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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敲字敲到手软肩膀痛想到后天要考数学头痛的邢小3 打分:0 [2010-01-09 11:54:00]
此时,气温9-15度,微凉无风。此时,图书馆,只有写字声和翻书声,线性代数让我头昏脑涨,索性放弃,在A4纸上写下这些胡言乱语,在慢慢的敲上电脑,我不会搞笑,不会八卦,只会如此虔诚。 不知道看到谁说网王是一群以打着体育为名义行BL之奸情的漫画,所以,我也越来越开始YY那些美男们,腹黑的不二,冰山的手冢,华丽的迹部,邪恶的仁王……他们的脸比球技更让我着迷,这是作为少年运动漫画的一种悲哀吧。但是……我们乐此不彼。O7年夏天,也正是16岁的高三,在晋江上闲逛时看到了离人的《颖武元天》,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还有一种小说叫同人文。讨厌那些容貌超尘脱俗然后莫名其妙身怀绝技乐器绘画一学就会的万能女主角,幸好颖不是;讨厌那些随随便便考试就拿高分天生智商高身后一堆花痴追随的臭屁男主角,幸好不二不是;讨厌那些场景狗血发生地点永远是游乐场然后肯定有男生女生一起玩旋转木马和摩天轮游戏女生帮男生做便当永远会弄得手伤痕累累的剧情,幸好《颖》不是。所以,这样的一本书这样的男女主角自然有了我们这些追随者,耐心的等待14从07年写到了09年,从我的高中到大学。有人说,我们喜欢书中的人物,是因为他们身上有着让我们羡慕的自己没有的东西。的确,颖的小强般打不死的坚强,那些少年之前为了共同的网球梦想付出的努力,那样的青春热血,年少轻狂,是谁都要为之震撼。而后的高考,失去网络好几个月,于是关于《颖》的所有剧情都被忘记了,直到某一天,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我居然看到《颖》的1.2两本,图书馆的老师真可爱,把这本书放在了中国现代文学的那一排(14,你可以笑的再大声一点了。。)遗忘的记忆再次被唤醒,然后霸王的看了晋江上的很多网王同人文,喜欢上那些热血的少年而无法自拔。哎呀,不小心的这么煽情了。真不是我的风格。。。。14的文看完了《熊猫》《公主》,最讨厌的就是追文了,所以。。。这两部都是等完结了才去看的,但是这两本书的印象怎么都不会像《颖》那样深刻,甚至。。灰溜溜的说。。。我现在连里面人物的名字都不记得了。。。爬走。。。 不留言,不追文,真是。。看品不好啊。。值得看《天空》看到14在下面的那些没有留言的牢骚,才羞愧一下,写文本是寂寞之道,那些情境总是找不到除你以外的读者为之啜泣,所以,14,那些码字的时间是很枯燥且难耐的吧,抱歉咯。霸王你的文那么久了。14文中的女主角,在挫折中慢慢的变得坚强,这倒是和我有一点的相似,从一个小学初中都在老爹的学校高中考进另一个城市的省重点学校老爹直接在这里买车买房继续接送我上下学从未住过校自己洗过衣服的人来说,填报志愿时,不知为什么那么倔强的一定要在省外上学,于是来到了广州,来到这个终年无冬离家1200公里,2个小时飞机4个小时大巴车程的地方,听不懂的粤语,吃不习惯的饭菜,周末时室友都回家我却一个人呆在宿舍,开班委会时大家习惯性讲着讲着就从普通话变成了粤语留下我一个人在旁边发呆,电视台工作的不顺利却不敢向妈妈发牢骚,第一次主持晚会的紧张第一次参加辩论赛每天晚上都讨论到深夜2点,一个字一个字的修改新闻稿直到现在电脑里面保存的每份新闻稿的标题都是有“N次修改后”字样,在高温下从早上7点到下午5点一直都在拍摄新闻脖子被晒伤好多次,一个人坐车1个小时去看医生回来却坐错车晚上9点多到处问人找车站,被人偷了期待好久的新手机偷了钱包举手无措的哭泣……这些难过的时光,都不敢告诉妈妈,害怕他们担心,害怕他们比我还难过,因为,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他走完。书中的人是在磨砺中变得闪闪发光,我像每个都心怀梦想的少女一样也期待着有一天,我也能是这样让很多人喜欢的人,也是这样的闪闪发光,呵呵,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在看了14的书以后变得坚强而勇敢呢。从来都不相信什么灰姑娘变公主的童话,因为只有亲身体验,你才知道弹出一首钢琴曲的背后是需要花费那么多时间练习的枯燥,你才会知道在街边叫卖自己的手绘T恤想赚一点零花钱是多么的困难,你才知道因为太过用力打网球第二天手都不能动的辛苦,你才知道数学的高分不是那么容易拿的,你才知道流了那么多汗水跳的jazz舞蹈还是有人会说“没有节奏,四肢僵硬”……不过这样有什么关系呢,年少轻狂,怕什么呢?某天在博客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就应该趁着年轻 和喜欢的人一起做一些比夏天还要温暖的事情。所以我才有这个冲动,写下了这近2000的字,只是想不停的说一些什么。感谢14的文字,那么的坚强,也许某年后的某一天,我会拿着14的书对我孩子说,这是妈妈当年很喜欢的一个作者哦。彼时,一切,温暖如诗……
[1楼] 作者回复 [2010-01-09 20:35:30]
嘿嘿,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像收到了情书似的~~~~~回家看到长评很高兴,高兴到立刻打开WORD,准备更新~~
[投诉]
[2楼] 网友:米虫米虫 [2010-06-08 20:54:44]
唔~感悟很深。有些时候不管你再如何去努力,也换不回自己最渴望的东西。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惨淡,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热情,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寂寞,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欢乐。人生人生,人要历经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才能更加坚强,比以前更加成熟地迈向下一个落脚点,但始终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或许路走到一半就突然断掉了。Life's a climb,but the view is 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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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敲字敲到手软肩膀痛想到后天要考数学头痛的邢小3 打分:0 [2010-01-09 11:54:00]
此时,气温9-15度,微凉无风。
此时,图书馆,只有写字声和翻书声,线性代数让我头昏脑涨,索性放弃,在A4纸上写下这些胡言乱语,在慢慢的敲上电脑,我不会搞笑,不会八卦,只会如此虔诚。
不知道看到谁说网王是一群以打着体育为名义行BL之奸情的漫画,所以,我也越来越开始YY那些美男们,腹黑的不二,冰山的手冢,华丽的迹部,邪恶的仁王……他们的脸比球技更让我着迷,这是作为少年运动漫画的一种悲哀吧。但是……我们乐此不彼。
O7年夏天,也正是16岁的高三,在晋江上闲逛时看到了离人的《颖武元天》,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还有一种小说叫同人文。讨厌那些容貌超尘脱俗然后莫名其妙身怀绝技乐器绘画一学就会的万能女主角,幸好颖不是;讨厌那些随随便便考试就拿高分天生智商高身后一堆花痴追随的臭屁男主角,幸好不二不是;讨厌那些场景狗血发生地点永远是游乐场然后肯定有男生女生一起玩旋转木马和摩天轮游戏女生帮男生做便当永远会弄得手伤痕累累的剧情,幸好《颖》不是。所以,这样的一本书这样的男女主角自然有了我们这些追随者,耐心的等待14从07年写到了09年,从我的高中到大学。
有人说,我们喜欢书中的人物,是因为他们身上有着让我们羡慕的自己没有的东西。的确,颖的小强般打不死的坚强,那些少年之前为了共同的网球梦想付出的努力,那样的青春热血,年少轻狂,是谁都要为之震撼。
而后的高考,失去网络好几个月,于是关于《颖》的所有剧情都被忘记了,直到某一天,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我居然看到《颖》的1.2两本,图书馆的老师真可爱,把这本书放在了中国现代文学的那一排(14,你可以笑的再大声一点了。。)遗忘的记忆再次被唤醒,然后霸王的看了晋江上的很多网王同人文,喜欢上那些热血的少年而无法自拔。
哎呀,不小心的这么煽情了。真不是我的风格。。。。
14的文看完了《熊猫》《公主》,最讨厌的就是追文了,所以。。。这两部都是等完结了才去看的,但是这两本书的印象怎么都不会像《颖》那样深刻,甚至。。灰溜溜的说。。。我现在连里面人物的名字都不记得了。。。爬走。。。
不留言,不追文,真是。。看品不好啊。。值得看《天空》看到14在下面的那些没有留言的牢骚,才羞愧一下,写文本是寂寞之道,那些情境总是找不到除你以外的读者为之啜泣,所以,14,那些码字的时间是很枯燥且难耐的吧,抱歉咯。霸王你的文那么久了。
14文中的女主角,在挫折中慢慢的变得坚强,这倒是和我有一点的相似,从一个小学初中都在老爹的学校高中考进另一个城市的省重点学校老爹直接在这里买车买房继续接送我上下学从未住过校自己洗过衣服的人来说,填报志愿时,不知为什么那么倔强的一定要在省外上学,于是来到了广州,来到这个终年无冬离家1200公里,2个小时飞机4个小时大巴车程的地方,听不懂的粤语,吃不习惯的饭菜,周末时室友都回家我却一个人呆在宿舍,开班委会时大家习惯性讲着讲着就从普通话变成了粤语留下我一个人在旁边发呆,电视台工作的不顺利却不敢向妈妈发牢骚,第一次主持晚会的紧张第一次参加辩论赛每天晚上都讨论到深夜2点,一个字一个字的修改新闻稿直到现在电脑里面保存的每份新闻稿的标题都是有“N次修改后”字样,在高温下从早上7点到下午5点一直都在拍摄新闻脖子被晒伤好多次,一个人坐车1个小时去看医生回来却坐错车晚上9点多到处问人找车站,被人偷了期待好久的新手机偷了钱包举手无措的哭泣……这些难过的时光,都不敢告诉妈妈,害怕他们担心,害怕他们比我还难过,因为,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他走完。
书中的人是在磨砺中变得闪闪发光,我像每个都心怀梦想的少女一样也期待着有一天,我也能是这样让很多人喜欢的人,也是这样的闪闪发光,呵呵,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在看了14的书以后变得坚强而勇敢呢。
从来都不相信什么灰姑娘变公主的童话,因为只有亲身体验,你才知道弹出一首钢琴曲的背后是需要花费那么多时间练习的枯燥,你才会知道在街边叫卖自己的手绘T恤想赚一点零花钱是多么的困难,你才知道因为太过用力打网球第二天手都不能动的辛苦,你才知道数学的高分不是那么容易拿的,你才知道流了那么多汗水跳的jazz舞蹈还是有人会说“没有节奏,四肢僵硬”……不过这样有什么关系呢,年少轻狂,怕什么呢?
某天在博客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就应该趁着年轻 和喜欢的人一起做一些比夏天还要温暖的事情。所以我才有这个冲动,写下了这近2000的字,只是想不停的说一些什么。
感谢14的文字,那么的坚强,也许某年后的某一天,我会拿着14的书对我孩子说,这是妈妈当年很喜欢的一个作者哦。彼时,一切,温暖如诗……
[1楼] 作者回复 [2010-01-09 20:35:30]
嘿嘿,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像收到了情书似的~~~~~
回家看到长评很高兴,高兴到立刻打开WORD,准备更新~~
[投诉]
[2楼] 网友:米虫米虫 [2010-06-08 20:54:44]
唔~感悟很深。有些时候不管你再如何去努力,也换不回自己最渴望的东西。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惨淡,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热情,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寂寞,有些时候人生太过于欢乐。人生人生,人要历经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才能更加坚强,比以前更加成熟地迈向下一个落脚点,但始终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或许路走到一半就突然断掉了。
Life's a climb,but the view is great.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