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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后记 后记 ...
这个故事,源于一本真实的日记。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到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个女孩用三百多天的时间,记下了一个名字。
郑炳廷。
这三个字出现在每一页的开头,出现在每一次心跳的结尾,出现在她睡不着的夜里,出现在她醒不来的梦里。
故事的主人公易冬楹就是我,而郑炳廷,是我暗恋的男生。
——
写完这篇小说的最后一章,正好是开学报到前一天的晚上。
回头一看,从上周一开始动笔,到今天竟然整整一周。
说来也怪,时间就这样悄悄从指缝间溜走了,我恍惚觉得不过写了四五天而已。
其实昨天本可以收尾的。结果一时兴起玩了几把狼人杀,最后只能拖到今天凌晨一点多,还没有写完。
去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我就动过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的念头。
可我们的交集几乎是零,每次想提起笔,又自己劝自己放下了。
终于,在2025年10月18号那天,我正式写下了第一行字。
那天下午一点多,我在备忘录里记下这样一段话:
“该故事于2025年10月17日晚十一点起名,10月18日正式提笔。此前无数动过念头都放弃,直到一月前打算写下却一直困于懒惰。”
那时候我就隐约知道,这一次,我一定会写完。
一开始,我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想着:没关系,只要在六月考试之前写完就行。
我想在考试那天卡着点把存稿发出去。
之所以要存稿,是因为……怕被他看见。
虽然这个概率微乎其微,但我还是想小心翼翼地藏好。
可前几天,眼瞅着就要开学了,小说才写完一两章。
这不行。
下学期开学后,我得全力备考,大概再没有时间写这些了。于是这几天,我天天熬到很晚。终于,写完了。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那些对视,是真的他看了她,还是只是因为她一直在看?
我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
这个故事写到最后,我有点不忍心让那个少年说出那三个字,但日记就是这么写的。
不是所有的暗恋都有结果,不是所有的喜欢都会被看见,不是所有的“我暗恋他”最后都能变成“我们在一起吧”。
大多数时候,暗恋的结局,就是没有结局。
但我想说的是,没有结局,不代表没有意义。
我在他那里,无足轻重。而他在我这里,是青春。
暗恋本来就不公平。
可也正是这种不公平,让我知道,原来我可以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不需要他喜欢我。
原来我可以付出,不需要回报。
这种能力,是我给他的。也是他给我的。
那个叫郑炳廷的少年,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有一个女孩,用三百多天的时间,把他写成了一个故事。
我曾经想过,他是否会在很多年后,有了自己的儿女,看着儿女长大,将我的事情当成一个故事讲给他们听:“那时候好像总有个人在看我。”
……
之前在朋友圈写这些事的时候,有个朋友给我评论:有失必有得,放下面子,才能收获爱情。
其实我也想过,就算放下面子,也不一定能换来他的喜欢。但我知道,我不会后悔。
人生本来就很短。如果勇敢一次,哪怕他不喜欢我,至少我不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反复想“如果当时开口了,会怎样”。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讨厌而已。
可如果从头到尾都不敢靠近,那就真的只是他生命里的过客了。和被讨厌比起来,这样的结局,好像更没有意义。
至少勇敢过。
最后,想对易冬楹也对我自己说一句话:
你只是喜欢了一个人,喜欢了很久。这已经很了不起了。至于他认不认识你这都不重要了。
至少你在最好的年纪里,纯粹又认真的喜欢过一个人。
2026年3月2日
ps:我告诉自己,写完就释怀。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好像,又爱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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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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