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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绝》 第1章
第1章:第 1 章
正序
真是好文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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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那可怜的精华....默....
不不,还是要说,你这文章很美的..偶SO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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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楚天阔网友,你的评论比较笼统,而且侧重于人物分析,比较片面,所以去了精华。请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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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绝》是一篇很短的文章。不不的文章总像是惊鸿一瞥,让人惊艳。文虽短,可是渗透在其中的感情,我们用七八千字,恐也说不清楚。
首先要葱白一下大大的文风。偶只能说,这文风太美了……第一次看的大大大多有些不习惯,多读几次就会感觉到那独特的文风所带来的清新气息。JJ写文的大大不可谓不多,可是真正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却比较少。而且不不还是一个新人,能有这种文风,实在难能可贵。
不不的故事都比较简单,可是让它们与众不同,文笔绝对居功至伟。偶冒昧给不不的文风起个说法,就是诗歌体。因为偶读了几便文下来,感觉到是诗歌一样的长长短短,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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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很简单,其实也就三个人物,轩,沂,和若秋。两个人的约定,第三者的反目成仇。这好象是太过普遍的桥段。可是作者却能让这样的故事变成凄美动人的诗歌体,足见不不的功底。无论是轩的犹疑,沂的不悔,还是若秋的仇恨,在短短千字内,我们看到一幕梦,一幕瞬间的起承转合,花开花落,令人目瞪口呆。看过文后那份感动,不是语言所能描述的,只是存在心里,让人心若有若无地记忆起。好象花开淡淡的香,时有时无,好象山谷笛音,忽远忽近。嘴角的笑,岸边的芦苇,都像过往的梦,想要把握,乃是徒然,说是不可追寻,却又历历在目。最终只有绕梁三日,不绝余韵。
弑苓,弑情。轩与沂的约,比金坚。而葬送感情的,却是轩。手握弑苓向着沂的一刻起,沂的心,已然已碎。二人的感情,更成昨日旧梦。感情的伟大,正在于其专贞不二,不容许什么价值高过它。而轩,竟然握剑对沂。他把物品的价值,凌驾于感情之上,最终,只能换来受伤。二人间,清浅河汉,悄然出现。
这裂痕浅如车辙,却无从弥补;窄如发丝,却不可逾越。如果就这么握手言和,就这么承认感情价值最终高于物质,那也不过是一般般风景文章。高潮不在轩要杀沂,而在若秋杀沂。这瞬间天地翻覆,让人如何不起惊艳。若秋杀沂,高潮的同一刻就是结局,只留下徐徐尾声,让人惘忆。
最终,轩葬了情。他这时才明白,何谓太迟。迟,迟总是无奈伤心,空伫立。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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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小排几砖。不不大大的文章写的好,可是排版有问题,要改滴……
剧情短小精悍,很好,很适合这文风。不过有时候第一印象会感到看不明白。偶读了两遍才知道结尾咋回事。
另外,也可以考虑较有新意的的剧情。不能光靠文笔,剧情,也是重要的呀。
若秋杀沂那段,之前都没有暗示过为何(难道就因为小时侯的吵架?疑惑ING)。虽然这样可以收到猝不及防的惊讶效果,并且产生隐含的剧情推测,还是不推荐过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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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12-27 05: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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