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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如果 ...

  •   “哎,今天班上那个帅哥就不来上课了,我还挺喜欢他的!长得又帅,性格又好,还很聪明,他说阿拉伯语的时候声音好性感啊!”一个明快的女声从楼道响起。

      “哪个?那个闻笛吗?”另一道女声响起。

      听到熟悉的名字,陆淮初一怔忡,随即快步上前:“同学,你好,我是闻笛的朋友,请问闻笛住在哪个宿舍?我找他有急事,请一定要帮帮我,拜托了!”

      两人被突然出现的陆淮初吓了一跳,指了指闻笛的宿舍,就看到陆淮初说了一句谢谢后跌跌撞撞地跑了过去。

      “哎,等等!闻笛已经走了!”

      陆淮初的脚步猛地一顿,回头:“走了?”

      女孩不解的点点头:“嗯,对,他的课程已经结束了,昨天就走了。”

      “他去哪了有告诉过你们吗?是回安州了吗?”

      “没有回安州,他出国了,好像是去B国工作了。”

      陆淮初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坐上返程的飞机的。

      只差一天,他就可以见到闻笛了。

      -

      闻笛的飞机落地后,B国正在下雨。

      这里属于地中海气候,一出机舱门,闻笛就感觉自己的身上被一股潮湿黏热的气息裹满了。

      “这也太闷热了……”闻笛嘟嘟囔囔地取了行李,跟在乘客后面向外走着。

      很难喘上气的时候,人的心情就会不太好。

      “闻老师!这边这边!”闻笛老远就听到有个声音在喊自己,应该是来接自己的那个小孩吧。

      闻笛拖着大包小包从人堆里面挤了出去,来接自己的小孩十分有眼力见,接过了自己身上的所有行李。

      闻笛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人,这孩子的年纪看起来很小,至少比自己要小上个四五岁,头发微卷,应该有一段时间没有仔细打理过了,头发有些长,看起来像一只小泰迪。

      “小泰迪”把闻笛的包在自己身上背好,一手拉过一个行李箱,抬起头冲闻笛一笑,脸颊上还有两个小酒窝:“闻老师,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何良,我们走吧!”

      闻笛不动声色地挑了一下眉尾,为了不负“老师”二字的重量,故作正经,淡淡道:“嗯,走吧。”

      来之前闻笛其实还是有点担心的,他担心自己无法快速融入这里,毕竟他说到底还是一个很内向很宅的人。

      记者这份职业完全违背了闻笛的“天性”,但是遇到何良之后,他的顾虑就被打消,消到烟消云散,一丝都找不回来,因为何良的话实在是太多太密了,密到闻笛感觉自己根本不用开口说话,这个人也会自己一直喋喋不休下去。

      “闻老师,我也是传媒大学毕业的!但我不是新闻系,你们新闻系的分数太高了,我考不上,只能去了隔壁的外国语学院学阿拉伯语,大一想转专业来着,但是冲着新闻系想要去转专业的大神好像都在我那一年扎堆了,我根本考不过他们!所以我只能毕业以后再往新闻行业里转行了。”

      “闻老师,你是哪一年毕业的?没准我还在学校里见过你呢!”

      “闻老师,你来以前我听大使馆的人说,你的外语可厉害了,阿拉伯语只学了两三个月就可以和当地的母语者交流了,我可是学了足足四年,四年啊,你们这种学霸让我这种学渣可怎么活啊?”

      “闻老师,你是《安州时报》的记者吗?太厉害了!我特别喜欢看《安州时报》,我家也是安州的,就是因为《安州时报》和别的报纸不一样,它敢说真话,大家才爱看,我也是因为这个才特别想当记者,等我回国了我也要去考《安州时报》的记者岗。”

      闻笛在《安州时报》名声大噪的时候,何良正在上大学,并没有关注过这样一位“如狼似虎”的记者。

      “我应该可以给你内推名额。”闻笛摸了摸鼻子,“还有,你别叫我闻老师了,以后大家都是在这边的同事,我比你大几岁,管我叫哥就好了。”

      “真的吗!?内推?!”何良激动的蹦了起来,两人做了一辆破旧的面包车,但是这个面包车已经是路面上目光所及之处最好的交通工具了。

      何良这一蹦跶,车身抖了一下,司机吓了一跳,猛的打了一下方向盘,回头骂了一句。

      何良不好意思的连连道歉,乖乖坐回了闻笛身边。

      可是到底还是年纪小,藏不住心事,他左扭右扭,像是屁股下有钉子一样。

      闻笛在旁边幽幽出声:“想说什么就说呗,这里的人又听不懂。”

      “闻哥,你真的会给我内推吗?不是骗我的吧?不是第一次见面和我客套的吧?”何良可怜巴巴的望向闻笛。

      “……”闻笛憋住想笑的冲动,认真道:“当然。”

      如果我还没有被《安州时报》除名的话。

      “闻哥,你为什么会来B国啊?这里很乱的,你都已经是《安州时报》的记者了,多好的前程,跑到这里来受苦?”

      “你为什么会想来这里呢?”闻笛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何良。

      “我?”何良怔了一下,“我希望有一段和记者有关的经历,这样以后再入这行的话可以容易一些。”

      “嗯,那你比我强多了,至少你的目标很明确。”闻笛看向车窗外,B国贫困、落后,连最基础的马路都修的坑坑洼洼,如果那算是一条马路的话。

      自己起初答应霍青云来B国,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资历好在职场上立足,后来自己主动要求来B国,却是为了躲陆淮初。

      闻笛时常觉得自己的内心一定有很严重的疾病,陆淮南的死亡是他的心结。

      于理,陆淮南的死亡根本和他没有一丝关系,但是于情,闻笛觉得陆淮南就是被自己害死的。

      如果他当初没有做那篇报道,陆淮初就不会被调到平州,如果当初他在安州,他就不会错过陆淮南的抢救。

      又或者,如果自己当初没有和陆淮初告白,两人没有在一起,洪鹏飞就没办法拍下那些照片,也就不会刺激到陈晓芳,她和陆淮南就不会起冲突,之后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

      可是哪里有那么多如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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