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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方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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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这个县城,他们已经轻车熟路的找宾馆入住,把自己清洗干净,扫去一身疲惫,这才下楼去找吃的,经历一天的混乱已经饿得前贴胸后贴背。
包里是有几包干粮,那也不管用,吃下去最多是饿不死,没滋没味,还是香气十足的热食好。
刚熬好的鲜汤端上来喝一口,人是热得冒汗,可效果强啊,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
凃灵也在吃,这次她有了新鲜的兔肉,是李妄专门找的店,老板娘家里就养兔子拿来卖,再加上做得一手好吃的兔肉秘方,就来县城开了一家快餐店。
在这里,麻辣兔头很出名。每天排队来买的客人很多,现在就有在排着。
“小铃铛,来,到姐姐这里来。”姚毓秀在夹着一块肉在逗小狐狸。
凃灵是想过去的,大美人香喷喷,谁不喜欢被抱着啊。
可惜,李妄没有撒手,她只能遗憾放弃了。
“她不能吃口味重的肉,会掉毛。”李妄瞥了眼姚毓秀,然后把属于小狐狸的兔子腿让她继续吃。
他让老板娘做给小狐狸吃的肉是水煮熟了就好,没有放佐料。
可恶的李妄!
凃灵给了他一爪子,但是也老老实实咬着肉继续吃。
味道是淡了点,不过吃着新鲜,也确实很符合她的口味。
嘤~变成狐狸后,她无辣不欢的嘴巴都变了。
不过她也不想掉毛,有照过镜子的,她现在是特别漂亮的狐狸,有魅惑众生的资本,为了美丽而忌嘴,是应该的!
等疯狂进食吃了半饱,张昊咕噜咕噜喝着冰可乐,爽了,也恢复精神了。
“老李,在车上的时候,你怎么忽然问起药材了?”他对这事还存着好奇心。
同样是仇白和姚毓秀的疑惑,他们看过来,视线落在李妄身上等待答案。
不过李妄却摇了摇头,“这事还不确定。”
他没有详细讲,三人有默契,就知趣的没有再往下问。
姚毓秀说,“我的车什么时间去拿回来,刚买没多久,还是我的爱宠。”
她喜欢开大型车,这一辆还是托小姑姑从国外预定,就这样没了,她姚毓秀可不干。
李妄:“明天吧,顺便去潘川家里看看。”
他是没见到潘川出来,可是就很笃定潘川还活着。
“看来那货还真没死。”张昊撇嘴,“不过他偷了车,还在山里搞陷阱,出来后还敢见我们?”
李妄挑眉,“他不是说了吗,进山是为了他生病的女儿找药。要是容易找的话,他就不会那么大费周章了。”
当然了,就算估算错误,潘川不主动来,他上门也没事,总归是要走这一趟。
车子被开走,只要想提回来,就是潘川把他们留在县城的方式。
张昊抬手,夸张的说,“看看,看看,就老李这运筹帷幄的范,简直就是在世诸葛啊!”
他演起来了,举着可乐瓶,说的那叫一个慷慨激昂,“我等莽夫,只要军师一声令下,必当在所不辞!”
身为乐子人,张昊很会耍宝,出门在外的欢乐来源,多看是靠他提供。
“少给我安身份,你自称莽夫就算了,我可不是。”桌子底下,姚毓秀给了他一脚,笑骂,“怎么着本小姐也是冲锋陷阵的女将军,号令万千军马。”
她看向仇白,明媚的声音降低了音量,面颊飘红,带着几分害羞,“仇白嘛…咳,当我的副将,或者我的谋士。”
两人还真演起来了,仇白没反驳,只是在姚毓秀举来饮料瓶时,他回应碰一下。
“私心,妥妥的私心!”张昊受到了伤害,只能含泪吃肉。
这就是爱情呐~
凃灵看出了情况,眼睛在姚毓秀和仇白之间转溜溜,然后又咧着嘴笑。
她都看见了,空气里有粉红泡泡!
夕阳垂落青山之后,余晖落在年轻气盛的笑脸上好似与朝阳并辉。
吃饱喝足,回来一路劳累的身体反而变得兴奋了,精神抖擞,不想睡觉。
张昊拉着仇白和姚毓秀去网吧打游戏,出门在外好几天没碰,手痒的很。
小县城也有网吧,附近就有初中学校,进去网吧里面环境不算好,来的是小年轻很多,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厚厚的刘海盖住一边眼,嘴里叼着烟,乌烟瘴气。
可是老板也会做生意,分有两个区,花钱多的,就去环境好电脑区。
他们有叫李妄,但他不喜欢网吧的空气,拒绝了,抱着小狐狸回宾馆休息。
说是休息,其实回去到客房,李妄就拿出了在山里拿回来的瓷盒研究。
屋内开着灯,他也不需要工具,对着瓷盒左右翻看,然后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凃灵有了新玩具,才不管他呢。
对于养小狐狸,李妄是很舍得花钱,只要是凃灵表现出想要的,他都会买。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千禧年代的实干型霸总吗?
凃灵在穿书前也是看过不少千禧年代的霸总偶像剧,质量很好的,也符合气质。
但是李妄一个贵公子气质,和霸总联系起来有点想象不出是什么形象。
应该是大背头,剪裁得体的西装,红底皮鞋,然后面色冷酷如冰霜,眼神是上位者的睥睨,面对爱宠被欺负,来一句“我的狐狸,谁敢动”的霸总语录。
哈哈哈哈,想看耶。
凃灵想着想着把自己逗笑了。
可她忘记现在不是人,笑声不是哈哈哈,而是一身毛茸茸的狐狸在床上打滚嘤嘤嘤~
她笑顿了一下,身体忽然腾空,她被抱起来,鼻子很灵敏,闻到是李妄的味道。
她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动物认主之后,就算隔着几年不见还能认出主人。
鼻子的记忆是真强。
哦不对,她是狐妖!是妖!
现在是暂时的,以后会变成人的,说什么认主爱宠,真是脑子被同化了。
凃灵想懊恼地拍额头,就变成了用爪子挠痒痒。
毛太厚了,也是真的有点痒。
李妄用手指挠了挠小狐狸的下巴,“就是一个小球,你就能玩得这么开心?”
因为好玩啊!
凃灵用后退蹬了他的胸膛。
真的是,老提醒她现在变得幼稚了这回事干嘛。
李妄笑着摸摸小狐狸柔软的肚子,“吃完了一只兔子,嗯,变胖了,劲还挺大。”
涂灵气鼓鼓,哪里胖了,作为一只成年狐狸,能够吃掉一只兔子很正常。
这个饲主不能要了,净说不好听的话。
要不是看在被摸得很舒服的份上,她肯定一个蹬腿踹在他脸上报复!
抱着小狐狸,李妄的心情好了,他重心去看瓷盒,渐渐的心里有了想法。
不过在此之前,他让凃灵把瓷盒当玩具,垂下目光时,眼里带着期待。
很可惜的是,这次并没有像上次的锦鲤碟子一样会被凃灵吸收。
怎么回事?
凃灵也很疑惑,她用爪子搭上去看似在玩,实际上也是在感应瓷盒上有没有覆盖灵气,可惜没有,普普通通。
李妄看似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凃灵解释,“潘川要找的东西应该是在盒子里面,这个瓷盒的表面子是一种很古老的机关术。看花纹和制作的手艺,应该是是宪宗时期的烧瓷手艺,每个瓷艺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标记,要是给皇家提供,会有标识,防止要是有人偷了,要想拿出去转手卖掉,官府一查就知道来源。”
就像以前富贵人家的私银也会有标记,是防止会被下人偷,混一起找不出来。
你说的都对!
凃灵点着脑袋。
等等,她是不是表现的太过了?
凃灵又缩着脑袋,老老实实。
哎呀,头一次当狐狸,总是容易露出狐狸尾巴。
不过,这里头装的什么东西?该不会是什么仙丹吧,能长生不老的丹药。
凃灵发散思维乱想。
她忘记书里有没有这一出了,一来穿书前没有看完,二来成为狐狸后脑容量好像变小了。
反正,她是绝对不能承认是因为自己的记忆力不行!
像是看出了她的好奇困惑,李妄又自顾着说,“我们还在洞内时看到的炉鼎上刻录的人除了是傩祭的鬼傩,还有一个术士。那术士死了,脑袋就是怪物的头颅。我没记错,那方士名为柳泌,这个身穿紫色官袍的是当时的观察使李道佑。”
啥?凃灵没听懂,抬头看他,漂亮清澈的狐狸眼里尽是人性化的疑惑。
“这两人是宪宗时期的人,不算出名,鲜为人知也是正常。”李妄笑着,揉了揉小狐狸的脑袋继续讲,“宪宗在位期间初有平定藩镇之乱的功劳,可是没没多久宪宗就骄傲自大,开始沉迷于炼丹长生之术,向天下召集有本事的方士。而这个柳泌就是一个方士,自荐到当时的观察使李道佑,再推到了位列高官的宰相皇蒲镈面前,从而得到宪宗重用。”
“他自诩能够炼丹,需要种植仙药,宪宗很信任,就让他当了台州的刺史种药炼丹。后来他炼丹没成,被撤了位置,回去山里继续种药材。几年后说练成了,再度被召回宫里,可宪宗吃了他的丹药后性情大变,经常砍杀内侍。”
“后来他在夜里深睡,被宦官捂着口鼻捂死,称宪宗吃了丹药后已经升仙。”
李妄很有讲故事的天赋,凃灵听的入迷,隐约记起来,确实有过这样的事迹。
“后来穆宗登基为帝,柳泌被杖杀,其尸首被丟荒郊野岭给野兽吞吃。他的头颅就被人割下来,无人知道去向,没想是用来缝为了怪物的脑袋。方士客本名不叫这个,叫柳刻。知道他的名字之后,我就猜到,他会是柳泌的后人。”
“而柳家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会烧瓷,曾经就以烧瓷起家。以前古代能够当方士的人,多少都会有家底,柳泌出身的烧瓷柳家,他的种药材炼丹术先不论有多高,但是会转化运用这个技能。”
方士客去山里要找的东西显而易见了,他认为祖上已经烧出了长生不老的丹药。
凃灵似懂非懂,一个头两个大。
她记得,在面包车里时,那个村民大树说,潘川以前是收药材发财的,而他进山的名义也是找救活女儿的药材。
也就是说,潘川早就已经知道这件事,他的和方士客一样是去寻找丹药?
“柳泌炼制的丹药吃下去能够让人性情大变,药材的成份就有待考究了。”李妄心里已经有了猜想,可是要等明天确认。
你说有问题,那就是有问题。
凃灵放弃了思考,用爪子拍拍李妄的手臂。
不多,他话很多吗,怎么和一只狐狸讲这些事。她是狐狸啦,听不懂。
等等,也就是说,他们在寻找的“长生不死丹药”很有可能就在这个瓷盒里!
涂灵反应过来,用爪子拍了拍瓷盒,然后又回头看向李妄,似乎在说“快点打开”看看吧,她也想知道丹药长什么样。
李妄摇头,“打开瓷盒的钥匙,我们还没有找到。”
涂灵失望,两只耳朵压下来了。
她这人好奇心旺盛,没有看见,要是半路离开李妄了,又会惦记着悄悄跟上去。
“好了,我们先睡觉。明天的事,明天再说。”李妄抱着小狐狸,关了灯躺床上。
他已经习惯搂着小狐狸睡了,只是小狐狸的毛厚,怕太热,还把空调打开调低。
凃灵也很喜欢他的味道,闻着心安,现在也没有“饿”想把他吃掉的念头出现,老老实实蜷缩在李妄身旁睡觉。
而且,李妄睡觉穿的不多,脱了衣服后胸肌真软啊,她用爪子偷摸了好几回 。
嘻嘻,手感是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