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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野兽法则》  第42章

网友:徐文 打分:0 [2006-07-03 06:32:21]

抱歉,我再試一次,將他分段。
我还是没能把小周给戒掉。
最近看了小周的新书《野兽法则》,该篇网文的结尾,我没看到,也许根本没贴,这要就教熟悉的人。
或者说,那个结局是个开放式的,足够“完整”了,的确可以这么看,留下一些悬疑,又很贴切于书名。
但也方便“起死回生”,随时可以“刀下留人”,方便作者日后操刀…
 
《野兽法则》的结局,像一个非常明显的义肢,接在这本书的后面。前面无论写得如何丛林法则-物竞天择,残酷、狡诈,而没有希望。现在,我们终于有一个光明的尾巴。这太单纯的尾巴,好像无言地叫嚣:“我是义肢”。
我自然也忍不住笑说“这个小周”,对她一点也认真不起来。不像对《兰花豹》那般,认真而且义愤填膺地斤斤计较。
《野兽法则》发展的极致,亢龙有悔,一转为“天道好还”。
大恶人“林志豪”,一枪毙命,真是便宜他了。有情人也终成眷属,裴新民番然觉悟,情归爱他、珍惜他的好男人。这样温馨的结尾,本来也没什么奇怪,很可能是小周心情畅快时,用左手写的。
可是细读下,却发现有一个极大的、有意的“漏洞”。更大的恶人洪秋生,林志豪的岳父,一个跟自己女儿通奸的野兽,却活的好好的,活的挺正义的。其它每个人的命运,都操纵在他的手中,裴新民被他所救,林志豪死在他面前。他忽然转成为大善人、替天行道者,真令人有一点不适应。

我忽然明白过来,这才是聪慧的小周,在这看似光明的结尾,留下了一手,倒打一杷,给《野兽法则》下了最好的定义。该赞叹吧,全然的义肢中,留了血肉的一手。小周愈来愈知道,以后出书时,该给读者怎样的一个“戏谑”结局。人生苦短,何必处处认真呢。

最后,还都是尘归尘,土归土。既然你们非改我的书不可,不如这样改吧…
这样也好,反正明知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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