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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证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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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将沈宛死前的视频发布到海外,有别于其他三位受害者,只可能是因为,凶手足够了解沈宛,知道以她在国外的知名度,这则视频会惊起多大的波涛。
沈宛在死前,很有可能是主动走进这家酒店的。
这家酒店那时候是开着门的,很有可能是沈宛主动来见的人打开的。
以沈知衡对沈宛的了解,她在遇害前不是无力反抗。
妹妹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察觉到不对,一定会作出反抗,哪怕痕迹微弱。
一切线索都串联起来,凶手其一是沈宛认识甚至是熟识的人。
而她从没有想过自己会遇害,身边人会主动杀害她。
沈宛没想到这一点,不是因为对凶手足够熟悉而放心,而是因为人品。
在沈宛的认知里,以凶手的人品,是绝对做不出杀人放火这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凶手的品行一定在所认识的人中有一定口碑。
警方的侧写:“凶手是一个温柔良善的好人。”
在周围人眼中的这一刻板印象大概是正确的,至于其他的人格特征描述,沈知衡不确定是否依旧正确。
犯罪侧写是一种通过心理和行为分析,描绘犯罪者可能特征的刑侦辅助手段,而犯罪心理学是它的行为分析基础。
在犯罪心理学中有一种关于人的潜意识的说法。
潜意识活动会在一定程度上投射出本人想法,大多时候,人们不由自主地去做某事,其实就是潜意识驱动下的外显行为。
潜意识是一种持续进行着的大脑神经活动,对于未被察觉到的潜意识内容,个体往往难以直接有意识地控制其产生的影响。
所以,人的任何有意识行为,都或多或少受到了潜意识的影响。
凶手在作案时,无论手段如何高超谨慎,也依旧会无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个人特征。
在社会中,每个人因为思维方式,生长环境,教育经历等不同因素的影响而成为独立的个体。
因此每个人在面对同一件事的处理方式,思维活动等都是不尽相同的。
而犯罪侧写师则是利用现场留下的痕迹,结合法医学、刑侦学,犯罪心理,社会学等多重理论知识,推知出作案人的行为方式,进而侧写出凶手的明显特征。
在先前的三起案件中,有两位都是正当壮年的中年男士。
那么犯罪侧写师侧写出的凶手很大概率不会是老弱妇孺,或是不具有悄无声息杀死一名中年男人能力的残障人士。
再根据现场痕迹,受害人死因,身上伤口位置布局,深浅,以及凶器使用等,进而推测出凶手的大致年龄、身高、职业、行为习惯、性格特征。
根据这些,缩小搜寻凶手的范围,一步步缩减,直到具体到某些个体的生理特征,然后将凶手逮捕归案。
犯罪侧写是一种辅助警方侦查的职业,为警方抓捕罪犯提供了很多帮助。
只是现在,凶手至少大于一人的推论推翻了原先侧写的大部分结论。
这是一桩团伙作案,除主谋外,还存在帮凶,而凶手的杀人动机不明,下一次的作案地点不明。
杂物间里的隔音效果并不好,窗户在内是复古的木质窗棂,在外是玻璃窗,很久都没有擦拭过,灰蒙蒙的一片。
沈宛的鲜血溅到了玻璃上,街外的行人看不到里面的场景,如果凑到玻璃近处看,只能看到些微血迹。
时间推移到现在,暗红的干涸血迹像是玻璃上染上了大片飞溅状的污渍。
凶手于此行凶,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沈宛不能发出求救。
最开始是害怕激怒凶手,之后呢?
沈宛被割破了声带,想要求救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杀手沈宛的是认识之人,她先前一定通过某种方式和这人取得联系,约定见面地点。
凶手将手机留下,有恃无恐,是因为沈宛的手机上没有任何关于“他”的信息,只有一个手机导航到酒店的记录。
那么,沈宛一定是通过其他手段和对方取得联系,是什么呢?
沈知衡唯一能想到的只有电脑。
行李箱还没有找到,里面能放置的只有小型的便携式笔记本电脑,但现在还不能确定。
沈知衡知道,妹妹一定会给他留下物证,哪怕是在遇害的前一秒钟才反应过来。
而最有力的物证是DNA身份检测证明。
他走到某处,垂眸,发现地板缝隙处在与前台连接的地方卡着什么东西。
找到工具,撬开,发现是半枚碎掉的铜钱,表面已经磨损很严重,原先的字迹斑驳不清,但沈知衡清楚地知道,铜钱上面原先刻着的字迹是一个宛字。
在很多年前,少年拿着刻刀,一点点刻上这个字,笨拙地用红绳为妹妹编了一个平安结作为生日礼物,想祝她一生平安顺遂。
这么多年过去了,沈知衡意外,他以为沈宛早就丢了,原来一直戴着吗?
现在,他知道了,现场缺少的那件关键物证是什么。
一根沾上凶手鲜血,断裂的平安结。
他打电话给同事:“帮我查一下以这条街为中心,两百平方米内的监控,是不是有过可疑人员,以及监控死角处两天前还没有丢掉的垃圾。”
沈知衡声音冷静:“重点注意一根红色平安结。”
“再帮我查找一个人,男性,27-32之间,身高172左右,很大概率偏上,学历本科以上,从事计算机相关职业,与酒店老板相识,单亲家庭,母亲早年因意外去世或失去行动能力。”
最后一个人的描述,是他根据现场的所有痕迹对中途进入酒店的那个人,所有的特征侧写。
反复擦拭门框,有一定的洁癖和强迫倾向,这点与幼年家庭管理有关,会随手扔掉垃圾,且很大可能主动扔进了垃圾桶里,表明这人有一定教养,接受过良好教育……
蛛丝马迹,反射出一个人鲜明的特征。
他让同事转变侦查方向。
没有找到疑似凶手的人,最大的可能不是因为凶手没有出现,而是因为凶手大概率就居住在附近或是商业街上店铺员工和老板都很熟悉的人。
熟人作案,才不会被引起怀疑。
年轻的酒店老板是全场嫌疑最大的那个,但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总不能因为怀疑就把人抓进去审问。
关于酒店钥匙为什么除他之外的凶手也会有,老板处事圆滑地一语掠过:“啊呀,我忘性很大的嘛,钥匙总是乱丢,那时候酒店已经关停,里面也没什么值得小偷惦记的东西了,钥匙丢了之后我还有备用钥匙,也就没有在意了。”
逻辑自洽,让人挑不出漏洞。
沈知衡在电话的最后,顿了一下:“ 再让人调查酒店老板十岁之前的经历。 ”
电话那头应好,挂断电话,他站在原地半分钟,又给远在海外的沈宛老师打了一通电话。
15.
到了中午时,沈知衡坐在酒店前的石阶上吃午饭,饭吃到一半,同事打来电话。
他接通:“喂。”
电话那头没说话,只能听到喘气声,等了三秒,沈知衡问:“有什么事?”
同事开口:“沈队……找到行李箱了……”
明显是刚刚剧烈运动过。
沈知衡却一怔,意识到什么。
沈宛对他的熟悉,是融入到骨血中的。
兄妹俩自小一起生活,妹妹对他的一举一动,每个下意识的行为习惯都熟悉到刻骨。
而他竟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接电话时有一个习惯,对面人要是三秒之内没有出声,他会再次询问。
沈宛在十岁那年被自己送走的最初阶段,还会每周打电话过来,怒气冲冲地质问他到底为什么。
像个小炮仗一样。
而沈知衡每次都是缄默不语,后来也许是课业忙碌,又或是彻底歇了质问的心思,沈宛打来的电话越来越少,直到最后,两人的关系彻底生疏。
而沈宛彻底摸出了他在打电话时的习惯,等三秒再询问。
她生命的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沈知衡的,而哥哥等了三秒之后,选择的是直接挂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