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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 15 章 “自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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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界”理论、应对“永眠”问题的一个思路:
审视了一番我那理论,发现自我推衍至今,我的理论其实已偏离了最初的“阴阳”理论。或许也可以称之为基于“阴阳”理论的再创新。
最初的阴阳理论讲“阳升阴落”或者“阴升阳落”。
而我现在的理论是:以一个“主体”为中介,而主体身处“阴”或“阳”中的一极。随着这一主体对“阴阳”其中“一极”的理解越发深刻,主体对“另一极”的理解随着“阴阳彼此映照与界定”而随之或同步提升。
通俗化理解:以我以前“光明心”的例子再举例——随着我对“黑暗环境”的解析越发深入,我的“光明心”便也越发能突破自理论至实践的维度。
也就是说,我现在的理论是在“主体”影响下的“阴阳同升同落”(可以理解为:阴阳二极通过主体的认知投射形成同频共振,既非简单的线性同增,亦非机械的此消彼长,而是螺旋上升的辩证统一。)
既如此,再一直强行套用“阴阳”,似乎有篡改“阴阳”含义之嫌。或许,我应该对这个创新性的“对立统一”理论进行命名。
则,同样以我以前“光明心”的例子,那么:
“主体”对“光明心”的爱属性之向往,我愿称之为“自”;
而“主体”对“黑暗环境”的恨属性之针对,我愿称之为“界”。
“自”、“界”在爱恨上对立统一。与此同时,“自”可以在对“界”的实践中成长自身。
在该“自界”理论中,“自界同升同落”。其中,
“自”的解释性展开是“主体性自觉生命”,其结合我此前关于“爱”与“爱自己”的相关推衍,应是比较契合“主体”对“光明心”的爱属性之向往。
“界”的解释性展开是“主体性界定阴阳”,其源自于我的一个推衍——
对乌托邦式“终有”的疑惑甚至疑虑:如果自己最终要实现的事物将使自己丧失趋势力,乃至陷入“终无”,(可类比单机游戏开挂后快速丧失兴趣、也可以类比我此前提出的“永眠”问题),那么追寻“有”的成长还有什么意义呢?
结论是:“有”既然存在,而要想被阴阳界定出“有”,那么“无”一定存在。然而,“终有”了,找不到“无”了。既如此,便是“自己界定阴阳、界定有无”的能力不行。
——在这一推衍加成之下,我想,“界”也是比较契合“主体”对“黑暗环境”的恨属性之针对。或许,可以展开为——在“光明心”的阴阳映照下,“界”是相对清晰的“恨”,在于对“黑暗环境”的恨属性之针对性界定与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