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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我爱你的那三两年》(1) ...

  •   谢金城家的房子买在东三环,两百平的大平层,落地窗巨大得像一整个时代的切片。站在窗前,能看见北京城最昂贵的灯火像溃烂的伤口一样铺开,流淌着金色的脓水。
      这是他儿子周岁宴的现场。
      我站在玄关,手里攥着那个不算太厚的红包。红包的硬度有些硌手,里面是我半个月的工资,但在这个场合,它轻薄得像一张废纸。负责签到的礼仪小姐接过它,甚至没有捏一下厚度,就熟练地扔进了一旁的红木箱子里。
      那一瞬间,我听见了一声极其轻微的闷响。那是我这几年的窘迫撞击在他辉煌人生壁垒上发出的声音。
      没人听见。除了我。
      屋里的冷气开得很足,混杂着高档香氛、婴儿奶粉和陈年威士忌的味道。这是一种名为“成功”的混合气体,吸进去肺叶都会感到一种阶级性的痉挛。客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男人们穿着剪裁考究的衬衫,袖扣在顶灯下折射出冷硬的光;女人们妆容精致,谈论的话题在学区房、私立医院和普拉提之间游走。
      我找了个角落坐下,像个不合时宜的标点符号,被强行塞进了一篇辞藻华丽的骈文里。
      “知序?你怎么躲这儿了?”
      声音从头顶传来。我抬起头,看见了谢金城。
      三十岁的谢金城。
      他胖了一些。不是那种油腻的肥胖,而是生活优渥、无需奔波后生出的“富贵态”。他的脸颊不再像大学时那样棱角分明,皮肤被保养得很好,那种曾经属于少年的、因为贫穷和野心而滋生出的锐利感,已经被厚重的物质生活打磨得圆润光滑。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羊绒衫,怀里抱着他的儿子。那孩子戴着一顶金灿灿的小皇冠,手里抓着一个纯金的长命锁。
      “刚才还在找你。”谢金城腾出一只手,在他那仅仅是微凸的肚子上拍了拍,然后习惯性地想来搭我的肩膀。但因为抱着孩子,这个动作显得有些笨拙,最终只是在空中划了一个虚伪的半圆,落回了他自己的腿边。
      “恭喜啊,老谢。”我站起来,端起手边的香槟。杯壁上有细密的水珠,沾湿了我的指纹,“孩子抓周抓了什么?”
      “抓了支钢笔。”谢金城笑起来,眼角的纹路里堆满了世俗的满足,“估计以后是个坐办公室的命,也好,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
      我跟着笑。我想起七年前,也是在这样一个深秋的晚上,我们挤在五环外那个漏风的出租屋里。他裹着一床发霉的棉被,手里夹着一支两块五的中性笔,在泛黄的草稿纸上疯狂地演算着未来的职业规划。那时候他说:“知序,我以后绝不坐办公室混日子,我要去那座金山上插旗。”
      现在,他确实插上了旗。他把自己变成了金山的一部分。
      “老婆,这是知序,我大学……最好的兄弟。”谢金城转过身,向走过来的女人介绍我。
      那是他的妻子。温婉、大方,穿着一身米白色的真丝长裙,像一尊精心雕琢的玉像。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礼貌的疏离和审视——那是女主人对丈夫早年穷朋友的特有态度:既要表现出得体,又要不动声色地划清界限。
      “常听金城提起你。”她微笑着,声音像抛光过一样圆润,“说你们以前合租的时候,多亏你照顾他。”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点点头,感觉喉咙里像是卡了一根鱼刺,“那时候大家都难。”
      “是啊,都过去了。”谢金城接过话头,语气里带着一种成功者回望苦难时的轻佻感,“那时候是真穷,现在想想,也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的。
      那三两年里,我们为了省电费在大雪天不开暖气,两个人挤在一张单人床上瑟瑟发抖;我发高烧不敢去医院,他半夜爬起来给我物理降温,急得眼眶通红;我们在深夜的烧烤摊喝着廉价啤酒,对着肮脏的街道大喊大叫,发誓要操翻这个操蛋的世界。
      现在,这些都被他归纳进了“挺有意思”这个轻飘飘的词条里,变成了他宏大叙事里一段用来佐证“忆苦思甜”的注脚。
      孩子突然哭了起来,打破了这层虚假的温情。
      “哎哟,可能是饿了。”妻子心疼地接过孩子,转身往卧室走去。谢金城看着妻儿的背影,眼神变得异常柔和。那种柔和像是一道铁闸,轰然落下,将我和他彻底隔绝在两个世界。
      他转过头,重新看向我。那一瞬间,他眼里的柔光还没来得及收回,但我清楚地知道,那不是给我的。
      “知序,你也该抓紧了。”他从侍者的托盘里拿起一杯酒,碰了碰我的杯子,“三十了,该定下来了。人生嘛,到了什么阶段就该做什么事。这叫秩序。”
      秩序。
      多讽刺,我的名字里就带着这两个字,可我却是他人生秩序里最大的那个乱码。
      我看着他。落地窗外的光影投射在他身后,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在发光。他站在那里,站在他的黄金时代里,周身流淌着正确、理性和秩序的血液。
      我突然意识到,那个曾经会在醉酒后抱着我,把头埋在我颈窝里说“知序,这世界真他妈冷”的男孩,已经死了。
      死因不明。尸骨无存。
      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这个标准的社会精英,这个完美的丈夫和父亲。他删改了所有的错误,修正了所有的偏航,终于把自己编辑成了一部畅销的、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成功学著作。
      而我,还有那三两年的记忆,不过是一页被撕掉的废稿,一张夹在书页里、因为受潮而模糊不清的旧便签。
      “是啊,该抓紧了。”我仰起头,将杯子里的香槟一饮而尽。
      酒液冰冷,顺着食道滑下去,像是一场迟到了七年的雪。
      “你这房子不错。”我放下酒杯,指了指那巨大的落地窗,“视野真好,以前咱俩吹牛的时候,都不敢想这么大的窗户。”
      谢金城笑了,这次的笑容里多了几分真诚的得意:“那是,当初看房,一眼就相中这窗户了。站在这儿往下看,感觉整个北京城都在脚底下。”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玻璃反光,映出了我们两人的影子。他西装革履,挺拔如松;我衣着普通,像一株依附在墙角的苔藓。
      你转身准备走了,谢金城。
      在你这浩浩荡荡、金光闪闪的少年叙事里,究竟有没有哪怕一秒钟,闪过局部的我?
      或许有过吧。但那一定是在你按下“删除键”之前。
      “我去招呼一下那边的张总,你随意啊,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谢金城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向着人群的中心走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他走得那么稳,每一步都踩在昂贵的地板上,发出沉闷而笃定的声响。
      我站在原地,看着窗玻璃上那个模糊的、属于我的影子,轻声说了一句:
      “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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