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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认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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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青春是人生中的第一场电影,那我们之间萌动的欢心就是一首青涩却让人忍不住驻足的片尾曲。我想听它到黎明,却被导演强硬的带去参演我的第二部人生大剧。于是,第二场电影播放时的台下空无一人,因为我最美好的回忆,永远停驻在朦胧青春中那名闯入我人生镜头中的演员身上,以至于我从后的人生,都显得如此暗淡。
那名演员,叫谭莫离。
谭,莫,离。
这个名字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的面容消沉在我回忆中已不再清晰,我却仍能清楚的记得她第一次遇见我时说的话。
那双轻微开合的双唇中跃出的音节,曾反复光临我的梦境。
“你好,我叫谭莫离,你呢?”----
宋简在半梦半醒的混沌中摸到床沿手机的轮廓,按灭清早响个不停的闹钟,慢悠悠的爬起来套衣服。
极简风——她穿衣服的唯一风格。衣柜最外层清一色的黑白灰套装,便于她早上在几近昏迷的状态中摸出两件衣服穿上也不显得突兀。
就这样潦草的收拾完顶着晨风出门,在路过小区门口的咖啡店时脚步一滞。
17块钱,招牌上写着。
还是算了。
不如用来在半夜点个用满优惠券的外卖。
宋简把自己的人生轨迹定义为“平淡”。
刚从象牙塔出来的大学生,好运得在最后一波校招里被一家小公司录用成实习生,好歹是避免了和她的室友一样毕业即失业的“悲惨”命运。虽然对方就算几年里找不到工作也可以吃父母老本,但对她而言,如果没有这份实习,大概就会失去母亲对她的最后一点关心。当然她也并不想再麻烦自己的那对父母,所以特地选了一个离家比较远的城市发展,至少距离可以让她安心。
尽管实习幸苦了点,好歹一切都在变好,她在鲜少乐意出席的聚会上看着那些去了大厂,以后大抵形同陌路的同学打闹起哄时一如往常的缩在角落里,低着头摆弄手机降低存在感。起码自己有了一直以来期待的自由,也许不是什么好事,但至少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最多就是孤单了点。
孤单同样不是什么好事,但也不是件坏事。不用为一些过度的人际交往分散注意力,也不用在遇到熟人时尴尬的打交道。
人总是自私的,宋简学不会也不愿意去经营一段亲密的感情,她在母亲以爱的名义先是束缚父亲接着又想对自己故技重施的时候就知道了,从情绪价值到物质价值,双方总是要靠着这样的“交易”才能维系。当然,这都是后话。不如养狗,在她又一天加班到十点,从公司晃悠着走回出租屋时,看到路边一家已经熄了灯的小宠物店里靠着窗团成一团的小萨摩耶时无端的想。
她也确实这样做了,趁着周六装作没看到工作群里的消息把狗狗接了回来,还顺便买了一堆必需品才匆匆忙忙的上线熟练的滑跪道歉。人总能或快或慢的熟悉新的环境,她对于工作的间歇性眼瞎也是锻炼出来的。
简直是疯了,宋简觉得母亲如果看到这一个长毛动物一定会这么说,连自己都要养不活了还养狗。但看到那一小团如今自来熟的卧在床上时还是感觉值了。宠物店店长是个不到三十来岁的年轻女孩,见她在门口踌躇半天才踏进店里,还给她了一个大折扣。
“它很乖的,我一直愁着没能给它找一个好主人呢。”
宋简难以佯装出热情的样子表达自己的谢意,面对这样一名善良无比的人类也只会不停的重复着话语,然后暗戳戳加大了购买宠物用品的力度企图以此报答。
她好不容易积攒的一些钱也几乎被用掉了一半。
出租屋相当小,毕竟她刚毕业,没什么钱,又不想每天早上跑一大段路去上班,所以挑了公司边上最便宜的loft,狭小的空间被强硬的分割,只能委屈小狗缩在角落。看到它每天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和自己一样蜗居在这样的屋子里来回徘徊时,她还是会为它感到难过,这个时候,她就不再“自私”了。于是她尽量打起精神,每天拖着加班到家疲惫的身躯牵着小狗出门遛弯,正巧避开了人流。大概是作息太阴间,她也不是什么喜欢热闹,多么开朗的性子,天还滚烫着的夏日实在是不适合每天工作命苦的社畜出去暴晒,以至于住进来一个多月除了房东外几乎一个住户都不认识,甚至可以说是没遇见过。
这栋房子大概以前是旧房,地段不算好拆了重建浪费,空了又可惜,于是改成了一间间loft,说是现在年轻人之间比较流行的户型。宋简也没懂是哪门子的流行,小到多放一个柜子都拥挤的空间怎么看都匹配不上宣传图中的样式,认为就是开发商为了赚钱而掏出来的不符实名号。一些大型商场都在几个街区以外,楼下留着的大多都是一些一零年就开在那里的老店:没什么人的五金店,老奶奶开的杂货铺,显然是刚刚翻新过的快递站以及一家大概是因为夏天所以比较热闹的烧烤店。老板一家看面相应该是新疆人,店里越晚人越热闹。
那是她第一次带亮亮——她为小狗取的名,出去遛弯。小狗鼻子嗅嗅,刚走到小区门口就被烧烤店的肉香味勾去了。宋简在小狗马上就要撞到别人搬出来放在外面用于吃烧烤的木桌子前赶紧把它一把捞了起来,歉意地对着桌子的主人笑笑。
“抱歉。”
面前的木桌子旁坐着一个低着头的女孩,扎着松松散散的低马尾,穿着一件浅灰色长裙,宽松的版型看着像一条睡裙,她左手拿着烧烤串,右手正不停的在手机页面上打字。
“没事。”女孩捕捉到宋简不算大的声音,抬起头笑了笑。
宋简愣住了。
女孩刘海有些长了,遮住了眉毛的轮廓,发丝随意的散在额头两侧,一双漂亮的眼睛倒映着细碎的橙黄灯光,嘴角勾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连带着眼尾也随着这份笑意微微上扬。流畅的面部线条,在宋简的眼底与一个熟悉的身影重合。
小狗在她怀里扑腾,毛茸茸的爪子不轻不重的抵着她小臂。
女孩的视线掠过她的脸移到了小狗身上,
”好可爱的小狗,它叫什么名字?“
“.....亮亮。”
宋简下意识回答,她全然忘却了保持距离感的重要性,在直愣愣的盯着那双圆润的杏眼几秒后,终是缓声开口,
“我们,是不是认识?”
“欸?”这次,女孩也愣住了,她再度抬眼望向宋简。
“我叫谭莫离,你呢?”
我叫,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