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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翻地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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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这里,可能是想赎罪吧。”闻笛看着窗外轻声道。
这次何良没有再说话,他很机灵,对于人的情绪变化也很敏感,他发现闻笛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情绪里。
两人一直到下车,都没有再聊过一句。
下车后,何良主动提了所有行李,闻笛不好意思,硬是抢回来一个大行李箱提在手上。
“闻哥,今晚先在这一片地区休整,明天大使馆会送我们进入J地区,J地区才是我们的驻地。”何良向前一边走,一边和闻笛说。
脚下的路比刚才更加泥泞崎岖,闻笛走的很是狼狈。
两人向一家类似于“旅馆”一样的建筑走去:“这家旅馆是国人开的,一般公派来这边工作的国人都会先来这边休整,条件虽然简陋了点,但是总比睡在大街上要好。而且这里的老板我们都认识,住在这里也放心。走吧闻哥,护照给我,我帮你去登记。”
闻笛从包里拿出护照递给何良,自己则跟在何良身后细细打量着。
这家旅馆的装修风格很像是国内八十年代的招待所,不论是配色还是陈设,都让闻笛不敢相信,在21世纪的今天,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国度。
而这家旅馆的存在甚至相当于B国的五星级酒店。
“闻老师,只剩下一间房了……”何良为难地看着闻笛。
闻笛刚来,舟车劳顿,本来应该让他一人一个单间好好休息一下的,可是何良也不想委屈自己去睡大街啊!
“没事,我们两个人住一间,凑合一下。”闻笛十分善解人意,看出了何良的为难,主动跟那个国人老板说。
两人拿了钥匙便上了楼。
这是一栋三层自建楼,一楼是“大堂”以及老板的家,二楼都是单人间,三楼都是双人间,没有电梯,楼梯是仅能容纳一人通过的旋转楼梯,体型稍微胖一点的人可能都会被卡在转角处。
闻笛和何良艰难地扛着行李顺着楼梯往三楼爬。
到了房间里,闻笛才算是彻底理解了什么叫做“总比睡在大街上要好”。
房间的门是最简易的木门,门锁是坏的,只能通过门后的简易插销把门插上。
闻笛试着把门插上,下一秒,“吧嗒”,原本摇摇欲坠的插销从墙上掉落。
闻笛愣在原地几秒,艰难开口:“……它是不是就在这里吊着一口气等我呢?”
“闻哥,算了算了,这里的东西很多都是这样的,你要是不放心,晚上睡觉前我们把这两个凳子搬过去抵在门后面。”何良指了指靠在墙边的两个木板凳。
闻笛顺着何良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是一个四方形的木头凳子,四条腿长短不一,短的腿下面都被老板贴心的用纸垫了起来,还缠了几层胶带,只是胶带都有些泛黄,应该有一些年头了。
闻笛无声的点点头,表示赞同,现在他只想在床上躺下休息一会,他感觉浑身上下都要散架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在他走向床边掀开被子以后也被瞬间打回现实。
不同于国内的旅馆,这里的床铺用品似乎都像是老板从自己家床板下面掏出来的,枕头不再是蓬松回软的海绵枕,而变成了中间有一摊深黄色不明物的枕头,仔细一看似乎还泛着一层油光;床单不再是没有一丝褶皱的雪白单具,而是变成了带着大大小小烟洞的花单子,最中间仿佛还能看到一个人型轮廓的汗渍;被子不再是雪白的棉花被,而是变成了带着各种无法被清理干净的污渍的薄被,闻笛把被子掀开想透透气,结果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混杂着烟臭味和脚臭味的奇怪气味,呛得他猛咳了几声。
“这就是这里最好的旅馆了吗?”闻笛不可置信地问。
何良在一旁见怪不怪的点点头:“是呀闻哥。”
何良来B国已经快两年了,这两年里他除了日常的采访拍摄任务,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负责接待大使馆安排过来的公派人员。
两年里他大大小小接待过不下十个人,每一个人一开始的表现都和闻笛如出一辙,每一个人在这里待下去的时间也没有超过20天。
他对闻笛的预判也是如此,一个连20天都待不下去的娇气包。
“哦,好吧,既来之则安之,我眯一会,一个小时吧,然后我们去吃东西。”说完,闻笛一改两分钟前嫌弃的模样,拉开被子钻了进去,没一会就睡着了。
这个人,好像和之前来的那些人都不太一样?
何良呆立在床边,看着闻笛的后脑勺,思忖了一会,也钻进了被子里,订了一个一小时后的闹钟,闭眼休息起来。
就当闻笛要把那一片裹着红油和朝天椒的涮毛肚塞进嘴里时,何良叫醒了他。
他睁开眼,呆坐在床上,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让自己的意识回到现实。
“走吧闻哥,去吃饭。”何良穿好鞋子,撩起窗帘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好,是有点饿了。”缓过点精神后,肚子就开始抗议起来,闻笛觉得自己得赶紧吃点东西,如果现在住的都算是五星级酒店的话,万一自己哪天又犯了胃病开始吐血,不敢想象会经历怎样地狱的医疗救助。
“你想吃什么?我请客,给你接风。”何良笑起来很有感染力,连带着闻笛都一扫起床气带来的烦躁。
“都可以,我不挑,干净、卫生、好消化的就行。”
“要不要去尝尝这边特色的抓饭?”何良提议。
“好啊!”闻笛是个吃货,但是和陆淮初在一起后被严格控制了每日的进食,那些被闻笛视为“国宴”的事物在陆淮初眼里无一例外都是“垃圾食品”。
闻笛难以想象,自己在陆淮初眼中竟然是一个吃了二十几年“垃圾”的人。
现在没了陆淮初在自己耳边叨叨,闻笛的吃货属性又占了上风,听到“抓饭”,脑海中瞬间浮现的就是边疆那边的特色手抓饭,再配上一口皮牙子,人生简直美哉。
“走!吃抓饭!”
“这是手抓饭?”闻笛看着面前一“坨”颜色为深褐色的不明物质,向何良发出灵魂拷问,“没有勺子或者筷子吗?”
“闻哥,入乡随俗,这里的人都是用手抓着吃的,喏,你看那桌。”何良小声说道,并且向闻笛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看旁边,自己真的没有骗他。
闻笛皱着眉看了旁边那桌情侣两分钟,内心经过十分激烈的挣扎,艰难的看向自己面前的铝盘上的“餐食”,抬起左手,手在空中无意识地用力捏了一下,似乎是在做什么奇怪的仪式来增加心理建设的可靠度。
“闻哥,闻哥!”何良突然出声,打断了闻笛的仪式。
“怎么了?”闻笛抬头,不解。
“右手!”何良晃了晃自己的右手,又指了指闻笛那只在桌下攥紧拳头搁在腿上的右手。
“……哦,谢谢提醒。”仪式被打断,如小荷刚露尖尖角般的心理建设此刻被一直无情的除草机铲平的一干二净。
闻笛又抬起右手,对着那一滩褐色的不明物质慢慢探下去。
饭和汤汁还冒着热气,但是并不烫手,米饭混着黏稠的咖喱接触到闻笛的指尖,他的指尖瞬间往回缩了缩。
“……”没事的,人类的祖先都是这样吃饭的,祖先都可以这样,我为什么不可以?闻笛在心中不断碎碎念。
返璞归真罢了……返璞归真……吃饭要紧,活着要紧……
他的几根手指并在一起做成勺子的形状,“舀”了一点饭送去嘴中,汤汁顺着指缝流出,还好味道还能接受,不然闻笛觉得自己真的会破大防。
第一口吃进去,迈过了那道坎,后面就自然多了。
虽然闻笛吃东西的样子相比何良来说文雅太多,好歹也艰难的吃完了一顿饭。
“闻哥,这边的生活习惯和国内完全不同,慢慢适应就好了,我刚来的时候,就像你今天这样,那时候还不如你呢,吃东西的时候总感觉我像是峨眉山上的猴子,还没有进化完全。”何良一边说,一边比划着。
吃完饭后虽然在餐厅洗了手,但闻笛还是觉得自己不干净了,一边在心里痛骂陆淮初把可恶的洁癖传染给了自己,一边走几步就一脸嫌弃地闻一下自己的手,若有若无的咖喱味充盈了他的大脑。
“哦?是吗,那你适应的很快啊!”闻笛闻着自己的手,敷衍道。
“哥,别闻了,再过两天,你可能浑身都会被这个味道腌入味的……”何良不忍心,但还是狠心告诉了他。
“什么?!”闻笛脚步一顿,眼中满是不可思议和绝望。
两人回到了旅馆,天色已经完全黑了,B国的道路上有路灯,但是没有几盏是可以正常亮起来的,能亮起来的也“滋滋啦啦”的不断闪着,接触不良似的,就像此刻屋内那盏不断闪着的灯。
这里的热水是限时供应的,距离断供还剩半个小时,两人动作十分迅速的冲了澡,闻笛在何良洗完澡以后还十分讲究的把自己穿的衣服洗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