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1、黎明 最后的私心 ...
-
我知道,也许我的丈夫并不爱我,而我需要用一辈子去接受这个事实,反复意识到它,然后崩溃地把我自己打碎,再重新拼好。
但事实上,我远比自己想象的坚强。
人就是这样奇怪的生物,当那件事还没有发生时,我们总是想着要完蛋、要死,自己绝对没有办法面对它。
可当它真的直白地、不加掩饰地展现在面前时,我突然发现,那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
跟着宋星辰上车,明明心里清楚,这说不定是我最后一次从G市的家中离开。屋里没有一个人出来送我,他们默许宋星辰孤身一人赤条条从正门走进来,把最不起眼的二女儿接走,给他们一点帮助,让秦家缓一口气。
我浑浑噩噩地坐在副驾驶上,冰冷刺骨的风吹在我的身上,车窗开了一半,一路上主驾驶的人也没想过把它摇起。
迷茫的二十几岁,人生的奥德赛时期。我能感觉到,宋星辰也没比我好到那儿去。
破败的G市失去了以往的繁华,和他初次来访时不一样,那时的街道整洁,处处显露出奢靡的光辉。
而现在,失业游民大把晃悠在街边,店铺墙面变得脏兮兮,整个G市充满腐朽的气息。这已经不再是我从小生活长大的那个城市,我不认识它了。
比起背井离乡,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我的家本身在消失。
发小死的死,嫁的嫁。秦家能从这场大清扫中侥幸活下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上天是公平的,人活八十年,变数太多,这一辈子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划分时代的坎。它给予从前的掌权者至尊的荣耀、用之不竭的金钱。名、权,这些东西拿了多少,最终也将归还多少。
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未来的G市依旧会有站在头部的那几个家族,是人就有区分。
但那其中有几个熟人,我不知道。
那条许久未曾修缮过的柏油马路上,黑色迈巴赫一路疾驰。
汽车的前视镜中,两个年轻人脸上有着同样的迷茫与麻木。
S市是一个和G市完全不一样的地方,从前他一人独闯秦家,如今轮到我一人独闯宋家。
S市经常下雨,冬天很冷,夏季闷热。
阴雨连绵的梅雨季,滴滴落落下不完的雨让这儿的石板遍布苔藓。
宋氏是当地最大的企业,宋星辰不缺钱。
刚来到这儿的时候,我畏首畏脚,完全不敢管他工作上的事。
害怕我会因此给他添乱,或者惹恼了他,被他赶出去。
我想家,我想回G市的家。
这何尝不是一种痴人说梦?说起来很讽刺,直到我离开G市,才知道我曾经在那个繁华的城市多么有名。
因为我对S市一无所知,这儿的人却都能喊出我的名字。
他们说:“你是G市的冷美人啊,每一个去过G市的老板,回来都会谈起你。女中豪杰,赋有远见……当然,长的也漂亮。”
我曾经也是女中豪杰吗?
我曾经也是别人眼中的星星吗?
明明不过几个月,可我却觉得过去了很久很久。
那些都是从前的事了,骄傲也好,荣耀也好,那是过去没有来到S市的秦未晞所拥有的。
现在的我已经是宋星辰的妻子了,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和我从前的挚友没什么区别。
我会过上和她们一模一样的人生。
然后我从梦中惊醒,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背后冒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冷汗。
所以,那些女中豪杰,我所见到的闪闪发亮的二十出头女性,最后却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原来是这样的吗?
她们有自己的名字,也朗朗上口,也寓意深刻。
结果再也听不见别人喊那个被赋予了希望的名字,在别人的口中慢慢变成“谁的母亲”、“谁的妻子”。
充满爱的小名,更是在离开父母的那一刻,彻底断送。
宋星辰从来没有喊过我夫人,也没有喊过我爱称。
家里一共两个人,我们说话都直接省略了称呼。再寂寞,两人总不可能自言自语。
如果在外面特指我,他会用对方能理解的称呼代替。
比如对比他年纪小的人说起我,我的称谓“你嫂子”;而对年纪大的人,我就变成了“弟妹”。
他在家里待的时间也很少,哪怕看到了我的产检报告单,他依旧没有多分一些时间在这个即将多一个人的家上。
我知道,他是个冷漠的人。和我一样,家中老二,不被重视。
我不愿服软,他也不低头。与其谈论爱与不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想,我大概从来没有进入他的眼中。
他有一个亲妹妹,从小一起长大、活泼机灵的那种。
她的名号极其响亮,据说整个S市的适龄男性都爱过她——甚至不乏爱她的女性。
我同她一比,自惭形愧。
她善良,愿意为弱者发声;我恶毒,只想着拼命赚取愚者的钱;
她勇敢,认识到了宋家黑暗血腥的本质,能一刀切断自己与家族之间的关系,从中逃出;
我懦弱,我知道这是残酷的现实,但我偏偏要利用它,利用这世界上一切能打动人的东西,用它们达成我的目的,不择手段;
我无法逃离命运给我设置的框架,我无力改变层层叠叠压在我肩上的重担;
她美丽又活泼,我曾在一天夜里偶然看见,原本应该睡在我身边的宋星辰站在窗边,手中拿着一个我从没见过的相框。
相框里的相片上有三个孩子,最大的那个笑容爽朗,最小的女孩热情阳光,而中间的少年不笑、不闹。
我知道,我注定比不过太阳。
我听着整个城中对这位传奇女侠的夸赞,听着女性对她的勇敢津津乐道,其中年纪小的女孩眼里闪着光,宋晨曦让她们看到了,自己的命运还有另一种可能性。
她成功了。仅仅只做到这一点,我觉得她非常成功。
那么我又做了什么呢?我什么都没做,我也曾经反抗过,最终平庸地嫁人生子了。
肚子里的孩子慢慢长大,我的自卑如同蛮荒之地的杂草,随着它一起疯长。
她是S市最出名的女人,就如同曾经G市的我。
人们都喜欢自身发着光的人,又乐忠于将她们毁掉。
某天,宋星辰回家的时候,脸上多了些不同的表情。
那是我们的孩子第一天胎动的日子,我刚想和他分享这个喜讯,他却径直走到房间里,拿了什么东西塞进包里。
后来我才知道,宋晨曦生了病,他急着要去帮忙,根本没有时间管所谓还没出生的孩子。
我站在卧室门口,不知道要不要打扰他。
他蹲在那儿,似乎看见了什么东西,迟疑着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小曦……”
我汗毛直立,在那一瞬间浑身血液倒流。
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人喊过我这个称呼了。
大姐喊我二妹,小弟喊我二姐。
只有以前母亲还活着的时候,会喊我小晞。
上一次被异性这样称呼,还是徐家长子送我回家时,最后对我说的一句:
“小晞,注意安全。”
我头一次那么激动,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宋星辰身旁,扶着床沿坐下。我感觉我整个人好像重新活过来了一样,充满希冀地抓住他的手,轻声问他:
“你刚才,在说什么?”
他似乎这时才注意到了我,眸子里的光瞬间消失。
“我说,小曦生病了。”
小曦生病了……他说的不是我……
对啊……对啊……我为什么没有想起来呢?我是小晞,她也是小曦啊……
星星总是向往着初升的太阳,那是他希望成为的、又成为不了的东西。
她是晨曦,是充满希望的太阳,永远大方地照亮所有人;
我是未晞,是黎明前的黑暗,最难熬的一段时光。
等太阳升起之后,黑暗就无处遁形。
我该去哪里,哪里才是家。
或许小晞也生病了,生了一场名为长大的病,没人能从这场灾难中幸免。
我的青春,我曾充满天真的愿望,踏上一条没有结果的路;
我的亲朋,我的好友,我的初恋……
那些紧抓着不放、最后又不得不松手的东西,早就在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中席卷冲刷,消失不见了。
我和宋星辰没有办婚礼,凑不出一桌能参加的人。
一切都草草了事了,正如我以失败告终的青春。
他带着需要的东西出门,“咔嚓”一声,大门被关上了。
明明他只需要从医院和公司两头跑的时间里,分出十分钟来,一转头就能看见桌上的检查单。
他可以看一看,孩子已经长出小手小脚了。
我痛苦地坐在地板上,回忆扰得我天旋地转,双脚发软。
我恨现在的我自己,恨我的无能,恨我的软弱,恨我明明知道我应该做些什么,却什么都做不了;
我恨S市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我想念G市的太阳,想念被晒得软软的枕头和被子;
我恨宋晨曦,恨她什么都有了,却偏偏没了活下去的机会;
我恨秦家,恨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我卖出气,恨早死的徐家长子,他那么好的人,却没能长命;
我最恨宋星辰,我恨他把我独自困在冰冷又庞大的屋子里,恨他在最困难的时候把我从G市带出来,恨我明明该恨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是我的恩人。
我恨我,我恨我是个极度胆小懦弱、贪生怕死、苟且偷生的小人!
我要活下去。无论如何,再狼狈、再悲哀、再上不得台面——
我要活下去!!我要活在这个世界上!!
所以在生产的时候遭受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我用尽我全部的力气咒骂着,把我所熟知的世界一整个全骂了一遍。
从秦家骂到宋家,从G市骂到S市。
接生的护士都怕了我,没有一个敢靠近到我身旁。我已经不寄希望于宋星辰会回来看一眼了,就让他死在外面吧。
我平生第一次羡慕起大姐,有时做一个寡妇也不错。
孩子出生的时候,哭声极其洪亮。我整个人像被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浑身湿漉漉的。
好在还有最后一丝力气,可以为自己签各种文件。我想闭眼休息,外面却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在这个医院其他部门工作的人说,那个S市出名的女企业家,宋晨曦,死了。
我的身体是瘫软的,耳朵却无比清晰地听到了这句话,并且识别了它。
呵,宋晨曦死了,宋星辰的太阳也落下了。
既然有了晨曦,还要未晞做什么呢?
我无力地闭上双眼,任由眼泪遍布我的脸庞。
其实她本不该死的,她和徐家长子一样,都是好人。
该死的是我,是狼心狗肺的宋星辰,是我们这种败类。
可偏偏她不怕死,而我要活。
我抱起这个刚出生的婴儿,手已经无意识地挪到了他的脖子上。
掐死他,掐死他……脑中有一个声音在叫嚣……
我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先掐死我生出的孩子,然后抱着他的遗体,从离我不到五米的窗户里一跃而下。
但在这时,他突然不哭了,只是乖乖躺在我怀里,嘬着嘴要吃东西。
他什么都不明白,不明白我的仇恨,不明白父亲的缺位,也不明白自己的小姑,在刚才去世。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要是我生出的是女儿就好了。
像宋晨曦那样的女儿。
她会遗传我的长相,和宋星辰的长相。我会毫无保留地爱她,让她快乐地长大,告诉她,想做什么妈妈都支持你。
命运弄人,他是个令人绝望的男孩。
护士问我,有没有想好孩子的名字,那里要填出生证明。
她把纸笔递给我,让我自己写。
我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股狠劲,咬破自己的下唇,拿着笔遒劲有力地写下了“宋矜”这两个字。
男人的劣根性会遗传,他大概和他父亲一样,会不自觉被宋晨曦这样的人吸引。
可以,我没有意见,任凭谁来都会爱上宋晨曦,我并不否认这一点。
但,如果遇不到宋晨曦,我希望,至少这个世界上能少一个秦未晞。
太痛苦了,实在太痛苦了。在写下“独”这个字时,我的手在颤抖。
给他一个这样寓意的名字,没有父母的爱,只有母亲的恨,这对他来说,真的公平吗?
也许是命运的指引,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鬼使神差的,我的笔尖用力向下一划——
最后一个“独”字,被改成了“度”。
这大概是,作为一个母亲,留给孩子的最后一点私心吧。
我失去了最后一点力气,终于筋疲力尽地倒在病床上,一蹶不起。
耳中仿佛能听见宋晨曦那个病房的哭喊声,尽管我从来没见过宋星辰的眼泪。
从那时,我隐约意识到了这个世界最残酷的现实:
无论爱也好,恨也好,在变成一捧骨灰后,一切都没有追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