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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二重身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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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吧!”埃尔温的老师愤恨地说,“那些血族同胞跋涉在荒原上觅食,毫无戒备地来到这个血族聚居点借宿过危险的黑夜,却被他信赖的同族,残忍地杀掉、肢解、取血!”
这是每个血族想到时都会惊悚得魔力翻腾、憎恶得獠牙发痒的事情。
安提尔格的血族就这样熬到了下一个“失落纪元”,因为他们在“大灾变”中保存了实力,他们是恢复最快的族系,一度奴役别处的族系。
但是,女神很快就降下了对他们罪行的惩罚。安提尔格的血裔开始流行了疯病,他们的理智像泡沫在阳光下消融,他们毫无理由地互相伤害、互相控制。
他们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在进食时会同时接受到记忆。可以想见,记忆的错乱是他们疯病的根源。
相传从大灾变时起,地海开始涌现,这条“地上鲸鱼”也在压缩人类的生存空间。当广阔的奇迹之海达到了一个平衡态,不再吞噬扩张后,神秘的“失落纪元”结束,现在所属的“黑暗纪元”开始了。
漫长的历史中,安提尔格的血裔一直被其它族系驱逐、猎杀,这是血族律法唯一允许的杀害同类。他们只有龟缩到他们的老巢、发源地,混乱的安提尔格大陷坑。
可是,埃尔温心想,那个吸血鬼看上去嘴欠得很,并不像有书上这种可怕的“安提尔格疯症”;也没有什么吃吸血鬼的哥特风饮食习惯——他们的血族议会上一次送走同胞,还是他因为喝多了瘤子血,陷入绯眠的舅姥爷。
另外……在走投无路时同族相食,到底还是不是重罪?会不会,有些父母宁可去用自己去喂他们的孩子?埃尔温不安地想。他知道,裹尸布小镇的人类就经常干这种罪恶的事情。但人类毕竟只是比他们低等的食物。
而最最最令他浮想联翩的,是城外的广大世界。天知道!埃尔温从出生起就没离开过塞伯里三里外。而这个吸血鬼,这个来自远东热土上的大陷坑的吸血鬼,跨越了整个大陆!
埃尔温日思夜想,走火入魔,开始不自禁地跟踪格里高利。
这可不像在饭点尾随行动迟缓的人类,埃尔温一路费力地跟着,刚跳过了一堵墙,就被一个石子打在了脸上,听见了那个金发吸血鬼戏谑的招呼:“这位朋友,可以叫我格里高利,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埃尔温跟被爸爸抓到去厮混一样,这种恐惧已经成了条件反射,他下意识就想跑路,结果踩上墙头的一刹,又被格里高利扔了个石子到脚下,跌了个狗啃泥。
吸血鬼格里高利一路流亡,在无数危机里锻炼出的生存上的机警,哪里是这个被豢养在笼子里看着的毛头小鬼能比得上的。他早就发现了有个傻子在跟踪自己,正想好好戏耍一番。
对于这种自我意识过剩、每天脑子有大半时间都游离现实外的中二青年,格里高利那丰富的阅历,表面上无拘无束、想啥说啥的酷酷范儿,几乎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当格里高利收收爱作死的心,不故意嘴欠的时候,还是很容易讨人喜欢的。何况这真是顶顶好骗的一只鬼,随口聊了一通,这小傻子就被他拐去地下酒馆了;喝了两杯,这小子已经跃跃欲试地想跟他离开塞伯里去历练了。一来二去,也算有了点交情。
“大陷坑里究竟是什么样的?那里的人都是疯子的话,你们怎么生活呢?”
“没什么特别的,最特别的只是它的天色,那里血红的密云,形状就好像一排排突兀的肋骨,让你感觉像住在某个巨兽的胸膛里,你经常能听见无垠的大地那沉闷钝重的心跳声……”
“你还会回去吗?”
这小傻子看上去兴奋得很,可见塞伯里的吸血鬼社会对于后辈的教育,有多么欠缺基本的危险规避常识。
“回去干吗?犯傻吗。”格里高利道,“那个地方,是没你们传的那么疯。精神病院里都还有医生护士,那里很多人……还和我一样正常。可那绝对是个被诅咒的鬼地方。”
“那你在安提尔格没有朋友吗?”
“胡说,当然有。”虽然不多。就一个。
埃尔温的表情有点难受:“那你岂不是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你有想再去看他们吗?”
难道回去就一定还能见到吗?格里高利突然恼火起来。“别说这个了!”
屋顶低矮的地下酒馆里人声嘈杂,微弱的火光照得所有的人都像面孔光暗变幻的妖怪。蹩脚歌手在一角孤独地弹着里拉琴,唱的是一首关于太阳的颂歌,一个太阳普照万物生辉的梦。
格里高利的记忆也是像这样斑驳陆离的。
他喝着劣质的血浆饮料,莫名又想起二重身事件里丰富的意外,嘴里除了辣喉的高度数完全没有任何韵味的酒,陡然间变得索然无味。他忽然又有些寂寞。
格里高利讨厌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立刻杀死了它。
他把杯子重重搁在桌上,激荡起一片转瞬即逝的酒花。他迫不及待地要去和找人斗嘴了,仿佛血条已经充满,今夜的格里高利,将会是损人擂台上的冠军!
明明才告别完,格里高利又轻易地怂恿了埃尔温一起去猎魔人酒馆。
还在路上,格里高利那恶劣的嘴就开始发功了。才两条街,埃尔温好几次气得想打他,指甲都暴长出来了。
可格里高利的喋喋不休又总令你想继续听下去,这个家伙就好像这夜里一团乱飘的火,飘到你脸前的时候熏得你又干又燥,可要是火熄了,你心里又觉得,这夜太空、太暗了。
一到猎魔人酒馆,格里高利就把小鬼投放到了大厅壁炉边,让他和壁炉、酒柜和吊灯几个大眼瞪小眼了。
走开时他还不忘讨人嫌地教训几句:“长这么大你妈没教过你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吗?”他指指那个叠在鹰扬徽记之下的“H”,没人胆敢伪造赫克特这个徽记,“我这是真带你到了魔法师这边,我要是什么坏蛋,那你明天就有丝分裂成了《魔药谱》上的材料,直接到店出售了!不过你可怜的灰质细胞肯定售价最低。”
格里高利一下窜到吧台边,弹药备齐,还没开火,就被维恩塞了个包裹,递来一杯波特酒。
“这么晚?我们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呢。”维恩擦着杯子道,“可惜,就差一点儿,亚利沙前脚刚走。他没等到你,就先放我这了。”
“什么鬼?半夜搞什么托孤?”格里高利随意看看手中的小包,卡着张纸片:给格里高利
“嘶,这字要是个抄书员的加一百分,要是个猎魔人的得倒扣十分……”
格里高利突然住嘴了。
那包裹如此之轻,以至于格里高利把里面的东西完全抖出来,才意识到那是条斗篷。
——轻薄坚韧的黑狼蛛丝织成的一袭斗篷。
维恩:“哇喔。”
整个酒馆都被这边的晃眼的银光吸引了,不少啧啧的赞叹声和嘘声。“格里格,你要跟维恩求婚吗?”
维恩哈哈大笑:“奈斯,你今天喝上头长胆子了?想捅格里格的马蜂窝?”但格里高利仍瞪大眼睛看着这条令人歆羡的精美斗篷,半晌都没想起来回嘴。
这条黑色斗篷用蛛丝和包银符线织成,常见的锁子甲工艺,格里高利知道它是件难得的防御利器,几乎可以削弱大部分的伤害。
斗篷的一面还用银晶线绣着无数的蝴蝶,抖动起来,就如同从幽深黑暗中涌出了一大片闪亮的银蝶,翩翩起舞,翅翼流光四溢……再远一些看,那就像在一块黑布上揉碎的银河星光。
卡片上还有字:
[我一开始请绣工绣上蝙蝠,但是他觉得在这样珍贵的料子上绣蝙蝠真是暴殄天物,坚持说他没见过蝙蝠,他想绣的是银百合。最后他让步了,他唯一能接受的活物花纹是蝴蝶。那就这样吧。毕竟,你以后也会有你自己的蝙蝠的。]
“听说亚里沙烧了你的斗篷?”维恩正想继续套几句八卦,抬头却发现人和斗篷都已经消失了,也跟着开起玩笑来,“这‘求婚’短得我都没反应过来呢。”
已经是后半夜了,亚利塔纳就快走到家了,他已经开始解披风的带子,背上的长剑突然无风自摇地震颤,然后弹了出来,劈开了那凌空而来的一小撮火焰。
但亚利塔纳没什么反应,他没感觉到恶意。
只见那一撮吓人的火焰到了他的面前,突然崩散成了数粒流窜的火星,照亮了他的脸庞,然后在他面前缠绵着消逝,好像一场迷你的烟火秀。
格里高利坐在他家对门的屋顶上,整个人裹在那黑漆漆的斗篷里,看不清身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