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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烟味香水味 思春期少女 ...

  •   刚走到校门口楚陈就被三班一同学叫走了,说是焦龙找他,为的就是上午周阳恶意犯规的事情。

      楚陈说下次他一定请客。汤九歌爽快地应下,跟他说忙完了记得吃饭。

      俩人客气地像是认识多年的老同事。

      夏尔本来在旁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半死不活地跟着,像一个一闪一闪亮晶晶的电灯泡,楚陈一走,电灯泡瞬间断电,她顿时活了过来。

      她笑得像个媒婆,脸上写着“你是不是背着我偷偷搞地下恋情”几个大字,问汤九歌:“你俩什么情况啊?你们很不对劲哦。”

      “哪有。”汤九歌突然觉得脸有点热,抬手用手背蹭了蹭脸颊。

      “什么也没有,你脸红什么?”夏尔突然喊了一声:“汤九歌,你是不是喜欢他!”

      汤九歌吓了一大跳,连忙捂住夏尔的嘴回头看,确认楚陈已经走得没了人影,才松手。她说:“你小点声啊。”

      “你!没!有!否!认!”夏尔捂着心口,做出一副被子弹击中的样子,无比受伤地说:“我的上铺、我的同桌、我的好班长竟然被三班土匪头子拐跑了!真是岂有此理啊!”

      “不!”汤九歌说:“我稳如泰山!绝对不可能被人拐跑!”

      夏尔脱口而出:“你要是山他就是愚公!”

      汤九歌:“他要是有愚公的精神那我认了。”

      “哼,还说不喜欢呢。”夏尔郁闷地问:“你喜欢他什么啊?”

      “他人挺好的啊。上物竞的时候给我讲题,开班长会的时候帮我写会议记录,你看啊,上午我摔倒了,他还陪着我跑了一圈呢。”

      “本来就是他们班同学恶意犯规在先啊。”夏尔指指点点,“色令智昏!”

      汤九歌心想:朋友,我当然知道是他们班同学恶意犯规在先啦,我就是在想,会不会就算不是他们班同学恶意犯规,我摔倒了,楚陈也会拉我一把,也会那样做呢。我就是想助长一下我正在发芽的少女心嘛。

      汤九歌极力向夏尔证明,楚陈是个很好的人。

      夏尔望天长叹:“完了完了,你没救了。你沦陷了。”

      汤九歌补充说:“而且,他长得挺帅的啊,不是吗?”

      喜欢上楚陈之前,在汤九歌的眼里,楚陈就是与她毫不相干的男主角,因为她是路人甲。

      喜欢楚陈以后,她觉得楚陈是折磨耶稣的那只鹰,每天都来叼走她心上的一块肉,但她不是耶稣,她的心丢了,就不会再长出来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夏尔弓起手指,轻轻敲了敲汤九歌的脑袋,“因为你喜欢他,所以看他哪哪都帅啊。”

      这话说得倒是不错。

      汤九歌使出杀手锏:“那你喜欢巫轲学长什么?你不也喜欢他长得帅,人品好吗?”

      夏尔中招,投降:“好吧,那咱俩现在是病友了。”

      汤九歌撇了撇嘴:“我的情况和你的不一样!”

      夏尔摇头:“是一样的啦。”

      二人有来有回,闹了三百回合,共同确诊为思春期少女暗恋综合症。

      这种症状很复杂,非一般药物可以治疗。病情只能靠某一个人缓解。但,一旦靠近这个人,病情就会发作。故此,我们将这个人称为“敏感源”,也称为“舒缓剂”。

      初期病状并不明显,患者的日常表现与一般人无异,但患者一旦靠近某位特殊人物,就会发病、发病、发病!

      中期症状为焦躁、多疑、易情绪失控、易大哭大闹、易发疯、易胡言乱语。一旦靠近或远离特定人物,就会变成一个多愁善感的疯子,一会伤春悲秋感慨人生,一会儿寝食难安想投胎重来,一会儿像彩票中了一个亿似的哈哈大笑,一会儿又躲在厕所呜呜大哭。

      晚期症状为疯癫。白天,哈哈哈他今天看了我一眼他是不是喜欢我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晚上,呜呜呜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别人呜呜呜我不过了,我又丑又笨又懒又没出息又没本事他是绝对不可能喜欢我的,我追不上他的我不过活了……

      白天复白天。

      黑夜复黑夜。

      思春期少女暗恋综合症的人,在日夜轮转中与病魔抗争,直到……

      失恋。

      汤九歌庆幸的是,自己还没到晚期。至少,楚陈现在应该还没有喜欢的人。

      但,也只是应该。

      万一楚陈也正处于初期阶段呢,这种症状又不是只有女生有,男生也一样会有。

      正处于这个年纪的小少年,谁心里面没有一个火种呢。

      **

      七班终究没能拿第一,不仅没拿第一,也没进前三。

      第六名,也算很靠前的名次了。

      沈绵绵对这个名次很满意,在放假之前请全班同学吃了达美乐,喝了奶茶,还给拿奖牌的同学送了她亲手做的小玩偶。

      本来七班的同学争名次的决心并不大,但出了接力那码子事,大家心里都憋着一股气,下午汤九歌又带伤上阵,军中士气大振,原先打算混个基础分就完事儿的同学突然开始拼命,一天过去,七班硬是从第十七冲到了第九。

      第二天的集体对抗项目比完,七班冲到了第六。

      这个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汤九歌觉得很知足,因为七班的同学开始认她这个班长了。

      原先班里有个什么事,都是汤九歌一个人硬着头皮上,现在班里出了事,都是大伙冲着往前上,拦都拦不住。

      汤九歌护着七班,七班的同学就会护着她。将心比心,汤九歌捧出一颗真心,大家就不会让这颗心掉在地上。

      这种感觉,汤九歌以前从未体会过。一旦拥有,她就会爱上七班。

      汤九歌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心里能住下好多人。

      有一些,甚至是陌生人。

      **

      国庆小长假,卷子多到炸。

      原本汤九歌可以宅在家里过黑白颠倒的假期生活,白天蒙头大睡,晚上追剧追番打游戏,最后三天恶补一下作业,顺便提前刷一下下个月要刷的题。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放假的第二天,汤九歌收到了两条消息。一条让她活人微死,一条又让她垂死病中惊坐起。

      两条消息分别是:

      林女士怀孕了,让她去新家坐坐。

      楚陈约她去书店。

      而且是同一天。

      先说林女士的事。

      林女士,大名林立梅,人送外号“林娘子”,原先是一服装厂的老板,早些年赚了点小钱,后因经营不善,服装厂倒闭,转行做了一个化妆品品牌的销售代理,这个时候,她认识了汤臣一。

      她干了几年,积累了经验,想创立自己的化妆品品牌的时候,跟汤臣一闹掰了,后汤臣一撤资,没做起来,就到槐北市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了,做化妆品出口,主要卖一些小成本化妆品,赚的不多,但够她一个人花。

      林立梅认识汤臣一的时候,二十六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那一年,汤臣一三十五岁,已经做了博士生导师,年轻有为。林立梅被这个有学识有才华又有点姿色的男人迷得鬼迷心窍,汤臣一也被浓眉大眼,长得颇具异域风情,年纪轻轻就凭借自己的本事,用够硬的手腕开厂子当老板的林立梅迷得要死要活。两个人相爱了。

      这本该是一段令人刻骨铭心的爱情,倒也足够刻骨铭心,只不过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恨。

      汤臣一三十三岁的时候就结婚了,他的妻子是他的学生,比他小十一岁。

      汤臣一第一次见到林立梅是在林立梅的服装店里,他陪自己的妻子章宁买衣服。

      那一天,林立梅穿着黑色绣花旗袍,美得像个墨色的瓷瓶。她叼着烟,单手抵着下巴,伏在收银台上翻着账单。汤臣一见到她,方才知道什么叫做一眼万年。

      他的视线在林立梅身上的绣花上徘徊了许久,落在自己的妻子身上时,眼神中却淌出了难掩的失落。

      她的妻子很矮,在他的眼中就像个小侏儒,总是低着头嗫嚅着说话,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的妻子像一只没见过市面的鸟,总是这样上不了台面,只能当个笼中雀,还不是只金丝雀,是只丑陋的麻雀。

      汤臣一一脸厌烦地看着章宁,看她穿了件深绿色的旗袍,觉得她像一块啤酒瓶的碎块,绿玻璃。她身上倒也真的有酒味。

      他不明白她年纪轻轻为什么总是嗜酒,为什么总是哭。有什么可哭的?

      她爱他,她如愿嫁给了他,难道她不幸福吗?

      她早该知足了。

      “这件衣服不适合你。”汤臣一是这样对章宁说的。说完,他推了推眼镜,命令道:“脱掉。”

      章宁看了眼林立梅,又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瞬间红了眼。她似乎很喜欢这件衣服,咬了咬牙,低着头问:“是哪里不好看吗?”

      “脱掉。”汤臣一不耐烦地说,“衣服是好衣服。你撑不起来。”

      章宁恨不得把下巴嵌进胸骨,她正要去试衣间,林立梅喊住她说:“妹妹,你这么年轻,又这么漂亮,这种老气的衣服不衬你。你要是喜欢绿色——”

      林立梅掐了烟,笑着拿了件浅绿色的旗袍给她,“试试这件。”

      “谢谢。”章宁抱着衣服进了试衣间。

      店里只剩林立梅和汤臣一两个人。空调温度低,林立梅找了条披肩披在身上,靠着柜台,环抱着胳膊站着。

      汤臣一用手指蹭了蹭鼻尖,视线在林立梅的身上扫来扫去。林立梅寒暄道:“嫌弃烟味?不抽烟?”

      “不抽。”汤臣一摇了摇头,“同事抽,闻习惯了。”

      林立梅两指夹了根烟,递过去,问:“不想尝尝?”

      “不了。”汤臣一嘴上说着拒绝,却接过烟,放进了胸前的口袋里。

      汤臣一长了两张标准的双眼皮,又戴着眼镜,身上书生气很重。林立梅走过去,香水味扑了他一身。他皱了皱眉,眉眼却带着笑意。

      说来也巧,书香与林立梅身上的脂粉香迥然不同,却能很好的融合。汤臣一不仅不抗拒,还有点享受。

      林立梅盯着试衣间说:“陪女朋友挑衣服要有耐心,女孩子得哄。”

      “她是我妹妹。”汤臣一面不改色,话尾拖长,观察着林立梅的神色变化,似是在窥探她的心思。

      林立梅点烟,两指转着火机,说:“长得不像啊。”

      章宁到底没买那件浅绿色的旗袍,汤臣一却买了林立梅身上穿的那件。他把那件旗袍买回去,挂在自己的衣橱里,当尊佛像供起来似的,不让章宁碰,自己也不碰。

      后来,汤臣一常常到林立梅的店里来,说是给妹妹买衣服,每次都买一件绿色的旗袍。

      再后来,他的衣橱里挂满了绿色的旗袍。

      林立梅怀孕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烟味香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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