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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去与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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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想到小时候家里养的那只猫,余燧眼底有了点笑意,“它几岁了?挺可爱的。”
“养了快一年了,”吴郁道,“它是自己溜达到我家门口的,喂了它一次就不走了。只好留下来养着了。到我家的时候就已经是一岁多的大猫了,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花骨朵。”
不知道是不是宠物这个话题很容易拉近人的距离,两人之前说了这么多话都是冷冷清清的,说到猫,却好像忽然亲近了不少。
“那行,”余燧看了一下时间,发现也不早了,便道,“我等会儿还有事,就不聊了。明天再见吧。”
吴郁似乎也没有留他的意思,连场面话也没说几句。还是谭沅龙站起来道:“行,余哥你先去忙。小郁你也好好休息,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
因为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两人情绪都挺不错的。谭沅龙一贯的圆滑体贴:“余哥,明天搬家要不要我找熟悉的搬家公司帮你?”
“好啊,你把搬家公司联系方式给我吧。”余燧也没拒绝,他现在租的地方离这里太远了。他又只有一天的时间来搬家,所以还是越快解决越好。
“行,那我到时候给你发微信。”
余燧又回到事务所忙了半天工作,加班完回去匆匆扒拉几口饭,就就忙着把所有的行李都打包收拾好。这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余燧从冰箱力拿出来自己包的猪肉榨菜馅儿饺子,蘸着醋吃了二十多个才算恢复了些精神,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搬家公司一早就上门了,领头的是个中年男人,身材精瘦,话也不多。等到了吴郁家,敲门果然没人,余燧只好用自己的钥匙打开门,招呼搬家公司的人进来。
等送走了人,余燧看着满室狼藉,叹了口气,还是认命地开始收拾了起来。
他先把房间到处的杂物垃圾收拾了,又把几盆绿植的枯枝烂叶修剪掉,放在有阳光的地方去。然后从卫生间拿出拖把,整整换了好几次水,地板上那层厚厚的灰才算擦干净了一些。
余燧刚想歇口气,弯着腰拖了太久的地,他感觉自己现在腰酸的不行,直起身来,才发现那只叫做花骨朵的猫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没声地从哪里溜出来,正待在客厅一角静静地看着他。
花骨朵长得很漂亮,正八开脸,一双琥珀瞳眼睛静静看着你时,像是宝石一样在发光。浑身橘白狸色相间的皮毛油光水滑,蹲坐在那里的姿态姿态优雅安静。看得出来,虽然吴郁自己过得潦草颠倒,但是却把这只猫养得很好。
余燧忽然想起刚刚门口那一大堆快递来,因为是吴郁的私人用品,他并没有动,只是分门别类归类好了。但是好像有个大件是猫爬架,想了想,余燧便将那个猫爬架的大纸箱拿出来,拆开自己组装起来。
虽然没有安装过,但是余燧搬了很多次家,安装有些复杂的家具都不在话下,看着猫爬架包装上的二维码扫进去的安装视频,大概花了半个小时,就把猫爬架安装好了。
花骨朵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安装,等一人高的猫爬架安装好了,它好像早就跃跃欲试,迫不及待窜到了猫爬架上,伸出爪子挠猫爬架上绕着的麻绳柱,看上去满意得不得了。
见它这么喜欢,余燧也觉得开怀。想着快中午了,摸了摸花骨朵的头。他早就知道厨房冰箱里没有任何食材,只有一大堆没扔的外卖盒子。他将这些都收拾进垃圾袋,就出门扔垃圾买菜去了。
光是扔垃圾,余燧就上来下去了三次。没办法,实在是太多了。等到了超市,余燧挑挑拣拣,见来的超市比他之前住的地方的超市菜价要贵不少,便寻思着下次去另一家远一点的看看。
回了家,吴郁的房门还是没有一点动静。余燧忙了这么久实在是累了,自己随便下了一碗面。他的行李大部分都没拆开,就铺了床倒头就睡。
正是秋日时节,老式小区,安安静静,仿佛城市的喧嚣完全打扰不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余燧睡得格外香甜,好像他生来就应该属于这个地方一样。
而和余燧不同的是,下午三点,吴郁才在药物消散的作用下清醒过来。
他在床上躺了半天,感觉头晕目眩的不适感才慢慢消散。药物的作用下与其说是睡眠,不如说是昏过去才更适合。
慢吞吞的起床洗漱,吴郁才发现怎么花骨朵没来挠他的门让他喂饭。虽然有些奇怪,但是他也没放在心上
今天天气很好,窗帘缝隙透出来的光依旧这么热烈,但是这和吴郁没有任何关系,厚重的窗帘一拉,仿佛隔绝了他和这世界上另外的一切。
但是打开自己卧室门的时候,吴郁却好像觉得自己依旧没有醒来过。
所有杂七杂八堆放在家具上的垃圾都不见踪影,一走动就会扬起灰尘的地板被拖得干干净净,几盆绿植被放在窗台边,窗帘全部都拉开。独属于秋天干燥温暖的阳光晒进来,让吴郁觉得——
他还在做梦。
不,他一定在做梦。
只有在梦里,他才似乎能重新回到这里,回到外公还在的时候,这栋房屋无论何时何地都这么干净舒适。那时候的吴郁只要回到这里,所有的痛苦烦恼好像都完全消失了。外公只会变着花样给他做他喜欢的吃的东西,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吃得狼吞虎咽。
“你妈妈只是个性太好强了,她自己好强,连带着也不许你放松下来。”外公总会这样叹息着摸着少年时他的头,“你不要跟她对着干,要是吵架了,就到外公这里来就好了。”
那个时候的外公家,就是他的避难所,无论外面有什么风吹雨打,只要来到这里,他就可以安心。
直到吴郁的外公去世。
他怔怔地站在那里,分不清过去和现实,直到花骨朵不知道从哪里跳下来,蹭了蹭他的小腿。
吴郁低下头,看到花骨朵站在阳光照射下的地板上,每一根毛尖发尾都在发亮。见吴郁看向它,花骨朵站起身来,像是伸懒腰一样,伸直前腿,爪子在他裤子上挠了几下。
好像被花骨朵将他从回忆的漩涡中拽了出来,让吴郁重新找到了现实的锚点。他蹲下身,将花骨朵抱了起来。
“饿了吗?怎么今天没来找我喂饭?”
花骨朵似乎不耐烦被他抱住,扭了扭身体挣扎着跳了下来。又敏捷地窜到客厅一角的猫爬架上。
吴郁这才注意到那个已经组装好的,有一米六高的猫爬架这个他倒是记得,还是大半年前他买来的,却一直懒得组装,这是谁……?装好的?
他大脑有些迟钝地思考了一下,忽然想起来昨天他已经把另一间客房租给别人了,叫什么来着?
不过他是自己打扫的还是叫的家政?就算是家政估计也不会把猫爬架组装好吧,这家伙……看起来还不错。
吴郁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忽然好了一点,又去了厨房,果然厨房里也已经和昨天完全不一样了。他从冰箱里拿了加热一下,随便吃了几口,又给花骨朵放了猫粮和水,就继续回自己房间赶活儿了。
一直忙了不知道多久,吴郁在做事的时候总是聚精会神很难关注到外面的状况,直到门外传来炒菜的声音,他才有些疑惑地站起来出去看看。
于是他便看到他今天才搬来的新室友,系着围裙,站在他基本上没开火过的厨房里,笑得很温柔,问他道:“我刚做好饭,要一起吃晚饭吗?”
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两道菜,一道葱爆羊肉,一道生灼菜心,余燧戴着隔热手套将汤端了过来,是玉米胡萝卜冬瓜炖排骨。
吴郁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这种刚做好的家常菜了,闻到香味久违地觉得胃饿得很。他实在没想到,这个新室友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
“尝尝看,我看今天的羊肉很新鲜,做了我自己的拿手的家乡菜,不过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余燧拿了碗筷,招呼他一起吃。
“那我就不客气了。”吴郁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忍住诱惑。“有什么好客气的,”余燧的笑依旧很温柔,“以后就住在一起了,互相照顾是应该的。”
吴郁太久没和人打交道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只好低头喝汤。
汤很清鲜,三样素菜吸走了所有油腻,在已经刮起寒风的秋夜喝上这么一碗热汤,感觉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羊肉没有腥味而且鲜嫩爽口,大葱带着的微辣,很能下饭。菜心只在热水里烫过,放了生抽和过了热油的蒜末调味。
一顿饭吃下来,比起外卖那种吃了很久都觉得口中的科技调料味久久不散的感觉比起来,可适口太多了。
吃完之后,吴郁看着收拾完碗筷在厨房里洗碗的余邃,心相他工作不是很忙吗?怎么还有时间做饭?而且一顿两顿还好,自己总不能总是一起吃吧,那么这个账怎么算?
不过吴郁对这个新房客还是很满意的,感觉不会和之前的那些人一样。谭沅龙总算做了一件靠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