓重。

      二十里离皇城太远了。云孑雁的落点是一片城镇,虽不至于荒郊,但此地居民作息看起来比较长寿,睡得实在是很早,也不怎么喜欢夜间出游,连个打更的都没有。道道深巷间,透不出一丝灯火,只有明月勉强施舍些光亮,好让她不要半路栽进水沟。

      她跟着系统的指示一路搜寻过去,却不见任何异常。越往西走巷子越窄,足下石板越是凹凸不平,缝隙里滋长出湿滑的青苔,一不注意就会脚滑。两侧砖墙沉默,偶有一两扇紧闭的斑驳木门,不闻人声,不见火明,徒留门楣上悬下残破桃符,等穿堂风经过时无奈叹息。

      云孑雁又找了一大圈,别说活人了,这地方半夜连只醒着的狗都没有,莫名渗人。她略有不耐烦地准备去敲系统,动作却突然顿住了。

      一个清脆且急促的脚步声。

      然后是一连串,一群,凌乱的脚步声。

      有人!

      而且不止一个!

      云孑雁随便找了个拐角隐了,不知道这群作息如此健康的居民因何缘故大半夜做有氧运动。

      听着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云孑雁纵身一跃,足尖踩上一户人家的屋顶,继续隐匿。

      只见檐下穿巷间,横冲直撞过一少年,身后追了一群被黑衣遮得看不清脸也看不清身形的人,约摸有十来个人,各个都以黑布蒙面。

      那青年手无寸铁,只顾着拔腿跑,极为狼狈。身后一群黑衣人周身倒是寒光乱晃,刀剑枪棒带了一堆,必然不能是找青年切磋武艺的。

      云孑雁盘腿坐在房檐上看得起劲。那少年虽然身处窘境,身手却很是利落,只是吃了人数和武器上的亏,要是愿意来修真界,必然是个好苗子。

      她敲了敲系统,道:“你觉得以我现在的武力和那一群凡人对打结果会怎么样?”

      系统却道:“修仙界有规定,灵力修士不可殴打凡人。”

      “……”云孑雁道,“凭什么?”

      系统道:“修真之法刚刚兴起不久,有潜质者如凤毛麟角,堪比天上之神仙,灵力对于凡人来说更是外挂一样的buff,你见过哪个神仙跟凡人干架的?”

      云孑雁一时无语,便收回手继续俯瞰下方,那少年慌不择路,七扭八拐竟进了一条小巷之中,身后追兵见他已无路可逃,亮出刀锋,什么反派台词都没有,手法利落,提刀就要朝那少年斩下!

      电光火石间,一柄森然长剑格开刀锋,满目雪青从天而降,衣角银丝霜花被月色映出粼粼冷光,为首的那人只看见一只青靴在他胸口一踹,银光微闪,眼前那少年便如人间蒸发般消失了。

      太快了!

      快到根本没来得及看清那少年去哪了!

      怎么会有凡人能在十几双眼睛的注视下带走一个大活人的?

      黑衣人面面相觑,甚觉灵异。

      那边云孑雁一手提了少年的后领,足尖轻点,一边在月下疾驰。那少年也是没反应过来,不知是不是被她檐间飞跃的功夫吓傻了,吊在云孑雁手里一言不发。

      云孑雁跃了好几个巷子,把自己绕迷路了。听着周遭已无追兵足音,便把少年从屋檐上扔了下去。

      少年虽然尚处迷茫,但身手仍在,一个翻身稳稳落地,没有摔伤。

      云孑雁盘腿坐在屋檐上,托着下巴,甚觉这少年是个修仙的好苗子,若他要是因出手相救之恩倍加感动准备以身相许,她也不是不能捡个便宜回修真界给师父冲业绩。

      不想那少年却是半分感激之心都没有,站起身来拍了拍灰,冷冷瞥了檐上的云孑雁一眼,扭头就要走。

      “站住。”云孑雁百思不得其解,她这可是救命之恩,不以身相许也就罢了,怎么连一句谢谢都没有?

      “你去哪?”

      少年回头,冷冷道:“逃命。”

      云孑雁托着下巴道:“不是已经逃出来了吗?”

      少年道:“会再追上来的。”

      云孑雁跃下房檐,走到少年身边。月色被窄巷高墙挡了大半,她不太看得清这少年的脸。

      云孑雁笑道:“你干什么了惹上这么大个麻烦?”

      少年不置一词,颇为冷漠,转身就要走。

      这少年见过她剑上灵光,必然知道她绝非凡人,当然是跟在她旁边比较安全。但他既然执意要走,云孑雁也就不拦了,毕竟人想找死的时候八百匹马都拉不住。

      就在那少年即将转身之际,她突然一把抓住少年手腕。

      少年眉头微拧,却没有挣开,道:“干什么?”

      云孑雁不语,只是看向他胸口。

      少年衣衫略有脏污,却掩饰不住其下之华贵,蓝金长衫下,针脚细密地绣着日月十二章。

      皇室家纹!

      云孑雁笑道:“敢问阁下贵姓?”

      少年知道这是走不了了,看她神情,也知道没必要瞒,便冷冷道:“免贵姓沈。”

      沈?

      沈!

      沈可是这里的国姓!

      云孑雁血都沸腾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乐善好施终有回报,男主不就这么简单被她找到了吗!

      “沈什么?沈极?”

      人家九子夺嫡论的都是兵权时政,派人追杀手足真是下策到不能再下策的行为,身为皇室血脉谁出行不是前呼后拥。敢用这种法子对皇室下手的,要么是心智实在感人,要么就是这人地位实在卑微,连个守身侍卫都没有。

      卑微到这种程度的皇族亲信,比如,沈极。

      少年终于不再执意离开,勉为其难地回头看了她一眼,竟也不问她是如何知道自己的,而是阴阳怪气道:“有意见?”

      这男主身为皇子,脾气倒是挺古怪,云孑雁想笑,但笑出来似乎不怎么好。如此一来,就完全没必要解释他为什么会被追杀了。

      当朝皇帝重病,名存实亡,前朝大权都被几个皇子宦官分完了。倒也不能怪人家皇上不理朝政,毕竟架一个病秧子起来批阅奏折实在不怎么人道。

      像沈极这种跟浣衣宫女所生的庶了又庶的皇子,是决计没有登基可能性的。一堆皇子公主里随便挑一个出来,生母不是妃就是嫔,就算是一个地位不能再低的才女,也比宫女要强得多。

      所以沈极这种角色呢,就像路边没人理会的杂草,随手就拔了。其实不拔估计也碍不到谁,人家九子夺嫡好歹是妾室所出的子,他由一个浣衣宫女所出,连子都不能算。没人会觉得他能有什么威胁,除非其它皇子公主全死光了,要不就是文武百官全抽风了,再就是他家祖坟突然冒了青烟,不然他连夺嫡的门槛都没有。

      但那群追兵的主子实在是心细如发,路边的蚂蚁洞都要掏一下,看看里面有没有皇室血脉的蚂蚁,沈极这种大活人当然不能放过。

      而且沈极在皇宫里的生活绝对不会太好过,宗室高低贵贱排得可是比种姓制度还森严,高的欺负低的,低的欺负更低的,沈极这种的就是地下室,谁来了都能踹一脚的那种,今天被人当靶子踢,明天被人当马骑,沈极若不是老实挨欺负的性格,一拳抡上去,就会被几个宫人架回去噼里啪啦挨一顿扇。

      比之更糟糕的是,单纯当地下室被压着欺负就算了,人要是活得太悲情可能还会有宫人发发慈悲,看这孩子可怜说不定会怜爱怜爱,但沈极偏偏是金字塔的地下室,穿的还是皇室家纹。皇宫里所有的人都是皇家的奴才,皇室的狗,一天到晚被太子爹公主妈呼来喝去。对着一群比鸡肠还要鸡肠的人,语言组织能力稍微差点就得身首分离,日复一日,难免生怨。但在太子爹公主妈面前我只能唯唯诺诺,这到了地下室皇子眼前我难道还不敢重拳出击?

      反正是不会有人替他撑腰的,于是各个下人们白日里对皇室的憎恨,只有到了沈极这个皇族地下室面前才敢摆上来,沈极若是敢还手,就是苛待宫人,心肠歹毒,毕竟哪里有奴才敢不对主子好颜色呢。

      而沈极再怎么说也是皇子,宫人就想,人家无论如何都比他们这种时刻担心着脑袋不保的下贱奴才们强多了,哪里需要人同情!这么一想,再怎么苛待他也完全不需要有一丝愧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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