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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布谷鸟栖在槐树上,吱吱喳喳叫唤个不停。
      季铮蹲在树下,嘴里咬着根干枯的茅草,几乎是绝望的看着面前的土地。

      正是正午,四月里天气阴晴不定,烈阳当空,快要把他热成干了。

      半晌,他在识海里敲了敲系统。
      【你确定,这片至少三年没耕,一锄头下去纹丝不动,锄头报废的地是我五天的任务?】

      系统本该毫无感情的机械音,此刻听起来无情极了。
      【是的宿主,希望宿主尽快完成主线任务一:开垦田地;奖励:曲辕犁改进图纸。】
      【时限五日,超时奖励将失效。】

      “……”

      草。

      季铮心中万般怒火无处使,愤愤拾起手边一块硬石头,朝远处丢去,石头嘲笑他似的落在地上又弹起。

      这破地,是给人种的吗!

      三天前,季铮还是一枚刚刚毕业的男大学生,大包小包的提着行李奔向社会,不料出师未捷身先死,才到宿舍楼下,因某位哥们粗心大意,一盆仙人掌从天而降,像是有精准定位,直直砸中他的脑袋。

      当季铮只觉脑门一热,嗡嗡作响,不出所料,他当即翘了辫子。

      好在上天有好生之德,季铮没真一命呜呼。

      再睁眼,他就到这了。

      系统念他大学读的农业工程,十分人性化的安排了专业对口的任务——种田。

      除了原身资料及任务,其余一问三不知,通通回复【宿主自行探索。】
      可谓是抛去人性以外无用至极。

      原身是个穷秀才,父母早亡,家中只有一个妹妹,妹妹为了供养他读书,定下的婚事迟迟无法完婚,在镇上小地主家里做绣娘。
      偏生原主自十六岁参加科举,一连五年名落孙山,不争气还瞎讲究,满口君子远庖厨,在妹妹离家做工几天里,坚守自以为的“文人风骨”,把自己给饿死了,比起孔乙己有过之而不及。

      因为原身是饿死,季铮猛一起身,险些晕过去再死一遍。
      他凭借强大的求生意识,灌了两大碗水,才有些力气吃东西,没让原身把自己饿死的邪愿如愿。

      从此,吃饱饭成了季铮在这个陌生地方的第一目标。

      穿越第一天,季铮把家里能直接吃的吃了个遍,穿越第二天,季铮合上眼睡死过去,直到第三天,好不容易恢复体力,能正常下地时,任务一的时限已经过去小一半。

      穿越前,季铮可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娃,吃百家饭长大,谁家缺人手去谁家帮忙,锄地种田,放牛喂鸡,不在话下,各类农具运用熟练,甚至给猪接生都略知一二。

      区区开垦田地,小菜一碟。

      可真当锄头落地,他便不这么想了。

      原身从小读书,从没做过重活,加上又死过一回。
      这体质,也太差了吧!
      连正常人类都算不上啊!

      大周朝每人分田五十亩,女子分田二十亩。
      不知其中是不是有水分,实际上七十亩地到手才四十亩不到,还全是硬邦邦的下等田。
      季铮累死累活一上午,仅仅锄了五亩,零头不到,照这个速度,他猴年马月才能完成任务。

      季铮抗争道,【能不能酌情延长时间,我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还在床上瘫了两天。】

      一如既往,系统没有反应。

      季铮也是醉了,别人穿越不是神尊仙尊,也是皇帝权臣,左拥右抱走上人生巅峰,而到他这却是种田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金手指系统聊会儿天也不会,只会重复任务,问多了就锁机不理人。
      原来NPC到哪都是NPC,还好大周朝还算安定,不然他连地都种不安生。

      一想到这,季铮脑里不由响起,穿越前村口老头天天唱的一首歌:
      “老农民~我滴乡亲~~¹”

      并非看不起农民,只是季铮前世种了一辈子地,穿越了也没机会当有钱人爽一爽。
      农民心苦,农民不说。

      正当季铮自我缅怀时,忽然有人叫住他。

      “季大郎,这都到饭点了,还不回去吃饭啊。”

      隔壁田里一位上了年纪的大爷朝他招手,老大爷姓赵,和他是邻居。
      在他最饿的时候,借了他一把青菜几个馍,堪称救命恩人的存在。

      季铮忙不迭把嘴里咬着的茅草吐掉,顺手理了理衣襟,维持邻里眼中以往文弱书生的形象,“嗯,我这就回。”

      季铮扛起锄头,两人结伴回去。

      路上,赵大爷调侃他,“到底是女娃娃会疼人,你看看,你小妹才走了多久,你都瘦了一大圈了。”

      少年腰细腿长,麻布袍子松松垮垮罩在身上,难掩完美的身高比例,要是再胖些,壮些,便更好了。
      倒是奇怪,天气毒得很,日日在太阳底下晒着,皮肤不黑反白,尤其一双眼睛胜春风多情,眉如点墨,笑起来人畜无害,让人如沐春风,频添好感。
      这张脸和他穿越前的有八成相似,区别在于原身脸上没几块肉,显出几分病态。

      他想,何止是瘦了一大圈?他可都饿死过一次了!

      季铮笑着叹了口气,“惭愧,让您看笑话。”

      “唉,我倒是有个好办法。”赵大爷凑近他,低声说,“我头些日子上山,瞧见一窝野兔子,我年纪大了抓不住,你可有力气打来吃,也补补身子。”

      季铮儿时爷爷还在世,常带他去地里打田鸡,跟着老人学过弓箭,布置陷阱等,三脚猫功夫虽谈不上精通专业,但最起码说的过去。
      听赵大爷这么一说,季铮有些心动,又一想到自家家徒四壁,上哪找弓箭捕网?顿时打起退堂鼓,“不是我不去,只可惜我家没个趁手的物件,有心无力。”

      “好说好说。”赵大爷似早有所料,“我借你使,怎样?”

      “真的!”
      季铮来了兴致,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人硬不过饭,饭使人比钢还强。

      奖励失效就失效吧。
      他重活一世,总不能为了曲辕犁把自己饿死吧。

      更何况,把自己养好吃饱饭才是重中之重。

      或许是实在穷,家中食材所剩无几,连油都没有,这么长时间,季铮一丁点荤腥没粘,天天靠赵大爷接济的水煮青菜和杂粮硬饼子过活。

      试问哪个穿越者比他惨?

      再这么下去,他迟早会营养不良而死。

      赵大爷哈哈一笑,“真的,一会你去我家拿就是。”

      季铮面上染上喜色,激动道,“赵大爷,您可帮了我大忙,您且等着,我打到兔子分您一半。”

      赵大爷满意“嗯”了一声,交易达成。

      季铮没滋没味的啃完两个饼子,问清楚兔子窝具体位置后,他拿着赵大爷的网子上山。

      网子许久没用,难免有些老化,季铮修理耽误了会儿时间,大概下午三四点,他得以进山。

      子瘦山是一座荒山,山上植被杂乱生长,时常有大虫豺狼出没,因而周边百姓只敢在山脚下打些山鸡野兔,赶在天黑前回来,不敢往深处去。
      根据季铮这几天从闲言碎语中了解,他现处于的地方其位于北方一个小村庄,四面环山,交通不便,那么大虫豺狼指的即是华北虎和豺犬了。

      虽然季铮只在网络冲浪时见过这等野兽,但这两者的凶悍程度,他还是清楚的,没胆大到敢单枪匹马招惹它们的地步。

      赵大爷说,他是在半个月前发现那窝兔子,当时小兔才出生,现下正正好长成,烤着吃必然鲜美。

      野兔白日通常躲在隐蔽处休息,以减少被天敌发现的风险,黄昏时夜晚时才会出窝觅食。
      季铮到时天色还早,便循着小时候贪玩时学的,在兔子窝周围布下陷阱,以防万一。

      做完这一切后,季铮也不闲着,顺风寻到一处山泉,打算顺手摸些小鱼虾。

      山泉水潺潺流下,冰凉清澈,在阳光照耀下泛着鱼肚白,波光晃得人头晕。

      季铮在天阳底下晒到现在,热得满头大汗,忙卷起袖子捧一把泉水洗了把脸,被热气堵住的毛孔顿时舒服了许多。

      季铮喟叹一声,忽的,眼前闪过一抹暗色。
      他定睛一看,是一片纯黑的衣裳布料。

      山下常有妇人结伴来这洗衣裳,倒不足为奇。

      季铮伸长胳膊将那片布料捞上来,想着自己还没个正经发带,总撕衣服也不是个事,正巧没人要,他改成发带使。

      布料拿在手上,季铮觉出了不对。

      季铮仔细端详,他虽不懂这些,但亦能看出不同之处。

      平民百姓先来节俭,个个素衣麻布,一件衣服传三代,像如此精细绵软的料子,可不是他们能穿得起的,更别提舍得丢了。
      季铮指尖揉搓几下,他凑近嗅了嗅,一股难以察觉的血腥气传来,确定真的是血液而不是他感受错了。

      季铮面色一变,有人在这附近重则丧命,轻则重伤。

      子瘦山风景秀美,即便是有钱人家来此踏青,身边不得呼奴携婢,三五好友,丧命山野这么大的事,他不会不知。
      如此看来,这人恐怕十之八九贵不可言,遭人追杀,孤立无援,且行动定是见不得人,才会选择掩人耳目。
      村里人都是老实的庄稼汉,不晓时政,系统也答非所问,季铮连如今朝代制度都摸不清,自然猜不出是个什么人物,只能作罢。

      思虑过后,季铮不敢要这块布了,以免惹祸上身,他又丢到泉水里。

      “……”

      就装作没看见过好了。

      比起发带,还是小命比较重要。

      或许是常有人来的缘故,鱼虾都被捕的差不多了,一顿忙活后,季铮翻了翻手边的竹编篓子,所获不过了了。

      他将两条巴掌大的鲫鱼单独挑出来,其余的小鱼虾全倒回水里,盯着这些小东西钻进石头缝里不见了踪迹。

      季铮拍拍手站起身,抬头一瞅天色,日渐西沉,野兔该出窝了。

      季铮因没摸到鱼虾的落寞一扫而空,兴冲冲的找回原处。

      临近陷阱,灌木丛里传来剧烈挣扎的动静。

      中了!

      他小心翼翼的拨开草木,屏住呼吸望去,一想到总算能吃点好东西了,心底不免欣喜到唱歌。

      小兔子~小兔子~

      乌漆嘛黑的肥兔子~

      嗯?

      等等,兔子不可能这么大吧!

      季铮眯了眯眼再一看,奶奶的,哪里是兔子,分明是个男人!

      那人和季铮对视,吓得一抖,反应过来后面露希冀,“帮我,定有重谢。”

      气氛一时十分尴尬。

      面前的男人一身黑衣,用来捕兔的网子牢牢束缚住身躯,勾勒出健硕的腰身,被汗水打湿的发丝凌乱黏在脸上,面如冠玉,单看眉眼却冷厉非常,一股杀伐凶相,虽略显狼狈,依然能看得出出身不凡。是个贵公子。
      重要的是,他身上的黑衣衣摆少了一块,料子与季铮在泉水里看到的那片几乎一模一样,保不齐正是它的主人。

      天底下,还真有这般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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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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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