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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庭审 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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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大的雨也有停歇的时候,没有两百万年那么久。只是耳旁的风声不止,周女士精心打理的头发被吹乱。
今天是开庭的日子。我请假赶了回来,不论结果如何,一同承担。
我们正站在法院前等着那位年轻的唐律师。
不一会儿,从停车场那边走来一个穿着灰西装,外面套着黑大衣的人。戴着金属细框眼镜,发型精心弄过,抱着一本文件夹,正对着我和周女士眉飞色舞着的我想大概就是唐律师。与周女士给我形容的真诚严谨没有一点关系。这是法院门前的路,又不是去哪个秀场的路。
人还没到跟前,声音已经来了。“抱歉让你们等,今天风大,快进去吧,别站着吹风。”
“没事儿的,小唐,今天可得拜托你了。”
他走了过来,笑着说:“阿姨哪里的话,您是我的当事人,我会尽全力的。”他转过头来对我看着,“这位就是您儿子吧。”
“对,然然,这位是唐律师。”
“你好,唐哲珉。”他伸过来只手。
“你好,周悠然。”我轻轻握了握。
“你昨天没睡好吗?眼下有些青。”
“没有。”关注得还真细。
“是嘛,我们上去吧。”他凑到周女士身边,“阿姨,您今天这身衣服真漂亮。”
“你别打趣阿姨了,小唐你今天这身才帅气。”
“我特意搭配的,怎么着气场都得足……阿姨您看我是戴我脸上的银色眼镜,”他从大衣兜里又取出一架黑色眼镜,“还是这个黑框的?哪个好看?”
“嗯……还是脸上的吧,和你西装更搭一点。”
“好,谢谢阿姨。”说着又将眼镜放进了口袋里。
是要开庭的律师,不应该关注案件本身么,扯些有的没的。他发觉我在看他,走到我这边来。
“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没什么。”
他突然凑近说:“你该不会是那种输了官司就要揍我的家属吧?”
我向旁边退开一步:“不会,那是犯法的事。”
“哦,”他笑着说,“那你别绷着个脸嘛,这样我会很有压力的。”
“……”
步行向上的楼梯有33阶,站在高处,风却更加肆无忌惮,从这侧穿到另一侧罗马柱,带着嘶吼,周女士的头发更乱了,唐律师的大衣随风舞动。
进大厅之后,见到了个人,没想到这次闻家连装都懒得装。
“悠然,能借一步说话吗?”那人对我说,看来是在这特意等着我。
“金前辈,您有什么话同我说就行,我是周女士的律师,唐哲珉。没想到在这儿能见到您,荣幸荣幸。”
唐律口中的金前辈就是闻家的律师,先前替我和闻乐打过官司。
“金律师,您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吧。”
“悠然,五年禁考只是个警告,你们不可能胜诉,还有别浪费律师费和诉讼费。”说到最后几个字他看着唐律师。
“金前辈,您还需要开庭前放狠话的环节吗?您应该不屑于接这类案子才对,让您这个老板亲自上,我真替您有点不值……最后诉讼费谁付还不一定,话别说那么死嘛,金大律师~”
“您要没什么事,我带我当事人去休息,咱法庭上见。”唐律转过头来对着身后的周女士说,“周阿姨,我们去原告休息室。”又对我说,“走吧,悠然。”
在休息室门口,唐律将我拉到一旁,低声说:“你们得罪了闻家?”
“有点不愉快,”我疑惑地看着他,“周女士没同你说吗?”
“没有,只是说有人给你们做局,没想到是闻家。”
“你后悔了?”
“当然不是!我更加兴奋了,要是赢了金恒,我以后在我们律所,我要横着走。”
“没看出来,你属螃蟹。”
“嘿!你个外行,金恒事务所在我们律师圈里可是神话般的存在,谁都想进。”
“那你刚刚怎么不溜须拍马?”
“那我可是有职业道德的律师,维护我方当事人,职责所在。”
这不是我第一次来法院,这间法庭倒是与上次有些细微不同。正中间高高悬挂着国徽,国徽下方是审判长坐席,两侧各有一位陪审员,周女士和唐律坐在左侧的原告席上,对面是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以及双方的律师。坐在两者中间桌子后面的是担任今天法庭记录的书记员。我坐在周女士这侧的旁听席上,整个旁听席上只有我一个人。
以下是我事后记起来的庭审内容,那些程序条文我都非常陌生,即使先前我了解过大致流程,也经历过一次,可事后回忆却很混乱,还有那些拗口的法条,我尽量努力还原当时的场景,可这50多分钟的庭审时间,其中有很多细节、内容也许有些遗漏和偏差,但我想这也在所难免。我尽量用最通俗易懂的文字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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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广播结束之后,审判长宣布开庭。
“S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一审程序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滢荧诉被告S市教育局、S市人民政府撤销其教师资格证及行政复议一案,现在开庭。”
“咚——”法槌敲响。
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法庭陈述,具体我不太记得清哪部分归哪部分,但我想这没太大关系。
两个被告列举了好几条证据,归纳来说,第一个就是录音,证明周女士有受贿的意图;第二就是确实收到了钱款,有银行流水可以证明,这没什么好说的;第三是周女士与李知兮(周女士学生)有利益交换的行为。还有其他的比如李主任的短信、李知兮的证词、李知兮家长的证词,最讽刺的是说周女士明知那笔钱的来源,没有及时退还,还私自使用。对于行政复议的事,市政府强调他们程序正当,依法依规。
唐律针对两被告提出的证据开始质证。
“我方对S市教育局提出的证据一,其真实性与合法性不予认可。第一:录音由被告单方面提供,是否存在剪辑或编辑,其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二:录音场所在我方当事人酒店住所内,我方当事人认为该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个人隐私,已经侵权,是非法获取,不应作为证据使用。
“所提证据三,我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对其关联性有异议。被告所述我方当事人与李某某有利益交换行为,该利益交换行为仅仅依据我方当事人对李某某进行私下授课,我方认为作为正常师生关系,单独辅导学生学习的行为并非利益行为,而是单纯师生之情。
“所提证据四,我方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关于我当事人未及时还款的认定,与事实不符。我方当事人在8月6号并未仔细查看李明辉所发短信内容,对钱款来由并不知晓,甚至不知晓已收到一笔汇款。在市教育局人员登门调查被告知后才知晓这笔钱,并当面表示自己要归还。这点当天市教育局的两名调查人员可以作证。
“所提证据五,我方对其三性均不认可。家长证词具有非常大的主观性,形式要件都不齐全,且与本案无实际关联。
“所提证据六,我方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钱款并非由学校账户汇款也并非李明辉私人账户汇款,也并非李某某家长汇款,而是由主办方账户汇款。李明辉是如何认定钱款是由学生家长给的?仅凭口述?证据呢?”
唐律质证结束后,金恒做了逐项辩解。他的确是位非常优秀的律师,沉着冷静,从容不迫,每一条每一句都离不开什么事实,什么依据,什么规定,什么法律。上次就在我身旁将对方律师说得哑口无言,只是这次坐在我对面。如果我失忆了,我想我已经被他说服了,可是没有如果,我清楚地知道周女士不可能这么做。所有的证词证言,焦点就在于那一个录音。
“我方当事人认为录音中所说只是作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玩笑,并无实际其他意思,属实为理解错误,理解能力大小因人而异。李知兮还属于未成年人,是否有其正常认知能力说明认定书,这关系到他的证言是否属实,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相关李知兮认知能力说明,我方庭后会提供详细认定证明书。不过,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该对录音原音频和文字版有自己正确的理解和判断,是否存在索贿行为,不能仅凭原告方一句玩笑就作罢,这是对我方所有参与人员的不尊重,对我方所有人员智力、能力的质疑,如有说明原告并无索贿意图请举证。”
“我方并无不尊重被告,坚持认为理解能力个体差异性较大,不能因为一个人说今天起风是个好天气,而认定他智力有问题,不能因为不像玩笑的玩笑话,而认定我方当事人有索贿行为。通过与我方当事人的相处,我方当事人开玩笑确实如音频中一本正经,让人误会在所难免,对我方当事人所熟知的人就能正确判断是否为玩笑,还恳请法庭依法核实证据。”
“请允许我方再次重申,证据一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密切,未违背公序良俗,未作为非法目的使用,未严重侵害原告权益,音频原件及文字版、李知兮本人确认、技术认定等文书已提交给原告和法庭,若原告仍有异议,请举证。”
举证……举证……举证,金恒的声音在我耳畔萦绕。他明明知道,知道一切事实真相,却能睁着眼睛将假话说得比真话还真。
庭审结束,法庭不作当庭判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唐律站在我身旁,像被榨干了精气神,没说话。
“他们说行政诉讼,一审驳回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再审驳回,是这样吗?”
他看着我,须臾之后,又将视线转向前方,不知是看着那些摇晃的树,还是更远一些的地方,或者说什么也没看。
“是啊……我知道很多人都觉得民告官,输无疑,可是权利又不决定输赢。”
我看着他:“能冒昧地问一下你当初为什么要接这个案子吗?周女士去了很多律所,他们都不接。”
他看了我一眼,笑着说:“我第一次接案子的时候,我当事人说我‘有些人拿着个公文包就成了律师’,”他学着说给我听,“那时候我听了很难过,我那么努力地收集证据,彻夜未眠地写答辩状,最后骂我只是一只会吸血的蚊子……我觉得很不值,他们只看输与赢,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哪里?……即使你有罪,你也有说话的权利。”
“好了,都别拉着个脸,小唐,阿姨请你去吃饭,天气冷,打边炉怎么样?”周女士说,仿佛刚刚庭审的不是她自己的案子。
“谢谢阿姨,我这里还有一些东西要完善,今天饭就不吃了,您的好意我心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