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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不许人间见白头》  第134章

网友:55477821 打分:2 [2024-12-05 01:15:24] 来自湖南

看完说下这篇文的感触吧。
攻金手指确实有点大,不过我不是很想提,就这样。说下感情史。
因为我喜欢看风大的文,所以比较擅长从只言片语得出最爱的人。
感觉攻最爱的人还是小曲,有些长评说得好,一见钟情。明明知道不是一路,可还是舍不得放手。为什么说最爱的是小曲?木瑾花,朝华呀!之后岳宁去找百里,院子里种的是全是木瑾花,将军又在暏物思人呀。说实话,这对。百里总是说。怎么就看不出来自己喜欢的是小曲,拜托,你跟岳小公子亲亲我我,这次都会断义好吧!你还不讲清楚?只有在小曲自己决定成婚死了之后你才认识到自己最爱的人个人是谁?
岳宁,真的等了很多年了。但真是痴情。感觉番外,他跟他儿子相处好好笑,岳宁真是傻人有傻福。40多岁的人了,那样子我居然会觉得好可爱。前妻也是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了。
苏漓,全文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上部,我其实对其他受都有感觉,就对他无感。下部直接开始暴走,实在是太有魅力了!!!那天他拒绝百里是真的很正常,也应该的好吧。百里大将军的风流我惹不起。小曲也是,所以本该np的我们因正常人的加入而1v1,还有那句。“我不姓李,孤身来此只是为了让世人明白,天下自有公正道义”太有魅力了!当真也是个痴情人,4受。三个受或多或少都陪过百里一二十年。就只有他呀,爱而不得!没看翻外之前,其实一直想让他跟攻在一起。不是因为攻有多好,只是不想让他让太难过。后面那个人虽说不是特别好吧。但至少苏漓,总不是孤身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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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01-18 12:43:08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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