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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重紫》  第44章

网友:White 打分:2 [2012-12-07 11:01:02]

(为了证明我对蜀客的顶礼膜拜,写了这篇。希望你喜欢。)
重紫在文学性上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尤其,文中洛音凡,万劫,天之邪的塑造气场万丈,体现手法又各不相同,足见作者写作功力。这气场是如何形成的呢?我想就这一点提些粗浅的想法。
洛音凡
未出场前,他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修为已被多次提起。不收徒弟,拒绝婚配,不在场,更显示出此人的与众不同。读者想了解他的欲望已被钩起。为他惊艳的出场作足准备。
他的出场高妙在两点。(1)采取了人未到声先到的手法。一声“我收她。”简单三字,破空而来。(2)采取了动静对比的写法。他未到时,场面乱烘烘的,他一到,所有人向他望去,大殿里顿时寂静无声。像是自修课时,老师突然来了。此人压倒性的威望跃然纸上。这个出场,与天龙八部聚贤庄一节的“乔峰拜庄”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至此,洛的冲天牛气和至尊地位已然确立。接下来写他帅。有人说外貌描写不详细。我倒觉得详细不详细无所谓,反正看不见。作者突出了长发,显出其飘逸,说他比楚不复更帅,还有就是气质柔和。
这么个又牛又帅的万人迷,像我这样的小女生必然心生向往。接下来的章节写他如何温柔 (牵手等细节),“无可无不可”的豁达,更从内在巩固了他完美的形象。
此外,不得不说“落星杀”。作者通过落星杀的美,溶化仇恨的力量(被杀的人是不会有怨言的),和“不得已,”暗示了洛的大爱—爱敌人,爱罪人。这样的春秋笔法非大家不能为之。同时,落星杀也把道家思想局体化了(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为之。)给我的灵魂深深的震动。
可惜,洛音凡的形象在文章后半段有点被颠覆了。什么追杀梦姬(不豁达),打耳光(控制力差),中了凤凰泪的招(不牛),除了武功高,也没什么计策(不牛),因为虫子念天之邪,想把重紫掌毙(小心眼)。。。有的同学说他丢了仙骨。我深有同感。
其实,作者完全可以放弃师生恋。就说重紫自作多情,开始顺从讨好师傅,但入魔后对师傅发难,报复(咳咳,虐一虐)。尽管如此,师傅始终不离不弃,帮重紫排除万难。又有某男为虫子付出。最后重紫终于被师傅和某男感化,重归正道,跟某男走了。这样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师傅啊!而且重紫也可以经历从小爱到大爱的成长,不是么?
万劫
对比洛音凡的千呼万转始出来,楚不复是第一个登场的男角。但作者对他的塑造同样匠心独运,大量运用悬念。他一出场就是个谜。读者不由得问“他是谁。”以后重紫反复念叨他,让大家对他念念不忘。重紫第一眼见到万劫,是个背影。读者的肚肠根又痒了“万劫长什么样?”最后当重紫看清楚他就是楚不复,大吃一惊时,读者也大吃一惊,“他怎么会变成万劫?”对万劫便充满了兴趣。
可惜这个谜底到万劫死的时候才揭晓。在过程中,作者要让虫子和读者对万劫误会误会再误会。一直认定他杀了三千仙们弟子。这误会,几次在宫可然的口中得到强化。不过,误会关误会,万劫的英雄壮举不可少。所以有了杀欲魔救虫子,九死一生救宫可然,身受重伤反被骂。后者让读者体会到他的虐身又虐心。
万劫把万劫之地变成人间仙境,为重紫弹琴,诚为全文又一处妙笔。究其因有四方面。第一,这段使得文章张驰有致。做为前文血雨腥风和后文壮烈牺牲的衔接,这里让读者喘口气,更反衬了前文后文的酷烈。第二,没有这里的甜蜜,读者便无法感受到后文失去(也就是万劫之死)的痛苦。第三,这是万劫和楚不复形象和二为一的地方。毕竟,读者对成魔前的楚不复有很好的印象,这段让人觉得这是同一个人,那么他成魔前,成魔后的好,便都记在这一个人头上,增强了对他的感情。第四,这段写得,很美,很美,很美。我可能一辈子都忘记不了这个画面。
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是为万劫之死作准备。当读者充满疑问,充满误会,又充满幸福感的时候,突然真相大揭,而且一揭便是万劫不复,一去不回,醍醐灌顶,生死永隔。让读者感觉突然从云端落到地狱,同着重紫一样又是悔恨,又是内疚。
万劫之死还运用了强烈的“音响效果。”从重紫的惊呼--(“不要!是她任性,是她不懂事,她再也不要走,再也不要回南华,更不要什么魔剑!既然她是下一个宿主,那就让她以身殉剑,不让剑取他的魂魄!”)--到万劫的喃喃叹息--(“错了,是错了,早知如此…枉你修行两百年……竟落到这步田地!”) --到万劫的狂笑 --(”天意!楚不复啊楚不复,因你一念之差,被人利用,保住魔剑,酿成大祸,多少无辜性命丧于你手,落得这般下场,也是天意!如今还有人为你哭,你又有什么不足的!呆子!当真是呆子!)--到巨响--(“背后震耳欲聋的一声响,大地颤动,四周景物皆被一片刺目的血红光芒笼罩,”)--到骚乱--(只知道有无数人涌进来,当先一道熟悉的白色身影)--到一切嘎然而止,定格--(双手捧剑,用力朝地面砸下。长剑落地,分毫无损,依旧闪动着暗红色的邪恶的光。)--到余音袅袅(她狠狠地一擦泪水,正要再去拾,却有一双手伸来将她搂住,雪白的、熟悉而温暖的怀抱,就像小时候一样。“重儿。”重紫倚在他怀里,泪眼看剑,终于痛哭失声。)整段一气呵成,没有拖沓,华丽丽地奏出英雄末路的交响曲。。
曲终,作者再回首:“问谁记得,昔有长生宫首座弟子楚不复,白衣长发,皎皎如月,当时声名正盛。”再次把昔日美好拿出来作对比,让人唏嘘不已。有同学说这句话是全文最让人铭记在心的。我同感。但这句话之所以令人感动,是因为有了前文的惊涛骇浪;前文的惊涛骇浪,则是作者从第一章就开始设伏千里,苦心经营出来的效果。这一切的一切成就了万劫的气场,也体现了作者问鼎晋江文坛的笔力。
天之邪
有同学说重紫不该叫天之邪狗。但愚以为,如果不这样,大概没有几个人会喜欢天之邪了。天之邪的最大魅力在于忠心耿耿,宠辱不惊。如果不遭受一些侮辱虐待,如何体现得出来?
所以有了天之邪救了重紫,却被罚去血刑。这个情节另我震动。虽然虐身乔段网络文里大把有,但这里很高妙地写了天之邪“目中微有震动”然后,丢下句平静又语重心长的话,(“天之邪自会去刑殿领罚,是少君不明白。”) 最妙的是随后的潇洒动作(天之邪站起身,再不多看她一眼,稳步出殿而去,看他那样子,仿佛不是去受刑,而是去散步。)再不忘一个反衬(想不到他当真敢领罚。)这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背影,一个反衬,三言两语,写活了天之邪外柔内刚的风采。比起其它文里千言万语直写刑罚的残酷来体现人物,只觉得惊艳。
天之邪的这种默默奉献,肝脑涂地的精神,接下来不断得到体现。诸如帮虫子筹策,为重紫挡剑,受了伤还为重紫疗伤,等等。作者的描写一直淡淡的,梦幻的,就像这个人一样,没有多余的话。比如疗伤那段,重紫拿手滑入他胸前衣襟,他只说“少君。”重紫点破他带伤未她疗伤时,“天之邪抬眸看殿门,没有说什么。”这里如果说了很多感激的话的话,便可能意境全无。
天之邪之死和万劫之死一样是全文最给力的段落。如果说万劫的死悲壮仿佛夕阳似血,那么天之邪的死梦幻如同漫天晚霞。这段由美好写起,写两人自由翱翔,同驾一片云,飞往雪山。不知不觉,他就死了,留下幻影。他已死,还淳淳教导,仿佛从另一个世界传来叮咛,从另一个世界说声“对不起。”留下无限惆怅。到这里,作者不忘再来一个波折。于是,有了重紫发疯似地撕衣服,叫,哭的描写。
天之邪人物给我的唯一遗憾是和慕玉太不像了。慕玉给我一种热情的感觉,全不像天之邪的宁静而致远。所以,万劫和楚不复完美结合,慕玉的好却没有办法引到天之邪身上。虽然道理上说得通,因为天之邪是百变魔王。但从打动读者的角度,是不是把慕玉天之邪结合起来更有效呢?

5  

[1楼] 网友:夜礼服XX [2012-12-11 11:11:19]

写得……真好啊!!!!拿黄瓜戳楼上小PP鼓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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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兀语沉樱 [2013-07-28 18:12:13]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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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水似华年 [2013-12-22 22:03:15]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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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妖孽要成双 [2013-12-31 01:08:12]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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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星期天 [2014-05-04 08:26:27]

自作多情,报复,被感化…这种用黑女主的来衬托男主的方法实在是…和“她一直璀璨如星”相比,境界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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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Yyuppie [2019-08-21 22:41:10]

后期的洛音凡主要是被欲毒影响了,前文有铺垫,他当时放任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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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未央 [2021-06-26 00:40:07]

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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