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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番外4   凌肆第 ...

  •   凌肆第一次注意到悬铃花,是在安梓墨离开后的第二个春天。

      那一年他刚上大学,校园里种了很多悬铃花,花期很长,从春开到秋,垂落的花瓣像一盏一盏倒挂的灯笼。

      他以前从未注意过这种花,安梓墨走后,他开始注意所有以前不曾注意的东西。

      路边的花、天上的云、食堂阿姨打菜时颤抖的手、图书馆角落那盏永远修不好的灯。

      他把这些写在邮件里,一封一封地发出去,收件人是安梓墨的旧邮箱。他知道那不会有人看,但他停不下来。

      邮件写了三年,三百多封。每一封的开头都是“墨墨”,结尾都是“等你”。

      中间的内容五花八门——食堂出了新菜、楼渡雪又跟方唐吵架了、林御拿了奖学金、他梦见安梓墨在吃抹茶蛋糕,嘴角沾着奶油。

      他写得事无巨细,仿佛只要他写得够多够细,那些字就能穿过服务器、穿过光缆、穿过太平洋、穿过那道看不见的屏障,落在另一个人眼里。可是发送键按下的瞬间,只有服务器的风扇在嗡嗡地转。

      大学毕业后,凌肆开始找。

      他把大量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了方唐和楼渡雪,买了一辆旧越野车,把安梓墨的照片塞进遮阳板里,把那块变形的怀表挂在后视镜上。

      方唐有些无奈,“公司刚起步你走了怎么办。”
      凌肆自知理亏,但不想放弃,随口说了句,“你们先撑着,我找到人就回来。”
      楼渡雪撇了撇嘴,“你要是找不到呢?”

      凌肆没有回答。他发动引擎,驶入高速公路。后视镜里,楼渡雪站在路边,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了。

      第一年他跑了南方所有的城市。一个县一个县地走,每到一个地方就住几天,走遍每一条街,拿着照片问路人:“见过这个人吗?”大部分人说没有,偶尔有人说“好像见过,但不记得了”。

      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好像见过”,顺着那根线往下追,追到尽头发现是另一个长得相似的人,不是他的。

      那一年他换了三条轮胎,跑了四万多公里,瘦了十几斤,后颈的腺体因为信息素长期不稳定而时常发疼,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楼渡雪打电话骂他:“你是不是疯了?”他说“也许吧”。
      方唐打电话劝他:“你这样找不是办法。”他说“我知道,但我停不下来”。

      林御没有打电话,只发了一条消息:“他活着。”凌肆看着那条消息,在车里坐了一整夜。

      他把手机屏幕按灭了又点亮,反复很多次,最后把那三个字读了一遍又一遍——他活着。他还活着。

      第二年他往北走。

      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山地,从城市到小镇。他的车上堆满了安梓墨的东西——高中时的笔记本、那件浅灰色的校服外套、那个晒了又晒的炭焙乌龙茶包。

      每到一个地方他就拿出一样东西放在副驾驶座上,假装安梓墨还在旁边。

      他会在进旅馆时开两间房,会在吃饭时多摆一副碗筷,会在停车休息时说“到了,下来走走”。

      路过的司机以为他精神出了问题,他自己也这么觉得。

      那年秋天他路过一个小镇,镇口有一家蛋糕店,橱窗里摆着抹茶蛋糕。

      他站在门口看了很久,推门进去。店老板是个中年女人,热情地问他想吃什么。

      他看着那块抹茶蛋糕,又看了一眼柜台后面的操作台,不是那个人。他买了那块蛋糕,坐在路边的台阶上吃。甜的,抹茶的苦味很淡。

      他一口一口地吃完,把包装纸叠好放进口袋里。然后上车,发动引擎,继续往北开。

      那年冬天,方唐和楼渡雪把公司注册好了。名字叫Moana,是凌肆取的。

      楼渡雪问他什么意思,他说是毛利语,意思是海洋。

      方唐没有说话。

      他懂,海洋,深不见底,无边无际,像凌肆找安梓墨的路。楼渡雪后来也懂了,在群里发了一长串省略号,然后说“行吧,就叫Moana”。

      凌肆看着那个名字,想起安梓墨以前说过想去看海。他说以后去,安梓墨说好。他们没有去成。现在他把公司叫做海洋,好像这样就能离那个人近一点。

      第三年他去了西北。

      戈壁滩上路很长,直的,望不到头。他开了一整天,没有遇见一辆车。

      夕阳把整片天空染成橘红色,他把车停在路边走下去,风很大,吹得他站不稳。

      他站在戈壁滩中央,四周什么也没有,只有天、地、风,和远处的地平线。

      他忽然蹲下来哭了。不是无声的,是嚎啕大哭,像小时候父亲走的那天。

      他哭自己找了这么久还没有找到,哭自己不知道还能找多久,哭安梓墨到底在哪里。

      风把他哭的声音吹散了,像从未存在过。他哭了很久,久到太阳落山,久到星星亮起来。然后他擦干眼泪站起来,上车,发动引擎。后视镜上那块怀表轻轻晃着,秒针还在走。

      他看了一眼,踩下油门。他说过要找到,就一定要找到。

      后来他把那辆越野车卖了,换了城市交通,坐火车、大巴、出租车。

      他不再拿照片问路人,学会了安静地观察——找蛋糕店,找白鸢尾,找那个会在周三做抹茶蛋糕的人。他开始注意每个城市的时区。

      从东八区到东九区到东十区,他的手机时钟跳了一次又一次,每一次跳动都意味着离那个人的时区又近了一步。

      可到底在哪个时区呢?他不知道。他去过东十一区、东十二区,甚至跨过国际日期变更线,到了西十二区。每跨一个时区,他就想起安梓墨以前说过的话。

      安梓墨说“时区是个很浪漫的东西,同一个时刻,有的人在日落,有的人在日出”。

      凌肆当时问他“那我们呢”,安梓墨想了想说“我们在同一个时区,所以不用跨过大海就能见面”。凌肆后来常常想起这句话,在每个跨过时区的深夜。

      方唐偶尔会给他发邮件。

      不是问他在哪里,不是劝他回来,只是告诉他公司的事。这个月签了什么合同,那个月进了什么设备,楼渡雪又跟客户吵架了,楼渡雪又把方唐的咖啡喝完了。

      凌肆每封都看,偶尔回一句“辛苦了”或者“知道了”。他看着那些邮件里公司一天天长大,从三个人的小工作室变成几十个人的公司,从几十万的小单子变成上千万的大项目。

      Moana,海洋。他取的名字,可他不在海里。他还在找那片海。

      第四年方唐给他打电话,说查到一个叫“阑珊”的蛋糕店,在荆潭。

      店老板是个Beta,三年前出现的,身份信息是空白的。方唐说“不确定是不是,你要不要去看看”。凌肆当时正在吃泡面,听完那通电话面坨了,他没有吃。

      他订了最早的一班火车,十三个小时,硬座。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外从城市变成田野,从田野变成山,从山变成海。他掐着自己的虎口,不让自己睡着。他怕错过那个站,怕下错车,怕这一切只是一个梦。

      火车到站的时候是凌晨三点。他走出车站,海风迎面扑来,咸的,凉的。他站在广场上,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路灯亮着,街上没有人,远处的海面黑黢黢的,只有渔火在闪。他打开手机地图,搜那个地址,发现离车站不远。他决定走过去。

      他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脚步声在楼宇间回响。他走过一家关门的咖啡店,走过一排黑着灯的商铺,走过一棵很大的梧桐树。然后他看见了那条街。街两边种着梧桐树,路灯亮着,树影斑驳地落在地上。街角有一家店,白色墙,原木色门窗,招牌挂在门楣上,两个字——“阑珊”。灯没有亮。

      他站在街对面看着那家店,看了很久。他想起安梓墨以前说想开一家蛋糕店,店面不要大,白墙木门,门口种花。他问安梓墨店名叫什么,安梓墨想了想说“叫‘阑珊’吧,灯火阑珊的意思”。

      他那时候没有问为什么,现在懂了。灯火阑珊,那人却在。

      他等的那个人,等在这条街的尽头,等他跨过无数时区之后终于走到这里。

      天边开始发白,路灯灭了,海面上有船鸣笛。他看见那扇门开了,一个人走出来,白衬衫,深灰色围裙,头发微卷,垂在额前。

      那个人低头锁门,锁好了转身,阳光正好落在他脸上。

      是他。是安梓墨。

      凌肆站在那里,看着那张脸,看着那副和记忆里一模一样的眉眼鼻梁嘴唇。他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下来,他没有擦,就让它流着。

      你的讯息,在第二十五个时区,垂落悬铃花的花期。

      他找了四年,走过无数城市,跨过无数时区。东八区、东九区、东十区、东十一区、东十二区、西十二区……他以为悬铃花永远不会开了。

      但现在站在这里,看着晨光里那张脸,他忽然明白,悬铃花一直在开,在这个他找了很久的时区里安静地开着。不是东八区,不是东九区,不是任何一个有数字的时区。

      是第二十五个时区,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方,是安梓墨所在的地方。那个时区没有经度,没有纬度,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时间在那里走得很慢,慢到一秒可以拉长成七年。悬铃花在那里永不凋谢。

      他走过去,推开门,铃铛响了一声。那个人从柜台后面抬起头,看见他,微微愣了一下,“欢迎光临,想吃什么?”

      喉咙像被堵住了,什么都说不出来,最后他只说了一句:“美式,不加糖。”那个人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转身去后厨。

      凌肆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他的背影,隔着一面玻璃墙,看他俯身拿杯子,看他低头倒牛奶,看他动作里的每一个细节。他忽然想起一句诗——其实我早就向你告白了,在看向你的目光里。

      是的,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在走廊里书本散落一地的那个早晨,他蹲在地上捡书,抬起头对上那双浅色的眼睛。在安梓墨把牛奶推到他桌上那个课间,他拽住他的手腕,说“墨墨你偏心”。

      在停电那晚的办公室里,他把手放在安梓墨头上,说“修好了,别难过了”。在烧烤店那个晚上,他喝了酒,说“我喜欢你”。

      在每一个看向安梓墨的目光里,他都在说同一句话。他以为那个人听见了,后来听不见了,现在又听见了。不是用耳朵,是用眼睛。

      咖啡端上来了。美式,不加糖,温度刚好。

      杯壁擦得一尘不染,底下垫着一张纸巾,印着白鸢尾。凌肆端起来喝了一口,苦的,回甘。

      他放下杯子,低头看着手腕上那块怀表。不是店里那块扭曲的,是他自己那块,表壳完好,玻璃完整,秒针在走。这是他在公司成立第一年用第一个项目奖金买的。

      不是给自己买的,是给安梓墨买的。他想着总有一天要亲手戴在那个人腕上。现在那个人在柜台后面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

      窗外的悬铃花开了。垂落的花瓣像一盏一盏倒挂的灯笼,风一吹就轻轻地摇。

      凌肆看着那些花,想起他第一次注意到悬铃花的那天,他站在校园里,仰头看着那些红色的花,给安梓墨写了一封不会被收到的邮件。

      他在邮件里写:“今天看见一种花,红色的,垂下来,像灯笼。不知道你见过没有。如果你在,一定会说好看。墨墨,我想你。”那封邮件没有收到回复,但这朵花收到了。

      现在花开了,在他终于到达的时区里。

      后来楼渡雪问他,找到安梓墨的那天是什么感觉。凌肆想了想,说像时区终于校准了。

      楼渡雪说听不懂。凌肆说就是以前你的表一直在走,但走的每一秒都不对。后来有一天它忽然对了,不是因为它快了或慢了,是因为你终于找到了那个对的参照。楼渡雪看着他,眼眶红了。

      他说凌肆你说话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文艺的。凌肆说可能是那四年里憋的。

      公司后来在荆潭开了分公司,凌肆想离安阑近一点。

      方唐气,方唐没招,方唐:“公司账上钱不够。”

      凌肆淡淡的说,“我自己出。”

      方唐:我就笑笑不说话。“你的钱不就是公司的钱。”
      楼渡雪实在绷不住了,在方唐耳边嘟囔,“让他开吧,他等够了。”

      方唐沉默了片刻,在文件上签了字。

      分公司的地址选在拾光阁对面那条街,隔着梧桐树相望。凌肆每天从办公室窗户望出去,能看见拾光阁的招牌。

      安阑从拾光阁门口望过来,能看见凌肆办公室的灯。他们隔着一条街,在各自的时区里走,但那两个时区终于并到了一起。

      很多年后,安阑在收拾东西时翻到一本旧笔记本。封皮是深蓝色的,边角有些磨损,字迹工整,是安梓墨高中时的笔迹。

      他翻开第一页,看见一行字——“凌肆易错题集”。下面密密麻麻地记着公式、题型、解题思路,每一页都有他的名字。

      安阑的眼泪掉在泛黄的纸页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凌肆从背后走过来,下巴抵在他肩上。“怎么了?”安阑把笔记本递给他。

      凌肆看了很久,“你那时候就喜欢我了?”安阑没有回答。凌肆又问,“是不是?”安阑把脸别过去,“……是。”

      凌肆笑了,“其实我那时候也喜欢你了。从第一眼。”

      安阑转过头看着他,“那你为什么不早说?”凌肆想了想,“我说了,在看向你的目光里。”

      安阑看着他,眼泪还挂在脸上,却笑了。窗外悬铃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他们还有很多个花期,很多个时区,很多个七年。

      后来的某个傍晚,凌肆坐在拾光阁门口的藤椅上,安阑靠在他肩上。

      天边的云被夕阳烧成橘红色,海面上有船在慢慢移动。

      安阑忽然问,“你找我的那几年,想过放弃吗?”

      凌肆沉默了很久。“想过。每天每夜都在想。但每天早上醒来,还是会继续找。”

      安阑握紧了他的手。“为什么?”凌肆低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因为你是我人生的参照。没有你,我的时区永远是乱的。”

      风从海上来,穿过梧桐树,穿过悬铃花,穿过拾光阁的门楣。

      安阑闭上眼睛。

      他听见钟表在走,滴答滴答。他听见凌肆的心跳,砰、砰、砰。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和那个声音叠在一起。

      他想,这就是时间的声音,也是爱的声音。

      窗外的悬铃花开了。垂落的花瓣像一盏一盏倒挂的灯笼,在暮色里轻轻地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0章 番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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